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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上的便装皱巴巴的,头发也很凌乱。红色的小胡子看上去和往常一样无力。眼睛下的阴影几乎像是洞穴。

他拿着他的黑色长烟嘴,没有烟。他将烟嘴在左手掌上嗑了嗑,一副不待见我,不想看到我,不想和我说话的神情。

“晚上好。”他呆板地说,“要走了?”

“还没有。我想跟你谈谈。”

“我觉得我们之间没什么要谈的。我讨厌谈话。”

“哦,我们之间有必要谈谈。谈一下那个叫瓦尼尔的人。”

“瓦尼尔?我几乎不认识那个人。我见过他。以我对他的了解,我不喜欢他。”

“你对他的了解还不止这些。”我说。

他走了进来,在一张模样像是“谁敢坐我”的椅子上坐下来,身子朝前,左手托着下巴,眼睛看着地上。

“好吧。”他懒洋洋地说,“有话就说。我觉得你想表现一下出众的才华。没完没了地扯什么推理、直觉这一套讨厌的东西,就像书上描写的侦探那样。”

“确实,慢慢收集证据,汇总成一个清晰的模式,时不时地用我掌握的材料加以补充,分析动机和性格,得出一个出乎意料的结论,一个在此之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结论,最后看破红尘般地扑向那个最不可能的嫌疑人。”

他抬起头,几乎笑起来。“那他会脸色苍白如纸,口吐白沫,从右耳中掏出一把枪来。”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摸出一支烟。“很对,哪天我们应该来排演一下。你有一把枪?”

“没带在身上。我有一把枪。这你知道。”

“昨晚你去看瓦尼尔时带枪了吗?”

他耸耸肩,龇了龇牙。“哦,我昨晚去看过瓦尼尔?”

“我想是的。只是推论。你抽本生—赫奇斯公司的弗吉尼亚牌香烟。这种香烟掉下的烟灰保持形状。他家中的一只烟缸里有许多灰色的小卷,说明你至少吸了两根烟。但烟缸里没有烟头。因为你用烟嘴吸烟,烟嘴上吸过的烟头看起来较为特别。所以你把烟头拿走了。这么说喜欢吗?”

“不喜欢。”他声音很低。他又低头看着地上。

“那只是作一下推理。并不太好。因为可能没有任何烟头,即使有烟头并被拿走的话,也可能是因为这些烟头上面有口红。只要烟头上有一点痕迹那就能查出吸烟者用的是什么颜色的口红。你妻子有个奇特的习惯,喜欢把烟头丢进字纸篓里。”

“别把琳达扯进来。”他冷冷地说。

“你母亲还是认为琳达拿走了金币,你所谓把金币给了亚历克斯·莫尔尼只是为保护她而编造的。”

“我说了别把琳达扯进来。”他用黑色的烟嘴敲敲牙齿,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发电报似的。

“我也不想把她扯进来。”他说,“但我不相信你的说法则另有理由。就是这个。”我取出那枚金币,拿在手里放到他眼皮底下。

他紧盯着它。嘴咬着。

“今天上午,当你述说你的故事时,这金币就在圣莫尼卡大街的当铺里。它是由一个叫乔治·菲利普斯的准侦探寄给我的。这个头脑简单的年轻人发现自己因判断失误和急于找到工作而陷入困境。这是个有一头金发的年轻人,穿棕色外套,戴墨镜和一顶浅灰色帽子。他开一辆沙黄色旁蒂克车,几乎是新车。昨天上午,你可能看到他在我办公室外的过道上徘徊。他跟踪过我,而此前他可能跟踪过你。”

他看上去真的有些吃惊。“他为什么要跟踪我?”

