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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瞠目,挣扎着想要上前,却被太监死死押着胳膊,动弹不得。

我看着,李哲看着,德嫔看着,生生看着池塘里的珍妃一动不动,沉入水中,很快,水面恢复平静,人终是浮了上来,粉红色的衣服,脏的快要看不出本色,可经那池水一泡,还出它本来色彩,怎会那么鲜艳,鲜艳到刺眼。

“皇上,珍妃已死,昀妃只是从犯,您消消气,看在臣妾的面子上,请不要再赐死她了,请给已逝的小皇子积阴德。”

李哲并没有思索很久,他定定看了看我,点点头,轻声道:“既然如此徳嫔求情,你便可活着,待在长门宫里思过,用你一生给小皇子殉葬吧。”说罢,提身而去。

等到院中没有他人,德嫔方才笑着上前,一把揪过我头发:“萧重沄,今日是我入宫这许多年,最痛快的一日。”她瞥了一眼池中的珍妃尸体,淡淡交待身后太监:“那贱人给我拖出去,切碎了,喂狗。要是敢剩下一块,你们都别想活着看到隔日的太阳。”

太监胆战心惊,七手八脚的把珍妃从池塘里捞上来,摆放在我面前。她的脸那么白,嘴唇泛紫,混着血丝,牙关紧咬。生与死,只在一线之间,刚刚她还在活生生站在我面前,如今,只徒留一具尸体,那人再也回不来了。

原是父辈借我们入宫得宠 ,光宗耀祖,享尽富贵荣华,只可惜,到头来,前功尽弃,竹篮打水。那些爱我的,亲我的人,一夜之间,阴阳相隔。

父亲最爱抚摸我的脸颊,抱着我,像是宝贝。奶娘最是疼我,就似心尖软肉,受了半分委屈都要掉泪。哥哥教我读书写字,他背着我到处跑,笑话我是小懒猫。这一切真的成空了,那些人都不在了,也不会再回来,跟珍妃一样,变成一具具冰冷骇人的尸体,或许,连全尸也不会留下。

“来人,赐她一身黑袍,扯掉她所有头饰,从今以后,我若看见她穿了别色的衣,戴过一件首饰,看管整个长门宫的奴才一个也别想活着。”

她侧侧头,朝我极尽温柔的笑道:“美人,从今以后,你不是凤凰,你只是只晦气的乌鸦,这颜色配你,正好。去吧,好好的在长门宫过你的下半辈子吧。”

她伸出斑斓长指甲,轻划过我的脸:“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你死了,就不好玩了,你说对不对?”说完,德嫔大笑,春风得意的离开院落。

我被丢入长门宫,披头散发,一身黑袍,右眼角下方有一处朱色伤疤,远远看去,像一滴血泪,悬在眼角之下。

从前老人曾说,女子眼角下有痣,一生流泪不止。我却相反,除却最后见到李哲那一次,我便再没有落泪过。

一夜之间,荣华,恩宠,家势,就如同海市蜃楼凭空消失一般,彻底从我的人生中消逝不见。我的千帆过尽,却不必等到人生的尽头。

我站在这里,清醒的看着,明白的等着,那些疼痛窝在我的心口,藏在我的脑海,我却为着一些打算,用最云淡风轻的方式慢慢的把过往包裹,如不惊涟漪般的冷静与那些往事对峙,不敢松懈半分,生怕一松懈便溃不成军。也只有我才知道,心中那些无时不疼从不肯罢休,疼的像是从心尖上生生剜掉了一块块血肉。

长门宫里的女人很多,从前朝到本朝,从花甲到妙龄,人人都着白衣,仿佛日日夜夜的祭奠某个逝去的人一般,到处都是白花花一片。

我是个异类,就像德嫔当初所言,我再做不成凤凰,只能做一个见不得光的晦气乌鸦,便是连这里一身洁白如鸽子般的女囚也不如。

这里的食物奇缺,一日两次,每个人端着残破的饭碗站在院中排队,有人推着脏兮兮的大木桶,用喂猪的方式,一勺勺将流质稀薄的汤水,盛在我们碗里,然后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习惯停留的地方,乞丐一样,端着破碗津津有味的喝起来。

这里没有人高雅,每个人将碗里的稀汤喝完,还要将碗舔舐干净。餐食如水,不禁消化,不到半日就饿得头眼发花,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只觉得胃空洞碾转的疼痛,只好到院子打井里的水喝到饱,然后可安睡一夜。

长门宫里的女囚分住两个房间,房间里没有床铺,只有青砖地面,除却夏日,平时里睡在上面都冻得人关节缝生疼。每个人有一块狭窄的地方,就算是自己地盘。吃睡都在那块地方之上,不得越界。没有床铺,没有被褥,食物不足,条件恶劣,可每个人都在想尽一切在这里苟活下去,那是人性使然,我自然也不例外。

刚来时候,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草垫,晚上时候就躺在上面,盖着扎起来像是草排一样的东西,人缩在里面,如同茧里的蛹一般。

我身无一物,可遮风挡雨的地方都被他人占据,我只能找到没人要的靠窗漏风的一处,勉强栖身,夜半里风顺着破窗呼呼而入,冻得的我浑身都疼,我没法入睡,只能站起身来来回回的走,一走便是一夜。

后宫从不是一个暖情的地方,冷宫更甚,也许是都同沦落为如此境遇的缘故,罪有应得,或委屈冤枉,又在年深日久的折磨中,磨掉了所有人性里善的一分一毫,他们冷眼相对彼此,仇视一切,也正如旁人对他们的漠视与厌恶,以及幸灾乐祸,这里与世间像是一种仇恨的对峙。

我的特别不仅是因为一身黑袍,被冠以乌鸦的辱称,他们还叫我疯妇,肆无忌惮的嘲讽,仿如我曾经那些荣宠的岁月让她们着实深恶痛绝,恨不得我在长门宫的每个日夜都被折磨的生不如死,受尽千刀万剐之苦,慢慢死去。

人人憎恶我,诅咒我,我竟不知道,所谓仇恨,也可以是莫须有的。

沉香是唯一接近我的人,是三年前被打入冷宫的女子,因是温良而势薄,又身处险地,也只有被当做廉价品,理所应当的牺牲掉。

她不敢当面送我草席,生怕遭到那些快要成精的老宫妇报复,就只敢在他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告诉我,后院的水坑里有别人丢掉的一席,可让我捡来用。我费尽气力捞起草席,花了三天时间晾晒,方才可以夜里使用。

白日里没事,我总会倚在朝南的那面矮墙边晒太阳,黑色衣物唯一的一个好处便是容易吸收阳光,让我更缓和一些。

我喜欢念着那首凄凄惨惨的《长门赋》,轻轻的,若无其事的,像是诵读一首儿歌,那么云淡风轻。时过境迁之后,总会学到东西,从心如刀割,到心平如镜,沉淀在我心里的疼,苦,和绝望,已经熬成淡然自若。

这世间没有什么比心死更让人安慰,情爱不可支撑,情人不曾可靠,就算连回忆都掀不起半分涟漪,我是当真看透了,无畏了,也重生了。人生里唯一剩下的东西,只有等待,等待某个契机,让我远离这一切。

夏日里那些蒿草长的半人高,待到长到小指粗细时候,长门宫的女人们开始用破碗的碎片割下蒿草,将它们晒在阳光好的地方,沉香告诉我,那是为了天冷的时候,将晒干的蒿草扎成草席,当做席盖,用来抵御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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