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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1767年6月</h4>

“我讨厌坐船,我恨坐船。我特别讨厌坐船。”詹米咬牙切齿地说。

詹米的姨父赫克托·卡梅伦住在一个叫河场的种植园里,就在十字溪上面。十字溪在威尔明顿上游两百英里的地方。有人告诉我们,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根据风力大小的不同,坐船去十字溪可能需要四天到七天。如果我们选择走陆路,那么计算上路被冲坏、路况泥泞和车轴断裂之类的情况,旅程就需要两周甚至更多的时间。

“河上没有浪,”我说,“一想到我们要在泥泞的路上跋涉两百英里,我就觉得厌烦。”

伊恩灿烂地咧嘴笑着,但是詹米把怒视的目光移到他那边,他的笑容很快就变成无动于衷的超脱。

“再说,如果你晕船,我还带着针。”我说,并拍了拍衣服口袋,里面的象牙盒子里装着我用来针灸的金针。

詹米用鼻子狠狠地呼气,但没有再说什么。这个小事情解决过后,就只剩下解决船费这个大问题了。我们不富有,却有些小钱,这源于路上的些许好运气。我们像吉卜赛人那样流浪着从查尔斯顿北上,在夜里远离路边扎营,因此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个废弃的农庄,新长出的植物几乎覆盖了农庄的空地。

棉白杨小树像标枪一样,从农庄坍塌的屋顶的横梁中间生长出来。炉石的巨大裂缝里长着一株蜀葵。农庄的墙壁半数已倒塌,腐烂成了黑色,覆盖着绿色的苔藓和黄褐色的蘑菇。我们不知道这个地方已经废弃多久,但小屋和空地显然在几年时间里就会被植物淹没,除了烟囱倒塌下来堆成的石堆以外,再无其他东西标示这个地方的存在。

然而,在涌入这个地方的树林中,一块残留下来的小桃园茂盛得不协调,果实熟得裂开了,引来一群群蜜蜂。我们尽可能多地吃了许多,在废墟的遮掩下睡了觉,然后在黎明前起来,往马车上装了一堆堆汁多肉滑、香醇的金色果实。

我们边赶路,边卖桃子。所以,在我们到达威尔明顿时,我们收获到一袋钱币——大多是面值一便士的硬币。双手也变得黏黏的,头发、衣服和皮肤上全是发酵的香味,就好像我们全都在桃子白兰地酒里浸泡过。

“你拿着这个,去买你能买到的供给品,别买桃子,或许还可以买点针线,让我们去见我亲戚时不至于看起来太像乞丐。”詹米给我建议说,并把装着我们财产的那个小皮袋递给我,同时扬起眉毛,朝菲格斯外衣上那条从桃树上掉下来时撕出来的大裂缝点了点头,“邓肯和我去转转,看能不能把马车和马匹卖掉,然后去打听买船得花多少钱。如果这里有金匠之类的,或许我可以去打听下他买不买宝石。”

“小心些,舅舅,可不要被占便宜,或者在街上被抢。”伊恩建议道,皱眉看着那些来往于附近港口的形形色色的人。

詹米冷着脸,安慰伊恩说他会多加小心。

“带上洛洛,”伊恩劝他说,“它会保护你。”

詹米低头看了看洛洛,它正在打量着路过的人群,喘着气,面带警惕的神情,这种神情所暗示的,与其说是社交上的兴趣,倒不如说只是有节制的食欲。

“噢,那好,跟我来,小狗。”他说,看了看我,“或许你最好也买几条干鱼。”然后他便转身离开了。

* * *

威尔明顿是一个小镇,但是因为它刚好是个位于可通航河流入海口的海港,所以它不仅有农作物市场和船运码头,还有几家出售欧洲进口奢侈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店铺。

“大豆不错,”菲格斯说,“我喜欢大豆,即使数量很多也喜欢。”他挪了挪肩上的粗麻布袋,平衡着布袋难以控制的重量,“还有面包,我们必须要有面包。还有面粉、盐和猪油。腌牛肉、樱桃干、新鲜苹果,都很不错。当然还有鱼。我觉得针线肯定也需要。还有发梳。当然还要去药商那里买药。但是买不买饰带呢?”他补充道,同时侧眼看了看我的头发。因为湿热的天气,它们正不断往我的宽檐帽外面跑。

“饰带。”我坚定地说。我把那个装着三码布鲁塞尔饰带的纸袋放到他拿着的那个大篮子里。“还有丝带,每种款式都来一码。”我对柜台后面那个满头大汗的年轻姑娘说。

“红色的是你的,别抱怨;绿色给伊恩,黄色给邓肯,那种很深的蓝色给詹米。没问题,这不是铺张浪费。詹米不想我们在见到他姨父和姨妈时穿得衣衫褴褛。”

“那你呢,舅妈?”伊恩笑着说,“你肯定不会让我们几个男的穿得漂漂亮亮的,而你自己却朴素得像只麻雀吧?”

