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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破晓不久,我就突然被头顶上的微弱刺痛感弄醒了。我眨了眨眼,伸手去看是怎么回事。我的动作惊吓到那只在我头上拔头发的灰色大松鸦,让它歇斯底里地尖叫着,迅速飞到了附近的松树上。

“好家伙,你活该。”我嘟哝道,揉搓着头顶,但是忍不住微笑起来。经常有人说我的头发在早晨起床时看上去像鸟窝,或许他们说的有些道理。

那三个印第安人已经不见了。幸好,他们把那个熊头也带走了。我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自己的头,但是除了那只松鸦造成的微弱刺痛以外,它似乎完好无损——要么是威士忌的品质很好,要么就是我昨晚的头晕更多是来自肾上腺素和烟草,而非酒精。

我的梳子装在鹿皮小口袋里。我在那个口袋里装着个人必需品,以及少许我觉得可能会在路上用到的药品。我小心地坐起来,以免把詹米吵醒。他平躺在不远处,抱着双手,平静得就像石棺上的雕像。

但是他比雕像色彩丰富。他躺在树荫下,一片阳光缓缓地照到他身上,刚好碰到他的发梢。在清爽的光线中,他看上去就像才被造物主点活的亚当,但却是个破烂不堪的亚当;近距离细看,他像是在人类堕落(1)过后拍的快照,没有生于陶土的孩子的那种易碎的完美,也没有上帝喜爱的那种原初的年轻美。没错,这是个有完整血肉的强壮男人,他脸庞和身体上的每根线条都显示着力量和努力,他注定要控制和征服他醒来后所在的那个世界。我特别轻地移动,伸手去拿我的袋子。我不想吵醒他,因为我很少有机会能看到他熟睡。他睡得像只猫,感受到任何威胁迹象就会跳起来,而且他通常天亮就起床,而那时我往往还在半睡半醒当中。要么他昨晚醉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要么他是在深度睡眠中康复,让身体在静卧时自行修复。

那把牛角梳从我头发里滑过,让人感到安心。这次我不着急,没有婴儿要我去喂奶,没有孩子要我去叫醒、穿衣上学,没有工作等着我去做,没有病人等着我去看,也没有文书工作要我去做。

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远离医院的刻板范围,我心想。早起找虫吃的鸟儿在森林里发出欢欣的吵闹声,凉爽、轻柔的微风吹过空地。我闻到一丝微弱的血液干燥后的气味,以及火堆燃烧成灰烬后的污浊气味。或许,让我想起医院的正是血腥味。在我第一次踏进医院时,我就知道医院会是我的领地,是我生来就属于的地方。而且,尽管我此时身处原始森林,但我并未感觉到错位。我觉得这很奇怪。

我的发梢刷在我裸露的肩胛骨上,痒痒的,让人感觉愉悦。空气很凉爽,微风在我皮肤上吹出了鸡皮疙瘩,我的乳头也稍微收紧,立了起来。所以我之前没有想象过医院就是我的领地,我心里微笑着想。我在退休前肯定没有脱下自己的白大褂。

我推开厚厚的亚麻毯子,看到了我大腿和肚子上的干血迹。我感觉到双腿中间逐渐变得潮湿,于是伸了根手指进去。像牛奶一样,有股不属于我的麝香味。

这足以让我回忆起那个虚幻的梦境,或者说我觉得那肯定是个梦境——那头巨大的熊赫然显现在我上方,比夜晚还要黑暗,散发着血腥味,一阵恐惧感让我梦中沉重的四肢动弹不得。我软绵绵地躺着装死,它用爪子轻轻推了推我,用鼻子在我身上磨蹭,火烫的气息吹到我的皮肤上,柔软的皮毛在我乳房上摩挲,那种温柔对于野兽而言令人惊奇。

然后我瞬间有了意识,感觉到冰冷,接着又感觉到火热,因为有裸露的皮肤——不是熊的皮肤——触摸到我的皮肤,然后我又眩晕地滑回充满醉意的梦中,回到那种缓慢而有力的交合中,然后高潮逐渐退去,一种苏格兰式的温柔低吼在我耳中回响,我也随之再次睡着。

