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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作家给自己的作品作序时都废话连篇(注:关于“废话”这点的详细讨论,请见《论写作》,由Scribner出版社2000年出版。——作者原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你才从来没见识过任何一本题为《了解西方文明必读的一百篇介绍》或是《美国人民最喜爱的前言》的书。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判断,不过在写了至少五十篇介绍和前言之后——更不用提我还写了一整本关于小说创作技巧的书——我相信我有资格作此断言。若我明确地告诉你,这种情形下——当然是为数不多的——我说的还有些可取之处,那你完全可以相信我。

几年前,我对小说《看台》进行了修订扩充,但新版本在读者中引起哗然一片。我对此书一直惴惴不安,个中原委便是《看台》一直是我的读者们的最爱(考虑到那些最狂热的“看台迷”们,我早在一九八〇年便应该撒手人寰,而不用残延此生让世界变得更糟)。

在我的读者们的想像世界中,若有故事能和《看台》比肩的话,也许就要算罗兰·德鄯和他找寻黑塔的故事了。而现在——真混账!——我又做出了同样的事情,我对这个故事作了修订。

但其实,这两次修订并不能等同,我希望你能够认识到这点。同时,我希望你能知道我究竟做了哪些修改并能理解我的初衷。也许,这对你无关紧要,但是对于我却非常重要,因此这篇前言(我希望)可以免受我的“废话法则”的评判。

首先,我得提醒诸位,《看台》的手稿被大量删减,不是出于编辑的红笔,而是由于经费原因。(另外还有装订的限制,但我不想再涉及这类细节。)八十年代后期我所增添的其实是最初手稿经过修订的那部分。我也对故事做了整体的修订,主要是考虑到《看台》发行第一版和八、九年后发行的修订版期间艾滋病的爆发(如果可以用这个词)产生的影响。修订的结果便是让小说比初版多了十万字。

而对于《枪侠》,最初的版本就很薄,增添的部分也不过就三十五页,区区九千来字。如果你以前读过《枪侠》,你会发现故事中只多了两、三个新场景。“黑暗塔”的纯粹派(他们数量惊人——只需上网查看便知)肯定想重温此书,当然,大多数人会备受好奇和恼怒的双重煎熬。我很同情这些人,但不得不承认我真正担心的并不是这群读者,而是以前从来没接触过罗兰和他的命运组(注:是指由于命运而相关联的一组人。——作者原注。)的人。

除了那些狂热的“黑暗塔”迷们,“黑暗塔”的故事在我的读者群中的知名度远不及《看台》。有几次,在我的朗诵会上,我让在场那些读过我小说的读者举手。既然他们都已经花心思来到了现场——有些人甚至为此还多了个麻烦要雇人看孩子,或是要面临额外的汽油开支,因为他们得从老远的地方赶过来——看到大多数人举手,我并没有感到意外。然后,我会让读过一本或几本“黑暗塔”系列的读者继续举着手。这时,无一例外地,至少半数举着的手缩了回去。结论十分清楚:尽管我在一九七〇年到二〇〇三年这三十三年间挥霍了大量时间来写这个故事,但相对来说读者人数却要少得多。然而那些读过“黑暗塔”系列的人对故事充满了激情,我自己也可以称得上是有创作激情了——至少,我不能看着罗兰灰溜溜地被遗弃在由那些未完成的角色组成的落寞之家里(想想乔叟笔下那些去坎特伯雷的朝圣者,或是查尔斯·狄更斯未成之遗音《艾德温·德鲁德之谜》里的人物)。

我想我总是以为(也许这是在潜意识中,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曾有意地那么想过)我有时间来完成“黑暗塔”系列,也许上帝在指定的时辰会给我发一封唱着歌的电报:“嘀嘀嗒,嘀嘀咚/回去写作,斯蒂芬,/完成黑暗塔。”从某种形式上看,这样的事的确发生了,尽管来的并不是一封唱着歌的电报,是和一辆普利矛斯捷龙厢式旅行车的亲密接触让我继续了“黑暗塔”的征途。如果撞到我的车略微再大些,或者撞的角度再准些,事情就不一样了,你会看到“凭吊者请勿送花,金家感谢你们的心意。”而罗兰的征程将永远走不完,至少我是爱莫能助了。

不管怎样,二〇〇一年时——我又重新找回了自我——我决定是时候该完成罗兰的故事了。我将所有事都推到一边,开始写最后三本。一如往常,我这么写作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读者的要求,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

尽管在二〇〇三年冬我写这篇前言时,最后两本书尚需修改,但小说在二〇〇二年夏天已经全部完成了。在第五本(《卡拉之狼》)和第六本(《苏珊娜之歌》)的编辑工作间隙,我决定应该从头开始对整个“黑暗塔”系列进行整体上的修改。原因何在?正因为这七本书讲述的并不是独立的故事,它们都只是题为“黑暗塔”的长篇小说的一部分,而开头和结尾步调已经不一致了。

这些年来,我对作品修订的方法基本没变。我知道有些作家会很悠闲地来修改作品,但是我对旧作的攻击方法一向是一头扎进去,改得越快越好,通过不间歇的使用,让我叙述的刀锋尽量保持锋利;而且要不时克服小说家面对的最阴险的敌人,就是怀疑。回头看旧作时会面临许多问题:我的人物有多可信?我的故事吸引人吗?它到底好不好?会有人在乎吗?我自己在乎吗?