菲格斯微微张嘴吐气,既是因为生气,也是因为被逗乐。

“那个——”他说着,指着一卷深粉色的宽丝带。

“那种颜色是小姑娘用的。”我抗议道。

“女人什么年纪穿粉色都不嫌老,”菲格斯坚决地说,“我听小姐们说过很多次。”我之前听菲格斯说过小姐们的观点。他很小的时候是在妓院里度过的,而且从他的回忆来看,他稍大些的时候也是。他现在已经娶了詹米的继女,我特别希望他能够克服这种习惯。但是,玛萨丽现在仍然在牙买加等着生第一个孩子,所以我还是怀疑他克服不了。毕竟,他是在法国出生的。

“我想小姐们说得对,”我说,“那好,粉色的也要了。”

我们扛着篮子和食品袋,出门走到了街上。天气闷热、潮湿,但是吹着微微的河风,而且在从密闭、闷人的店铺里出来后,空气似乎变得甜甜的,令人神清气爽。我朝海港看了看,几艘小船的桅杆竖立在那里,随着水流的冲击而轻轻摇摆。我看见詹米的高大身影从两栋房子间大步走出来,洛洛紧跟在他身后。伊恩挥手大喊,洛洛跳着沿街跑下来,因为看到主人而疯狂摆动尾巴。在白天的这个时候,外面的人不多,那些在狭窄街道上做生意的人,都精明地紧贴着附近的墙壁,避开洛洛和伊恩的这次狂热重聚。

“我的天哪,”我上面有个声音慢吞吞地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狗。”我转过身,看到了一位男士。他从一家酒馆走出来,礼貌地向我脱帽致意:“夫人,您好。我真诚地希望,它不会喜欢吃人肉吧。”我抬头,然后再抬头,去看那个对我说话的男人。我忍住没有说在所有人当中,他最不应该觉得洛洛有威胁。他几乎是我见过的最高的人,甚至比詹米还要高几英寸。他瘦高而笨拙,硕大的双手悬在我的手肘边上,缀着豪华珠子的皮腰带和我胸部一样高。要是有冲动,我或许能把鼻子塞到他肚脐里,不过幸好我没有那种冲动。

“不,它吃鱼。”我安慰他道。见我仰着头,他有礼貌地蹲了下来,往下蹲时膝关节发出咔咔的声音,就像步枪射击一样。如此一来,我可以看到他的脸了,然后我发现他的面貌仍然被浓密的黑胡子遮掩着。不和谐、短平而上翘的鼻子从胡须中伸出来,鼻子上面是双温和的、浅褐绿色的大眼睛。

“嗯,听到你这么说我很感激。不用担心大清早就让腿上的肉被咬一块下来。”他那顶邋遢的帽子耷拉着,帽檐插着一根破烂的火鸡羽毛。他脱帽朝我鞠躬,几缕松散、卷曲的黑发向前落到他的肩膀上。“我是约翰·昆西·梅耶斯,夫人,您好。”

“克莱尔·弗雷泽。”我说,优雅地伸出手去。他眯眼看了片刻,然后把我的手指拉到鼻子边闻了闻,然后又抬起头,灿烂地笑起来,但是只半露着牙齿,所以笑得令人着迷。

“啊,你将来或许是位女药师?”

“将来?”

他轻轻地把我的手翻过来,观察着我指甲根部被叶绿素染绿的表皮。

“女士的手指呈绿色或许刚好是因为打理过玫瑰花,但是手上有檫树根和金鸡纳树皮气味的女士,应该不只是因为照料鲜花。你不觉得是这样吗?”他友好地盯着伊恩问。伊恩则毫不掩饰好奇心地打量着梅耶斯先生。

“噢,是的。克莱尔舅妈是个有名的医师,是个神婆!”伊恩对他说,自豪地看了看我。

“是那样吗,小伙子?太好了。”梅耶斯先生饶有兴趣地睁大眼睛,然后转过来看着我,“真是好运气!我还以为我得等到进了山才能找到萨满来看病呢。”

“你生病了吗,梅耶斯先生?”我问。他看上去不像有病,但这很难说,因为他胡须、头发都特别浓密,而且还有层油腻腻的棕色污垢,似乎是要掩盖他那件破烂鹿皮衣服未能掩盖的所有地方。他的额头是仅有的例外,它通常被黑色毡帽保护着没被太阳晒,现在露了出来,看起来就像一块平坦、纯白的宽木板。

“我觉得说不上是生病,反正不是淋病和法国天花,因为我之前见过这两种病。”他回答道。他突然站起来,笨手笨脚地把鹿皮衣服的下摆往上翻。他腿上穿的东西,我最先以为是裤子,但其实是长长的鹿皮裹腿,裹腿顶端是围腰布。

梅耶斯先生一边拉着系住围腰布的皮带,笨手笨脚地尝试解开上面的结,一边继续说:“不过它却是个该死的东西,这个巨大的肿块突然就出现在我的睾丸后面。你可以想到,这特别不方便,尽管它只在我骑马时才会让我觉得疼。或许你可以看看,告诉我我该拿它怎么办,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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