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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已是初秋,入夜后的天井露重风凉。封澜穿得少,连打了两个喷嚏。丁小野不由分说拉她起来,说:“你的手凉得像鬼一样。走,我送你回去。”

封澜是愿意多留在他身边的,哪怕多一秒也好。然而丁小野的语气容不得她拒绝,况且他主动送她,不再推三阻四,又是一个让她窃喜的小进步。她小心翼翼地捕捉着他的每一点温情和妥协。

丁小野去收拾天井的凳子时,封澜悄悄地把一个苹果放在他的床头。这已经成为她的一种习惯,她更愿意把这当作两人之间的某种默契。

他的床虽简陋,收拾得还算干净,丝毫不像康康睡时那样凌乱。她弯腰的时候,一根发丝落下,正好掉在他的枕上,浅色的枕套使得褐色的发丝分外显眼。封澜本想把它捡起来,手已触到枕套,却又后悔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吧,这点私心让她感到隐秘而快乐。

就在缩回手的瞬间,封澜眼尖地发现丁小野的枕头下似乎有东西。她掀开枕头一角,下面竟然是一串钥匙。她拿起来,让她手指轻颤的不是钥匙,而是挂在钥匙扣上的一只串珠小兔。

这样的串珠小兔封澜很眼熟,因为她也有一只,崔嫣送的。这个发现无异于拿针在封澜心中猛扎了一下。这种做法的串珠工艺品流行于很多年前,如今已经很少见了,再说两只形态大小如此雷同的兔子,封澜有心自欺也无法相信只是巧合。

这只也是崔嫣送的?他俩什么关系?什么时候认识的?她怎么会一点知觉都没有?仓皇间,封澜把兔子放在手中细看,才注意到丁小野枕下的这只明显有一定年头了,就和他那串钥匙一样古旧而斑驳,完全有别于崔嫣送给她的那只簇新的兔子。

崔嫣今年刚满二十岁,她十三岁时被曾斐领回家,封澜差不多是看着她从一个黄瘦的小丫头长成如今亭亭玉立的模样。她和曾斐之间一直亲密异常,丁小野再神通广大也不大可能凭空插一腿,而且还是许多年前的事。手上这只兔子身上的小珠子都发黄变色了,少说也有十年八年的历史,那时崔嫣才几岁,这完全说不通。

困惑间,封澜听到丁小野在外面叫她,“走吧。”

她从小被教育随意翻看他人的私属物品是极不礼貌的行为,闻声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东西放回原处,这时丁小野正好走过来。他站在仓库的门口,问:“你又在干什么?”

封澜直起腰,讪讪地指了指床头的苹果。丁小野也看见了,受不了地笑了笑,却没有多说,只催促道:“快走,别磨蹭。”

他们一道走出餐厅。封澜若有所思地问:“丁小野,你喜欢什么年龄段的女人?”

丁小野在她后脑勺推了一把,没好气地反问:“任何年龄的女人都像你一样无聊?”

封澜被他推得晃了晃,恼火地用包去砸他,“你既然知道我是女人,就不能拿出点绅士风度来对我?我只不过是想知道,是不是任何年纪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丁小野笑得不怀好意。他还没说话,封澜已然意会,沮丧地摆摆手说:“算了,我知道你会说,你只喜欢胸大听话好生养的。”

“行啊,封澜。”丁小野的笑容更愉悦了,“你好像真的变聪明了一点。”

封澜说:“呸,我用脚都能想到你们这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低等动物思维……”

她停下了脚步,丁小野也是。他们刚走到大厦保安亭附近,两人都看到了刚从里面走出来的曾斐。

曾斐正在和身边的人交谈,那人封澜也见过,正是负责办理她被抢案件的民警。这时曾斐也注意到了他们的存在,惊讶道:“封澜?这么晚了……”

后半段话曾斐没有说出口,因为他看到了封澜身边的丁小野。他似乎用了几秒才回忆起这个男人是谁,神情也开始变得有几分古怪。

封澜理解曾斐,如果是她这种时候撞见曾斐和女秘书并肩而行,恐怕也会有同样的反应,更何况她和曾斐不久前还曾经处在“谈婚论嫁”的边缘。

虽然不打算刻意解释,但封澜同样也不打算回避。她吸了口气,看了丁小野一眼,暗暗挺直腰杆对曾斐说:“先别说我,应该我问你才对。我回餐厅有点事,你在这里又是为什么?”

