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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为庆祝贝琳达初入社交界而举办的舞会,夏洛特既充满期待又心情复杂。她虽然参加过许多乡间舞会,但大部分都是在沃尔登府邸举行的,她从未参加过都市舞会。她喜欢跳舞,也知道自己跳得不错,但那种牲口交易市场似的舞会规则让她深深厌恶。没有舞伴的女子只能坐着干等小伙子上前邀请。她不禁琢磨,那些“时髦人士”面对这种情况是否会更加文明些。

他们来到乔治叔叔和克拉丽莎婶婶位于伦敦西区的梅菲尔区豪宅时,距离午夜只剩下半小时——妈妈说,若要体面地参加伦敦舞会,到达舞场的时间不能比这更早。条纹图案的棚布和红色的地毯从街边一直延伸到花园门口,而花园的大门不知何时已被改建成了一座古罗马式的拱门。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变动,带给夏洛特的震撼也不及她穿过拱门之后见到的景象。花园的一侧已经整个被改造成了古罗马建筑的中庭。她惊异地四下张望,只见草坪和花坛已被硬木舞厅地板覆盖,地板涂上了黑白油漆以效仿方形的大理石地砖。白色立柱与成排的月桂树相接,耸立在舞池周围。柱子后面是一圈回廊似的建筑,里面为需要休息的人设置了长椅。舞池中央是一座大理石砌成的水池,池内的喷泉雕成孩童在水中与海豚嬉戏的样式,喷溅的水花被灯光映照得五光十色。乐队在二楼卧室的阳台上演奏着雷格泰姆音乐[1]。墙壁用菝葜和玫瑰花编成的花环做点缀,阳台边沿垂吊着秋海棠花篮。一顶巨大的帆布篷幔被漆成天蓝色,从屋檐一直架到院墙处。

“真是个奇迹!”夏洛特说。

爸爸对乔治叔叔说:“客人真不少啊,乔治。”

“我们邀请了八百人。你在公园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哦,并没有传说中那么糟糕。”爸爸勉强笑了笑,说道。他挽起乔治的手臂,两人走到一旁闲谈起来。

夏洛特仔细端详着客人们:所有男宾都穿着全套晚礼服——白色领带,白色马甲和白色燕尾服。年轻小伙子格外适合穿这种服装,或者说至少是身材清瘦的人,夏洛特心想。当他们跳起舞来的时候,这身衣服更显得风度翩翩。她打量着旁人的衣着,不禁觉得尽管自己和妈妈都衣着雅致,但勒紧的腰身、装饰的褶边与宽大的裙摆未免有些过时。克拉丽莎婶婶穿的是一件富有垂坠感的贴身长袍,里面搭配一条紧得几乎无法跳舞的短裙;贝琳达则穿着哈伦裤[2]。

夏洛特忽然意识到自己谁也不认识。她暗自盘算:我跟爸爸和乔治叔叔跳过舞以后,还能跟谁跳呢?不料婶婶克拉丽莎的弟弟乔纳森邀她跳了华尔兹,然后又将她介绍给另外三名男子,都是他在牛津大学的同学,他们每人都与她跳了舞。她觉得他们的谈话十分单调:他们先是说舞池的地板不错,后来又说戈特利布的乐队很好,然后便再也找不出话说了。夏洛特试探着说:“你们认为女性应该享有投票权吗?”她得到的回答是“当然不”“无可奉告”以及“你不会是那伙人当中的一员吧”。

她的最后一位舞伴名叫弗雷迪,他带着她进屋去用晚餐。夏洛特认为他是一个相当时髦的年轻人,相貌堂堂,一头浅色金发。他还算英俊吧,夏洛特心想。弗雷迪在牛津大学读书,就快读完一年了。牛津大学的生活相当快活,他说,但他又坦承自己对读书没什么兴趣,他甚至打算十月不再返校。

宅邸里花团锦簇,灯火通明。晚宴的菜品有冷热两种汤、龙虾、鹌鹑、草莓、冰激凌和温室里栽种的桃子。“晚餐总是老一套,”弗雷迪说,“他们办酒席都雇用同样的人。”

“你参加过很多舞会吗?”夏洛特问。

“恐怕是这样。每到社交季我总是要参加舞会,真的。”

夏洛特喝了一杯香槟,希望这杯酒能使自己的心情更加愉悦,接着她离开了弗雷迪,漫步穿过一间接一间的客厅。其中一间客厅里的宾客正在打桥牌;另一间客厅里有两位上了年纪的公爵夫人被客人们众星捧月似的围在当中;第三间客厅里年长的男宾在玩台球,年轻小伙子们则在抽烟。夏洛特发现贝琳达也在其中,手里夹着一支烟。夏洛特总觉得,抽烟除了能显示自己成熟老练的气度之外没什么意义。贝琳达看上去确实十分成熟老练。

“我很喜欢你的裙子。”贝琳达说。

“不,你才不喜欢呢。倒是你,这身衣服真是漂亮极了。你是怎么说服继母让你穿这身衣服的?”

“她巴不得自己这样穿呢!”

“她看上去比我妈妈年轻多了。当然了,她确实要比她年轻得多。”

“而且为人继母,总归不大一样。上次你离开王宫之后究竟出了什么事?”

“哦,太不同寻常了!有个疯子拿枪指着我们!”

“你妈妈也和我说了这件事。你是不是吓坏了?”

“我当时只顾着让妈妈平复心情,后来我简直后怕得要死。在王宫里时,你说要跟我好好谈一谈,是什么事?”

“啊!听我说,”她将夏洛特带到一旁,离开那些小伙子,“我知道他们是怎么出来的了。”

“谁呀?”

“婴儿。”

“噢!”夏洛特全神贯注地听着,“快跟我说说。”

贝琳达压低声音说道:“婴儿是从你两腿之间,排小便的那个地方出来的。”

“那也太狭小了!”

“有弹力。”

太可怕了,夏洛特心想。

“这还不算全部呢,”贝琳达说,“我还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开始的。”

“怎么开始的?”

贝琳达拉着夏洛特的胳膊肘,把她带到房间另一头,在一面用玫瑰花镶边的镜子前站定。贝琳达的声音低得几乎变成了耳语:“你结婚以后,就要和丈夫同床共枕。”

“真的吗?”

“没错。”

“可是爸爸妈妈分别有自己的卧室啊。”

“他们的卧室是不是相通的?”

“是。”

“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让他们能睡在同一张床上。”

“为什么?”

“因为,要想造出一个婴儿,丈夫要先把他那话儿放在那个地方,就是婴儿出生的那个地方。”

“什么是那话儿?”

“嘘!就是男人两腿之间的那个东西——你看没看过米开朗琪罗的雕塑‘大卫’的图片?”

“没有。”

“算了,总之就是他们排小便的东西,长得像根手指头。”

“要做这种事情才能造出婴儿来?”

“没错。”

“所有结了婚的人都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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