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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他便没再听过这张专辑,而婚前最后一次聆听则要追溯到几个月之前,就算记得专辑中的声音,也对现实的她不甚了解,故而只是觉得熟悉,难以联想到一起。

而今在一起这么久了,很多微不可查的细节都能有所感知,再加上播放时目睹了她的表情和反应,这才将二者对上号,明白过来她就是唱片中的歌手。

一旁的林洛桑听他这么问,便开口解释道:“那时候流行的唱法和现在不一样,以前我也不会用丹田唱歌,都是用嗓子。”

“而且瞎哼哼太多了,认不出来是正常的,我刚刚听清都费了点力。”

况且这几年,由于自己的保养,她的声音有了更加饱满的变化,日常说话时的习惯也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真假音的转换更是有了质的飞跃。

总而言之,就算是拿去给朝夕相处的经纪人和助理听,他们都很可能听不出,就更别说才结婚时的裴寒舟了。

曾经的那些点滴终于有了环环相扣的对照,很多事的确要讲机缘,也讲巧合,但又并非无迹可寻。

诸如说他曾祖父喜欢戏曲,他从小便耳濡目染,而她正巧在这张专辑中加入了戏曲元素,才能被他随机选中后又留下。冥冥之中二人的纠葛还要更早,被推拉进命运的漩涡中,只是他们彼此都不知道。

她啧啧地感叹了声,完全忘记了自己方才还准备在听到歌手后对男人采取攻击行动,这会儿起了范儿,扬眉问他:“你一般都什么时候听我的歌?”

男人目视前方:“心情不好的时候。”

她非常附和地点了点头,怅然道:“哎,看来我的声音就是有着能够让人心情变好的魔力。”

“……”

裴寒舟问:“明明出了这张,为什么之前说自己没出过专辑?”

“严格来讲,翻唱专辑不算正式专辑的,我之前有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拿到专辑奖,”她说,“而且这张做得也挺杂,很多地方都不是标准格式。”

“所以《迎火》才算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张,这顶多算个好玩的唱歌记录。”

男人颔首算是应了,她摇上车窗伸了个懒腰,头抵着靠背去听自己六年前青涩的过去,听着听着有些犯困,加上最近练习的运动量大,很快就闭着眼睡着了。

裴寒舟在等红绿灯的时候发觉她过分安静,偏头就瞧到她恬淡的睡颜,男人将后座上的毯子抖落开,搭在她的身上。

车内连呼吸声都很轻,他蓦地想到她方才的问句。

其实他本以为,她会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听她唱歌。

幸好她没问,因为他那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这一刻看着她,忽然想到了答案。

大概因为,有些人生来就是另一个人,温柔治愈的良药吧。

……

到酒店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明晚就是巡演的第一场,她今天得好好护个肤,然后休息。

被男人叫醒时她还有些浑浑噩噩,直到打开车门被吹清醒了几分,男人裹了裹她身上的毯子,将她半包在怀里。

她走得有些拖沓,大脑开始恢复着运转,想着入睡前发生的事件。

想着想着就想到了专辑的事儿,她步伐忽地一软,幸好男人放在腰间的手将她托住,低眉问:“怎么了?”

她有些不适应地动了动脚踝,垂头取下一只高跟鞋,发现了不对劲。

“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鞋跟断了。”

男人正要说话,但见她抿了抿唇,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定定地瞧着他:“都怪你。”

裴寒舟:?

这也怪他?

“如果不是你放CD,我就不会认出那是我自己,如果我没有认出那是我,我就不会耗费心力去跟你确认和讨论,”方才还迷瞪着的人瞬时来了精神,N啵N啵说得快极了,且讲得头头是道,“如果我不累我就不会睡着,我没睡着的话也不会在醒的时候迷糊,如果我不迷糊,我的鞋就不会――”

“好,”裴寒舟为了保全自己的耳朵,只得及时打断且承认道,“都是我的错。”

她嗯了声,“所以呢?”

裴寒舟手指动了动:“……还有所以?”

“噢。”她舌尖舔了舔唇角,掀眸看向远处亮起的“水居天舟”字样,“所以你的意思是,就让你的妻子这么一瘸一拐地、甚至可能是光着脚蹒跚走回酒店,是吗?”

裴寒舟:“……”

合着在这儿等他。

男人伸出手,一手扣着她的腰,一手转向她的腿窝,将人打横抱了起来。

她褪下自己的高跟鞋,半提在手里,弯起唇角褒奖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到酒店之后她先是拿出各种仪器给自己做了两个多小时的皮肤护理,这才光速爬上床,侧身的时候看到自己的鞋,忍不住轻叹了声:“就带了一双高跟,明天去演唱会只能穿平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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