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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几个孩子看见海面上漂来那团海岬一般黑乎乎的、无声无息的东西时,曾幻想那是一艘敌人的战舰。接着,他们看到那上面既没有旗帜也没有桅杆,又想会不会是一条鲸鱼。直到那东西搁浅在海滩上,他们拂去一层厚厚的马尾藻,摘去水母的触须,又拨开上面的臭鱼烂虾和沉船的碎渣,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溺水的人。

整个下午,孩子们都在拿这个溺水者寻开心,一会儿把他埋进沙子里,一会儿又把他刨出来,直到有人碰巧看见了,才把消息传进村子里。几个男人把溺水者抬到最近的房子里,他们发现这人比他们以前见过的所有死人都要重,跟一匹马差不多,于是议论说,兴许这人在水里漂得太久了,水进到骨头里了。他们把他放在地上,这才看出来,他比其他所有男人都要高大许多,房子里几乎放不下他,他们想,也许有些溺水的人死了之后还会继续长个子吧。他身上有一股大海的味道,唯有他的形状会使人联想到这是一具人的尸体,因为他浑身上下裹满了鮣鱼和烂泥。

不需要把他的脸擦干净就可以肯定这是个外乡人。这个村子总共只有二十来栋木头房子,随意分布在一个荒芜的海角尽头,一个个石头铺的小院子里一朵花都见不到。土地少得可怜,母亲们整日担心小孩会被大风刮走,历年来死去的几个人都被扔下了悬崖。但大海是温和而慷慨的,七条小船就可以装下这里所有男人。所以,找到那个溺水者的时候,他们只须看看彼此,就可以确定自己人一个都没少。

那天晚上,大家都没有出海干活。男人们出去打听附近的村子里是否少了人,女人们则忙着照料那个溺水的人。她们把草拧在一起,擦掉他身上的烂泥,把他头发里面那些海底的蒺藜摘出来,又拿刮鱼鳞的铁片刮下他身上的鮣鱼。做着这些事,她们注意到他身上那些植物都来自遥远的海域和大洋深处,他身上的衣服七零八碎,像是曾在珊瑚的迷宫里穿行过。她们还注意到,他以一种骄傲的姿态忍受着死亡,脸上没有别的溺死在大海里的人的那种孤独,也不像淹死在河水里的人那样容色灰败,可怜巴巴。但直到为这人梳洗完毕,她们才意识到他气度非凡,一时间大家都屏住了呼吸,这人不但最高最壮,男人味儿最重,身材比例是她们见过的最完美的,而且,她们越看越觉得自己的想象力不够用。

村子里找不到一张足够大的床停放他的尸体,也找不到一张足够结实的桌子用来为他守灵。村里最高的男人过节穿的裤子他都穿不了,最胖的男人星期天穿的衬衣他穿都嫌小,脚最大的男人的鞋也套不到他的脚上,女人们被他异乎寻常的身材和英俊的相貌迷住了,一致决定从一张帆上剪下一块布来给他做条裤子,再用新娘穿的细麻布做件衬衣,好让他死后继续保持体面。她们围坐成一圈做针线活,不时朝那具尸体瞟上一眼,都觉得风从未像那天夜里那样顽强过,加勒比海也从来没有那样焦躁不安过,她们猜测,这些变化一定和这个死人有点儿关系。她们想,要是这个了不起的男人曾住在她们村,他家的房门应该会最宽,房顶会最高,地板会最结实,床架会用船的主肋做成,再用铁螺栓上紧,他的女人会是最幸福的女人。她们想,这个人一定很有威望,他只须喊一喊各种鱼的名字,鱼儿们便会从海里跳出来。他干起农活来一定十分卖力,能让最贫瘠的石头地里冒出清泉,能在悬崖上种出鲜花。她们暗暗把他和自己的丈夫比较了一番,心想,丈夫一辈子能干的事儿恐怕都抵不上这人一夜干的事儿,最后,她们从心底里觉得丈夫是世上最龌龊卑劣的货色。正当她们这样想入非非的时候,她们中间最老的那个女人——因为最老,她看那个溺水者的时候,目光里少了些爱恋,多了些怜悯——叹了口气说:

