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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高晨早。陈天戈一如既往,每日都顺翠羽谷走一圈,沿路在不同环境练习不同的拳脚,燕子三抄水用于赶路,八步赶蝉用于抓鸟。回程时想起早餐的着落就绕道去了观里。至于那俩妞醒来会不会哭就不关他的事了,反正这里是真正的喊破嗓子也没人来,还只能就在半崖哭。想想把俩妞扔半崖十天半月就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到时候什么补水呀、防嗮呀、润肤洁面呀估计都顾不上,不知道会不会摆一个望夫之类的pose,或者蜷缩在一起相互捉虱子玩。真有心等十天再来看一对面容枯槁、衣衫褴褛、浑身恶臭的女人。想想都打摆子,不是冷意浸身,是兴奋的抖。

早餐得通过元空,认识自己有几个?别让人轰出来败兴。想不到观里的食堂居然还有外卖业务,看着一摞餐盒整齐的样子就知道业务熟练。细问才知道,这群王八蛋每天的剩饭都装盒,换便装卖给游客。他们也不担心真武大帝那天突然睁开眼伸手把他们捏死。回忆自己曾经吃过的盒饭……还好只是剩下吃不完的,不是吃到半拉的,还好只是官面派来的,不是原来观里的,也因为想到这两个还好陈天戈愉快的接过来,美滋滋的走了。临走还不忘恶心元空两句。

足睡初醒的女人那副慵懒最具风情。可惜给陈天戈的时间太短,女人可不认可这时候的魅力,催促着去水潭洗涮。陈天戈只好一个个提溜下去,反正不是抱下去,这动作介于抱和提溜之间,但从感觉上分辨陈天戈觉得用提溜比较好。人的兴奋多出于新奇,一旦程式化就很难触及兴奋点。就如陈天戈,同样揽过两个女人的腰,今天就是走程序,没了感觉。或许是麻烦惹的,也或许白天黑夜的区别。总则感觉能淡出水来。

青石板成了餐桌,不再是陈天戈打坐的地方了。作为主人陈天戈很主动的邀请客人参观山谷,每一处稍有特异的地方都得说出个饸络拨的来,还不停的把自己的想法作为提醒告诉他,用眼神、表情、情绪、语言甚至动作『逼』迫他顺着这个提醒勾勒出一个形象或者一个故事。陈天戈终于明白全国的景点会有那么多传说的原因了,纯粹是第一批游者的臆想。

“中午可以吃青雀吗?”

“唉……尽量给你俩打两只吧。仅此一次了。所谓平淡才能持久,回味方是永恒。”

不知是他人讲述的铺垫还是自我心里的暗示,总觉得这两天的陈天戈越智慧了,越来越可以定义成睿智的大叔。前俩月他是江湖的,这两天他是殿堂的,人居然可以如此活着。

中午还是烤了两只青雀,对于逮青雀快腾跃的八步赶蝉这俩妞明显不再有兴趣,跟陈天戈感觉抱着她俩上半崖一样。她俩觉得那就是抱,否则不会冯立萱每次都一脸甜蜜,而郑文慧则满脸通红。

再清凉的山谷晌午也是燥热的,午餐是元空拿过来的,还是那个青石板,还是这几个人,还是那样扯淡扯到傍晚。说是扯淡自然没有特定主题,多数是俩妞双眼闪着星星让元空把神话跟道家连起来,然后再被元空泼盆水,如此反复。有女人在本就不是可以坐禅论道的时机。元空再一次留着遗憾走了,陈天戈也走了,趁天亮把晚餐弄来是正事儿。考虑到晚上睡前讲故事的差事,就软磨硬泡把师伯的珍藏红泥小火炉拿来了,省的喝固体酒精烧开的水。没有猴魁,就把『乱』七八糟的茶收拾了些。至于俩妞可以躺在青石板上想着仙家的亲吻。