我低下头,看到了肩上有个月牙形状的深红色咬痕。

“难怪你还在睡。”我责备地说。太阳光触碰到了他的脸颊,照亮了那边的眉毛,就像火柴触碰到引火物。他没有睁开眼睛,但是脸上却挂起了表示回应的迟缓而甜蜜的微笑。

* * *

那三个印第安人给我们留了些熊肉,整洁地包裹在用油处理过的兽皮里,挂在附近的树枝上,以防臭鼬和浣熊破坏。吃了早饭,在溪水中匆匆洗了个澡,詹米利用太阳和山脉测定了我们的方位。

“那个方向,”他说,朝远方的蓝色山峰点了点头,“看到它与旁边矮些的山峰之间有个槽口吗?山的那边就是印第安人的地域了,新的协定分界(2)就是沿着那条山脊划定的。”

“真有人在那个地方勘测?”我不相信地看了看锯齿般的山脊,它们下面是弥漫着晨雾的山谷。山脉在我们面前隆起,就像无穷无尽的海市蜃楼,从黑青色淡到青色,再到紫色,最远的那些山峰在澄澈天空的映衬下,形如针尖,显得漆黑。

“哦,是的。”他翻身爬上马鞍,掉转马头,阳光照在他的后背上。“他们必须去勘测,要确定哪片土地可以用来定居。我在离开威尔明顿之前查清楚了分界线,和梅耶斯所说的相同——就是最高那条山脊的这面。不过,我昨晚也特意问了和我们一起吃饭的那三个印第安人,只想确定他们也认可那条分界线。”他低头朝我咧嘴笑起来,“准备好了吗,外乡人?”

“随时准备着。”我向他保证道,然后掉转马头跟在他后面。

他之前在溪水里冲洗了他的衬衫,或者说冲洗了那件衬衫还剩下的部分。那件满是污迹的破布般的亚麻衬衫,被他铺开搭在他的马鞍后面晾干,所以他半裸着身子,只穿着皮马裤,披肩则随意地围在腰间。那条长长的熊爪印在他的白皮肤上显得漆黑,但是没有发炎的迹象,而且从他骑马的自在姿势来看,那些伤口似乎并没有影响他。

在我看来,也没有其他任何事情让他心烦。他仍然像以前那样面带轻微的倦容,他打小就这样,但是昨晚过后他显得有些轻松了。我想这或许是因为我们与那三个印第安猎人相遇。这次与印第安人的初遇,让我们俩都特别安心,看上去也基本上打消了詹米那种认为每棵树后面都藏着挥舞战斧的食人族的想法。

或者是因为那些树木本身,又或者是因为那些山脉,自从离开沿海平原,他每往高处走一步,心境就轻松了一点。我不禁也有了同样的明显喜悦,但是与此同时,我也越发害怕这种喜悦可能会带来的东西。

快到中午时,山坡上的植被变得特别茂密,无法继续骑马前行。我抬头看了看近乎垂直的岩面,以及让人眩晕的深色的杂乱树枝,不禁觉得那两匹马真幸运,能在山底就停下来。我们把马缚在一条小溪边,溪岸上长着茂密的草丛。然后,我们踏进茂密的溪岸,步行向上前进,越发深入那片该死的原始森林。

朗费罗那首叫《伊凡吉琳》(3)的诗中,是不是有句“松木和铁杉”?我心想着,攀爬翻过了一棵倒在地上的长着许多树瘤的大树。那些巨大的树干高耸入云,连最低的树枝都离我头顶二十英尺。郎费罗真是不知实情。

空气潮湿、凉爽,却又丰饶。我的莫卡辛软皮鞋踩进积淀了几个世纪的黑色松软叶子,毫无声响。我在溪岸的松软泥土里踩出来的脚印,看上去奇怪而突兀,好似恐龙的足迹。

我们爬上山脊,却看到山外还有山。我不知道我们要寻找什么,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知晓我们能否找到。詹米用不知疲倦的大步伐跋涉了好几英里的路程,观察了路上的一切。我则紧跟在他身后,享受着美景,不时停下来收集些令人入迷的植物或根茎,把它们珍藏在我腰带上的包里。

我们沿着一条山脊背面前进,却发现我们的路被一大片荒地挡住了:那是一片山月桂树,从远处看,它在深色的针叶林中像一块亮闪闪的荒地,但是走近了看,我们却发现它是一片穿不过的灌木丛,有弹性的树枝相互交织,就像一个篮子。