“看脸的话,他应该叫埃斯特班。”

没错。对大多数人来说,只须再看一眼就会明白,这人不可能有别的名字。最年轻的几个女人更顽固些,她们还在幻想,如果给他穿上衣裳,让他躺在鲜花丛中,脚蹬一双漆皮鞋,也可以叫他劳塔罗。她们的这种幻想终归是徒劳的,那块布料根本不够,裤子剪裁得很糟糕,缝得也不怎么样,穿上去绷得紧紧的,而且他心里面隐藏着的力量把衬衣的扣子全都崩开了。后半夜,风声小了许多,星期三的大海显出一副昏昏沉沉的模样。一片寂静之中,女人们最后的疑问也消除了:这人就是埃斯特班。最后不得不把他停放在地上的时候,那些给他穿衣服、梳头、剪指甲、刮胡子的女人都不由自主地心生怜悯。直到此时她们才明白,拖着这副庞大的身躯,他连死了都这么费事,活着的时候该有多么不快乐。她们知道他活着的时候进门要侧着身子,经常会碰到房梁。出门做客只能站着,一双海狮般粉嫩的手不知往哪儿放才好。女主人还得找出家里最结实的椅子,胆战心惊地对他说,埃斯特班,劳驾您坐这儿吧。而他呢,靠在墙角微笑着,您别麻烦了,太太,我这样就挺好。因为每次出门做客都碰到这样的事,他的脚后跟磨得掉了皮,背部总是小心翼翼。您别麻烦了,太太,我这样就挺好,他这样说只是因为不想把椅子坐塌闹出洋相。他也许从不知道,那些对他说,别走,埃斯特班,至少等到咖啡煮好的人,会在他身后叽叽咕咕,那个大傻瓜走了,谢天谢地,那个长了副漂亮脸蛋的傻瓜总算走了。天亮以前,那群女人面对着尸体,脑子里转的尽是这些事。后来,她们给他脸上盖了块布,免得光线打扰他,这时她们看见他是真的死得透透的了,他一脸无助的样子和她们的丈夫没什么两样,她们心里柔弱的那一面被打开了,第一个开始抽泣的是某个最年轻的女孩。其他人你影响我我影响你,开始是叹息,后来便哭出声来,越抽泣就越想哭,因为那溺水的人在她们眼里越看越像埃斯特班,最后,在她们的哭泣声中,可怜的埃斯特班成了地球上最无依无靠的人,脾气最好且最乐于助人。最后,丈夫们回来了,带来消息说附近几个村子里都没有这个人,她们泪眼婆娑之余都感到莫名的喜悦。

“赞美主!”她们叹息道,“是咱们的人!”

男人们把她们这种大惊小怪的反应视为女人的轻浮,他们奔波了一夜,现在想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在这个干旱无风的日子里,趁阳光还没有变得炽热,彻底摆脱这个外来的家伙带来的麻烦。他们用几根废旧的前桅和斜桁做了一副担架,又把它绑在驾驶舱的底座上,好将那具尸体抬到悬崖那边。他们还打算给那家伙的脚踝上用铁链拴个商船用的铁锚,好让他顺顺当当地沉到海底最深处,在那里,鱼都是瞎子,潜水的人死于乡愁,这样,他就不会像别的尸体,被可恶的潮水冲回岸边。可是,他们越是着急,女人们就越是想出更多花样来拖延时间。她们活像一群受惊的母鸡,在箱子里翻寻海里用的护身符,这边刚有几位想给那淹死的人系上披肩,好让他能顺风顺水,那边又有几位要给他戴上指引方向的手镯。快让开,婆娘,找个不碍事的地方待着去,瞧瞧你差点儿把我挤得倒在死人身上,说了许多遍这样的话之后,男人们终于起了疑心,开始骂骂咧咧,为什么把这么多祭坛上用的家什放在这么一个外来的死人身上,你就是把锅碗瓢盆都给他拴上,最后还不是让鲨鱼吃掉了事,可女人们还是坚持放这放那,跑来跑去,跌跌撞撞,不是掉眼泪,就是唉声叹气,最后男人们开始爆粗口,不就是一具漂来的死尸,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淹死鬼,一堆臭肉吗,这儿什么时候为这种人闹过这么大动静。有个女人被这些全无心肝的话惹恼了,一把揭开了盖在尸体脸上的那块布,男人们的呼吸一下子停止了。

