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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4.“荣誉”使然:莎菲莉亚·阿梅德,赫苏·尤尼斯和 法蒂玛·萨西达</h2>

男人也同样愚蠢。

他们竟信任女人,

将自己的荣誉托付给那些用同她们一样脆弱的苇草编成的小舟,

任其渐渐沉落水中。

——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

《马尔菲公爵夫人》(The Duchess of Malfi),1612-1613

我发出声响,我露出脸庞。

——法蒂玛·萨西达,2001年11月20日

2012年7月下旬的某一天,很多人——大部分是女人,聚集在英国切斯特皇家法庭外,等待着一场庭审的开始。

接受审判的是来自巴勒斯坦的阿梅德夫妇(Iftikhar and Farzana Ahmed)。他们被指控谋杀了自己的女儿——年仅十七岁的莎菲莉亚(Shafilea Ahmed)。从这桩案件的审理开始,这些人几乎每天都会守候在这里。她们并不是那些定期参与案件审理的“热心市民”,在此之前,她们中的许多人甚至从未涉足这里。但当我问及她们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时,她们的观点却清晰而坚定:这对夫妇是有罪的。

这同样也是陪审团将要做出的裁决。事实上,根据死者妹妹阿丽莎的决定性证词,伊夫蒂哈尔·阿梅德和妻子法尔扎娜·阿梅德谋杀自己的亲生女儿莎菲莉亚的罪行已经是板上钉钉。莎菲莉亚为了逃避包办婚姻,先是吞下漂白剂自杀,未果后又试图离家出走,这显然激怒了自己“无比看重名誉”的父母。然而,尽管妹妹阿丽莎(Ale-sha)在法庭上隔着特制的帘幕,勇敢地指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但莎菲莉亚的另一位妹妹梅薇什(Mevish)却依旧坚持着完全相反的证词——即便她已经在自己的日记里记下了父母的谋杀行为,但她辩称自己的日记完全是虚构的。

有人告诉我,阿丽莎会因为自己的指证付出代价,毕竟她总要回到那个野蛮而暴力、仍然秉持着原始而愚蠢信仰的家庭中去。“即使这对夫妇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那也不是最完美的结果,”她对我说,并且悲观地表示,这样的状况还要“持续很久”。这种保守家庭所拥有的价值观使他们的家庭成员之间十分团结,以致可以将罪恶的真相隐瞒如此之久。但即便是始终捍卫着“家族荣誉”的梅薇什,自己却同样曾被指责从家中窃取财物而遭到虐待。对于旁观者而言,尽管阿梅德家族幸存的两个女孩在法庭上的表现截然不同,但她们其实都证实了,在她们的成长环境中,这种家族性的“暴力权威”绝非空穴来风。事实上,在莎菲莉亚遇害之后不久,一份来自警方的监听报告表明,她的母亲曾精心指导自己的孩子们,该怎样回答警方关于这位“失踪的姐姐”的盘问。尽管这份监听记录并不足以在法庭上成为一份指控犯罪的证据,但它解释了是怎样的力量阻止人们找到事情的真相——当然,如果没有勇敢的阿丽莎,人们还不知道要等多久。

从任何角度来看,这一事件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这不仅是因为它生动地说明孩子与父母的矛盾往往会成为一个家庭苦恼的源头,同时也表现了一个家庭中兄弟姐妹之间的对立。而当法尔扎娜女士终于在法庭上把矛头对准了自己那专横的丈夫时,这种对立也漫延到了按伊斯兰教教义会“被神祝福”的配偶之间——尤其是“虔诚而重视荣誉”的阿梅德夫妇。

和那些常常出现在报纸上、令人扼腕的暴力案件相似,“阿梅德谋杀案”似乎不难吸引为数不多但很执着的追随者。她们会像看肥皂剧一样,关心着案情的走向,怜惜着死去的和仍在水深火热中的可怜女孩,同时表达自己的愤怒——一个朋友建议我把她们看成希腊悲剧中“复仇女神”,因为二者都以为自己才是正义的,所以即使是把罪人都撕成碎片也完全正当合理(当然法庭还是要宽容许多,他们甚至免除了小梅丽莎的牢狱之灾,尽管她也一度做出了违反事实的证词)。人们的这种反应,并非像媒体所渲染的那样,是带有种族性的——一旦遇到这样的案件,媒体似乎就像是有某种不可避免的条件反射一样,很自然联想起一整个世纪里,亚洲人在英国社会里是怎样的“格格不入”。于我而言,公众的——尤其是女士们的反应,是基于对莎菲莉亚之死的惊骇、对正义的渴望,以及对这之后冒着巨大风险说出真相的小梅丽莎——尽管她并非完全无罪——的赞赏。而这种赞赏,同时也伴随着一种旧观念的土崩瓦解:在这世上所有的“荣誉谋杀”中,女人们只能扮演受害者的角色。

