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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皑皑白雪为格伦高地的群山戴上了银色的冠冕,树木丛生的山坡上泛着珍珠白,如同绿色丝裙前襟的首饰。山谷深处,一条急流在冰冷的岩石间激越而过。山林间呼啸着的凛冽寒风来自北海深处,夹杂着冰雹和碎雪。

清晨,马拉奇·麦卡什与埃斯特·麦卡什这对双胞胎沿着峡谷东侧山坡上一条曲折的小路步行前往教堂。马拉奇(人们通常唤他“麦克”)身着格子斗篷与花呢裤,膝盖以下却裸露着,没穿袜子,一双脚在木底鞋里冻得冰凉。然而他还年轻,血气方刚,对于寒冷毫不在意。

这并非是去教堂最近的一条路,但是这里格伦高地的壮丽景色却总令麦克兴奋不已。高山腹地,幽谷密林,激流荡漾……这处风景对这颗年轻的心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他见过一对老鹰三次在这里建筑巢穴,哺育幼仔。和老鹰一样,他也在领主的眼皮底下,在富饶的溪流中偷抓过鲑鱼。他也会像山里的野鹿一般,在猎场看守到来时,悄悄躲在林间,一动不动。

当地的领主是哈林姆夫人,一位带着女儿的寡妇。远处山背面的土地归乔治·詹米森爵士所有,那里则是另外一番景象:工程师在山坡上凿出了几个大洞,矿渣堆成的人造小丘使整个山谷变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大型马车满载着煤炭,在泥泞的道路上压出一道道深沟;连溪流也被煤尘染黑。这对双胞胎就生活在当地一个名为“霍克”的村庄。村子里,一排低矮的石屋如阶梯般沿山坡向上延伸。

虽是一男一女,但这两个年轻人却长得一般无二。同样是被煤尘染黑的淡黄色头发,同样是引人注目的浅绿色眼睛,同样是肩宽背阔的矮小身材,同样有着粗壮的手臂和双腿。两人同样固执,也同样喜欢争论。

争论是他们的家族传统。双胞胎的父亲是个十足的另类,动辄便与政府、教会之类的权威唱反调。母亲结婚前在哈林姆夫人家帮佣。她同许多佣人一样,对上流社会并不反感。一个寒冷的冬天,矿井因为一次爆炸而关闭了整整一个月。父亲得了“黑痰病”便撒手人寰,这种咳嗽病症夺去了许多矿工的生命。没过几个星期,母亲也染上肺炎,随父亲而去。然而争论声并没有随着父母的离世而消失。周六的夜晚,在维尔斯太太的厅里,激烈的争论仍在继续。那里是霍克村最像酒馆的地方。

筑工与佃农们皆秉承祖义,相信君权神授,所以臣民都必须服从。矿工们接触的则是更为先进的思想。约翰·洛克等一批哲学家认为,只有人民认可的政府才真正掌握权威。麦克很赞同这一理论。

霍克村受过教育的矿工不多,但麦克的母亲却能够阅读,麦克也总是缠着她教自己认字。她无视丈夫的冷嘲热讽,坚持教一双儿女读书认字,丈夫说她这是不自量力。在维尔斯太太的酒吧,人们常常让麦克把《泰晤士报》《爱丁堡商报》,以及像《苏格兰人》这样的激进政治刊物上的内容读给大家听。这些报刊往往已经过期数周,有些甚至过期数月,然而村子里的男男女女依旧十分热切地听他将一段段演讲实录、抨击评论以及罢工、抗议和暴乱的报道逐字朗读出来。

一个周六的夜晚,在维尔斯酒吧的一场争论过后,麦克写了一封信。

没有一位矿工写过信,而这一封也是经历了众人长时间商讨,字斟句酌而写成的。信是写给卡斯帕·格尔登逊——一位在报刊上撰文讽刺政府的伦敦律师的。大家把信交付给一个名叫戴维·帕奇的独眼小贩去邮寄。至于信到底能不能成功寄到,麦克心里也不能确定。

昨天终于收到了回信,这也是麦克长这么大最激动的一件事。他想,自己的生活会因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封信也许可以让他重获自由。

打记事起,麦克便一直渴望着自由。儿时的他就十分羡慕戴维·帕奇,羡慕他能走街串巷贩卖刀子、绳索。对于童年的麦克而言,戴维生活中最令人羡慕的,是他可以在日出时才起床,累了就可以睡觉。从七岁开始,每日不到凌晨两点,麦克便被母亲摇醒,下矿井工作十五个小时,下午五点才收工。晚上步履蹒跚地回到家中,粥还没喝完,他便倒在粥碗旁呼呼大睡。

如今,麦克已不再想做个小贩,但他依然渴望着不一样的人生。他梦想着能在格伦这样的谷地里,在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亲手建造自己的房屋;梦想着可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梦想着能有一方乐土,那里的鲑鱼不属于领主,而是谁抓到就是谁的,让他可以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自在地钓鱼。手里的这封信也许就意味着他可以梦想成真。

两人走在阴冷的山坡上,埃斯特道:“我还是觉得在教堂读信不合适。”

麦克心中也有顾虑,但却说:“有什么不合适的?”

“会惹上麻烦!拉切特肯定火冒三丈。”哈利·拉切特是矿上的监工,替业主管理煤矿。“他没准儿找乔治爵士告状,到时说不定怎么收拾你呢!”