我点了烟,将火柴丢进一只翡翠烟缸里,这烟缸看起来从没用过。

“我说他可能这么做。我不能肯定。他可能只是在监视这幢房子。他在这儿看见了我,我不觉得他是跟我到这儿的。”我手里仍然拿着那块金币。我低头看看金币,又翻了个面,看到刻在左翼上的姓名缩写E.B.,随后把金币收起来。“他可能在监视这幢房子,因为他受雇向一个叫莫宁斯塔的经销钱币的老头出售一枚珍币。这个经销钱币的老头不知为何怀疑这枚钱币的来历,便告诉菲利普斯,或暗示说,这钱币是偷来的。顺便说一下,他说错了。要是你的那枚布拉什金币此刻真的在楼上,那菲利普斯受雇出售的那块钱币就不是偷来的。那块钱币是伪造的。”

他双肩微微抖动了一下,好像觉得冷。但他身子没动,姿势也没变。

“我恐怕得讲一个很长的故事了。”我相当温和地说,“很抱歉。我尽可能说得简洁些。这不是个好故事,因为故事里有两起凶杀,也许有三起。一个叫瓦尼尔的人和一个叫蒂格尔的人有个想法。蒂格尔是在贝尔丰特大厦里开业的一个牙科技师,这也是莫宁斯塔所在的大厦。这想法是伪造一种稀有珍贵的金币,不致稀有得没有市场,但足够稀有得能赚大钱。他们想到的方法就是牙科技师镶金牙的方法。用同样的材料,同样的设备,同样的技能。就是说,用金子准确地复制一枚古币。方法是通过用一种叫阿尔巴石的坚硬的白色石粉做个模型,再用熔化的蜡复制这个模型,细节上尽可能完美,按他们的说法,再用另一种叫白硅石的材料将蜡币包起来,这种材料耐高温而不变形。蜡币上留下一个小口,插一根钢针,等白硅石粉包好后再把针抽出来。之后把这个白硅石铸件放在火上烤,蜡熔化后就从那个小口中流出来,留下原初模型的一个中空模具。将模具安在离心机带动旋转的坩埚上,然后通过离心力将熔化的金水注进模具。再将滚烫的白硅石铸件放在冷水里,它就开裂了,留下金质内核,附着一根金针,那是小口的遗留物。把金针修掉,把铸币在酸液里清洗一下,再抛光,经过这番处理,就有了一枚崭新的布拉什金币,纯金制造的,同原件不相上下。你听明白了吗?”

他点点头,一只手无精打采地摸了下脑门。

“这一过程所需的技能,”我继续说,“正是一个牙科技师所具备的。铸造一块流通的钱币没什么好处,即使是铸造一块金币,因为材料和人工的昂贵,价值也不大。但如果伪造一枚价格不菲的珍币还是很值得的。这就是他们所要做的事情。但他们必需一枚真币。这就是把你牵涉进来的缘故。你确实拿走了那枚金币,但并没给莫尔尼。你给了瓦尼尔。对吗?”

他眼睛看着地上,没有说话。

“放松一点。”我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件事情并不太可怕。我猜想他答应给你钱,因为你需要钱来付赌债,而你母亲很吝啬。但他另有手段对你进行控制。”

他迅即抬起头来,脸色苍白,眼里闪出恐惧的神情。

“你怎么知道的?”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查出来的。有些是别人告诉我的,有些是我研究的,有些是我猜测的。这个稍后再说。现在,瓦尼尔和他的同伙铸造了一枚金币,想要出手。他们想知道他们的货品能否经得起一个珍币行家的鉴定。所以,瓦尼尔想到雇一个新手,让他设法将那块伪币卖给莫宁斯塔老头,价格便宜,所以那老头怀疑金币是偷来的。他们找到的那个新手就是乔治·菲利普斯,他在报纸上登了个求职广告。我觉得洛伊斯·莫尔尼是瓦尼尔与菲利普斯之间的联系人,至少最初是。我不认为她参与了敲诈。有人看见她给了菲利普斯一个小包裹。这个包裹可能装着菲利普斯想要出售的那枚金币。但当他拿给莫宁斯塔老头看的时候,他遇到了麻烦。那老人了解钱币收藏和珍币的情况。他可能觉得这枚金币是真的——需要一系列检测才能鉴定出这是假货——但铸币人的姓名缩写刻在金币上则很少见,他想到这枚金币可能是默多克的布拉什金币。他打电话到这儿,想要弄清楚真实情况。这让你母亲起了疑心,果然发现金币不见了,她怀疑琳达,她讨厌琳达,所以她雇我把金币追回来,并迫使她离婚而得不到赡养费。”

