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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纳尔蒂的人接了这个案子,这个下巴精瘦、板着面孔的家伙在跟我说话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都把那双蜡黄细长的手叠在膝盖骨上。他是一名警督探员,隶属于七十七街分局;我们说话的这间屋子里光秃秃的,只有面对面的两面墙边上的两张小桌子,还有从两张桌子中间走过的空间——但一次只能容一人通过。地板上铺着肮脏的灰油地毡,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陈雪茄烟蒂的味道。纳尔蒂的衬衫已经磨破,外套的袖子在袖口处打起了褶。他看上去挺穷,应该还算正直,但他不像是个能对付驼鹿马洛伊的人。

他点上了半截雪茄,把火柴扔在了地板上,它的许多伙伴已经在那儿等着它了。他用苦涩的声音说道:

“黑人。又一起黑人谋杀案。我在这个人的警局里干了十八年,结果就让我摊上这么个案子。没法发照片,没法登文章,甚至都不能在报纸的分类广告栏里登上四行字。”

我一言不发。他拿起我的名片又看了一遍,然后把它放下。

“菲利普·马洛,私人侦探。你也是干这一行的,是吧?天啊,你看上去确实够结实的。那段时间里你都在干吗?”

“哪段时间?”

“马洛伊在拧这个黑鬼脖子的时候。”

“哦,我在另一间房间里,”我说,“马洛伊没有向我承诺过他会拧断哪个人的脖子。”

“你就逗我玩儿吧,”纳尔蒂苦涩地说,“没问题,继续,接着逗我。反正每个人都逗我玩儿。再多一个又怎样?可怜的老纳尔蒂。上帝啊,可劲儿地取笑他!他可真好笑,这老纳尔蒂。”

“我没打算骗任何人,”我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在另一间房间里。”

“对,没错,”纳尔蒂隔着一片难闻的雪茄烟雾对我说,“我也在场,我看到了,是吧?你没带枪吗?”

“接这种活儿的时候不带。”

“哪种活儿?”

“我在找一个从老婆身边出逃的理发师。她觉得我们可以说服他回家。”

“你说的是个黑人?”

“不,一个希腊人。”

“好吧,”纳尔蒂说着,往废纸篓里啐了一口。“好吧。你怎么见着这大个子的?”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碰巧在那儿。他把一个黑人从弗洛里安的门里给扔了出来,我很不明智地把脑袋伸了进去,想瞧瞧是怎么回事。结果他就把我架上楼了。”

“你是说他拿枪抵着你?”

“不,他那时没有枪。至少,他没掏出枪来。他的枪是从蒙哥马利那儿拿的,大概是吧。他就是勾搭上我了。我有时候挺可爱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纳尔蒂说,“你好像挺容易勾搭上的。”

“行了,”我说,“你跟我争什么呢?我见过这家伙,你没有。他可以把你我当怀表挂在身上。我不知道他杀了人,直到他离开以后。我听见了一声枪响,但我以为是有人被惊动了,朝马洛伊开了一枪,然后马洛伊把枪从这人的手里给抢走了。”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纳尔蒂用一种近乎温文尔雅的语调问道,“他曾经持枪抢了那家银行,对不对?”

“想想他当时穿的那套衣服吧。他不是上那儿去杀人的;不然不可能穿成那样。他上那儿去是为了找这个叫维尔玛的姑娘,她曾经是他的马子,在他因为那起银行的案子给抓起来以前。她那时在弗洛里安上班,不管那里过去叫什么;那会儿它是一家白人夜店。他当时就是在那儿被抓的。你会逮到他的,别担心。”

“当然了,”纳尔蒂说,“那样的块头,那样的衣服,小菜一碟。”

“他说不定还有一套衣服,”我说,“还有一辆车,一个藏身地,一点钱和几个朋友。不过你会逮到他的。”

纳尔蒂又朝废纸篓里啐了一口。“我会逮到他的,”他说,“等我长出第三副牙的时候。你知道办这个案子的有几个人?一个。听好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报上不登。有一次五个黑人在东街八十四号用刀子在彼此的身上画‘哈勒姆日落’[1]。一个人的身子已经凉了。家具上是血,墙上是血,连天花板上都是血。我去了现场,门外面有个《纪事报》的家伙——一个新闻记者,他刚从门廊里走出来,正往车里钻。他朝我们做了个鬼脸,说了句‘啊,该死,黑人’,然后钻进他那辆车子就开走了。他甚至都没有进门。”

“说不定他是个违反假释条例的假释犯,”我说,“那样你就可以让他配合你了。但你逮他的时候要稳妥点,不然他非给你掀翻两辆警车不可。然后你就可以登报了。”

“然后这案子也就不是我的了。”纳尔蒂冷笑道。

他桌上的电话响了。他对着听筒听了一会儿,然后露出了哀伤的微笑。他挂断电话,在一张便笺上草草写下了点什么,眼中现出一丝微弱的闪光,就像是在一条落满灰尘的走道深处点亮的一盏灯。

“天啊,他们找到他了。打电话的是雷科兹。他们弄到了他的指纹,还有那把枪,所有的东西都找到了。”他读着便笺上的内容。“天啊,这家伙。六英尺五高,半英尺宽,一百六十四磅重——不算他的领带。天,好家伙。让他见鬼去吧。他们现在开始广播通缉他了。估计要等播完了被盗车辆清单以后。现在也只有等着了。”他把雪茄扔进了一只痰盂里。

“试着找找那个姑娘吧,”我说,“维尔玛。马洛伊正在找她。整件事情都是因她而起的。试试维尔玛这条线索。”

“你去试吧,”纳尔蒂说,“我有二十年没进过妓院了。”

我站起身来。“好吧。”说完我就朝门口走去。

“嘿,等等,”纳尔蒂说,“我在开玩笑呢。你手头不是特别忙,对不对?”

我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站在门口看着他。

“我是说,你有时间过去瞧瞧这个女人对吧?你的主意很好。说不定你会发现点儿什么的。你可以秘密地去做这件事。”

“我能从中得到点儿什么?”

他悲哀地摊开那双蜡黄的手。他的笑容就跟一只坏掉的捕鼠夹一样机灵。“你以前跟我们的人有过麻烦。别跟我说没有。我听说了。你要是能交个朋友,对你将来也没什么坏处。”

“可这又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听着,”纳尔蒂竭力劝我,“我只不过是个低调的人。但局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给你一大把的好处。”

“我这是去为了爱而奋斗——还是说你打算怎么着都付我点钱?”

“没钱,”纳尔蒂说完,皱了皱那只哀伤的黄鼻子,“可我眼下真的非常非常需要一点儿业绩。自从上次局里重组过以后,我日子就真的很不好过。我绝不会忘了这个人情的,兄弟,永远不会。”

我看了看表。“好吧,我要是发现了什么,就告诉你。等你拿到那把枪的时候,我会替你鉴定的。等我吃了午饭。”我们握了握手,随后我走过烂泥色的走廊和楼梯,来到我停在房子前面的汽车前。

这时距离驼鹿马洛伊拿着那把军用柯尔特手枪离开弗洛里安已经过去了两个钟头。我在一家杂货店里吃了午饭,买了一品脱波旁威士忌,然后开车向东来到中央大道,再沿着大道往北开。我的直觉就像漂浮在人行道上的蒸汽一样缥缈。

我没有任何理由去管这件事情,除了好奇。但严格来讲,我反正已经有一个月没接到一笔生意了。哪怕是无酬的生意也是生意。

<hr/>

[1]指致命的刀伤。哈勒姆是纽约著名的黑人贫民窟,暴力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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