我们原路向下返回,走出巨大的芳香冷杉树林,穿过了长着在太阳光下变得鲜黄的茂密梯牧草和乱子草的山坡,最终回到了令人舒适的绿色橡树林和山核桃林里,走到了一段树荫遮盖的峭壁上,峭壁下面是一条无名的小河。

突然坐到凉爽的树荫下,我宽慰地叹了口气,拉起颈子上的头发透气。詹米听到我的声音,微笑着转过身来,递给我一根柔软的树枝,以便我能跟上他。

我们没有说太多话,除了爬山时的喘气,山脉本身似乎也在抑制我们说话。整座山中满是绿色的秘密地方,就像是苏格兰古老群山的富有生命力的后代,长着茂密的森林,比苏格兰那些黑色的荒芜悬崖高一倍。但是,它的空气中同样有着让人沉默的指令,有着同样的让人着迷的迹象。

这里的地面覆盖着齐脚深的树叶,踩下去感觉松软;树木之间的空间看上去有种致幻效果,似乎从这些长满青苔的巨大树干之间通过,会让人突然穿越到现实的其他维度当中。

詹米的头发在偶尔照下的阳光中闪闪发亮,就像一个火把,让人可以随其穿越林中的阴影。他头发的颜色这些年来变得稍微深了些,成了浓烈的深红褐色,但是在太阳下骑马和步行赶路这几天,他的头发褪色成了紫红色。他之前弄丢了绑头发的皮条;他停顿下来,把浓密、潮湿的头发从脸上拨回去,让我看到了他鬓角上方那道令人惊讶的白色。那是他在阿班达威的岩洞里被子弹打伤后留下的痕迹,它通常掩藏在更深的红发里,很少让人看见。

天气虽然温暖,但在回忆起往事时我还是轻微颤抖起来。我宁愿完全忘记关于海地的事情,以及那里凶残的宗教仪式,但是希望不大。有些时候,在我快要睡着时,我会听到岩洞中的风声,以及那种随之而来、无法摆脱的想法:还有其他什么地方?

我们爬上一块花岗岩岩架,它的表面长着茂密的青苔和地衣,被无所不在的水流冲湿,然后我们沿着洪水冲刷出来的小路前进,挥开在我们腿上轻拂的修长草叶,避开垂下的山月桂树枝和枝繁叶茂的杜鹃花。

小朵的兰花和鲜艳的真菌奇迹般地出现在我脚边,轻轻摇晃着,像果冻一样富有光泽。它们有的是红色的,有的是黑色的,在倒下的树干上闪闪发亮。蜻蜓在水面上飞舞,好似空中的宝石,很快便消失在雾气当中。

这里的富饶让我感到惊讶,这里的美丽让我感到狂喜。詹米脸上带着如梦如幻的神情,就像一个自知在睡觉,却又不希望醒来的人。矛盾的是,我感觉越好,同时也就感觉越糟糕。特别开心,也特别害怕。这是属于他的地方,他肯定也有同样的感受。

才进入下午,我们就停下来休息,从一块自然形成的空地边上的小泉水里打水来喝。枫树下的地面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深绿色树叶,我在树叶中突然看到了一抹红色。

“野草莓!”我开心地说。

那些草莓是深红色的,长得很小,大概只有拇指关节那么大。按照现代园艺学的标准来看,它们会很酸,近乎苦涩,但是如果搭配着半熟的熊肉和坚硬如石头的玉米饼吃,它们就显得很美味——在我的嘴巴里爆炸出新鲜的味道,在舌头上留下一点一点的甜蜜。

我采集了几把放在斗篷里,不关心是否会留下印记——在松脂、油烟、腐烂树叶和泥土留下的污渍里,少许草莓汁液又算得了什么。吃完草莓过后,我的手指被草莓汁弄得黏黏的,带着强烈的香味,我的胃也饱饱的,感觉舒适,草莓的强烈酸味让我的嘴里感觉像是被砂纸打磨过。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又吃下了一颗。

詹米背靠着一棵悬铃木,眼睛在刺眼的阳光里半闭着。那片小空地就像个杯子,盛着平静而澄澈的阳光。

“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外乡人?”他问道。

“我觉得它很漂亮。你不觉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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