“我不想离婚。”默多克急切地说,“我从没想到要离婚。她没有权利——”他没往下说,作了个绝望的手势,发出一声抽泣。

“好吧,这我知道。再说,莫宁斯塔老头吓着了菲利普斯,小伙子人不坏,就是有点笨。莫宁斯塔设法弄到了菲利普斯的电话号码。我听到老头拨了那个号码,那是他以为我走了,而我在他的办公室偷听。我出价一千美元把那枚金币买下来,莫宁斯塔接受了这个价格,认为他能够从菲利普斯那儿得到金币,他可以赚个差价,皆大欢喜。而与此同时,菲利普斯在监视这幢房子,也许想知道是否有警察进出。他看到了我,看到了我的车,从汽车登记册上知道了我的名字,凑巧的是他知道我是谁。

“他跟着我,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我帮忙,最后,我在城里的一家旅馆拦住他,他含含糊糊地说他在凡吐拉的一桩案子中认识了我,那时他是那儿的一个县警。他说到他陷入的困境以及他被一个有只眼睛有毛病的高个子跟踪。那人是埃迪·普鲁,莫尔尼的保镖。莫尔尼知道他妻子和瓦尼尔关系暧昧并跟踪她。普鲁看见她和菲利普斯在邦克山法院街他的住处附近联络,就跟踪菲利普斯,最后他认为菲利普斯发现了他,而菲利普斯也确实发现了他。普鲁,或为莫尔尼工作的什么人,可能看见我去了菲利普斯在法院街的住处。因为他在电话里恐吓我,后来又让我去见莫尔尼。”

我将烟头丢在那只翡翠烟缸里,看了看坐在我对面的那个男人阴沉悲伤的脸,又说下去。下面要说的更不轻松,我的声音连我自己也觉得讨厌。

“现在要说到你了。梅尔对你说你母亲雇了一个侦探,这让你感到害怕。你猜她要查那枚金币,便急忙来到我的办公室,想要探我的口风。起初装模作样,冷嘲热讽,对妻子很挂念,也很担心。我不知道你对发现的事情是怎么想的,但你联系了瓦尼尔。你现在必须尽快拿回那枚金币给你母亲,再编个故事。你在什么地方见了瓦尼尔,他给了你金币。有可能这又是一枚伪币。他很可能藏起了那枚真币。现在瓦尼尔明白他的欺骗勾当还没开始就有破产的危险。莫宁斯塔给你母亲打电话,我被雇用了。莫宁斯塔觉察到了什么。瓦尼尔去菲利普斯的公寓,从后门溜进去,和菲利普斯摊牌,想要弄明白他是个什么态度。

“菲利普斯这时已经将这块伪币寄给我了,地址是用印刷体写的,后来发现他办公室的一本日记也是用这种字体写的,但他没告诉瓦尼尔。我是从这个事实来推断这一点的,即瓦尼尔没有想从我这儿拿回金币。当然,我不知道菲利普斯对瓦尼尔说了什么,但有可能说这件事不正当,说他知道金币的来历,说他准备去找警察或找默多克夫人。瓦尼尔拔出枪来,敲了他的头部,又向他开了枪。他搜了菲利普斯和他的房间,但没有找到金币。所以他去找莫宁斯塔。莫宁斯塔也没有那枚金币,但瓦尼尔可能认为他藏了金币。他用枪柄敲碎了他的脑壳,打开了他的保险柜,也许找到了些钱,也许什么也没找到,但至少留下一些抢劫的迹象。随后瓦尼尔溜回家,仍然感到不安,因为他没有找到那枚金币,但对一下午悄悄做的事感到满意。干脆利落地杀了两个人。就留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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