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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思维亚人,他们需要南方的牧场以供应生产。

对于丹麦人,他们不但需要牧场,还有意联合思维亚联盟,至少要把部分的加盟部族招揽到自己联盟的麾下。当然,这种行为并不容易,因为“背叛”这种行为,是双方都无法容忍的。

丹麦人挖墙脚的行为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既然相对“和平”的手段无法达成丹麦联盟的意愿,终于在公元828年丹麦部族联盟的春季大会,与会的多达十二个部族,他们齐刷刷推选实力最强大的罗巴德部族的领哈夫根成为联盟领。

罗巴德部族,所谓罗巴德,在古诺斯语中就是“红色大船”。

因为罗巴德部族的主体非常靠近厄勒海峡,他们拥有着非常优越的地理位置,商业活动的相对达,他们部族实力自然没的说。

该部族贸易获得了大量茜草,他们用以印染麻布,也用它装饰战斗长船。

有一艘多达一百人划船的巨大长船,它被雕刻上夸张的狰狞船装饰,即是一只龙头,它又被涂抹上茜草燃料仿佛巨龙张开了血盆大口。人们相信,这个装饰物的已经出现,许多敌人就会被吓得望风而逃。

它被称呼为“红龙号”,也是部族领财富与权力的象征,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王冠”。

哈夫根是一个有想法的狂人,在部族的决斗中他斩杀了所有挑战者,整个部族崇拜他的赫赫武威。

在部落联盟的会议上,也有人质疑他的实力。

而哈夫根毫不犹豫的提出联盟的古老传统——决斗。

因为怕死而拒绝?

不!拒绝即是懦夫,懦夫将遭遇部族的驱逐。

基本上被哈夫根点名的质疑者没有拒绝的权力。

所谓的决斗,两个联盟的领各自派遣一位勇士参与进来,甚至是领亲自上阵。

两个勇士会进行生死对决并以失败者的死亡而结束。勇士的死亡即代表了所属领的失败,亦是其所属部族的失败。

年老的领不会愚蠢的亲自上阵,他会派遣部族里最勇敢的人。

而勇敢者也非常为之效劳,因为赢得了胜利,其个人的威信将因此暴增,借由此资历成为新的领也很有可能。

哈夫根可不会置身度外去遥控一个勇士为他代打。

他是自信心爆棚的人,其个人的实力同样也有目共睹。

哈夫根有着非常健壮的肌肉,有传闻称此人可以一顿饭吃掉一只烤羊。他总是挥舞一把并不锋利的伐木斧,莫看斧头不锋利,凭借着蛮力,他轻轻松松砍倒一颗碗口粗的树。

蛮力如此,砍倒大树不成问题,那么砍翻一个敌人也不在话下。

拜这幅蛮力所赐,他不需要多大的智谋就得到了许多部族的拥戴。因为构成部族的一个个小家庭,他们在见识到哈夫根的凶狠后,非常自愿的乐意归顺他的旗下,从而获得安全感。

就算有的部族对哈夫根带有怀疑,其麾下的大量家庭的流失是实实在在的。

因为哈夫根确实是那种传说中的勇士!

任何的生死决斗他都是亲自上阵,他手持战斧的同时,上身就只着一件朴素的麻布坎肩。

他就是有意露出自己强壮的胳膊,和上面金色的毛。

他亦是有着完美大胡子的人,他因为赫赫武功自然而然拥有多名妻妾,所以他的胡须也被自己的女人编织成独特的辫子。

通过一番蛮力,日德兰半岛上一个又一个的部族愿意认同这样一位盟主。

假若此人只是一介莽夫,他在自己的领域也闹不出太大的动静。

偏偏这个家伙非常有抱负!

哈夫根人送外号“金毛”,不过他本人更乐意于法兰克人给他的绰号“狮子”。

先哈夫根是没有见过非洲狮的,通过勇敢越境的法兰克商人,他知道了自己的绰号,也获悉了绰号的来源。

在遥远的南方,极致的炎热世界,有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那里的霸主。这种野兽的特点就是有着惊人的胡子,恐怖的獠牙和利爪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毕竟这些法兰克商人只是为了做生意,他们才不管自己的主子是什么“奥古斯都的继任者”,还是丹麦人的新领“金毛狮子”,只要能在他们的土地上行商,能更少的交税,一切都不是问题。

日德兰半岛上的丹麦部族能越来越强大,愈能和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亲戚拉开距离,一方面就是这些法兰克商人。

九世纪,他们是法兰克商人。几百年后,他们就是德意志商人。

他们甚至在神罗和丹麦王国接壤处的汉堡建立自由市,并和遭遇压迫的萨克森人建立商业联盟。

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商人就是商人。而且在新的时代,因为新的科学技术使得汉萨同盟的商人们现了一种惊人的敛财之道,而这个敛财之道也被千年后的工业国家奉若圭臬——进口粗加工品进行精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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