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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王镇比兰德一路到过的村镇都要大,不过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乡间小镇,枉有“四王”这么华贵的名字。像其他所有村镇一样,凯姆林大道直穿过镇中心,不同的是,同时又有另一条大道一直通向南方。大多数村子都是当地农场的市集,但四王镇上却看不到多少农夫。四王镇不只是一个普通的村镇,它还是在凯姆林和迷雾山脉的矿山城镇间通行商队的中继站,向南的大道则连通了卢加德与矿山的贸易。卢加德和凯姆林之间的贸易线路则是经过另一条更直接的大路。四王镇周围的郊野没有多少农场,这里出产的农作物只能勉强养活这里的人。镇上的一切设施都是围绕马车商队而存在的,这里能看到许多马车夫和搬运货物的工人。

四王镇上分布着许多光秃秃的土地,上面密集地停放着一排排马车,只有几名无聊的保镖在看着。沿街有许多马厩,每座马厩都宽得足以让马车通过,许多路上都被马车碾出深深的车辙。这里没有绿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玩耍,一边还要躲避马车,听马车夫的咒骂。村里的女人们都戴着头巾,低垂着目光,在街上快步走着,有时一些马车夫对这些女人品头论足的话甚至会让兰德脸红,就连麦特也往往对那些评语感到吃惊。没有女人会站在篱笆旁和邻居聊天。土褐色的木造房屋密集地挤在一起,中间只留有很窄的巷道,风吹雨淋的墙板有一些也被刷上白色的石灰,但看起来都是经过许多年也没有再重新粉刷过的样子。沉重的百叶窗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被打开过,上面的铰链积了厚厚的灰尘,早就生锈了。到处都是噪声——铁匠打铁的声音、马车夫的吆喝声、旅店里粗嘎的笑声。

兰德从一辆商人的帆布篷马车上跳下来,马车正好经过一间色彩鲜艳的旅店,这座旅店全都被漆成绿色和黄色,在一片颜色沉闷的房屋中非常抢眼。那支马车队还在前进。天正渐渐暗下来,马车夫们只是在全神贯注地看着马,似乎根本没注意他和麦特下了车。兰德被一道车辙绊了一下,急忙向前一跳,避开了从另一个方向冲过来的一辆沉重的载货马车。那辆车上的车夫大喊着丢下一句脏话,随着车一同走掉了。一名妇人绕过兰德,继续飞快地向前走去,甚至没有看兰德一眼。

“我不确定是否该待在这个地方。”兰德说道,他觉得在这一片喧嚣声中混杂着一点音乐,但他不知道这音乐是从哪里来的,也许就是从这间旅店里,但他无法确定。“我不喜欢这里,也许我们应该再往前走一段。”

麦特不以为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翻起眼珠看看天空。他们的头顶上聚集了厚厚的一层黑云。“然后今晚在树下睡觉?在这种天气里?我已经又习惯睡在床上了。”他侧过头听了一阵,然后嘀咕着,“也许还会有旅店没有乐手。不管怎么样,我打赌他们没有人会玩杂耍。”他将长弓挂在肩膀上,朝亮黄色的旅店大门走去,一边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一切。兰德犹疑地跟在后面。

这家旅店里的确有乐手,他们演奏的筝和鼓声几乎被淹没在充满酒气的大笑和叫喊声里。兰德连找这家店的老板都省了。另外两家旅店也有乐手,而且里面同样充满了震耳欲聋的噪声。衣着粗糙的男人挤在桌旁,在桌子间跌跌撞撞地走着,摇晃着手里的酒杯,竭力想要捏一把那些来回躲闪、努力在脸上装出一点微笑的女侍。整间旅店几乎都因这些喧哗而颤动。大厅里充斥着陈酒和肮脏身体的酸臭气味。这种地方看不到穿着丝绸、天鹅绒和锦缎的商人,因为他们都待在私人套房里。每次兰德和麦特只是朝这种地方探探头就转身离开。兰德开始觉得他们可能没有选择,只得离开了。

但第四家旅店——“跳舞的赶车人”——却显得很安静。

这家旅店像其他旅店一样色彩艳丽,亮红色和刺眼的绿色外墙镶着黄色的边,但这家旅店的油漆有许多都裂开剥落了。兰德和麦特走了进去。

大厅里只有五六个人坐在桌旁,全都盯着自己的杯子,陷在自己的思绪里。这里的生意显然不好,不过应该曾经好过。和客人数量相同的女侍正忙着各自的事情。这里的确有足够的工作让她们忙碌——地板上有许多泥土,墙角全都是蜘蛛网,但她们并没有真正在做什么有意义的工作,只是来回移动着,以免被看到在发呆。

一名瘦骨嶙峋、头发又长又细的男人皱着眉头,转过头看着兰德和麦特走进门。这时,四王镇上空传来第一阵隆隆的雷声。“你们想要什么?”他在油腻的围裙上擦抹着双手,那件围裙一直垂到他的脚踝处。兰德怀疑他这么做会不会只是让更多的油污沾在手上。他是兰德见过的第一个瘦子旅店老板。“嗯?说吧,买杯酒,或者出去!我看起来像是演戏的吗?”