“哦,是这样。”曾斐解释道,“你的车不是一直没找到?我觉得这没有理由。正好小陈他们所长是我的朋友,我让他带我来重看一遍大厦的监控,我到底也做过警察,现在又从事安保科技这一行,多少有点心得,想看看能不能发现点蛛丝马迹。”

封澜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说道:“你别操心这个了,其实我也不是很着急。”

曾斐笑着说:“不管怎么样,总要案子了结了大家才安心。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可能就像崔嫣说的,摘了警徽那么多年,心里还有破案的瘾,这是病,得治。”

他这么说当然是想让封澜心里舒服一点,封澜还能说什么?她唯有发自内心地说了声:“谢谢你,曾斐。”

曾斐的笑意更深了,“再客气我就尴尬了。我们还是朋友吧,是朋友我就会做这些。原本我还在想抓到嫌疑人之前你一个女孩子独进独出不安全,用不用我送你,可又怕两边的老人心里多想。现在看来是没必要了。我和小陈还要去看下一个监控,你早点回家。”

告别了曾斐,封澜心情复杂。曾斐不需要她感谢,他说为朋友他也会这么做的。她何尝不知道曾斐是个大忙人,即使他稍有闲暇,一个单身男人,大好的夜晚做什么不好,何必一遍遍去看枯燥无味的监控画面。曾斐无疑是个好人、好朋友,然而……

“后悔了吧。”丁小野的声音在身畔传来,他走着,低头笑了笑,对封澜说,“一个被你拒绝过的男人……嗯,你要说普通朋友也行,他都能这样对你,好过我落井下石一百倍。好好一个人,何必犯贱呢?别说我没有提醒过你,要玩也要看你玩不玩得起,趁现在还来得及后悔,你大可以回头去找那个姓曾的,这样岂不是皆大欢喜?”

封澜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丁小野,他的眼神洞悉人心,却毫无感情,一如他刚说出来的话和他此刻的面容。

封澜方才是有些失落没错,她那么在乎他,在她心里,丁小野理所当然是特别的。然而她两次被抢,他都在场,第二次虽说他救了他,但心里其实也做过袖手旁观的打算。他总说人首先要学会自保,理智上封澜接受,情感上却多少为他的冷情而遗憾。

爱之深责之切,不爱怎么会有期盼?而且她把这一点点遗憾也放在了心里,这有很大的过错?丁小野毫无顾忌说出来的话着实让人心寒透了.

封澜眼一热,嘴上却说不出话来。她落到今天能怨谁?谁让她像是磨盘旁的驴,蒙着眼睛追随着永远吃不到的胡萝卜徒劳地拉磨,一圈又一圈。这能责怪蒙眼的布和胡萝卜的香甜吗?要怪只能怪她心里的贪欲和眷恋。

她直勾勾地盯着丁小野看了一会儿,沉默地加快步伐独自走向前,将他甩在身后。她不想对他多说一句,也不想流出来的眼泪被他看见。有人心疼时,眼泪才是眼泪,否则只是带着咸味的体液;被人呵护着,撒娇才是撒娇,要不然就是作死。她现在这副模样除了让自己看来更软弱可笑,再无益处。

丁小野当然会让她走,以他的作风,恐怕还会说,早知道曾斐愿意送她回家,他也省去了许多麻烦。封澜半走半跑,走了一段路,见鬼的天气,十月份还不到,怎么冷得让人发抖?身后的丁小野静默着,一如她对他的了解。然而,就在封澜即将走出那个巷口,她听到了熟悉而急促的脚步声。

丁小野很轻易地追上了她,从后面抓住她包包的链条,被封澜一把甩开。她挣脱的气力过大,脚下重心不稳,高跟鞋一崴,整个人歪倒。丁小野及时扶了她一把。

封澜站稳后,再一次将丁小野留在她胳膊上的手挥开,力度不大,却坚决。她说:“丁小野,你不当我是喜欢你的蠢女人,就当我是路过的,要走就走吧,给我留一点尊严……不走?想看热闹?那我求你转过身去好不好?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这个样子……还是你根本不记得我也是有尊严的?”

她慢慢蹲下来,把头埋在放在膝盖的包上无声地饮泣。她不是那种很容易落泪的女人,妈妈说,骄傲自信的女性才不会把眼泪当作武器。可在丁小野面前她哪还有半点骄傲?她哭不是因为他,而是越来越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了,她怎么能因为那一丁点的爱把自己搞得那么糟糕。

丁小野的脚还在她跟前。他甚至也没有听她的话背过身去。这个王八蛋!不爱她就有这么了不起?

封澜抬起头,抹了一把腮边的泪,咬牙道:“即使我是乞丐,你不肯施舍,也不要嘲笑。这是做人的底线!”

丁小野依旧定定站在她面前,过了一会儿,也跟着蹲了下来。封澜的视线与他平视,是糊在睫毛上的泪水令她看走了眼?她怎么觉得这时的丁小野竟有些不知所措呢?

他看着她的肩因为抽泣而一耸一耸的,想把手放上去,又犹豫了,“你不想回头就不要回,哭什么?”

“王八蛋!”封澜使劲在他肩上推了一把。丁小野没有心理准备,被她推得往后一坐,失笑道:“你骂人能不能换个词,我耳朵都起茧了。”

封澜如他所愿地搜罗着肚子里所有骂人的词汇,统统拿出来奉献给他。

“混账、死鬼、杀千刀的……”

丁小野笑得更欢畅了,“这些都是婆娘用来骂自己男人的。”他躲开封澜砸过来的包,站起来,弯腰朝她伸出手。

“起来!”他见封澜纹丝不动,又补充了一句,“我随便说说而已——刚才的话。”

封澜依旧仰着脸看他,哽咽道:“丁小野,这一点都不好玩。”

丁小野不顾封澜的拒绝,抓着她的胳膊强行把她拉起来。

“你把我当成一个乞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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