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叙述了三位伟大女性的生平经历。她们未能等来本该属于自己的时代,便已然身故。其中两位——罗莎·卢森堡和夏洛特·萨洛蒙,都死于谋杀(事实上,根据传记作者洛伊丝·班纳的结论,玛丽莲·梦露也同样死于他人之手)。尽管她们“看似不朽”,直到今天仍会被我们谈论,但我得出结论的是,由于她们非正常死亡的命运,她们的生命已经丧失了原有的意义。而即便是女性地位得到空前提升的当下,那些依旧生活在卑微之中,甚至时常受到死亡威胁的女人的悲惨命运,仍然在告诉我们,我们的女权运动在真正意义上其实并没有取得太多进展。“荣誉谋杀”这类事件本身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关于“女性遭受暴力的极限模型”(法迪亚·法齐尔,约旦裔英国女作家)。这也是在这一章里,我们为何会如此关注来自公众的声音,以及为何要记下那些直接或间接被卷入“荣誉犯罪”事件中的女性的勇气与命运——人们在面对“极限”时的观点和做法,代表了她们对这种罪恶可以容忍的最大限度。而事实也证明了,并非所有人都怀有一颗同情与正义之心。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辩方曾反驳了一份来自死者自己的证词——莎菲莉亚生前曾提交一份关于重新置户的紧急申请,在那份申请中,她写明了自己想要离家的原因,是由于受到父母的虐待。这间接证明了莎菲莉亚已经感到自己正处于危险之中。但当这份证据在法庭上被举出时,辩方却称“这仅仅是年轻女孩为了远离父母管束而耍的花招”,并就此提出了否决。

根据最新的统计结果,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每周就会有两个女人被男人杀害。尽管这些案件并不能全部归类到“荣誉谋杀”之下,但它们几乎都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亲密关系同时也是危险关系”也越发成为人们的共识。希区柯克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是电视把谋杀带进每个人的家里:“有电视的地方,人们才知道世上有杀戮”。我没有对这期间各类报纸对阿梅德家族在沃灵顿的私人住所曝光的次数进行过统计,但次数应该不少,这些媒体人士就好像对他们家的安全负有责任一样兢兢业业。“莎菲莉亚事件”本身带来的启示是,我们不应当忽视那些隐藏在日常生活之下的丑陋罪恶。就像我始终在强调的那样,一些罪恶正在以常态化、“理所应当”的面目,介入到女性的生活之中,而这恰恰是我们需要时刻警惕的。不过关于我要在本章中谈论“荣誉谋杀”是怎样与卢森堡和萨洛蒙——一个是卓越的预言家,另一个则生在欧洲最黑暗的时刻——产生关联的,其实还有其他原因。事实上,这种关联性意味着我们不应将“荣誉谋杀”仅仅看成愚蠢而残忍的落后文明产物,就将其与西方文明,尤其是西方女性在文明演进过程中的众多遭遇割裂开来。就像是萨洛蒙的传记作者菲尔斯蒂娜那个令人恐惧的强调——种族灭绝“是将女人和孩子放在前面的艺术”。所以我们可以轻率地将“荣誉谋杀”仅仅看成针对女性的所有暴力中最极端的一种形式吗?在这里,我们必须牢记莉拉·阿布-利赫德(Lila Abu-Lighod)的警告,那就是“荣誉谋杀”对于评论者而言,往往会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似乎它总会营造出恰到好处的恐怖,这种恐怖反倒使人感到莫名其妙的心安。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概括:这些掌握着话语权的西方评论者,似乎已经完成了一桩完美犯罪——而他或者她,却并不会因此受到惩罚。

在这一章中,我们会去看看以“荣誉谋杀”为名的那些最具代表性的恶行,同时探讨在这样一个家长制色彩依旧浓重的世界上生存,我们可以从这些例子中学到些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从英国的切斯特穿越到土耳其,去充分体验我们时代不同背景下的不同文化。我希望借此证明,“荣誉谋杀”并不是一种西方人可以掉以轻心的“地方病”。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具有一定“普世性”——它会在这个不平等观念不断加深、善变且容易错位的世界的各个角落永远存在。

