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福莱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还差几分钟就是午夜了,史蒂夫·洛根把他那辆锈迹斑斑的达特桑轿车停在巴尔的摩城西,列克星敦大街上的霍林斯市场附近。今晚他要和表兄瑞奇·孟吉思一起过,这家伙在巴尔的摩的马里兰大学学医,住在一大间租赁给学生的旧屋里。

瑞奇是史蒂夫认识的最能折腾的捣蛋鬼。他嗜酒,好舞,喜欢派对,还结交了一群臭味相投的朋友。史蒂夫一直很期待和瑞奇共度一晚。但捣蛋鬼的问题就在于,他们的本性就不可靠。最后一分钟瑞奇说有重要约会,取消了整个安排,史蒂夫只好一个人过夜。

他钻出车,身上的小运动包里装着明天要穿的干净衣服。夜晚挺温暖,他锁上车门走到拐角。一群黑人青少年正在音像店前厮混抽烟,有四五个男孩儿,还有一个女孩儿。史蒂夫虽然是个白人,见到这一幕却并不紧张,他那辆旧车和身上这条褪色的牛仔裤,让他看起来也是这儿的一分子,何况他比那群人里个头最大的那位还高两寸呢。他经过这群孩子的时候听见其中一个小伙子问道:“可可精买吗?霹雳可卡因买吗?”声音虽轻却非常清晰。史蒂夫摇摇头,径直走开了。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个身量极高的黑人妇女,打扮得花枝招展,高跟鞋、短裙、头发高高盘起、红色唇膏和蓝色眼影。他情不自禁地盯着她。只见她走到近前开口道:“嗨,帅哥。”却是低沉的男声,史蒂夫这才意识到这其实是个男人。他咧嘴笑了笑就继续走了。

他听见拐角处那群孩子熟稔地朝这位异装癖打招呼:“嘿,多若茜!”

“你们好啊,小伙子们。”

过了会儿,身后忽然传来刺耳的轮胎声,他转头看去。只见一辆银蓝条纹的白色警车在街角停了下来。一些青少年见状消失在黑暗的街巷中,剩下那些则没挪地。两个黑人巡警不慌不忙地钻出车门。史蒂夫索性转过身看着。一名巡警看见多若茜这副男扮女装的模样,一口唾沫啐在红色高跟鞋的趾部。

史蒂夫很惊讶。这真是既不讲道理也没有必要。多若茜却仿若未觉地继续大步离开,只是嘴里嘟囔了一句:“去你妈的,混蛋。”

这句话几乎微不可闻,但那个巡警生了副好耳朵。他一把抓住多若茜的胳臂,拽着他就往商店的窗户上撞。多若茜穿着高跟鞋,被拽得脚步踉跄。“不许这么对我说话,你这人渣。”警察道。

史蒂夫义愤填膺。看在老天的分上,这家伙无端端跑来啐人口水,还想要别人怎么回应?

他心里突然响起警钟:别动手啊,史蒂夫。

警察的搭档靠在车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怎么了,兄弟?”多若茜勾引似的问道,“我惹你不高兴了吗?”

巡警却只是一拳打在他胃部,这警察身子壮健,这一拳也用足力气。多若茜被打得弯下腰,痛得直喘气。

“真他妈见鬼。”史蒂夫对自己说,然后大步走到拐角。

你要干什么,史蒂夫?

多若茜还弯着腰喘气。史蒂夫说:“晚上好,警官。”

警察看着他说:“滚远点儿。”

“不。”史蒂夫说。

“你说什么?”

“我说不,警官。你放开他。”走开吧,史蒂夫,你这个该死的傻瓜,走开啊。

他这番违抗让那群青少年的胆气也壮了。“对,他说得没错,”一个高瘦的光头男孩儿说,“你们没理由打多若茜,他又没犯法。”

警察伸出一根手指对着男孩儿挑衅:“你想要我搜搜你身上的毒品的话,就继续那么说话。”

男孩儿当即垂下了眼睛。

“可他说得没错啊,”史蒂夫说,“多若茜又没犯法。”

警察走到史蒂夫身边。别打他,不管你做什么都别动手揍他。想想提普·亨德里克斯。“你瞎了吗?”警察说。

“你什么意思?”

另一个警察说:“嘿,莱尼,别废话了,走吧。”似乎不太满意。

莱尼却没理他,对史蒂夫说:“你看不见吗?你是这儿唯一一个白人,你不属于这儿。”

“但我刚才目睹了一件罪行。”

警察靠过来,距离近到让人不适。“你想去市中心走一趟,”他说,“还是要现在就他妈滚?”

