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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她喜欢向我撒娇,这是她的强项。

她在我面前,浑身上下总是几道弯,似乎从来就无法站直,不是扭来扭去,就是伸手抱住我,然后向下出溜。

她困了要向我撒娇,她渴了也要向我撒娇,她舒服时向我撒娇,不舒服时同样向我撒娇,她饿了要向我撒娇,寂寞时要向我撒娇,她病了更要撒娇,与我出去逛街还要向我撒娇,只要我推开她,她就会非常不高兴,我们一起出去散步,她总是要抓着我,不是一条胳膊,就是衣服下摆,要么皮带也行,总之,她必与我挨在一起,如果我胆敢推开她,她就会一言不发地偷偷生气,有时故意落下我一段,有时噘起嘴,有时不理我,就是当我们从超市出来,每人两手各提一个购物袋时,她也有办法挨着我。

她给我起了很多外号,至于叫哪一个,则完全随她心情而定,由于房间里往往只有我们两人,因此我知道,不管她叫什么,总是指我。

她管我叫"变态"、"老怪"、"老豆",我体重增加就管我叫"肥婆",有时也管我叫"神经病"、"傻逼",她叫我的时候,往往笑盈盈的,声音有时拉长,有时突然变高,总之千变万化,就是没有正常地叫过。

她向我撒娇,一般是伸伸懒腰,然后对我娇声娇气地喊道:"老怪,我不高兴了!"这表示撒娇开始,用以吸引我的注意,见我有所察觉,再一路娇下去――这句话在一两年内成了她的口头禅,后来她改了一下,变成:"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在这句话里,"没有人"被飞快地读过去,而拉长的"关心"与"爱护"被她读成重音,配上她翻起的白眼儿,外加"哼"的一声,听起来真有说不出的可爱。

她总是叫我,总是叫,一声又一声,就像一个婴儿毫无缘由地放声大哭一样,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我知道,她仅仅是在撒娇,她一般以此来通知我,她在那里,要我知道她在,因此,我每叫必答,多数情况下,她一般也就满足于此,不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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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就是做饭。

嗡嗡爱吃我做的饭,特别爱吃,无论我做什么都爱吃,方便面只要是我做的,她爱吃,速冻饺子也爱吃,这是我的起点。

后来,我的做饭技艺一点点提高起来,我会给她烤面包三明治,加单面煎的鸡蛋,加黄油,加奶酪,加盐,加胡椒,加辣椒,加煎香肠,加切成薄片的西红柿,加黄瓜,加培根,再加鲜咖啡或牛奶,或者,我们也学美国人,早晨喝果汁。

然后,我们的饭菜向多样化发展,起先是中国菜,然后是西餐,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由作家变成一个"做饭",在作家的名声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做饭"的名声倒是传得很远。

完全依靠读菜谱及一次次实验,我掌握了做饭的技艺,差点创出自己的招牌菜,随着我做饭水平的提高,捧场的人也越来越多,有嗡嗡的朋友与我的朋友,有一段儿,每到周末,我那里与饭馆毫无二致,买菜必须开车前往,不然根本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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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是在地上的时候。

在床上,我也有一件东西让嗡嗡喜欢,那就是我的xxxx。

事先声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手淫迷,对我的xxxx也没有特别的兴趣,只在一种情况下我才使用手淫这个手段,那就是遇到独自一人外加连日失眠的情况,我才会把它当做一个治疗手段结合安眠药一起使用,我从来也没有认为我的xxxx除了性交以外还有什么别的用途,直到遇到嗡嗡,她十分喜欢摸我的xxxx,我们一同睡觉时,她总是xxxx不离手,一副顺手牵羊的样子,就是背对着我时也一样,平日她心血来潮也会把手伸入我的裤裆抓一抓,实际上,我的xxxx对她来讲是一个好玩的玩具,具有无穷的魅力,这一点她多次对我提及,她觉得那东西不仅热乎乎的,并且忽软忽硬,十分奇妙及好摸,我很高兴她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眼光,不把我的xxxx看成是一件纯粹的淫具,而以玩具的角度看待它,我很得意于能够不花钱就为她弄到一件她喜爱的玩具,事实上,我从未花钱为她买过什么玩具,而她也从未向我要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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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拥抱。

无时无刻地拥抱。

没完没了地拥抱。

嗡嗡如同患有皮肤饥渴症一样需要拥抱,她需要挨着我,没完没了地挨着我,她的身体十分灵敏,能够适应各种接触,我即使坐在一张窄得仅容一人的扶手椅上,嗡嗡也能设法捱着我,她非常灵巧,有时候,我觉得她的姿式一定很不舒服,可她却说一点也不,她如胶似漆地粘着我、靠着我、扶着我,似乎我们更应是一对连体人才让她满意,与这块大肉冻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很柔软的感觉,不仅由于嗡嗡的身体,还由于她的一切,她说话的姿态、腔调,还有她的表情,就我所见,她的表情从未用来表现过含情脉脉,而是演习耍刁放赖的小剧场,而她所有的表现,都让我感到特别轻松、自然而生动,就如同生活原本如此,而且,就应该如此,除此以外,什么也不应破坏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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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吗?

遗憾的是,没有了。

这就是嗡嗡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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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8年,嗡嗡拥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拥有我,我在她的手心里,我十分耐心,对她言听计从,俯首贴耳。

嗡嗡无比快活,走路一阵风,说话果断,办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学抱怨,说与她在一起的老怪一点脾气也没有,连发火也不会,这也太风平浪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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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学打字。

我事先说明,我这人非常不擅长手把手教别人学习什么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别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个喜欢自学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强加到别人头上,并对那些喜欢问来问去的人十分反感,除了人际关系以外,我认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术都没有什么了不起,大学毕业我干电控设计,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电工手册》,外加几套图纸,便自认为弄明白了电路是怎么回事,编程序更不必说,无论何种可编程控制器,只要给我一本手册,一本程序语言,我均能应付自如,不是我夸口,技术级的东西在我眼里永远是小菜一碟,只要我弄清原理,再邪乎的技术我都不在话下,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从未把比尔。盖茨看做一个科学家,而是作为一个计算机操作系统技术人员来对待,他那个挣钱的工具――有着2000个补丁程序的系统平台是个诈骗犯骗钱的幌子,有时候我觉得他骗得实在太多了,因为作为技术的基础,发现科学原理的科学家可没有捞到那么大好处,美国的运载火箭上天可没向牛顿的亲戚朋友的后代交什么"牛顿定理"使用税,可气的是,只要会加减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顿发现的定理计算出火箭的轨迹,会加减乘除很容易,在算法上做到快速准确也不难,难的是自然定理的发现,更难的是科学家的高尚品格,他们不会因为你使用了他的劳动成果向你的钱包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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