兰德红着脸开始在每一名旅店老板面前做出的那一番自我介绍。“我会吹长笛,我的朋友会杂耍,就算再过一年,你也找不到技艺比我们更好的人。只要有一个好房间和一顿好饭,我们就能让你的大厅里坐满人。”他记起前三处高朋满座的大厅,特别是最后一间大厅里,那个就在他面前呕吐的男人,那时他向后跳了一下才没让自己的靴子沾上污物。他不禁恍惚了一下,但他急忙将思绪拉回来,继续说道,“我们会让你的旅店里坐满人,相较于付给我们的酬劳,你会得到二十倍以上的收益。为什么——”

“我已经有一个敲响板琴的人了。”旅店老板没好气地说。

“你只有一个醉鬼,萨姆·黑格。”一名女侍说道。她正从他们身边走过,手中的托盘上放着两杯酒。她停下来,给了兰德和麦特一个微笑。“大多数时候,那个醉鬼都找不到大厅在哪里。”她又压低了声音,“已经有两天时间看不到他的人影了。”

萨姆一边继续盯着兰德和麦特,一边反手打在那名女侍的脸上。女孩惊呼一声,重重地摔在久不曾刷洗的地板上,一只酒杯摔破了,溅出的葡萄酒流淌在一层尘土上。“损失的酒和杯子从你的工钱里扣。给客人们端酒去,快点。客人不会因为你们偷懒而掏钱的。”他的口气像刚才那一击般随性。没有任何客人抬起头来看一眼,其他女侍也都把眼睛转向了一旁。

那个胖姑娘揉搓着脸颊,用凶狠的眼光盯着萨姆,但她再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将酒杯的碎片和另一只空酒杯收进盘子里,匆匆地跑开了。

萨姆若有所思地吮着牙齿,打量着兰德和麦特,他的目光在那柄苍鹭徽剑上盯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么,”最后他说道,“你们可以在后面的储藏室里搭两个地铺,毕竟客房让你们睡的话太浪费了。所有客人走了之后你们才能吃饭,那时应该还会有些食物剩给你们。”

兰德希望四王镇还能有一家他和麦特没去过的旅店。离开白桥之后,他遭遇过冷漠、白眼,甚至直接的敌意,但还从没有任何东西像这个人和这里一样让他感到如此不安。兰德告诉自己,这只是因为这里的肮脏和嘈杂,但他的忧虑并不能因此而消失。麦特一直在看着萨姆,仿佛在怀疑这其中有什么陷阱,但他并没有要放弃这家旅店,去野外露宿的意思。雷声震动着窗户。兰德叹了口气。

“如果地板够干净,也有足够的干净毯子,那么我们可以打地铺。但我们要在天黑后两个小时吃饭,不能再晚了,而且我们要吃这里最好的食物。我们可以让你看看我们都能表演什么。”他伸手拿出长笛匣,但萨姆摇了摇头。

“没关系,就算是乱七八糟的音乐,只要听起来像首曲子,就够满足这帮人了。”他又看了一眼兰德的剑,他的脸上只有嘴角还挂着一丝笑纹。“你们想吃饭的时候就吃饭,但如果你们没有把客人吸引进来,就滚到街上去吧!”他朝两个坐在墙边、表情凶狠的家伙点了点头。他们没有喝酒,而且他们的手臂足有普通人的腿那么粗。萨姆向他们点头的时候,他们的目光转向了兰德和麦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兰德将一只手放在剑柄上,希望心里的颤抖不会表现在脸上。“前提是你也能履行先前我们提出的要求。”他用冷静的语调说。

萨姆眨眨眼,片刻之间,他似乎感到有些不安。随后他很突兀地一点头:“我不是说好了吗?好吧,开始吧!你们光站在这里不会吸引任何人进来的。”他说完就大步走开了,一边仍然紧皱着眉头,大声责骂那些女侍,仿佛这里有五十位客人都没被照顾到一样。

在房间远程,靠近后门的地方有个高出地板的小平台,兰德将一张凳子放在上面,把自己的斗篷、毯子和汤姆的包袱放在凳子后面,把剑放在这堆东西的最上面。

兰德觉得还是不要公开佩带这把剑会更好。剑在这里是很平常的东西,但一把苍鹭徽剑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与怀疑;而现在任何人多看他一眼都会让他感到不舒服。他不能给隐妖留下任何痕迹,即使他怀疑隐妖追踪他们并不一定需要这种痕迹。不管怎样,放下这把剑的时候,他总是会感到不情愿。这是谭姆给他的。他的父亲。只要带着这把剑,他就保持着和父亲的联系,他就仍然可以称谭姆为父亲。现在太迟了,他心想。他不知道这个想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相信这是真的。太迟了。