就在莎菲莉亚被杀害的2003年,“荣誉谋杀”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正式进入了英国的司法体系——这一定义是伴随涉嫌谋杀自己十六岁女儿赫苏·尤尼斯(Heshu Yones)的阿卜杜拉·尤尼斯选择伏罪而确立的。尽管该事件曾几经波折,但基本事实是很清楚的。1991年,尤尼斯一家从萨达姆·侯赛因统治的伊拉克逃走。赫苏的父亲做起了库尔德爱国联盟在伦敦的志愿者。赫苏在西伦敦的威廉·莫里斯学院读书时,曾多次向老师表示自己对强迫婚姻的恐惧,但都遭到了无视。当她的父母发现了她与一个信基督教的黎巴嫩男孩的亲密关系时,她不得不从家中逃走——正是学校的老师以那个男孩让他们的学生(赫苏·尤尼斯)在课业上分心为由,向她的父母揭发了这两个孩子的关系。事实上,女孩早早就被安排好嫁给自己在库尔德斯坦(另一种说法是巴基斯坦)的表兄,还要经受令人屈辱的“童贞检查”。当她被追回来时,她的父亲怒不可遏,威胁要杀了她,还好她的母亲和兄弟进行了阻拦。他们回到了英国,不久她的兄弟们发现了女孩反复表达自己想要逃走的私人信件。她因此被囚禁在房间里,最终被她的父亲“伤害致死”——她的父亲随后割了自己的喉咙,然后跳下了自家的阳台。[1]

在审判前的访谈中,阿卜杜拉先是否认对自己女儿的死负有责任。他狡辩说女孩是自杀的,而自己因为万分悲痛,所以才从阳台上跳了下来,希望也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地的阿拉伯社区为他筹措了高达125000英镑的保释金。但他不得不面对那些与他说辞完全相反的证人和自己良心的拷问。最终,他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因此被免除了死刑,判处终身监禁。在评论者尤恩尼·威坎(Unni Wikan)看来,这一事件体现的是“一个特定社群糟糕的集体价值观,让一个男人认为杀死自己的女儿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尽管这一事件本身“更多地还是体现悲剧性本身”。威坎自己是个致力于拓展跨文化理解边界的人类学家,她的作品《法蒂玛的荣耀》(In Hon-or of Fadime)是关于法蒂玛·萨西达事件的研究专著。2002年,这个有着瑞典和土耳其双重国籍的二十六岁女孩,同样被自己的父亲杀害。事件本身使她个人具有的所谓“意义”得到升华。“我有几次犹豫不决,因为我好像为我不想同情的人提供了太多同情。”萨西达在公开的网站上这样写道。她的困境对我们也有所启发。“荣誉谋杀”这类犯罪最大的问题在于其中有太多的不可理解。兄弟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姐妹,父母又是怎样地丧失人性,才会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但很多时候,问题本身就隐藏了自己的解答:它是无解的,而它的不可理解与它的非人性因素紧密相连。它们的发生提供的是一种边界,让我们见识到人类理性之外的世界,人们对某些行为的判断法则已经超越了人性界限。这些事件通常是悄无声息的,没有什么故事好讲,没有什么声音会被听见,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心灵需要被理解。但事实是,我们有太多内容需要从这些死去的女人身上了解——关于她们的家庭和她们自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一章里,我会把矛头指向那些所谓的质疑者,考察他们为何会认为莎菲莉亚在说谎。

赫苏·尤尼斯的案子,不仅因为让英国司法界历史性地第一次使用了“荣誉谋杀”这个名词而令人印象深刻,赫苏自己说的话同样值得人们铭记。她在逃跑之前给父亲的告别信里这样写道:“喂,你这个出手很重的老头儿,我希望你可以享受在我身上测试你有多大力气的日子,成为一个接受者也很有趣。就这样,很好。”事实上,在杀死她之前,尤尼斯就常常以种种借口多次殴打女儿,但这并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而在这封信里,赫苏的口气是顺从的,充满了自责和冷静。我们甚至忍不住要说,这声音听起来很像是来自“新新人类”:“但很明显,我不应该是你的一部分。我可以坦然接受你的责备,因为我并想成为你想要或期盼的孩子。

