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绯雪接过上野弘一手中的信封。
虽然知道在上司面前打开信封查看里面的金额在脚盆是一种很失礼的行为。
但对于这一类的失礼,绯雪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检查自已的劳动成果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而上野弘一对于绯雪这个举动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毕竟有才华的人都是任性的存在。
结果这一看绯雪愣了一下。
好家伙,十张十円的脚盆币,整整一百円?
这是不是有点多了?
差不多是一个巡警一个月的收入了。
“这里面除了稿费之外,还有外出的车马费,以及住宿和伙食费在里面的。”
或许是看到了绯雪那略带疑惑的表情,所以上野弘一解释了一下。
车马费?住宿费?伙食费?
虽然听上去很合理的样子。
但实际上根本就用不到这么多。
说白了,就是结个善缘而已。
“另外这两天社长一直都在说关于你那篇小说的事情,作为总编,我想拜读一下,看能不能在我们报社连载。”
上野弘一在解释了一下之后,马上话头就拐了个弯。
哦——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自已呢。
这样的话就好理解了。
商人嘛,一切都是以利益为主。
“可我不是说不想买断的吗?”
绯雪装作小白一样的问道。
“呵呵,连载又不一定是非要买断的,刊登也是一种形式啊,而且要是我觉得不错的话,出版也没问题,只不过可能版税并没有国内这么多,毕竟满国的法律和国内略有不同。”
见绯雪似乎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上野弘一笑着说道。
啧!
满国!?
一个傀儡政府居然还跟我说法律?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连载,都可以连载,只要不是要我的版权,出版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
反正去到本土,还能再买一次。
多赚一笔有什么不好的?
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绯雪欣然接受了上野弘一的提议。
不但将之前的《紫蛱蝶杀人事件》的小说原稿给了对方,甚至还将这几天写的另外一个三万字左右的短篇也给了对方。
随后上野弘一就拿着原稿去到了自已的工位‘细细品味’。
而绯雪也在报社‘前辈’的带领下,熟悉着这里的工作。
中午吃过饭,比别人多一个小时休息时间的绯雪在街上逛了逛才回到报社。
“十六夜小姐你回来了。”
“总编,叫我绯雪就行,您是前辈啊。”
刚回来,绯雪就被上野弘一叫住。
而绯雪则是无奈又礼貌的冲上野弘一回了一句。
“呵呵,那行,绯雪,你的小说我觉得很不错,作为处女座来说非常的好,尤其是女性侦探和歌牌的结合,简直就是天才的设想。”
“我相信应该能获得一批女性读者的支持,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在本报社连载?”
上野弘一也没废话。
在和绯雪熟络了一下之后就直奔主题。
“连载当然是没问题,但版权的问题……”
“这个不是问题,只需要你授权刊登即可,版权依旧是你的。”
“那关于这个稿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