当“雄鸡向北啼”的第一小节响起时,大厅里的几位客人都抬起了头,就连坐在墙边的两名大汉也向前倾了倾身子。一曲终了,包括两名大汉在内的所有人都鼓起了掌。麦特让彩球在双手间来回飞舞时,掌声再一次响起。外面又响起一阵雷声,雨渐渐停了,但气压仍然低得厉害,这样的间歇拉得愈长,下一场雨就愈大。

讯息已经传了出去,夜幕落下时,旅店里已经挤满了人,响亮的笑声和叫喊声让兰德几乎听不到自己在吹什么,只有突然落下的雷声掩盖了大厅里所有的喧嚣。闪电划过窗口,耳朵还没有完全从雷电的轰鸣中恢复过来,兰德已经听到雨点敲击屋顶的声音。现在走进来的人们在地板上留下了一摊摊水迹。

兰德只要一停下来,就立刻会有人喊出某个曲调的名字。其中有许多名字他都不认识,但只要有人能将他们想听的曲子哼上一段,他经常就会发现自己知道这首曲子,而这首曲子在别的地方又有别的名字,比如“快乐的杰姆”在这里被称为“飞奔的三趾鸟”,而在他们前一个留宿的村子则被叫做“太阳的颜色”。有些曲子的名称一直没有变化,而另一些曲子只是相距十里的两地就会有不同的叫法。兰德这一路上也学了一些新的曲子,“喝醉的卖货郎”就是他新学到的,但有时候这首曲子又被称作“厨房里的匠民”,“两个国王去打猎”同时被这里的人们叫作“双马飞驰”和其他几个名字。兰德吹了他会的曲子,人们拍着桌子,要他再多吹几首。

另一些人喊着要继续看麦特的杂耍。有时候,想听曲子的人和想看杂耍的人还会发生争执。有人亮出一把匕首,立刻有一个女人发出尖叫。一个男人脸上流着血踉跄着从桌边向后退去。旅店的两名保镖(他们的名字是杰克和斯多姆)立刻快步走过去,不问缘由便将所有参与斗殴的人都扔到了街上。这是他们解决一切麻烦的办法。大厅里仍然充满说话声和笑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除了那些被保镖挤撞到的人之外,甚至没有人朝这里看上一眼。

客人们当然不会对自己闲着的双手有多少约束,特别是当某一名女侍不够小心时。不止一次,杰克和斯多姆不得不将陷在客人堆中的女侍救出来,不过他们这时的速度往往就慢了许多。萨姆往往会对刚被解救出来的女孩大声责骂,摇晃拳头,他总是认为这种事女侍也有错,而流着眼泪、结结巴巴向他道歉的女侍说明她们也愿意接受他的观点。每次萨姆皱起眉头,那些女侍就会打个冷颤,即使他并没有看着她们。兰德很奇怪为什么她们会容忍他这样。

现在萨姆看到兰德和麦特时就会露出笑容。过了一会儿,兰德意识到他不是在对他们笑,他的目光总是滑到他们身后,落在那柄苍鹭徽剑上。曾经有一次,当兰德将错金银花纹的长笛放到身边的凳子上时,这枝长笛也赢得了一个微笑。

当麦特退下,又轮到兰德演出时,兰德趁着和麦特错身的空当对麦特耳语道,“萨姆打算抢劫我们。”在如此喧闹的环境里,兰德必须大声把话说出来,不过他相信除了麦特之外,没有人能听见他说话。

麦特点点头,仿佛一点也不意外。“我们今晚必须把门锁住。”

“锁住门?杰克和斯多姆能用拳头把门板打碎,我们得离开这里。”

“至少等到吃过饭以后,我饿了。他们在这里做不了什么。”客人们开始不耐烦地喊他们继续表演,萨姆则开始瞪他们了。“不管怎样,今晚你想睡在外面?”一道特别响亮的雷声将一切声音都湮没了,眨眼间,从窗户射进来的白光比屋里的灯光还要亮。

“我只是想完整无缺地离开这里。”兰德说,但麦特已经没精打采地坐到凳子上休息去了。兰德叹了口气,吹起了“登亚伦大道”,有许多人喜欢这首曲子,兰德已经将它吹过四遍,但还有人喊着要再听一遍。

现在的问题是,麦特是正确的,兰德也很饿了,而大厅里坐满了人,虽然有一些人离开了,还有一些人被杰克和斯多姆扔了出去,但又有两倍数量的人走了进来,他看不出萨姆现在能耍什么花招。人们喊叫着要看杂耍,听曲子,但大多数人的兴趣还是喝酒和戏弄女侍。不过有一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

