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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羊毛集市举办的那个星期的星期二,夏陵的伯爵来到了王桥。他带着他的两个儿子和其他许多家族成员,还有一帮骑士和护卫。他的先遣人员清理了桥,在他到达前一个小时,任何人都不许过桥,以免他蒙受与一帮平民百姓一起排队之辱。他的扈从们穿着红黑两色拼成的制服,打着旗子耀武扬威地进了城,飞奔的马蹄溅得镇民们满身雨水和泥点。最近十年——先是在伊莎贝拉王后,继而在她儿子爱德华三世的浩荡皇恩下——罗兰伯爵很是兴旺发达。像所有既富且贵的人一样,他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他的扈从中就有杰拉德骑士的儿子、梅尔辛的弟弟拉尔夫。几乎在梅尔辛开始跟着埃尔弗里克的父亲学艺的同时,拉尔夫当上了罗兰伯爵的护卫,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他吃得好穿得暖,学会了骑马和格斗,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打猎和体育活动上。六年半来,没有人要他写一个字读一句话。当他骑着马跟随伯爵掠过羊毛集市上挤作一团的货摊时,人们都用羡慕和畏惧的目光看着他们。他觉得这些在泥水里刨便士的商贩们真是可怜。

伯爵在教堂北侧副院长的房前下了马。他的小儿子理查也在那里下了马。理查是王桥的主教,因而理论上这座教堂是属于他的。然而,主教宫却在郡府所在地夏陵镇,距此有两天的路程。这对主教很合适,因为他既有宗教责任也有政治责任。这对修士们也很合适,因为他们可不愿意受到严格的管制。

理查年仅二十八岁,但他父亲是国王的亲密盟友,这点比年龄要管用。

其余的扈从继续骑行到教堂院子的南端。伯爵的长子、卡斯特领主威廉吩咐护卫们将马牵入马厩。有六七名骑士进了医院。拉尔夫快步走到威廉的妻子菲莉帕夫人面前,扶她下马。她是个高大、漂亮的女人,两腿修长,乳峰高耸,拉尔夫明知无望,却仍然深深地暗恋着她。

把马安顿好后,拉尔夫便去看他的父母。他们住在镇子西南靠河边一座免租金的小房子里,那一带满是皮匠的作坊,臭气熏天。当他走近那座房子时,他再也神气不起来了,那身红黑制服反倒更使他无地自容。他庆幸菲莉帕夫人看不到他父母处于如此窘迫的境地。

他已经有一年没见过他们了。他们更显老了。母亲头上的白发更多了,父亲的眼神也不大好了。他们用修士们酿的苹果汁和母亲从林子里采来的野草莓招待他。父亲很欣赏他的制服。“伯爵让你当骑士了吗?”他急切地问道。

当上骑士是所有护卫的愿望,但拉尔夫的这个野心比谁都强烈。十年前,他父亲沦为修道院的食客后,始终没能消除内心的耻辱感。那一天,拉尔夫仿佛被一枝箭射穿了心。除非他能恢复家族的荣耀,否则这疼痛就永远无法消退。然而并非所有护卫都能当上骑士。但父亲却总是在说,对于拉尔夫来说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还没有,”拉尔夫说道,“但是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要和法国人开战了,那样我的机会就来了。”他的语气尽量轻描淡写,不想表现出自己到战场上建功立业的渴望多么强烈。

但母亲露出了厌恶之色。“国王怎么总想打仗?”

父亲大笑道:“男人生来就是要打仗的。”

“不是的!”母亲断然说道,“我生拉尔夫的时候又疼又难受,那会儿我可没想着将来要法国人用刀砍下他的脑袋,或者用箭射穿他的心。”

父亲轻轻地用手拍了拍她,脸上现出不屑的表情,又向拉尔夫问道:“你为什么说就快要打仗了呢?”