失望只会诞生于期望之中。

也许你期盼的是一个不一样的我,可我无比希望能有一个与你不一样的父亲。”(着重号来自她的原文)抛开后来的恐怖事件,这封信恐怕可以出自任何一个青春期孩子的手笔:“生活从来都是它本来的样子,而不会依照某个人的意愿而改变;而对于旁观者,它只是人们乐意看见的样子。”但显然,如果她的父亲接受了她的观点,以平等的眼光看待这世界的千变万化,他就不会——或者说他就不会觉得自己应该去杀死自己的女儿。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意义重大的开头:这个父亲在自己工作的地方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上面说他女儿的行为就像妓女一样堕落。对女儿、母亲、姐妹的诽谤,通常都是来自于这样的流言蜚语。这些话有时候听起来有理有据,有时候就根本是无稽之谈。用约旦裔女作家法迪亚·法齐尔有关“荣誉”的论断来说,那些被怀疑有堕落行为的女人,“通常都要以命抵罪”(不过通常的情况还是要温和一点,这些女人更普遍的命运是被丈夫“打入冷宫”,未出嫁的女孩们大概会孤独终生)。2008年的一份题为“社群犯罪:英国的‘荣誉暴力’”的报告中,所谓的“社群凝聚力”被作为问题的核心加以讨论。这份报告来自于2007年成立的英国奇维塔斯(Civitas)智库,成员詹姆斯·布兰登(James Br andon)与萨拉姆·哈菲兹(Salam Hafez)一起描述了这种所谓的荣誉是怎样使“社群共同的认知凌驾于人类基本的认知之上,操纵人们的行为”。“社群认知”的错误往往显而易见,但由于这种操纵力太过具有影响力,即使它杜撰出来的故事“非常离奇”,人们也会去相信。如果一个女人被旁人“想象失节”,她就会受到众人的“审判”,这种审判通常是自发的,无关程序正义。因此荣誉暴力其实是社会权力幻想的堕落产物,一种因言语而起,因无法终止的传播而只得诉诸暴力实现终结的残忍行为。

“谣言来自于黑暗中的耳语。”法迪亚·法齐尔在她的作品《我的名字叫萨拉玛》(My Name Is Salma)中这样写道,“然后就会变成人脑中的一颗子弹。”她的这本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来自黎凡特小村子的女孩,在诞下一个私生子后逃到英国的故事。而在英国谢菲尔德女子救助中心“阿夏娜”工作的萨娜·布哈里(Sana Bukhari)则表示:“荣誉是让人们停止谈话的东西。”或者用在西伦敦哈默史密斯的家庭暴力调停项目工作人员穆罕穆德·巴里拉(Mohamed Baleela)的话来说,“耳语会传遍所有地方。”这无疑是个反讽,女人们总会被看成谣言的发起者,但这种情况下,她们已经被吓得不敢说话了。“不要误以为沉默就意味着一切正常,”雅思维达·桑茜拉(Jasvinda Sanghera)在2012年2月伦敦道蒂街内部法庭进行的“荣誉与暴力犯罪”研讨会上呼吁,“那恰恰是荣誉作为一种暴力的结果”。

谋杀并不会因人们的谈论而停止。它的最终目的,正是使那个被谋杀的对象彻底从人们的话语中消失。在一些——确切地说是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报道中,杀人凶手都会以自己的行径为荣,坐牢——如果他的归宿是监狱,更是件值得庆祝的事,因为那意味着他的荣耀又多了一个特殊身份的加持(这类犯罪里,荣誉是起因,也是结果)。但一个“不荣誉的”女人身上的气息是可恨的,她那不洁的吸引力会在她死后沾染到凶手身上。土耳其女人爱莎·欧瓦(Ayse Onal)是一位积极的新闻工作者,她也是少数从男性角度,发现男人们也会对荣誉犯罪产生正常犯罪感的研究者(她的新书名为《荣誉谋杀:被杀的男人的故事》)。她曾采访过一个名为纳夫扎特的服刑男子,当妻子告诉他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后,他亲手杀死了她们母女两个人。“在纳夫扎特身上不难看出,没有什么,哪怕是他所做出的牺牲(原文如此),都无法阻止流言蜚语……亲手毁掉自己的家庭没有任何意义,更何况起因是谣言这样简单、传统的娱乐形式。”欧瓦在自己的采访最后这样总结。他想要以谋杀制止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但杀人之后情况更糟,仿佛每个人都在谈论他。”纳夫扎特以自己的方式捍卫“荣誉”,但却让它彻底破碎。和他的女儿一样,他也成了流言的牺牲者。事实上,“杀人灭口”对于阻止流言传播,从来都无法奏效。