这个人在人群中显得非常突出。据兰德观察,这个低档次的旅店里就连为商人提供的私人套房都没有,因此这里也没有商人。在身穿粗布衣服、皮肤因风吹日晒而变得粗硬的客人们当中,却只有这个人肌肤光鲜,双手纤软,穿着一件天鹅绒外衣,黑绿色的天鹅绒斗篷缀着蓝色丝绸花边。他脚上穿着天鹅绒软鞋,而不是靴子。这种鞋不适合在四王镇泥泞坑洼的街道上行走,甚至根本不适合在任何街道上行走。

这个人是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后出现的,他一边甩掉斗篷上的雨水,一边扫视着四周,扭曲的嘴角显露出厌恶的情绪。他将大厅扫视了一圈,本来已经准备要离开了,却又仿佛突然注意到了什么,便坐到了一张杰克和斯多姆刚刚清空的桌子旁边。一名女侍停在他面前,给他端上一杯葡萄酒,他把那只杯子推到一旁,就再没有碰过。那名女侍两次来到他身边都仿佛急着要离开,虽然他根本没有碰那个女孩,甚至没看她一眼,其他靠近他的人似乎也都有着同样的想法。尽管他的相貌和衣着看起来很柔和,但只要有哪个马车夫想要分享他的桌子,他只是侧目一瞥,就会让那个粗壮的汉子将视线转到别的地方。他坐在那里,仿佛大厅里并没有其他人,只有他——还有兰德和麦特。他一直在看着他们,十根手指搭在一起,每根手指上都有一枚戒指在熠熠放光。他看着他们,露出满意的微笑,仿佛认识他们一样。

兰德趁再次换位的机会和麦特提起那个人,麦特点点头,“我看见他了。他是谁?我一直觉得我知道他。”

兰德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记忆深处有什么在颤动,但他就是没办法想起来。不过他相信,这张脸他以前从没见过。

兰德估计他们大约已经表演了两个小时,他将长笛收进皮匣里,和麦特整理好行李。当他们走下舞台时,萨姆挤了过来。他气得一张窄脸都扭歪了。

“该吃饭了,”兰德抢先对萨姆说,“我们不想让自己的东西被偷走。你不去吩咐厨师吗?”萨姆犹豫着,他仍然很生气,装作对兰德的东西不感兴趣的样子,但并不成功。兰德仿佛是随意地挪了一下肩上的带子,让自己的手可以放在剑柄上。“或者你可以试试把我们扔出去。”他故意加重了语气。然后他又说道,“夜还很长,我们还可以表演很久。如果要让客人们继续花钱,我们就必须有力气表演下去,你觉得如果我们饿倒了,人们还会在这里坐多久?”

萨姆向正在往他口袋里放钱的满屋客人瞥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打开后门,探出头喊道,“给他们吃饭!”他回过身来,朝兰德和麦特吼道,“别吃上一整夜,在最后一个客人离开之前你们都要表演。”

一些客人还在喊着要看节目,萨姆急忙过去向他们解释。穿天鹅绒衣服的人也是焦躁不安的人之一。兰德示意麦特跟在他身后。

厨房被一道厚重的门和大厅分开,除了偶尔有女侍开门进来的动静,否则这里最响的就是雨点敲打屋顶的声音,甚至比隔壁客人大喊大叫的声音还要响亮。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热气和蒸气不停地从炉子与烤箱中冒出来。一张极大的桌子上有一半放着食物的半成品,另一半放着准备盛放食物的碗碟。几名女侍坐在门旁的一张长凳上,一边揉搓着双脚,一边唧唧喳喳地和胖厨娘聊着天。胖厨娘同时和她们所有人说着话,还挥舞着一柄大汤勺以强调自己的意思。她们全都看着走进来的兰德和麦特,但这并没有影响她们说话的速度和揉脚的动作。

“我们应该在有机会的时候离开这里。”兰德轻声说,但麦特摇了摇头。他的眼睛只是盯着那两个已经被厨娘盛满牛肉、马铃薯和青豆的盘子。厨娘已经不再看他们了,她一边继续和女侍们聊天,一边用臂肘推开桌上的杂物,把两个盘子摆在上面,又放上两把叉子。

“时间还够,先吃饭。”麦特立刻坐到凳子上,开始像铲子一样使用起叉子。

兰德叹了口气,但也紧跟着麦特吃了起来。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只吃了一个面包头,现在他的肚子就像乞丐的钱袋一样空,厨房里食物的香气更是让他饥不可耐。他飞快地向嘴里填着食物,但还没等他吃完半盘,麦特已经让厨娘给他又盛了一盘。

兰德并不打算偷听那些女人说话,但一些话不由自主地钻进他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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