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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想让伊·弗莱彻作证,包括我在内。

几天前,我和法官开了一场紧急会议,请求把弗莱彻以宗教历史专家的身份加入我的证人名单,我还以为戈登·葛林雷夫会在法官办公室当场血管爆裂。“哈啰?”他说,“第二十六条C的规定?”

他讲的是民事诉讼法的联邦条款,其中说明,开庭前三十天就必须提出证人,除非是法庭的安排。我巴望的正是最后一条规定。“法官,”我说,“我们只有两星期的时间准备这场官司,我们两人都不可能在开庭三十天前列出证人名单。”

“你不要因为刚好误打误撞碰上一位专家,就决定把他偷渡进来。”葛林雷夫说。

众所周知,联邦法庭的法官们总是试图让自己负责的案件变得中规中矩。如果海德法官允许弗莱彻作证,那等于让情况变得棘手。葛林雷夫会为质询做准备,恐怕还会想雇用一个伪专家,延后整场官司。而我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发生,因为我们有最严格的期限。不过,迈可神父确实没错,伊·弗莱彻的书和我试图为薛一案钓取胜利的鱼钩吻合如此巧妙,如果不去尝试,就会成为耻辱。更棒的是,它会提供给我最缺少的一项元素——历史先例。

反正,对于试图在最后一秒加入一位新证人,我早就告诉自己,海德法官肯定会公开羞辱我。然而,他只是低头看看那个名字。“弗莱彻,”他喃喃道,仿佛这个词语是用锐利的石头做的,“伊·弗莱彻?”

“是的,法官。”

“他是不是以前主持过电视节目?”

我倒抽一口气:“我想是的。”

“我会被人指责。”法官说。这口吻不像在说“我想要他的签名”,而比较像“他就如一列我无法控制的脱轨火车。”

好消息是,我得到了许可,同意这位专家证人出席。坏消息是,海德法官并不喜欢他。他脑中对于这位证人的认识是一位曾经的无神论作秀人士。可我希望他被视为一名正经可信的历史学家。葛林雷夫气坏了,他只有几天时间来搞清楚近来弗来彻在做什么。法官以好奇的心态看待他,而我只希望案子不会在未来十分钟之内自动销毁。

“布鲁女士,在我们开始以前,”法官说,“我有几个问题想问弗莱彻博士。”

他点点头:“请便,法官。”

“一个十年前还是无神主义者的男人,如何说服法庭,今天他是一个宗教专家?”

“法官,”我突然插嘴,“我打算以弗莱彻博士的文凭来证实这一点。”

“我不是在问你,布鲁女士。”他说。

然而,伊·弗莱彻大气不喘、不慌不忙。“法官,你知道人们是怎么说的。罪人只要痛改前非,就能成为圣人。”他咧嘴一笑,懒散迟缓的笑容让我想起一只阳光下的猫,“我想,寻求上帝有如看见鬼魅,你可以怀疑,直到某天和你认为不存在的事物打照面为止。”

“所以,你现在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法官问。

“我只是重视心灵。”弗莱彻纠正,“我确信这其中有差别,只是这无足轻重又无凭无据。因此,我会拥有普林斯顿和哈佛的文凭、三本荣登《纽约时报》非小说类的畅销书、四十二篇关于世界宗教起源的文章,并在六处不同宗教信仰的市议会担任顾问,包括本州的行政机关单位。”

法官一边点头,一边做笔记。葛林雷夫则忙着查证弗莱彻的文凭。“我最好从海德法官停顿的地方接手,”我说,开始直接质询,“一位无神论者开始对宗教产生兴趣,可以说非常罕见。你的状况,是否就像有天早上醒来突然找到了耶稣?”

“那不像你用吸尘器吸沙发底下的软垫,突然发现神就在那里。我的兴趣是以历史为出发点的。这些日子以来,人们的表现,仿佛信念可以凭空冒出来。当你对信仰失望时,再从政治、经济、社会角度去看事情缘起时的状态,这会改变你思考的方向。”

“弗莱彻博士,人一定要身在某个团体,才算拥有信仰吗?”

“宗教可以个人化,过去也曾经是个人化的。1945年,人们在埃及发现了五十二卷被标为福音书的文章,且它们不属于今天《圣经》的一部分。当中某些话语,对于曾上过星期天主日学校的人,皆耳熟能详,还有一些则非常怪异。它们被断定为二世纪的产物,比《新约圣经》的福音书晚了三十至八十年。它们属于一支称为灵知派基督徒的团体。这是从希腊正教天主教廷中分裂出来的一支,相信真正的宗教启蒙,是指一场个人的探求,从而更深层地认识自我。并非认识自身的社会经济条件或职业,而是更深切的核心。”

“等等,”我说,“耶稣死后,基督徒的种类不止一种?”

“喔,当时可以说,有数十种不同的派别。”

“他们都有自己的《圣经》?”

“他们有自己的《福音书》,”弗莱彻纠正,“《新约圣经》,尤其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福音》,是希腊教廷决定支持的内容。灵知派基督徒则偏爱类似《多马福音》《真理福音书》,以及《玛丽·马德莲福音书》的文本。”

“这些福音书也都讲到耶稣?”

“是的,只是它们描述的耶稣并不是你在《圣经》里认识的那一位。那位耶稣和他前来拯救的人类大不相同。但是《多马福音》——在奈格汉马帝城的发现中,是我个人的最爱——说明耶稣是一位向导,帮助你发掘自身与上帝的共同点。所以,灵知派基督徒可以预期,自己获得救赎的道路将与他人不同。”

“比如将你的心脏捐赠给需要的人……”

“正是。”弗莱彻说。

“哇!”我假装哑口无言,“星期天的主日学校怎么没教这玩意儿?”

“因为希腊正教天主教廷觉得自己的地位被灵知派威胁。他们声称这些福音书为异端,所以奈格汉马帝的文章被藏了两千年之久。”

“怀特神父说,薛·布尔能引用了《多马福音》的内容。你想,他会是在哪里翻到这篇文章的呢?”

“也许他读过我的书。”弗莱彻大声笑着说,整个法庭的人也笑了起来。

“博士,以你的意见来看,一种只有一个人相信并跟从的信仰,依然算数吗?”

“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种宗教,”他说,“他不能拥有一个宗教团体,但在我看来,薛·布尔能的做法,和两千年前的灵知派基督徒相近。他并不是第一个宣称无法给自己信仰名称的人。他也不是第一个找到一条不同于公众熟知的救赎之路的人。而他,肯定也不是第一个不信任肉身的人。他想把身体献出去,作为寻找自身神性的一种手段。他没有一座白色尖塔的教堂,或一间围绕他的六角星圣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信念没有价值。”

我向他微笑。弗莱彻的言语让人容易理解,而且有趣,听起来也不像一个左翼疯子。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我听见海德法官沉重的发言,宣布休庭,隔天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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