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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清风,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就在昨晚我加入风灵月影后打开骑马与砍杀二,在叮的一声后就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李清风穿越到卡拉迪亚大陆后,身上就穿着一条裤衩子,呆呆的坐在草地上:“开个修改器都能穿越?就给我一条裤衩?好歹给我一条新的呀!”
此时已是深秋,早晚温差比较大,虽说不至于冻死人,但是露宿街头还是很容易感冒的。李清风很快走出悲伤状态,就地取材给自己编了一条草裙,然后有些害羞的走进吕卡隆城。
吕卡隆是南帝国女王拉盖亚的领地,商铺林立,城门口还有不少商队进进出出。李清风找了一个人多一点的地方就开始乞讨。
李清风初来乍到,身上就一件裤衩,连个要饭的碗都没有,看着对面乞丐两个小时要到了十多个便士,直接冲过去一脚给乞丐踹翻:“你好手好脚的,不去找个工作,跑来和我抢饭吃,滚!”李清风把乞丐碗里的钱全拿走,“这十三个便士我拿走了,你要不服,尽管叫人来打我,打倒我算你有本事!”
李清风敢放狠话也是有底气的,因为他现自己踢了那个乞丐一脚后,自己的力量上了一个档次,于是想起自己穿越前点开了“无限技能经验”,顿时心中暗喜,底气也足了几分。
“有种别跑!”乞丐捂着肚子,往巷子里跑。
李清风拿到钱后赶紧给自己买了一套粗布衣服,然后又没钱买鞋子了,只能光着脚坐在路边要饭。
乞丐跑回去把自己挨打的事告诉老大,没一会儿就带着二十来个人找到了李清风。李清风看着乞丐带着人来了,二话没说,先给领头的刀疤脸一拳,刀疤脸的二十多个小弟一拥而上。李清风每一拳都照着对方鼻梁打,单手力量提升到了五百公斤,度也快了不少。
“我也不是不讲理,把身上值钱的都交出来,我就放了你们。”此时周围已经围了一大圈看热闹的人。李清风把他们的钱都搜刮完了后,便赶紧跑了。
李清风光着脚跑了一段路,看着旁边有家酒馆,便走进去想打听一些消息。
晚上正是酒馆人多的时候,旅者在酒馆里吹奏乐器,讲述他们路上的奇闻异事,赌鬼们聚在一张小桌子上摇骰子……李清风往里走了几步,向女仆要了一杯酒,然后问正在调酒的老板:“老板,向你打听个事,这是什么地方?”李清风说完话就给了老板两个便士。
“这是吕卡隆,是伟大的拉盖亚女王的领地!”老板笑着把钱收下。
“拉盖亚!”
李清风向老板仔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是一个类似于骑砍的大陆。
“老板,我想找一份工作,您有什么消息吗?”
“工作?”老板看了看李清风,“女王最近在征兵,或许你可以去试试。不过,我建议你先去竞技场拿个名次,没准女王直接封你为骑士。”
“谢谢,我打算住一晚,你这还有空房间吗?”
“还有一间,上楼左拐第一间就是,一晚上五便士。”
李清风付给了老板五便士,便去楼上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就跑去竞技场。
今天正好竞技场有比赛,李清风直接选择参赛,然后把全部钱都押自己身上。竞技场比赛是十六进八,然后八进四和四进二,最后决赛,一共可以押四次。李清风第一场比赛简直是杀疯了,拿着双手剑,见人就砍,敌友不分,单手力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一千五百公斤,双手剑也达到大师级别,自身防御力提高了一大截。
竞技场后面的比赛因为第一场李清风敌友不分,半个小时就决出了冠军——李清风。李清风靠着竞技场比赛,既赢了冠军的头衔,又赚到了二十英镑和一件上等锁子甲。
李清风赚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一双好鞋和一把手半剑,但是在买剑的时候,一个白胡子老头和自己擦肩而过,李清风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这个老头有问题,于是悄悄的跟在老头后面。
老头是瓦兰迪亚的大魔导士,穿着一身半旧的粗布衣服,与平民无异。
李清风跟着老头拐进了一个小巷子,突然被老头施法定在了原地。
“不是,怎么还有魔法?”李清风小说看了不少,但是亲眼看到人使用魔法,还是大受震惊。
“你怎么跟踪老夫?”老头将魔法棒放回衣服里,笑得很和蔼。
“如果我说我感觉到您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您信吗?”李清风尴尬的笑了笑。
“你年纪轻轻,不找个工作,怎么干起偷鸡摸狗的勾当?”
“我承认我黄的流油,但是你不能这样污蔑我。”
老头走过来笑着说:“你试着感受一下困住你的这道魔法。”
李清风闭眼开始感受困住自己的那股力量,然后和魔气的亲和度疯狂上涨,很快这道定身魔法就失效了。
“想不到你天赋这么好,怎么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老头看出李清风资质不凡,但还是低估了。
“再说我告你诽谤!怎么就看出我偷鸡摸狗了?大爷,我就纯好奇。”
“有没有兴趣当我的弟子?”老头是生平第一次看见天赋这么好的人,自然舍不得就让李清风这么走了。
“您愿意教我魔法?”李清风瞬间来精神了。
“当我的徒弟,我书库的所有资料你都可以看,每个月八十英镑。”老头开出的条件已经过了大多数魔法学徒的待遇。
“八十!真钱?”李清风心动了,但是还对老头保持警惕。
老头笑着从钱袋里拿出两个第纳尔金币,扔给李清风。李清风将金币咬了一下,笑着说:“真的!”
“要不要当老夫的徒弟?”
李清风突然惊醒,暗道:“老头这么有钱,为什么穿的这么普通,这钱该不会是偷的吧?”
老头见李清风不回答,转身边走边说:“你想明白了就来萨内欧帕找我。”
李清风把金币收起来,走出巷子正要去找家饭馆吃饭,就看见一个浑身是伤的贵族男子(特弥翁)骑着马朝自己冲过来,后面还跟着二十个刀斧手。
“我记得你,”李清风看清来人是刚才竞技场的选手,“你第一场就被我淘汰了。”
特弥翁原本英俊的脸被李清风打的变形,见他又提起竞技场的事,气的摔下马。
“身体不好就不要出门了。”
特弥翁被身边的刀斧手扶起来,咬牙切齿的说:“我是伯爵之子,公主的未婚夫,你居然敢如此羞辱我,给我把他牙齿全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