史蒂夫不想去市中心兜一圈,他们要往他口袋里放些毒品栽赃,或是打他一顿还反咬他拒捕,实在易如反掌。史蒂夫是法律系的,要是被控犯罪就干不了这一行了。他真希望自己没有强出头,因为巡警欺负一个异装癖就要搭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这也太不值了。

但这是错的。现在有两个人被欺负了——多若茜和史蒂夫。是警察犯了法,史蒂夫不能就这么走开。

可他的语调还是缓和下来。“我不想惹麻烦,莱尼,”他说,“你干吗不让多若茜走呢,我保证把看见你揍他那件事忘得干干净净。”

“混蛋,你威胁我?”

照着肚子上来一拳,然后对着脑袋左右开弓。一是为了钱,二是为了秀【6】 。这警察就会像匹瘸马一样软倒在地。

“只是个友好的建议。”警察似乎想闹事。史蒂夫不知道这场矛盾怎样才能消解,只希望多若茜现在能趁莱尼背着身子的时候悄声离开。但那异装癖还是站在那儿,一只手轻轻揉着肚子,解气地看着警察发怒。

忽然幸运眷顾了一下。巡逻车的无线电里传出声音。两个警察都停下动作听着。史蒂夫听不懂那些含混不清的词汇和数字代码,但莱尼的搭档说:“老大有麻烦了,我们走吧。”

莱尼有些迟疑,眼睛还狠狠地瞪着史蒂夫,不过史蒂夫觉得自己看见警察眼里闪过一抹轻松。大概他自己也从这种糟糕情境下解脱了吧。可他还是恶狠狠对史蒂夫道:“记住我,我可是记住你了。”说完跳进车重重关上门。车飞速开走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茶经残卷

茶经残卷

金万藏
种茶、制茶、运茶、斗茶,你知道吗?原来茶竟有这么多讲究!他们为了茶,走过了森林雪原、大漠沼泽、高山海岛、古老秘境;他们的遭遇匪夷所思,却又精彩绝伦,其间更是解开了众多千古之谜。
都市 完结 65万字
游戏开荒录

游戏开荒录

加班的老板
游戏哪个阶段最好玩?开荒的时候。我要把开荒游戏的主观感受记录下来,分享给大家。开荒游戏就像坐火车旅行,能看到不同的风景,还能开拓眼界。我喜欢这种感受,并且沉迷于此。此书以鸣潮这款游戏为起点,不设终点。希望大家能喜欢我这柴米油盐里的孤芳自赏。
都市 连载 25万字
颠覆三国,从拯救赵云族人开始!

颠覆三国,从拯救赵云族人开始!

医生说我胃不好
【系统】+【三国人物】+【魏武遗风】+【身穿】+【蝴蝶效应】+【非无脑爽】 林墨意外身穿到公元191年。 本打算用赵云在曹操那里换取躺平的机会,结果遇到黑山军来袭。 关键时刻林墨激活领主养成系统,获得三项神级属性。 英雄:让近卫实力翻倍。 天赋异禀:超强学习能力。 先发制人:抢夺一秒的先机。 都重生了谁还抱大腿! 林墨率领三百老弱妇孺击败黑山军。 至此,一战成名,荀彧提议袁绍将他招揽到麾下。 袁
都市 连载 88万字
佛门咸鱼的苦逼日常

佛门咸鱼的苦逼日常

缘非不可
一颗光头永闪亮,万年单身不怨人,化缘讨饭破袈裟,从此节操再不存。新书《正经修仙的我却画风清奇》也已上传请各位多多支持。... 《佛门咸鱼的苦逼日常》
都市 完结 79万字
夜夜逞欢

夜夜逞欢

林知意
我闪婚嫁给了一个普通外科医生。 人人嘲笑我,美而不自知,被猪拱了。 可当大家看到陆景初本人时,说好的无父无母可怜的普通医生呢? 这一身贵气,身高堪比男模,帅的亮瞎人眼的男人是谁?! 各路柠檬精又酸了,原来我肤浅,只看脸。 大荧幕上,男人以权倾一方的陆家继承人身份出席,轰动全网,众人又懵了。 陆家,商业巨鳄,占领医学各大领域的豪门世家! 我也懵了,电视里的男人,真的是我那月薪八千的老公!
都市 连载 171万字
妖行俗世

妖行俗世

后天英雄
普通社畜一朝魂穿平行世界,成了华夏传说中着名的凶兽。熬过无数岁月,重新回到现代社会,却现失去了妖生目标。为了在打时间的同时不至于嚯嚯到普通人,只好去国外找点乐子……... 《妖行俗世》
都市 连载 2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