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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

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

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

湮没了多少苍凉过往,

回不去最初的地方,

只好将自由埋葬……”

这是程骁在《城市孤狼》里最喜欢的几句歌词,那时候他经常写着作业,耳机里就放着这首歌,夜笛独特的烟嗓低回婉转,总是能轻而易举叩响少年的心扉。

然而他万万不曾想过,钟晓笛,就是夜笛。

那个娇蛮又不讲道理的疯丫头,平时讲话都要比普通人高几十分贝,她怎么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呢?

而且还是自己作曲,自己填词。

他终于明白了刚才她临走前,笑容的深意。

她是不是在嘲笑他是个傻子?

思及至此,他抬起头来,重新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钟晓笛。

钟晓笛今夜一共唱了四首歌,包括她的新歌,带有古风元素的《云里丹青》。

她坐在高脚椅上轻拨琴弦,柔和的灯光照在她侧脸,衬得她有种别样的美。

这样安静吟唱的她,气场判若两人,和程骁记忆中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全然不同。

诚然,这是音乐的魅力,更是专属于她的反转魅力。

不可思议,如此耀眼。

四个小时的音乐节,对于歌友们来讲也不过是弹指一瞬,等全场结束后,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

音乐人们结束演出,都会从专门的安全通道离开,钟晓笛也不例外。

她背着吉他,与俏猫和李鲜橙他们友好道别,还和Frank约定下次一起合作新歌。

然后在通道的出口处,她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程骁。

“呦,还等着呢程大少爷?”

程骁看着她,无言以对。

明明刚才在舞台上还是才华横溢的年轻音乐人夜笛,怎么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又变回吊儿郎当的欠扁模样了?

钟晓笛抬起手来,好奇地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了你?傻啦?”

“……没事儿,就是隔了三个多小时再看见你,感觉和之前不一样了。”

她笑着反问:“有什么不一样?以前的我在你眼里就是个虚张声势的学渣,成天只知道跟在斓斓身后混日子,根本不像是个能作词作曲的音乐人?”

“呃……”

“再平庸的人,命运也会给她开一扇窗的。”

“你并不平庸。”

程骁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在那一刻,他几乎想也未想,下意识就做出了反驳。

钟晓笛也挺惊讶:“你说什么?”

“我说……”程骁低声重复,“你并不平庸,才十七岁就做到这程度,怎么能算平庸?”

“原来你还会夸人啊?”她笑了起来,很熟络地往他肩膀上一搭,“那你告诉告诉我,是真的特别喜欢夜笛的歌吗?”

当然是的。

但自尊心不允许程骁这样回答,他梗着脖子,很别扭地移开了视线:“啊,其实也没有很喜欢,无非是多听过几遍而已。”

“是吗?”钟晓笛狡黠地眯起眼睛,“可我在台上,看你跟唱得老投入老陶醉了,那也是假的?你戏挺足啊。”

“……”

“我没上台的时候,你不是说夜笛的所有歌你都会唱吗?你还说不管夜笛长什么样子,都是你心目中的小仙女,你爱的是她的才华——你现在想变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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