由于语言具有强大的力量,它也成了人们恐惧的来源。它会成为无辜者潜在的受害缘由,也会成为社群一个看似长期而稳定的共同体——永久诋毁其中某个家庭的手段。在2004年,在巴基斯坦裔英国作家纳迪姆·阿斯拉姆(Nadeem Aslam)的小说《失落情人的地图》(Mapsfor Lost Lovers)中,作者借叙述者之口表示,“当街上的两个人停下脚步,开始谈论的时候,他们的舌头就像剪刀上的两片刀片一样相互配合,把旁人的名誉剪成碎片。”这本小说中所讲述的一个故事,正是发生在英国北方一个无名小镇上的巴基斯坦社群里的荣誉谋杀事件。评判、暗示、轻蔑、讽刺,这些内容都存在于貌似和睦的邻里生活中,在阿斯拉姆另一种被催生出的想象里,充满了“破碎的玻璃”。人群里没有安全可言。群体所提供的看似是社会存在或集体意识的内容,实则常常以一种公开展示的方式,由内而外默默地撕裂了自己的初衷。就此而言,女性的意义早已被绑架,成为这样一个社群的凝聚力的保证。而事实是,她们不时会被这种机制吞噬,话语和流言是她们的枷锁,也是她们生命最大的威胁。

“谒师所(印度锡克教寺庙)对我来说,仍旧是一个当地流言的聚集地。”桑茜拉在她2007年的自传性作品《羞耻》(Shame)里这样写道。为了躲避包办婚姻,桑茜拉早年从自己在德比郡的家中逃离,随后成为得到德比郡当地政府支持的、致力于保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南亚妇女社群组织“卡玛·尼尔维纳”(Karma Nirvana,直译为“因果与涅?”)的共同创立者。因此,她的故事是一次难能可贵的胜利。“我妈妈觉得,在谒师所谈论他人的绯闻是一种糟糕的分享,人最好是能够保证自己的私密性,这样才不至于被评判和羞辱。”而当她和自己身份低下的男友逃离时,她的妈妈再也不能在谒师所里“搂着她的头”了。谣言对于生命和死亡都是麻烦事。桑茜拉的姐姐萝比娜的死几乎是自愿的,她拒绝离开自己滥用暴力的丈夫,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那样做,会给她的父母带来什么:“如果我离开巴德维,他们就会死于因我而产生的羞耻。”她这样告诉桑茜拉。而在桑茜拉逃离之后,人们也是在疏离了她的妈妈很久之后,才再次与她交谈。这种驱逐造成的是一种社会身份的死亡。尽管如此,她的妈妈最深切的渴望,还是自己可以重新回到这流言四起的是非之地,和其他人一起唾骂自己那个成为“逃亡者”的女儿。

但这些故事里,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是母亲被牵扯进管教女儿的过程之中,甚至偶尔还会亲手杀死她们。为了给自己死去的姐姐做证,阿丽莎描述了她们的母亲怎样把塑料袋塞进姐姐嘴里,同时还怂恿自己的丈夫:“就在这里解决她”。当莎菲莉亚吞下漂白剂,想要以此避免包办婚姻时,她们的妈妈,在阿丽莎看来,摆出了一张“事不关己”的冷漠面孔。“看起来她好像是在想,莎菲莉亚最好是能自己死掉,这样会省掉很多麻烦。”莎菲莉亚因为漂白剂而生了重病,不得不紧急送往医院,她的体重骤降到了5英石[2]。而在法庭上,这位因家族荣誉而变得无比残忍的母亲在案情逐渐明朗后,开始把矛头指向自己的丈夫,并宣称自己是无辜的。但这只会加剧人们对她残忍犯罪的深刻印象。她显然更乐于看到自己不听话的孩子陷入痛苦的挣扎之中,并将其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惩罚。