“法国的腓力国王占领了加斯科涅。”

“啊。这我们可不能忍受。”

好几个世代以来,英国国王一直统治着法国西部的加斯科涅省。英国给了波尔多和巴约讷的商人贸易特权。他们同伦敦做的生意比同巴黎要多。然而,这一地区始终是麻烦不断。

拉尔夫说:“爱德华国王已经派使者去佛兰德寻求结盟了。”

“结盟是要花钱的。”

“这就是罗兰伯爵来王桥的原因。国王想向羊毛商们借钱。”

“借多少?”

“据说是在全国借二十万镑,作为预征的羊毛税。”

母亲凄楚地说道:“国王征税应该慎重一些,别把羊毛商们都逼死了。”

“商人们有的是钱,只要看看他们穿的衣服料子就知道了。”父亲的语气既痛苦又刻薄,拉尔夫注意到他穿着已经磨损的亚麻汗衫和旧鞋子。“不管怎么说,他们总希望我们阻止法国海军骚扰他们的生意吧?”多年以来,法国海军不断袭击英格兰南部海岸,劫掠港口城市,放火烧毁商船。

“法国人袭击我们,我们也袭击法国人,这有什么意思呢?”母亲说。

“妇道人家,知道什么?”父亲回答道。

“可我说的没错。”母亲马上反驳。

拉尔夫连忙岔开了话题:“我哥哥怎么样?”

“他是个不错的手艺人。”父亲说道。拉尔夫觉得,他就像是一个马贩子,在说着很适合妇人骑的还没长大的小马驹。

母亲说:“他迷上了羊毛商埃德蒙的小女儿。”

“凯瑞丝?”拉尔夫笑了,“梅尔辛一向喜欢她。我们从小一块儿玩。她又蛮横、又疯癫、又淘气,可梅尔辛从来不在乎。他会娶她吗?”

“我想会的,”母亲说,“等他学徒期满后。”

“他会很有钱的。”拉尔夫站起了身,“你们觉得他这会儿会在哪儿呢?”

“他在教堂北廊干活儿,”父亲说,“不过这会儿他可能正吃午饭呢。”

“我去找他。”拉尔夫吻过父母,就走了。

他返回修道院,漫步走过羊毛集市。雨已经停了,太阳不时从云层中露出脸来,照得水洼闪闪发光,也使货摊湿漉漉的顶篷水汽蒸腾。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侧影,让他的心跳顿时加快起来。那是菲莉帕夫人笔直的鼻子和坚实的下巴。她的年龄比拉尔夫大。他猜她大概有二十五岁。她站在一个货摊前,正在看一卷来自意大利的丝绸。她那夏天薄薄的裙子自然垂下,使她臀部的曲线很挑逗人,让拉尔夫心醉神迷。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其实并无必要。

菲莉帕瞟了他一眼,马马虎虎地点了下头。

“这料子很漂亮。”他没话找话地说道。

“是的。”

这时,一个长着一头凌乱的胡萝卜色头发的矮个子出现了:是梅尔辛。拉尔夫很高兴看到他。“这是我哥哥,他可聪明了。”他对菲莉帕说。

梅尔辛对菲莉帕说:“你买浅绿色的吧——这和你眼睛的颜色很般配。”

拉尔夫使了个眼色。梅尔辛不该用这种同熟人讲话的语气和她说话。

然而,菲莉帕似乎并不在意。她用一种轻柔的语气嗔怪道:“如果我想听一个男孩子的意见,我会问我儿子的。”她说话时向他微笑了一下,简直有些挑逗的意味。

拉尔夫说:“这位是菲莉帕夫人,你这个傻瓜!我哥哥太失礼了,我替他道歉,夫人。”

“不过,他叫什么?”

“我叫梅尔辛·菲茨杰拉德,如果您在挑选丝绸时有什么疑问,我愿随时听您吩咐。”

不等他再说出其他傻话,拉尔夫赶紧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拽走了。“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能这么说话!”他说,心里又恼怒又钦佩,“那颜色和她的眼睛很般配,是吗?如果我这么说话,她会拿鞭子抽我的。”他说得有些夸张,但菲莉帕对于无礼行为,通常都是反应强烈的。拉尔夫不知道她这样纵容梅尔辛,是该喜还是该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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