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整天,这个黑奴——也就是伊赛提贝哈的贴身仆人,就躲在谷仓里,目睹着他奄奄一息地死去。他的年纪四十岁,几内亚人,鼻子扁平,小脑袋,短头发,双眼的内角微微泛出红色,方方正正的大牙上,前突的牙床露出淡淡的蓝红色。十四岁时,他被一个喀麦隆商人抓走卖掉,当时牙齿还没长齐。他做伊赛提贝哈的贴身仆人已有二十三年了。

伊赛提贝哈病倒的前一天傍晚,他回到黑奴宿舍。平常时光,袅袅炊烟会缓慢升起,穿过一扇扇的大门,将相同的肉味和面包味吹进小巷子的对面人家。女人们在做饭,男人们聚在巷子口,看着他从头人大宅的斜坡上走下来,一双赤脚在异样的暮色中小心翼翼地迈着。面对那些等着吃饭的男人们,他的眼珠里泛着一丝亮光。

“伊赛提贝哈还没有死呢。”领头的人说。

“还没死?”贴身仆人说,“谁没死?”

黄昏中,他们的脸都一样,尽管年龄不同,但都像是猿猴戴上了死亡面具,其背后隐藏着难以捉摸的想法。炊烟的气息,烹饪的味儿,时强时弱,穿过这个异样的黄昏,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萦绕在小巷的上空,以及暮色中赤身裸体的小黑鬼们身上。

“如果他能活过日落的话,就一定能活到日出。”一个人说。

“谁说的?”

“大家都这么说。”

“哦,都这么说。我们只知道一件事。”他们一齐看着贴身仆人。他站在人群中,眼珠里泛着一丝亮光,呼吸缓慢而低沉。他光着膀子,身上微微出了点汗。“他知道。他是知道的。”

“我们让鼓声来说话吧。”

“好,让鼓声告诉我们。”

天黑后,鼓声响了起来。他们把鼓藏在了小溪的尽头。鼓是用挖空的柏木桩做成的。黑奴们一向都把鼓藏了起来。为什么藏起来?没有人知道。鼓就埋在沼泽地岸边的泥土中,由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守护着。他个头矮小,是个哑巴,整天蹲在泥泞中,浑身叮满了蚊子,身上什么也没穿,只涂抹了一层用来防蚊的泥巴。男孩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口袋,里面有一块猪排,上面粘着几片发黑的残肉;里面还有一根铁丝,上头绑着两小块树皮。他的口水滴到了并拢的双膝上,向下流去。时不时有印第安人从他身后的灌木丛中走出来,站在那儿,朝他凝视片刻后离去,而他却毫无察觉。

那个黑奴一直躲在马厩的阁楼中。直到天黑时分,他在阁楼里听到了外面的鼓声。虽然远在六英里之外,可是听起来就像是在阁楼下方的谷仓中隆隆作响。他仿佛也看见了篝火,黑色的四肢在篝火中进进出出,闪烁着古铜色的光亮。只有那儿不会有火光的——那儿和他藏身的落满灰尘的阁楼一样没有火光。在阁楼温暖、古老的方形房梁上,跑动的老鼠发出了耳语般的乐音。那里唯一的火光来自驱蚊的熏烟。女人们怀抱着吃奶的孩子蜷缩着,硕大而下垂的乳房上,鼓起的乳头滑进了男婴的嘴中。她们沉思冥想着,全然忘却了阵阵鼓声,因为火光代表着生命。

蒸汽船里生起了火。伊赛提贝哈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他的老婆们围在四周。他的头顶上方竖着一只大烛台,悬空挂着一张镀金床。他能看见生火做饭的炊烟。就在日落前,他还看见了身穿皮背心的医生走到室外,在船头的甲板上焚烧了两根抹了黏土的树枝。“这么说来,他还没有死呢。”黑鬼在晦暗不明的阁楼中低语,也是回答自己。他能听到两个声音,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还是他自己。

“谁还没有死啊?”