普尔纳·塞恩(Purna Sen)把荣誉犯罪中对妇女的牵涉看成此类犯罪的一种特性。在另一桩很有影响力的事件里,住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女孩蒂娜·伊瑟尔(Tina Iser)被自己的巴勒斯坦裔父亲和巴西裔母亲一再地辱骂“去死吧”,而当时她已经被他们刺了六刀,躺在自家的地板上奄奄一息。FBI事先装好的窃听设备忠实地记录了这起发生在1989年的可怕案件,而他们之所以会盯上这个家庭,是因为这位父亲被怀疑是恐怖分子(有一种说法是蒂娜打算告发自己的父亲,事情败露才惨遭毒手)。在《失落情人的地图》中,一个女孩极力反对包办自己的婚姻。在新婚之夜,她的母亲竟然热心地为自己的女婿出谋划策。在这位母亲看来,让女儿顺从这桩婚姻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今晚强暴她”。桑茜拉的故事无关荣誉谋杀,但在故事的开头,当她逃走后打电话给她的母亲请求回家时,她的母亲却说她最好在她眼前死掉。桑茜拉由此反问道:“为什么妈妈要维持这种不幸,并把它当成婚姻中正常的部分?为什么她不能保护自己的女儿?”随后,她遇到了一个被自己兄弟和叔叔虐待的女孩,而她的母亲同样拒绝提供帮助。对此桑茜拉无奈地表示,“你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最糟的敌人,你知道你办不到,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你的母亲。”在《失落情人的地图》里,小说的中心人物、考库布的女儿马赫·雅班回家以逃避自己在巴基斯坦的不幸婚姻。她自然再一次受到了伤害,在与母亲对峙时,她说:“我所受到的伤害,是因为你从没给过我自由,只是想让我重复你的命运。”但她母亲的回应更令人痛心:“我并没有给你那样自由的自由,你没看出来吗?”

法蒂玛·萨西达的母亲艾莉芙·萨西达曾出庭为自己丈夫做证。和莎菲莉亚的母亲一样,最开始她义无反顾地支持自己的丈夫。莎菲莉亚的母亲虽然后来更改了自己的证词,但显然那并不是基于自己活着的女儿的幸福,或死去的女儿的真相做出的考虑。在莎菲莉亚的遭遇里,我们可以把这位母亲的行为,看成对自己丈夫的不容置疑,是屈服于一种精神与肉体双重控制的表现。但那意味着我们就要把她看成一具提线木偶。这些事件促使我们反思一个看似不可能理清的问题,它直抵本书的核心部分:如何看待女人一直承受迫害的,但又非唯一的受害者身份?从莎菲莉亚的母亲身上,我们或许应当考虑:将女人看成无力反抗的存在,她们只能屈从于男权的控制;或是像这些故事里,把她们看成邪恶的、公然蔑视一切理解可能的“代理人”,究竟哪一个更接近于真相呢?

不过荣誉谋杀中,有关母亲的故事还有其他版本。荣誉谋杀事件最大的困境,在于证言的难以采集,因为作为证人的女人往往会处在死亡威胁之下。1999年,十五岁的图拉伊·格伦(Tulay Goren)失踪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事件直到十年后才真相大白,她的父亲穆罕穆德·格伦被宣布谋杀罪成立。而在给他定罪的过程中,来自死者母亲的证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行为毋庸置疑让她处在了危险之中,但同时也让她从所有的恐惧里解放了出来。“在我向警方说出真相之前,我始终都害怕穆罕穆德。”她在法庭上说,“但我说出真相后我就不再怕了……即便他会杀了我。”在法齐尔的《我的名字叫萨拉玛》里,母亲始终站在她女儿一边:“我亲爱的蕾拉,自打我怀上你,我的妈妈就祈求我赶紧在我的兄弟找到我之前离开。‘他会用他的来复枪打死你的,你必须走,不然你就会死掉。’”她想象自己在和自己被抛弃的女儿说话。“她想要来见我,”她在监狱里冥想,此时她的孩子已在一出生后就被人抢走了。“但我的父亲和兄弟肯定会阻止她这样做。”