麦克知道她说的有道理,心中也忧虑重重,但他依旧辩驳道:“如果瞒着大家,这信就没用了。”

“你可以私下拿给拉切特。也许他会悄悄让你走人,免得惹是非。”

他瞥了埃斯特一眼。看得出,她不是守旧,更不是斗气,而是担心。麦克心中涌起一阵温情。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埃斯特都会支持他。

然而,麦克还是固执地摇摇头:“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儿。要是大伙儿都知道了,至少还有五个人想走呢。再说,难道就不为子孙后代想想?”

埃斯特瞪了他一眼:“也许吧,但你为的不是这个。你是想在教堂当着众人的面揭矿主的短。”

“瞎说!”可麦克转念一想,又乐了,“也许吧。听了这么多说教,让我们恭顺守法,现在才知道,原来在最能救命的一条法律上,大家被他们糊弄了。我当然要站出来公之于众。”

“别让他们抓住你的把柄。”埃斯特担心地说。

麦克试着安慰她:“我会恭恭敬敬的,让你都认不出来。”

“恭恭敬敬?”埃斯特质疑道,“我倒要看看。”

“我只想澄清法律是怎么说的,这能有什么错?”

“这是不要命。”

“是啊,没错。可我非得这么做不可。”

两人过了桥,下山回到格伦煤窑。越往山下走,气温越高。不一会儿,那座污河桥边的石铸小教堂便出现在眼前。

教堂边簇立着几处佃农的圆形茅舍。舍内泥地中央点着明火,屋顶有洞孔冒烟。整个冬天,人畜同处一室。矿工住的房舍还要往山谷深处走,就在矿井附近。那里的居住条件稍微好点,尽管也是泥地草顶,但家家有壁炉,有烟囱,门边还有一小扇玻璃窗。矿工们也不用跟牲口挤在一起。尽管如此,佃农们依然觉得自己独立自主,瞧不起那些下煤窑的。

然而,令双胞胎突然定睛驻足的并非那些农舍。一辆封闭式马车停在教堂门前,两匹高头灰马昂首而立。几个身着撑裙、外披皮草的贵妇在牧师的搀扶下走下马车,另一只手还不忘扶住自己时髦的花边帽。

埃斯特拍拍麦克的胳膊,往桥上一指:一匹栗色猎马正从桥上奔过,马上的人在寒风中弓着身子。那正是煤矿的主人、当地的领主乔治·詹米森爵士。

詹米森已有五年没有在当地露面。他住在伦敦,乘船来此要一个星期,坐驿站马车时间要加倍。人们说,他以前也就在爱丁堡开个杂货铺,是个十足的铁公鸡,平时能糊弄就糊弄。后来一位亲戚早逝,膝下无儿无女,名下的城堡和煤矿就都由乔治继承了。乔治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庞大的商业帝国,生意触角甚至远及巴巴多斯和弗吉尼亚。如今,他可谓身居显位:男爵,治安官,伦敦沃平区市政官,负责伦敦滨河地带的治安管理。

显然,他是在亲友的陪伴下,来查看自己苏格兰的产业。

“得,这回完了。”埃斯特松了一口气。

“什么意思?”麦克已猜到了几分。

“这回你没法把信公开了。”

“怎么不行?”

“马拉奇·麦卡什,你可别犯傻!”她大叫道,“千万不要当着领主的面这样做!”

“恰恰相反,”麦克固执地说道,“他来了更好!”

2

莉茜·哈林姆拒绝坐马车去教堂。坐马车太傻了。从詹米森堡出来,崎岖不平的路上都是些车辙印,泥泞的凸脊冻得硬邦邦的。一路肯定颠得东倒西歪,马车跑得和走路一样慢,坐车的人一路碰撞挨冻,没准儿还得迟到。莉茜坚持要骑马去教堂。

这种毫无淑女风范的举止让莉茜的母亲很是头疼。“你整天一副男人做派,以后怎么嫁得出去!”哈林姆夫人道。

“我想几时嫁,几时就能嫁。”莉茜答道。这话不假,她身边总不乏追求者。“问题是,相处半个钟头还不惹我烦的男人可不好找。”

“问题是,不容易被你吓跑的男人不好找。”她母亲嘟囔道。

莉茜笑了。母女俩都说到了点子上。男人们对莉茜一见钟情,一旦领教了本尊风范便立马撤退。多年来,她的言谈一直被爱丁堡的上流社会所诟病。第一次舞会上与三位老贵妇交谈时,莉茜直言郡长屁股大,从此落下了坏名声。去年春天,哈林姆夫人把她带到伦敦,让她“初入”伦敦社交界。首秀惨不忍睹:她说话大声,毫不矜持,还公开嘲讽那些试图追求她的公子哥儿,笑话他们举止煞有介事,衣服紧巴巴的。

“怪就怪家里一直没个男人。你太有主意了。”说着,哈林姆夫人上了马车。

莉茜经过詹米森堡冷峻的前门,前往东侧的马厩。三岁时她的父亲就去世了,她对他几乎没什么印象。每次她问起父亲的死因,母亲都含糊其词:“肺病。”父亲死后没留下什么遗产。多年来,哈林姆夫人靠着一点点抵押家族产业勉强维持,只盼着莉茜长大成人,嫁给一个有钱的男人,一切难题都会迎刃而解。如今莉茜已年满二十,是时候让她担起人生的使命了。

正因如此,詹米森一家才在多年后重返苏格兰,并将其十英里外的邻居——也就是莉茜母女奉为上宾。詹米森以小儿子杰伊二十一岁生日为名发出邀请,其实是想促成莉茜和大儿子罗伯特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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