“可是你已经死了。”

“哦,我已经死了。”他轻声说着。他希望能待在鼓声响起的地方。他想象着自己从灌木丛中跳出来,让裸露的、细长的、油腻的、看不见的四肢随着鼓声舞动。可他不能够那么做,因为跳跃的时候,人就会从生命之界跳入死亡之地。人冲向了死亡,却没有死,是因为当死神抓走他时,只是将他从这个世界上生的一端带走。死神从身后跑到了身前,他却仍然活着。房梁上老鼠跑动发出的轻微飒飒声,在阵阵微风中倏然沉寂。他曾经吃过老鼠。当年他还是个孩子,刚来到美国,他们在三英尺高的热带甲板夹层中生活了九十天。他们能听见甲板上醉醺醺的新英格兰船长对着一本书吟诵着经文。十年后,他才知道那本书就是《圣经》。他蹲在马厩里,一直注视着那只温和的老鼠。人和老鼠比起来没有那天生机灵的四肢和双眼,但他用手轻轻一挥,毫不费力地抓住了它。他慢慢地吃掉老鼠,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老鼠怎么能跑得掉呢。当时他还穿着奴隶贩子发给他的一件白色外衣,只会说自己的母语。那奴隶贩子是一位某种一神论宗教的执事。

他现在光着上身,只穿着一条粗布短裤,是印第安人从白人那儿买来的。他的腰间挂着用鹿皮捆扎的护身符,护身符由两个半块组成,一个半块是伊赛提贝哈从巴黎带回来的珍珠母镜片,另一个是一条水蝮蛇的头盖骨。那条蛇是他亲手打死的,他吃掉了蛇肉,丢掉了有毒的蛇头。他躺在阁楼上,注视着头人的宅子和蒸汽船,听着鼓声,想象着自己就在鼓声之中。

一整个晚上,他都躺在那儿。第二天一早,他看见穿着皮背心的巫医走出室外,骑着毛驴离开了。他一动不动,看着驴蹄下腾起的灰尘完全消失。他发现自己还能喘气。不可思议的是,自己仍然在呼吸空气,仍然需要空气。他静静地躺着,观察着,等待着时机动身。他的眼珠泛出一丝亮光,但这是平静的亮光。他的呼吸轻盈而均匀。他看见路易斯·贝里走出宅子,抬头朝天空看去。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已经有五个印第安人穿着礼拜服,蹲在蒸汽船的甲板旁。中午时分,人数增加到了二十五个。那天下午,他们挖了一道壕沟,用来烧烤肉食和番薯。当时吊唁的客人来了已有将近一百个——他们穿着僵硬的欧式礼服,彬彬有礼,安静而有耐心——他看到贝里把伊赛提贝哈的母马从马厩里牵出来,拴在一棵树上;他还看见贝里从大宅子里走出来,手里牵着躺在伊赛提贝哈椅子旁的老猎狗——他把狗也拴在了那棵树上。狗坐在地上,神色凝重地打量着这些来客的脸。随后它吠叫起来。太阳落山了,它仍在吠叫。这时,黑奴从谷仓的后墙上爬下来,走到小河的支流时,已是傍晚时分了。他开始奔跑起来。他能听见猎狗在身后吠叫的声音。快到小河边的时候,他从另一个黑奴身边经过。这两个人,一个纹丝不动,一个在死命奔跑。两人瞬间的对视好像穿越了两个不同世界的分界线。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他继续向前奔跑着,紧闭着双唇,攥紧了双拳,宽大的鼻孔中呼呼地喘着气。

他在黑暗中奔跑。他熟悉这个地区,因为要经常跟随伊赛提贝哈来此打猎,骑驴陪护在伊赛提贝哈的母马一侧,追寻着狐狸或野猫的踪迹。他和追捕者一样熟悉这个地区。第二天日落前不久,他第一次看见了他们。他已经跑了三十英里,一直跑到小溪的尽头,然后又折回来,躺在木瓜树丛中,第一次看见了追捕的人。其中有两个人,穿着衬衫,戴着草帽,胳膊下夹着卷好的裤子。他们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无论怎样跑也是跑不快的,也没有携带武器。十二个小时后,他们才能返回到他藏身的地方。“这样的话,我就能歇到半夜了。”他说。种植园近在眼前,能闻到生火做饭的气息了。他想自己肯定是饿得不行了,因为有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但是现在最要紧的是歇歇脚。”他自言自语。他躺在木瓜树丛中,不停地对自己絮叨着要歇一歇。正因为总想着要歇一歇,也很需要歇一歇,也很急切地想歇一歇,他的心反而像奔跑时一样怦怦乱跳。他好像忘记了应该怎样歇下来,就好像有足足六个小时也不够休息,也不够想起来应该怎么休息似的。