然而,如果说荣誉谋杀是一种隐秘、代表扭曲的爱与亲密的行为,它同样也会作用于公众,在某些街区上演着相似的剧情。荣誉犯罪也许与对女性的性占有相关,但它更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揭示了女性权力的缺失,以及公共话语下的乏力。这在法蒂玛·萨西达的事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她成了一个名人。她爱上了瑞典籍伊朗人帕特里克·林德佐(Patrik Lindesjo)。而她自己则是来自一个已经在瑞典生活了二十年的土耳其库尔德家庭。悲剧起始于她看见自己的父亲拉赫米·萨西达(Rahmi Sahindal)与林德佐一起走在街上。尽管她的父亲表示他们同意这桩婚事,仅存的分歧只是在婚礼费用的分担上,但萨西达还是看出,这件事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他会掐断我的脖子,如果他能抓到我……我知道我已经亲手毁掉了我自己所有家人的生活。”少见的是她居然能早早就看出自己将死于这种价值观念。“没有人会娶我家的女孩子了——她们现在都成了妓女。”个人价值产生了迁移。“他们应当把我切成片,然后放在不同的山顶,等着秃鹫来吃。”在法齐尔的小说里,当主人公在伦敦经历了一夜情之后,她痛苦地想象着自己可能招致的灾难。萨西达被逐出自己的家庭,在瑞典东南的乌普萨拉参与了一项社会福利工作的课程。而她的举动已经让她彻底背离了她所在的社群。根据威坎的分析,基于家庭成员共同的、或多或少的理解和情感分享,驱逐萨西达是除了杀死她之外唯一可以被接受的选择。

萨西达同时以自己介入公共生活的方式与程度令人印象深刻。首先,为了声讨她的父亲和兄弟对她的“死亡威胁”,以及他们在前往乌普萨拉“看望”她时对她进行的侮辱和伤害,她起诉了他们,并最终换来了一份对他们实行五个月监禁的判决。但这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所以在她第一次去警局时,他们都对她的控诉漠不关心。这是很惯常的状况,最典型的例子是住在伦敦的库尔德女孩芭娜兹·马赫莫德(Banaz Mahmod)。2005年,她被自己远道而来的两位家庭成员强暴、毒打,最后掐死。而她的父亲则在旁边观看了全过程。在被发现死在血泊里之前,她曾一度打破窗子想要逃走,并向警察寻求帮助,却反被以“诬告”的名义驳回(“一个说谎的醉鬼”,当时的警方报告里这样写道,事实上她的父亲在虐待她的过程中,确实给她灌了金酒)。而在此之前,她去过警察局六次,希望得到保护,但却统统无果。面对公众舆论的质问,当时经手此案的警官安吉拉·科尔内斯(Angela Cornes)给出的正式回应是“证据不足”,甚至还一度考虑要以“打破窗子”为罪名对女孩进行治安处罚。而在2009年,这位科尔内斯警官竟然还被晋升为队长。

萨西达在法庭上的成功,让她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的勇气会得到回报。在她的父亲和兄弟被判决之前,她和林德佐还一起出现在电视上。他们谈论了他们的爱情,以及他们正承受的“威胁”(引用自这次采访)。她诉诸公众是因为相信这样做会让她最终获救:“也许有更多人知道我,他们就不敢杀我了。“2001年11月,也是她死前两个月,在初次拒绝后,她同意参与一次由瑞典国会组织的关于防止妇女暴力网络协助的研讨班。在350名观众面前,她表示自己已经把大众传媒当成是“最后一根稻草”。她希望可以有一次公开的辩论,能够使这些来自于移民家庭的女孩的遭遇得到更多人的理解。但她也承认,自己口中的“媒体奇迹”,正在逐渐失控,它变得“越发轰动”,萨西达自己则成了“国家名人”。根据她的姐姐奈贝尔的说辞,这让她们的父亲暴怒,以至于气病了(后来病情也成了他为自己辩护的理由)。

萨西达深知,自己在公众面前揭发自己的父亲和兄弟,已经触犯了自己教派中有关不名誉和公开蒙羞的罪名。这显然加深了她的罪过。她拒绝了在门后监听对自己的父亲和兄弟的第一次听审的机会。她是在向危险示好,而后她又违反了驱逐的约定,回到乌普萨拉去看望自己已经来到那里的母亲和姐妹,而正是那个晚上,她被杀了。这都成为她死亡的理由,但其中还是有矛盾的地方,她是以“保护自己为目的而成为公众人物的”(成为公众人物本身便含有少量的羞耻感),最终却因此而彻底激怒了自己的敌人。但如果说这个事件过于强烈,那是因为她最终也被其他人想象中的社会责任感所绑架。她为那些仍生活在黑暗里的同胞女人发声。这也成为驱使许多女人投身到荣誉谋杀研究之中的一种理由。像《以荣誉为名的谋杀》的作者拉娜·胡塞尼(Rana Husseini),就把这当成是自己主要的研究课题。这同样也是一次私人领域中的冒险,她想要让这一领域的所有单一实例都成为独立的“新闻”(她的作品有一个无可置疑的小标题“一个女人与难以置信的犯罪进行斗争的真实故事”)。对于任何冒险进入这一领域的新闻从业者来说,对这类事件的投入可以看作一种奉献,是对逝者的纪念和代其进行的抗争。更简单地说,报道它们,是因为它们应当被记下来。在这一点上,萨西达的自我表达就成了一种爱与分享的表现:“我发出声音,而且不会为自己的脸打上马赛克。”