人活着多是在重复。当夜幕降临时,陈天戈又重复了昨天的位置讲述不重复的过去。

1934年春夏之交的唐山。

通向东城门的大街走过来仨小伙儿,也不能这样说,有一个算是孩童。中间那个上身灰白的薄棉袄,污浊的斑点『色』泽不同,看着有年头了,下身也如此,脚踝处用草藤系着,脚下提拉一双破烂的布鞋,都能看到黑乎乎的脚趾头了。肩膀上扛着板凳,两边挑着家伙什和被褥,一看就是跑江湖手艺人。右边这个一身长衫,戴毡帽,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左边那个孩童满脸泥巴没洗,手里拿一串糖葫芦就那样沾着泥往嘴里塞。身上倒还是长衫,补丁比原来的布料还多。三人朝着城门走去,看着有点急匆匆的。正是准备逃窜的李锦时兄弟仨。

“哎呦,这不是祥宝斋的冯小子吗?后半晌了还出城?”

“别提了,摊上这烂事儿。前段这憨货给南河李老财家做工,没合适喽。今日个逮着了让给送去。不就是李老财家那破瓶子闹得,掌柜的心焦那个瓶子就想让李老财承个情。你说这李老财也是,剪子刀子他家在乎个这?难为个苦命人干啥?”

“呦。那快点吧,拖累个孩子,这脚程今个晚上回不来了。”接了冯锦飞递过来的法币,有一沓嘞!冯锦飞真不在乎这堆破纸,用师父的话,这档口就是金银有用。

没走南门是担心在城里时间久,要真出什么事就给关里面了。再说李锦时和冯锦飞听从师父安排,七八年安分守己很少出城,城外的村也就知道小三的老家,也知道那村里李老财,虽叫南河村却在东城门外往南二十里的样子。已是后晌,兵荒马『乱』的年代这时候城外的路人很少,哥仨在小三指引下还真往南河村方向走。

偏僻小道,看日头已落山。李锦时脱掉外面的夹袄,也把小三打理一下。这孩子,开始以为是爹娘没了说话少,这都快三年了,还这样。估计是个闷葫芦。冯锦飞也脱掉长衫,哥仨一水的短打,扎腰,绑腿,瞅准了方向撒丫子跑起来。

赵锦成是咬牙硬扛,他的脚已经木了,可看着两个哥哥的着急样就没吭声。毕竟他原来底子薄,这才学了两年拳脚。可他不敢松懈,怕哥哥们丢下他。娘丢下他跑了,爹找娘也丢下他死了,他真怕刚有的好哥哥也丢下他。大哥对他严厉,拳脚是真心掏心窝的教,二哥每天回来都给他带点吃食,他不怕疼,就怕没人管他。

开始俩傻蛋没注意,还是李锦时稍微有点经验。看着不太好,就脱下小三的鞋,脚磨起泡又破了,血乎淋茬的。

“你怎么不言语?”

“我怕哥哥丢下我”赵锦成眼圈红红的,估计是疼得。

“不会!哥哥绝不会丢下你,不会丢下你俩任何一个。”

“二哥也不会。记住,兄弟仨谁也不能少。”

从起刀磨剪的家伙什里『摸』『摸』索索掏出点师父用剩下的生肌玉红膏,胡『乱』涂了两脚,又掏出一条白粗布裹好。胡『乱』吃了些干粮,灌了几口凉白开。把挑凳给了老二,背起小三继续跑。

赵锦成开始还抽泣,后来抽着抽着就睡了。

已经是深夜了,方向是没错,可地方却不知道是那儿,四周都是黑个隆冬的。这也是哥仨尽钻山沟树林僻静地方了,否则凭他俩脚程这跑了得有百把十里,不至于碰不到一个村寨。

李锦时把小三放下,让他俩先坐着等一会儿。看准好像是个高坡的地儿,站上面学了一声狼嚎。远处隐隐约约有狗叫。“大概有七八里应该有个村子。”师父当初带着他『乱』窜时教会了很多江湖经验,这点判断还是有。

也就半个小时,李锦时背着赵锦成,冯锦飞扛着挑凳,尽量减少响动。终于在村口一破庙里歇下了。说是庙,其实就三面墙搭个顶,里面的塑像躺地上该有很久了。这年月,人都有饿死的,谁还有心供拜个泥像。好歹是个歇脚的地方。

人类从有巢氏以来就习惯了居有所,那怕哥仨并不怕睡野外,也觉得这里是个睡觉的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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