天刚一黑,他又上路了。因为实在没有地方可去,他本想趁着夜色悄悄地继续赶路,可是一旦开始赶路就拼命地跑了起来,胸口不停地喘着气,张开的鼻孔翕动着,浑身没入冰冷呛人的夜色中。跑了一个钟头后,他迷路了,搞不清自己的方向。他猛地停下脚步,怦怦乱跳的心在听到鼓声后不久就平静了下来。听声音的方向,鼓声就在两英里开外的地方。他顺着声音摸索,最后闻到了烟熏火烤的味儿。他走到了人群中,可鼓声并没有停止,只见领头的人朝他走来。他站在飘浮的熏烟中,大口喘着气,鼻孔翕动不已。满是泥土的脸上,一双不停转动的眼珠发出暗淡的光,好像它们受到了肺的控制似的。

“大家都在等你呢。”领头的说,“你现在走吧。”

“去哪儿?”

“吃点东西走吧。死人是不能让活人陪葬的。你是知道的。”

“嗯,我知道。”两人没有对视。鼓声没有停止。

“你要吃点东西吗?”领头的说。

“我不饿。下午我逮住了一只兔子,躲起来的时候吃掉了。”

“那么你带点熟肉吧。”

他收下了熟肉,用蒲叶包好。他再一次走到小溪的尽头。过了一会儿,鼓声停了。他不紧不慢地走着,直到天色破晓。“我还有十二个钟头。”他说,“也许不止,因为天黑时追捕才开始。”他坐在地上,把肉吃了,在大腿上擦了擦手。随后,他站了起来,脱掉蓝布短裤,蹲在泥沼旁,把全身——脸、手臂、身体、双腿——涂满了泥巴再蹲下来,并拢双膝,弯下了头。天蒙蒙亮时,他又回到泥沼旁,蹲坐在地上睡起觉来。他根本没有进入梦乡,他的身子刚动了一下,就猛然醒了过来。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太阳高高挂起,他看见了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俩的胳膊下夹着卷好的裤子,站在他藏身的对面。他们挺着滚圆的肚子,体型壮实,看起来却气短乏力,草帽和衬衣下摆有点滑稽可笑。

“这真是件累死人的差事。”第一个人说。

“我宁愿待在家里乘凉。”第二个人说,“可是头人还等在那儿入土为安呢。”

“唉。”他们四下张望着。一个人弯下了腰,顺手将衬衣下摆上的一撮苍耳草除去。“那个黑鬼真是该死啊。”他说。

“嗯。除了让我们劳神地去抓人,费心地去照看,这些黑鬼究竟能派什么用场呢?”

过了晌午,黑鬼爬到了一棵树上,朝下方的种植园看去。他能看见伊赛提贝哈的尸体停在两棵树中间的吊床上,树上拴着马和狗。蒸汽船周围的空地上挤满了马车、马和骡子,还有两轮手推车和未卸鞍的马。三五成群的妇女、孩子和老人们,快乐地围坐在壕沟旁,烤肉的火堆中缓慢地冒出缕缕浓烟。青壮年男人和半大的男孩子在身后的溪谷中追捕逃奴。他们的礼拜服整体地叠放在树杈上。宅子的大门旁,蒸汽船大厅的入口处,聚拢了一堆人。他一直注视着他们。没过多久,只见人们用鹿皮和柿树枝条做成的轿子把莫可塔布抬了出来。而黑鬼,这个被追捕的猎物,正躲在枝繁叶茂的树梢上,静静地看着他走向无可挽回的末日,他的表情和莫可塔布一样高深莫测。“嗨,”黑鬼嘀咕着,“他就要走了。他的躯体十五年前就死了,现在人也要走了。”

晌午过半,他和一个印第安人面对面地碰上了。他们俩是在泥沼地的独木桥上相遇的。黑鬼身形干瘦,脸色憔悴、冷峻,毫无倦意,不顾一切地逃命;印第安人身形矮胖,绵软乏力,一副极不情愿、极其慵懒的神态。印第安人没有移动,也没有发声,只是站在独木桥上,眼睁睁地看着黑鬼跳进泥沼,游上岸,然后跌跌撞撞地钻进了矮树林。

