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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

<h2>在“后花期”里相遇</h2>

◎阿简

青春年少的时候,谁都说她好看。不止是玲珑有致的五官,和莹白光润、弹指即破的皮肤,最不同的,是那引人回顾,却又不得近前的气质。漂亮的女孩子,多数心高气傲,可有些傲气,总像是故意做出来的,像得宠的小孩子在人前,翘翘下巴嘟嘟嘴,表示她的苦乐都有人在意。而她的清高,却仿佛是从骨子里散出来的,因为浑然天成,便成了她的美丽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只可惜这样的美,或许多少总带点寒气,也有她不无欣赏的男孩子,在她的视野中几度踌躇,最终却知难而退了,她成了山间寺庙里婷婷的玉兰,因为少了人间烟火气的熏染,洁净、清透得冰雕玉刻一般,看着让人心仪,也让人气短。

可是流年似水,再“颜如玉”的女人,也终归不是玉啊。而且漂亮的女人,似乎格外不经老,在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疲倦,和千帆过尽皆不是的惆怅里几经辗转,她觉得自己不再是如花美眷,而岁月却像一把越来越锋利的小刀,在她的脸上不停地刻下去,刻下去。

有一回约她逛街去买丝巾,顺便也聊起她的婚事。在一片琳琅满目的绫罗绸缎中找寻、挑拣着,她忽然生出了一番颇有诗意的慨叹:“我觉得,女人就像这些美丽的丝织品,绵柔、娇贵,总要找一个相称的玉杆,配成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才不至于埋没了它。可惜啊,我的好时候就快过去了——二十岁的时候是缎,柔滑、璀璨、光彩照人;三十岁的时候是绸,细密、温软、华丽而不炫目,因为光芒已经内敛;四十岁的时候就成了纱,虽是洗尽铅华而柔软依旧,却已经布满了精致而周密的皱褶。”

就在这个时候,她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她在暖暖的惊喜之中,还有融融的欣慰——总算不枉这些年来,她一天天的等待和寂寞。只是年过不惑的他,已经不是“玉杆”了,腰腹间挂着明显的赘肉,头上,甚至已经有了微微的谢顶。尤其是眼角的鱼尾纹,每一次含笑地凝望她时,总是菊花一样地悄然绽放,让她在醉心之余,未免总有一点惋惜——这个找了那么久,等了那么久的人啊!才只是初相遇,而他,竟已然跟自己一样,虽心若赤子,却满面沧桑了。

两个人牵手出去散步,不知不觉遛到了一个果园的外面。枝头的桃子又青又小,一簇一簇疙疙瘩瘩的,看得人牙仁儿都泛酸。她说,他们来的不是时候,最美的花期都过去了,而果实,又远没有成熟。就像他们的相识,竟然没有机缘,在彼此最美的时节相遇。

他却宽厚而宠爱地一笑:春花灿烂,夏叶葳蕤,秋实甘美,冬枝俊逸……各有各的妙处。我没觉得这个时候认识你,有什么遗憾啊。因为——好女人也像一棵树,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

<h2>你是我温暖的手套</h2>

◎一路开花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被猛然地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前后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上通宵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于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过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整理。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眼神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的,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呼吸。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的劝说,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帮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说话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好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捏紧着笔在那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的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时不时地,她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吸引了我,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元钱的手套拿走了。他在身后一个劲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蹭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何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红着脸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会主动地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帮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了酒桌上。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忽然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抵,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寄人篱下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一个村姑,叶小花。

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又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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