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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小羽是因为孬,因为胖,杜宁修就倒霉了点,和他本身没什么关系,就是摊上了一个到处勾引别人丈夫的婊-子妈,是个出了名的荡-妇。他们这城市本来就不大,风言风语传几天很快整个小城都会知道,他爸是去大城市打工去了,几年前回来听说了流言,两人对质了一番,然后他爹就拿大砍刀把他妈给砍死了,砍完了还不解气,把她的几个姘头也一并砍了,那斧头上一共沾了八个人的血,其中一个也有他爸自己的。所以那天放学回家后的杜宁修突然就死了爹妈,还成了杀人犯的儿子,被杀了爹的其他几家孩子就把怨恨都转移到了他身上,杜宁修比他毛小羽惨多了,其他人也就没事儿扇他几巴掌而已,杜宁修的话,真是往死里揍,只吊着一口气,等好点了就继续被揍得满身是血。

他没爹没妈,家里风评也不好,打人的也都是被害人的孩子,这档子破事儿小地方的警察都懒得管,第一次被打得快死了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打死,就默认其他人随便折磨这小子了。

所以后来没关系的也来插一脚,到现在就成了全年级的欺凌对象,毛小羽好歹还有个奶奶会关心他,杜宁修是真的自生自灭,毛小羽以前还疑惑过,杜宁修哪来的钱继续念书,这下总算有了答案,便小心问道,“你在这儿卖酸梅汤赚钱吗?”

杜宁修依旧是扑克脸,嗯了一声。毛小羽看着他手臂上从来就没好过的伤疤,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那我要一杯……唔,两杯吧,我要两杯酸梅汤。”

同样作为弱势群体,他能给他的一点安慰,也就只有多一杯的酸梅汤了。

杜宁修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面瘫着给了他两杯,然后就不搭理他了,继续招呼后面的客人。

毛小羽还想跟他说点什么,不过对方跟个南极冰窖似的,他也没胆子继续搭讪,只好抱着两杯凉嗖嗖的酸梅汤默默遁走了。

半路上他喝了一口,顿时双眼一亮:真的是……好好喝啊!

他很快就喝光了一大杯,抱着另一杯开始发呆。

杜宁修是自己开店吗?还是来打工的?怪不得他从来不上晚自习,还经常请假,原来是在这里打工啊……可一边打工一边还能保持那么好的成绩,真的是太厉害了,怎么做到的呢?

想到这儿他就又想到了王子闻,果然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群天才,王子闻也是这样,大半时间都在打球,可听高三的学长们说过,人家照样成绩优异,年级前三没有任何问题,偶尔球打得顺手还能考个第一,神一般的逻辑,可就是这么没道理的优秀。

毛小羽觉得像王子闻和杜宁修这样的大神,自己一辈子都企及不到,不过他觉得默默当他的小粉丝也挺好的,这世上总得有衬托红花的小绿叶,像他这样肥硕的绿叶如果能衬得王子闻这朵大红花更加艳丽一点,他是非常乐意当男神一辈子的小狗腿的。

所以说脑残粉这三个字不是白叫的,毛小羽发现这家酸梅汤真的非常好喝之后,就开始实行了“我不生产酸梅汤,我只是一片酸爽的搬运工”的伟大计划。

第二天一放学,他就拼命往城北赶,街上到处都是车,路边也都是逆行的人流,他顶着深秋的狂风、扭着胖嘟嘟的身体,屁颠颠往那家小店拔足狂奔。风里夹杂着月季花的浓郁香气,特别像王子闻身上的清爽味道,他深深吸了口气,想到一会儿也许能看到的笑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也忍不住地想放声大笑。

来回一小时的路程愣是让他缩成了四十分钟,他汗流浃背地飞奔回来,抱着战果站在球场边高高兴兴地看王子闻打球,等他们训练完了,他又摇着尾巴蹦跶哒过去把酸梅汤双手奉上,然后盯着王子闻咕嘟咕嘟喝下时滚动的喉结,就觉得特别满足,特别幸福。

他就这么风雨无阻地千里冲刺了十来天,每天都累成狗,心里却特别高兴。他其实没有想太多,就是难得知道了一个王子闻喜欢的东西,还是他流点汗,跑一跑,就能给他争取到的,他就特想做点什么对那个人好一点。他觉得这是特别划算的事情,根本没有想什么值得不值得,对他来说每天只要看到王子闻冲他笑一下,又对他说那么一声谢谢,他就觉得特别开心,做什么都心甘情愿了。

可他这么任劳任怨,王子闻却是忍不住了。他就算从小到大再受欢迎,也从没有人这么伺候过他,所以这天又收到一杯爱的酸梅汤之后,王子闻对着某人亮晶晶的眯眯眼,终于忍不住问了句,“这家店不是很远吗?你是跑着去的吗?”

毛小羽啊了一声,摇摆的尾巴顿时竖成了一条直线,呆乎乎地傻笑。

“……你天天满头大汗的,就给我买这个去了?”

毛小羽的尾巴尖儿抖了一下,看他表情奇怪,立马收了傻笑,讷讷地问,“不好喝吗?”

王子闻盯着他看了半天,一向从容的脸上难得露出点不好意思来,“这个……太辛苦你了啊。”

毛小羽明白过来,立刻又摇起尾巴,嘿嘿笑道,“不辛苦,我减肥!”

王子闻噗地一乐,心情忽然就有点复杂。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揉了毛小羽一把,无奈地说了句,“你这傻小子真是……哎,算了,谢谢你啊。”

毛小羽抿着嘴巴笑,等王子闻又去练球,他悄悄摸了摸被他揉过的头发,自己逗自己地想:等回去得把这几根毛儿剪下来供上,这可是学长摸过的头发呢,开了光啦,嘿嘿。

他也觉得这想法蠢得可笑,可他就是觉得王子闻好,怎么看怎么好,哪里都好。

他就是好喜欢这个人,就算一辈子这么偷偷喜欢着,他也高兴。

约定

事实上,每天接收着某人爱的关怀和殷切目光的王子闻同学,偶尔还是十分鸭梨山大的。

这个叫毛毛的小家伙简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一寸寸变窄,他忍不住就脑补是不是因为这家伙天天跑来跑去增加了运动量,还是钱都花在了“追星”上面,饭都吃不饱了,可不管是哪个原因,王子闻都有点儿心疼他。你说好好一只软糯糯的小汤圆儿,就这么在眼前一厘米一厘米地缩成了一个小饺子,肉馅儿都瘪掉了一大半,他当然会有负罪感。所以王子闻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表示点什么,于是这天训练完了,便朝球场边安静站着的白胖饺子跑了过去,打算跟他说点事情。

结果还没等接近,就看到对方本能似的往后躲了一下,王子闻赶紧收了收气势,摆出一副柔情似水的模样,小心翼翼迈了过去。他老早就发现了,毛毛这家伙胆子小得要命,还很怕生,尤其害怕男孩子接近,周围男生一多,他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就喜欢往女生堆里钻。刚开始他还以为这是一只好色的小胖子,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他不是故意接近女孩子,反而是莫名其妙地害怕同性的碰触。这毛病有点奇怪,王子闻也没多想,就顺着他的小毛病,尽量减弱了自己的攻击性,笑着凑了过去,“快晚自习了吧,还不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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