那是埃斯特班。无须再看第二眼,谁都能认出那就是他。要是有人告诉他们这人是沃尔特·雷利爵士,他们大概会注意到他的美国佬口音、他肩膀上歇着的那只金刚鹦鹉,以及他那杆射击吃人生番的火枪,但在这世上,埃斯特班只有一个,此刻他像条鲱鱼一样躺在那里,光着脚,穿了条尺寸不够的裤子,趾甲硬得像石头,只有用刀子才能修理。脸上的布一揭掉,大家全都看出来了,这人一脸惶恐:长得这么高大,这么重,还这么漂亮,这不是我的过错,早知如此,我会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淹死,我是认真的,我会自己在脖子上拴个大帆船用的铁锚跳下去,就像那些不想被别人丢下悬崖的人一样,免得如今被说成是星期三的死尸,到处碍事,用这堆跟我已经毫无关系的臭肉招人烦。埃斯特班的样子是那么真诚,就连那些最爱疑神疑鬼的男人,他们在海上整夜睡不着觉,担心自己的女人有一天梦见的不再是自己而是那些淹死鬼,就连他们,还有那些更加铁石心肠的男人,都被埃斯特班的真诚深深打动了。

就这样,人们给一个弃婴似的溺水者举办了一场他们所能想象的最华美的葬礼。有几个女人到附近的村子里寻找鲜花,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些半信半疑的女人,看到这个死人之后,这些女人也去寻找鲜花,招来更多女人和更多鲜花,最后,花挨着花,人挨着人,挤得路都走不动。到了最后一刻,人们又觉得让他以孤儿的身份重新被丢进海里太让人心疼了,于是又从最好的人中间给他挑选了爸爸妈妈,其他人则愿意做他的兄弟、叔叔、堂亲,到最后,全村人都因为他互相攀上了亲戚。有一些远远听见了这里的哭声的水手迷失了航向,听说其中一位水手想起了古老的塞壬传说,让人把自己绑在了主桅杆上。就在人们为着谁有资格沿着陡坡把他抬上悬崖争执不下时,男人和女人们第一次感觉到,在这个华贵美丽的溺水者面前,他们的街道是多么荒凉,院子是多么乏味,梦想又是多么苍白。他们把他扔下去的时候没给他拴铁锚,好让他想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回来。那具尸体好像过了好几个世纪才落进海里,在这个过程中,人人都屏着呼吸。他们无须看向彼此就已明白,他们已经不再完整,而且再也不会完整了。人人都明白,从此刻起,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他们的房门将变得更宽,屋顶将变得更高,地板将变得更结实,以便在大家的记忆中埃斯特班可以通行无阻,不会再撞到大梁,今后谁也不敢再嚼舌头,说那个大个子傻瓜已经死了,太不幸了,那个漂亮的傻瓜死掉了之类的,因为他们会把房子的正面刷成欢快的颜色,好永远记着埃斯特班,他们还要弯下腰去,在乱石间挖出泉水,在悬崖上种满鲜花,为的是在将来的某个清晨,那些大轮船上的游客醒来时会闻到海上飘来的沁人心脾的花香,船长会穿着礼服,带着他的罗盘和北极星徽章,胸前挂着一排在战争中获得的勋章,从后甲板走下来,指着加勒比海海平面上种满玫瑰的海岬,用十四种语言说,请往那里看,那里如今风声温柔,微风在人们床下驻足,就在那边,在那阳光炽烈、向日葵不知道该往哪边转的地方,是的,就在那里,那是埃斯特班的村子。

一九六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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