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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前两年重新装修过了, 已经不再是记忆里的模样。

史砚军去停车,蓝微站在大厅门口等他。

以前江南春门口会停着各式各样的豪车,曾经江榆舟站在这里, 指着一辆劳斯莱斯对她说:“一辆普普通通劳斯莱斯而已,我们以后也会拥有。”

他说“我们”时眸光闪亮,很让人心动。

蓝微和史砚军进包厢时, 江榆舟和孟响已经到了。他靠坐在主位上,外面的大衣脱了, 白衬衣内搭一件黑色半高领,他是真的会穿。

在穿搭这件事上,江榆舟从来没有输过, 从读书时起就如此。

一直以来,江榆舟都是个十分自信的人,即使家境并不好,也从来没见过他因此卑微妥协,他的自信来源于对自己的强大认知, 所以那会儿所有人都以为他家一定很有钱。

宁高只有周一周三和周四要求穿校服, 那时候很多男生都还不会穿搭, 却是已经到了想要吸引女生注意的年纪, 江榆舟的穿搭风一度成为男生们争相模仿的爆款。

理由也简单,那会儿流行的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有江榆舟出现的场合,你眼里绝对看不到其他人。就算他站着不动,光芒也盖过了所有人。更何况这人不仅长得好看,还优秀, 为人更是仗义有担当, 可谓男女通杀。

江榆舟不仅理科出色,运动细胞也相当发达, 正印证了“优秀的人在任何领域都出类拔萃”。

蓝微那时候很喜欢看他打篮球,喜欢看他在白背心外面套一件篮球背心,少年意气风发地奔跑在风里,是难以忘怀的心动。

她知道24号球衣是因为江榆舟,因为科比是他最喜欢的篮球明星,也因为科比,他打球时常穿的号码也是24号。

那时候宁高女生们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为了看江榆舟打球,每天傍晚下课都会把篮球场上围得水泄不通。

那时候还流行这样一个说法:如果你见过了篮球场上的江榆舟,很难不爱上他。

江榆舟喜欢篮球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他似乎干什么都能干得很好,对篮球的喜欢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也像那个年纪的男生一样,喜欢空气投篮,随时随地都能灌篮,就连扔个垃圾也要和身边的人比一比谁投得准,学校的篮球队也是他成立的,他作为队长,带领着宁高篮球队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忘激情的巅峰时刻。

老师们都说江榆舟前途不可限量,他们预判过他会打篮球职业,毕竟才高一个子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同龄人。

那年省队来招人看中了江榆舟,他却拒绝了,为此,一直很看重他的体育老师很是可惜。后来老师们又说,他有商业头脑,说不定下一个宁市首富就是江榆舟,再不济,以他优异的学习成绩,考上名校那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将来研究生博士生一路上去,一定会成为某个领域的研究学者。

然而最后,江榆舟既没有进国家篮球队,也没有从事商业成为首富,更没有搞研究,而是选择来钱最快的金融圈。

这个圈子和资本捆绑,看似高大上,实际上也就是充满铜臭味的博弈而已,蓝微知道,他此生最厌恶的便是赌博。

曾经,她一度疑惑,而后来,她也逐渐明白,在长大成人的途中,他们都在变得面目模糊,看着清醒的目光背后有着怎样的复杂晦深和难解,不走进心里,永远不会明白。

只是,她还是怀念曾经那个耀眼的少年,在别人问起“你这衣服是哪个品牌”时,他咬着烤串,懒声笑道:“地摊上随便买的。”

“不是吧,这衣服看着像大牌啊。”

他举着烤串,靠着桌沿,弓背低低笑着,深邃的眼睛弯成了月牙:“那没办法,长成我这样的,就算披麻袋也好看。”

大大方方,丝毫没有推诿做作,是她爱的少年,而不像现在,收敛了所有锋芒,变得不像他自己。

在这条路上,她和江榆舟有何不同。她怀念的是曾经的他,而他怀念的,也许也是曾经的蓝微。

遐思在他举着杯子抬眼看过来时,被打断。

蓝微来不及收起表情,视线已笔直接上了他的,有那么一刻,她脑海里什么也没有想,往往这个时候的反应是最真实的,就连稍稍的怔楞也出于本心。

他的目光锐利却不失温度,蓝微心跳莫名加快,做贼心虚般下意识就想躲开。

史砚军先快一步地走上前去:“江先生,你们早到了啊,我和蓝小姐在路上堵了一会儿,这才迟了些,抱歉抱歉。”

江榆舟攥紧杯子,一动不动看着史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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