一种理解诸如此类犯罪的方式,是去考察那些纵容这些犯罪的说辞。关于荣誉,在库尔德语里有两种表达:阿拉伯词语“sharaf”,指的是一种“男子气概”和自我价值;以及来源于希腊语的“namus”,特指女性的纯洁与礼仪得体。而这种区分本身便隐藏着危险:如果他失去了对家里女人的行为控制,男人的“sharaf”就会招致不可挽回的破坏。他的荣誉也就不可避免地与潜在的耻辱发生联结。对于这两个方面,研究者詹姆斯·布兰登和萨拉姆·哈菲兹又增加了一个来自阿拉伯语的词“I&#39;rid”,表明女性的贞洁是与生俱来的,而一旦破坏就不可能再得到修复(与它相同的词是印度语中的“maryada”,乌尔都语与普什图语中的“ghairat”)。因此,荣誉虽然在女人名下,但却是男人的财产。“女人不可能拥有荣誉,”人类学家萨拉·海利(Sha-la Haeri)在讨论巴基斯坦语中的荣誉“izzat”时表示。“她们自己就是荣誉本身。”荣誉是基本的东西,就像面包一样。爱莎·欧瓦曾采访一个由于杀死自己怀孕的姐姐而入狱的男人,他表示,他的生命里“荣誉、尊严才是日常的食粮”。但布兰登和哈菲兹也发现,这里面也有一些难以捉摸并且持续不断的威胁,“一种依赖于社群观念的无形资产”。男人把自己的荣誉捆绑在女人身上,依赖于女人的性本能,这本身无疑是一种冒险。1996年,拉玛·阿布巫达在她那篇在阿拉伯世界引起轩然大波的有关荣誉谋杀的批评文章里写道:“在阿拉伯文化里,谈论或标榜自己姐妹的贞操对于男人们而言,是社会交际的一方面。”吉迪恩·克莱采尔(Gideon Kressel)则认为,“在阿拉伯——穆斯林文化中,父系群体的荣誉,和自己女儿的性器官紧密相连。”(词语“I&#39;rid”则概括了这两个方面。)阿布巫达同时也指出,男人们公开定下协议,避免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姐妹相互“接触”,但私底下又以“友情”的名义,默许了这种接触。女人必须放弃婚前的性行为,“还有任何可能导致性行为的举动,还有任何牵强地与性行为加以关联的动作。”女权主义者指出,长期以来,对女性身体理想化的要求,隐含着一种露骨的憎恨(正如梦露的遭遇所体现的),因为理想化意味着人们随时准备着对“堕落者”和“失败者”加以践踏。在“荣誉”方面,这种裂痕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正面临的是一种恶毒的禁断,就像是西绪弗斯众所周知的任务[3]。你的每一根骨头都背负着家族的荣誉,每一分钟都不可以松懈。因为作为女人——你是唯一携带毁灭种子的家族成员。

即便女人们生而纯洁,但自打她们降生,便一定会成为被审判的对象。爱莎·欧瓦的另一位受访者穆罕穆德·麦兹拉(Mehmet Mezra)教导他的女儿——他最后还是杀了她——家族的荣誉就在“你的身体里”,但她却无法理解做一个女孩是“耻辱的”这样基本的事实。该怎样理解这自相矛盾的训诫呢?一个人的荣誉是怎样跑到了“耻辱的东西”里面呢?在欧瓦的另一个事例里,一个父亲在女儿出生时砍倒了一棵树(这是表达有关即将到来的危险的一种简单方式)。而在他八个儿子出生时,他给他们每个人都种了一棵树。在《古兰经》里,一个脸色发黑的异教徒因为生了个女儿而感到羞耻,只得把她藏起来:“他应当忍受屈辱留她一命,还是把她埋到土里呢?”欧瓦写道,在今天,“土耳其的村庄里,人们仍然把诞下女孩这件事看成厄运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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