当我完成一部小说的初稿后,我会将它晾在一边让它陈化,尽管它还有许多刺眼的缺陷。一段时间后——六个月,一年,两年,时间长短不重要——我会带着更冷静的(不过依然是喜爱的)目光来审视初稿,开始我的修改工作。尽管“黑暗塔”系列中的每一本作为个体都经过了修订,但我在完成第七本《黑暗塔》之前,从来没有真正地将它们视为整体。

在我重新审阅第一本,也就是你现在捧在手里的这本书时,三个不争的事实凸显在眼前。第一个便是《枪侠》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因而它同样有所有年轻人写书时存在的问题。第二,它有好多错误,特别是考虑到接下去的几本书时,这个开头有许多荒唐之处(注:也许一个例子便能说明问题。在早先出版的《枪侠》中,法僧是一个小镇的名字。但在后来几本中,它成了一个人的名字:反叛者约翰·法僧,是他推波助澜,让蓟犁分崩离析。罗兰就在那个城邦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作者原注。)。第三,《枪侠》和以后几本风格迥异——坦诚地说,这本书很难读。我经常发现自己对此十分内疚,我不断地告诉读者如果他们能够坚持下去,会从《三张牌》开始找到故事的感觉。

在《枪侠》的某一段,我曾描述过罗兰是个住旅店时会把房间里揉皱的画弄平整的人。我自己性格也相仿,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也是修订作品时的任务:把画抚平整,吸尽地板上的尘土,洗刷厕所。我在这次修改过程中做了大量类似的家务活,这一次终于让我有机会做了件任何作家对他们已完成但尚需最后润饰、调整的作品都会做的事:将作品弄齐整。一旦你清楚故事会带来的影响,就得为潜在的读者——当然也包括你自己——尽责,回到作品中,把东西都弄齐整。这也是我在此尝试要做的,而且得时时谨慎,免得一时疏忽多添了几笔或做了些许改动而泄露了最后三本书中的秘密。这些秘密我可是三十年来都耐心保存着,直到最近才公布于众的。

在结语前,我得提提那位敢于写这本书的年轻人。那位年轻人参加了太多的写作研修班,因此对这类研修班推广的理念烂熟于心:比如说,一个人写作是为了他人,而不是满足自我;语言要比故事本身重要得多;模棱两可才耐人寻味,要远胜过清晰简单,后者通常只是愚钝、缺乏想像力的表现。结果,我毫无意外地看到罗兰的首次亮相便矫揉造作(更羞于提那成千上万个多余的修饰词了)。我尽可能地删除这些空洞的废话,而且对这些删节丝毫不痛心。某些片断——毫无例外的是当某个故事情节让我忘乎所以,将研修班的教条置之脑后时写的文字——我可以不打扰它们,将它们按原样保留,当然任何作者都需要的那种小修小补也在所难免。正如我在另外一处指出过,只有上帝才会在第一次就正确无误。

综合来看,我并不想改变第一本书中叙述的风格;尽管它有缺陷,但在我眼中还是有独特的魅力。太彻底的改变会意味着对一九七〇年春末夏初时第一次创造出枪侠的那位年轻人的否定,而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我真正想做的——如果可能的话,是在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之前——给初次接触“黑暗塔”的读者(和那些想刷新一下记忆的老读者们)一个更明晰的开始,能够略微容易地进入罗兰的世界。我也想让这些读者看到能更有效地预示将来事件的第一本“黑暗塔”丛书。我希望自己实现了这一目标。如果你从来没有造访过罗兰和他的朋友们探索的奇异世界,我希望你能喜欢那个世界带给你的惊奇。我惟一的愿望就是讲述一个神奇的故事。如果你被“黑暗塔”的魔咒所吸引,哪怕只有一丁点儿,我也能欣慰地说我完成了我的任务。这一过程始于一九七〇年,到二〇〇三年基本上算是大功告成了。然而罗兰会第一个向你指出这样的时间跨度实在是不足挂齿。事实上,在寻求“黑暗塔”的征途中,时间根本是无关紧要的。

——200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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