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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一丝将阿娣胳膊上的肉剔下,孟启生的手微微的抖动。

他伏在阿娣身上,仰起头,将那丝细肉送入口中。

孟启生有些期待,做为一个从小生活在一个富商大贾家庭中的人,他吃过很多常人吃不到的东西。

但是要说人身上的部件,在被活葬之前,只在流鼻血时咽过自己的鼻血。

人肉……是什么味道?

有些野史志怪小说上曾经记载过一些故事,说人肉味似鸡肉,略酸。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他竟然是怀着些许激动的心情,将那片皮肉哆哆嗦嗦递入了自己口中。

略腥。

在口中吮动,随后细细咀嚼。

很有些嚼劲,估计是生食的缘故,一股涩意直冲冲的撞击着喉头。

似欲作呕。

他强行忍住,也不知是这肉有所腐烂还是人肉原本便是这个滋味,孟启生觉得这肉的口感更似猪肝。

在黏腻中,夹杂着许多颗粒。

对了,他记起来阿娣身上那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芝麻大小的肉芽,想必就是夹杂着颗粒的缘由吧。

喉头滑动,他吞了下去。

吃下了第一口,接下来便容易继续下去。

就像一个处女,第一次是最艰难的。

狼吞虎咽,口舌生津。食指大动,饕餮盛宴。

……

接下来三天,孟启生是在狂热的挖掘中度过。

他之前的推算出了误差,原本以为只要两天便能够出去,结果却多了一天。

他猜测可能是由于人在黑暗中无法保持直线挖掘,隧道曲折前行,因此加长了挖掘时间。

他就像家中唯一的男丁,每天早上出门劳作,回到家中,妻子早已为他准备好饭食,倚门而望。

而孟启生的妻子给他准备的,是她自己。

他不知道阿娣的血为何没有凝固,在阿娣身上接二连三生的怪事已经太多了。

他无暇多想,因为他要逃出去,在逃出去之前,与活着无关的事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但阿娣的血却是孟启生最好的饮品。

还以及阿娣身上的皮肤,肌肉,甚至内脏,帮助他度过了这三天。

这三天,他又断断续续拉了几次肚子,却还是慢慢适应。

人类的天性,便是食生,嗜血。

这是被活葬的第六天,随着一丝光线透破黑暗,孟启生久在黑暗之中的眼痛苦的眯上。

他并没有急着出去,而是退回到了墓室之中。

异常冷静。

他在这里度过了六天,在这里,有着他最爱的人。

他站在黑暗中,静静地看着那口红棺。

棺中,早已是血肉模糊。

“阿娣,我就要走了……”他抚摸着自己残缺的左手,轻轻道,神色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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