太阳快要下山时,他躺在一棵倒伏的圆木后。圆木上的一列蚂蚁缓缓地爬行着。他抓起这些蚂蚁慢慢地吃掉,神情超然,犹如餐桌上的食客吃着盘子里加盐的坚果。蚂蚁身上也有一股咸咸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地流口水。他慢慢地吃着,看着蚂蚁源源不断地爬上圆木,竟毫未察觉即将降临的可怕厄运。除了蚂蚁外,他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透过脸上的泥巴面具,布满血丝的双眼骨碌碌乱转。太阳下山后,他沿着小溪的堤岸爬着,看见了一只青蛙。这时,一条水蝮蛇在他的前臂上重重地、结实地咬了一口。笨拙的攻击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两道又长又斜的伤口,就像是剃刀划过的两道斜线。由于势头过猛,冲得太急,蛇几乎被它自己带倒在地有一会儿却对自己的笨拙和暴躁无能为力。“干得好,老家伙。”黑鬼说。他摸了摸它的头,看着它在自己的胳膊上重重地、飞快地、笨拙地又咬了一口。“我可不想死啊。”他说。然后又说了一遍——“我可不想死啊”——语气平和,略带一点迟来的惊讶,仿佛这句话说出来前,他自己不知道似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怎么样,程度有多深。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回过去当老师

重回过去当老师

不喝茶的芋头
别人重回学生时代,都是当学生。为什么我重回学生时代,却成为了自己班级的班主任?... 《重回过去当老师》
都市 完结 135万字
网游:开局遥遥领先

网游:开局遥遥领先

去一趟骨科
【火星风+无敌+不虐主+数据流+剧情流】 林枫重生到《神话》公测当天,获得唯一SSS级天赋遥遥领先。 【路过的你看到别人越级杀怪获得丰厚收益,遥遥领先天赋触发,获得全新天赋:收益增幅。】 【路过的你看到别人的魔法攻击伤害高于自己,遥遥领先天赋触发,魔法攻击永久性+100】 【路过的你看到别人释放技能造成有效伤害,遥遥领先天赋触发,基础技能‘重击’进阶‘精·重击’】 【……】 你的天赋就是我的天赋
都市 连载 12万字
风暴岛

风暴岛

肯·福莱特
本书是肯福莱特的处女作,一上市即受到广泛的关注,被改编为热门电影,并于次年获得了爱伦坡最佳小说奖,至1999年全球累计销量逾1000万册,是美国《出版人周刊》《时代周刊》等杂志强烈推荐的超级畅销小说。 早在1943年,德
都市 完结 21万字
旧爱(作者:关就)

旧爱(作者:关就)

关就
文案: 那一年,陆兮狠心抛弃了出身平平的初恋顾淮远,远走他乡。 跟他分手的第二个年,A市发生大事。 顾氏商业王国的接班人顾淮远,站在镜头前,剑眉星目,谈吐不俗,一夜之间,凭借亿万身价、英俊的外表沉稳的气质,迅速成为A市第一钻石王老五。 五年后,陆兮以创业者的身份回到A市,孑然一身,日日狼狈。 公司陷入危机,机缘之下,她得到一张顾氏宴会邀请函。 微凉的寒夜。 她站在角落阴影里,见到了人群中心处被簇
都市 完结 41万字
婚情告急,总裁步步逼婚!+番外

婚情告急,总裁步步逼婚!+番外

千桦尽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婚情告急,总裁步步逼婚!》作者:千桦尽落【文案】庄初怎么都没想到今后会和晋江市高高在上的商界翘楚容谨城纠缠不清。她说:“容总三番四次救我,大恩大德我……”庄初话音未落,容谨城便宽衣拿套解皮带:“以身相报!”庄初:“……”她不明白一个堂堂容氏总裁怎么会对他准妹
都市 连载 104万字
你说我没有兵器,神兵兽变身

你说我没有兵器,神兵兽变身

精灵咸鱼王
穿越重生到万族降临,灵气复苏的林峰,辍学三年终于激活了诸天商城系统,从此开始他的无敌之路。什么,一本黄阶下品功法的焚诀居然敢标价999999?面对商城的奸商,林峰果断使用零元购功能,给斗破天道留下一个难忘的教训。什么,神兵兽天诛买不起?没事。一刀9999,直接价格砍到底。林峰借助来自于诸天万界的商品,不断变强,一步... 《你说我没有兵器,神兵兽变身》
都市 连载 4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