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福莱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那头鹿是雌性的幼鹿,大概一两岁,腰腿健壮,柔软的毛皮下是丰美的肌肉。它站在一块林中空地的远端,从一片灌木的枝叶中把长长的脖子伸向一块萋萋的草地。拉尔夫·菲茨杰拉德和阿兰·弗恩希尔骑在马上,他们坐骑的蹄子陷在湿漉漉的毯子般的秋天落叶里,他们的狗都是经过训练的,此时无声无息。由于这一点,或许也由于那头小鹿正全神贯注地要去吃草,它并没有听到他们在接近,直到为时已晚。

拉尔夫第一个发现小鹿,他指着空地对面。阿兰紧紧握着他的长弓,左手拽着马缰。依靠长期练习的速度,他在转瞬间已经把箭搭在了弦上,射了出去。

两条狗慢了一些。只是在它们听到了弦响和箭飞过空中时的嗖嗖声时,才反应过来。那条叫“大麦”的母狗一时僵在原地,抬起头,竖起耳朵;它的幼犬叫“刀刃”,如今长得形体超过了母亲,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叫。

那支箭有一码长,尾端装着天鹅羽,箭镞是两英寸的纯铁,上面有一个套管,牢牢地套在箭杆上。那是一支猎箭,前端尖利;而作战用的箭则是方尖,以便可以在穿透铠甲时不弯。

阿兰那一箭射得很好,但不够完美。箭射中了鹿的颈下。它四腿腾空——大概是受那突然又痛楚的一扎给惊的。它的头抬得高出了灌木丛。一时之间,拉尔夫以为它要倒地死掉了,但片刻之后,它又跃起跑开了。箭还插在它的颈部,但从伤口中只是渗出而没有冒出血,看来箭是射进了肌肉里,而没有伤及大血管。

两条狗一跃向前,如同也受到了弓矢的惊动;两匹马不用催动也紧跟上去。拉尔夫骑着他最心爱的猎马“怪兽”。他感到了狂奔的兴奋,这正是他的主要生活内容。一种神经上的激动,一种脖颈上的收紧,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厉声高叫;一种如同性兴奋一般的紧张刺激,他简直说不清两者间的差别了。

像拉尔夫这样的人是为战斗而生存的。国王和男爵封他们为地主和骑士,赐与他们村庄和土地要他们治理,为的就是一件事:他们可以为自己提供马匹、扈从、武器和盔甲,在国王需要时组织一支队伍。但战争并非每年都有。有时候两三年过去了,也就是在边境上有些对付反叛的威尔士人或野蛮的苏格兰人一些治安上的小行动。而骑士们在无仗可打的间歇中总得做些事情。他们得保持身体健壮和骑术娴熟,还有——或许是最重要的——嗜血的欲望。战士们总得杀戮,当渴求作战时就会大显身手。

狩猎便是出路。所有的贵族,上起国王,下至拉尔夫这样的地主,一有机会就要狩猎,常常是一周几次。他们热爱狩猎,而狩猎则确保他们身强体健,只要征召,就能立即投入战斗。拉尔夫在他对伯爵城堡的频繁拜访中,同罗兰伯爵一起狩猎,也常陪同威廉老爷在卡斯特罕姆狩猎。当他在自己的韦格利村中时,就带着他的扈从阿兰在附近的林中狩猎。他们通常杀的是野猪——虽说那种野兽的肉并不多,但猎捕起来很刺激,因为它们抵抗得很凶。拉尔夫也去猎狐,极少的时候也猎狼。不过鹿是最好的:灵活、敏捷,还能带回去上百磅的好肉。

此刻拉尔夫因他身下的“怪兽”的感受,它的体重和力量,它肌肉的有力活动和它四蹄踏地的节奏,而兴奋不已。那头鹿消失在树丛中,但“大麦”知道它跑到了哪里,马则跟着狗跑。拉尔夫右手握着长矛,随时准备投掷,长矛是用白蜡木作杆,前面装着淬过火的铁尖。在“怪兽”突然转向和纵跳时,拉尔夫就要随着它伏身躲过低垂的树枝并左右摇晃着,他的靴子紧套在蹬中,双膝用力,骑在鞍上十分轻松。

在低层的树丛中,马没有鹿那么灵巧,就落在了后面;但狗却有优势,拉尔夫听到了它们迫近目标时兴奋的吠声。随后,狗突然不叫了,不久拉尔夫就弄明白了原因:那头鹿冲出树林,跑到一条小径上,把狗甩到了后边。不过,在这种地方,马却发挥了长处,很快就越过了狗,开始逼近那头鹿。

拉尔夫看出来,鹿正在丧失力气。他看到了它臀部的血,估计有一条狗咬过它。它的步子散乱了,仍在挣扎着逃跑。鹿是短跑能手,善于突然起步飞跑,但无法长时间保持其初始速度。

拉尔夫在接近猎物时,血脉贲张。他握紧了长矛。要使极大的力气才能把矛尖插进一头大动物的粗壮的身体:皮很坚韧,肌肉紧密,骨骼坚硬。脖颈是最柔软的目标,但要设法避开筋腱,刺中静脉。你得把握好精准的时刻,全力迅速投出一枪。

那头鹿看到两匹马几乎要追到它跟前,便猛地一转,冲进了灌木丛中。这让它得到几秒钟的缓冲。鹿不停歇地跃过低矮的树丛,马却要磕磕碰碰地穿行,速度就慢了下来。不过,狗又追了上来,拉尔夫看到,那头鹿跑不太远了。

通常的猎法是狗在猎物上咬出越来越多的伤口,让它越跑越慢,直到马追上来,猎手能够完成那致命的一击。然而,就在这当儿,却发生了意外。

就在狗和马几乎追到鹿的时候,鹿向旁边一躲。幼犬“刀刃”靠更多的激情而不是感觉,已经冲到了“怪兽”的前边。拉尔夫的坐骑跑得太快收不住步子,更来不及躲闪那条狗,就用强有力的前腿踢中了狗。那条狗是条高大的猛犬,足有七八十磅重,这么一冲撞就造成了马失前蹄。

拉尔夫给抛了起来。就在他空中飞行的瞬间,松开了手中的长矛。那一刹那他最怕的是马会压到他身上。但就在他落地的那一片刻,“怪兽”不知怎么又恢复了平衡。

拉尔夫摔到了荆棘丛中。他的面孔和双手被刮擦得生疼,不过树枝在他摔落时挡了一下,尽管如此,他还是火冒三丈了。

阿兰勒住了马。“大麦”本来在追着那头鹿,但不久就返回了:显然鹿是跑掉了。拉尔夫挣扎着骂骂咧咧地站起来。阿兰拽住了“怪兽”,下了马,把两匹马都控制住。

“刀刃”一动不动地躺在枯叶上,嘴里淌着鲜血。它被“怪兽”的铁马掌踢中了头部。“大麦”走到它跟前,嗅着,还用鼻子拱着,舔着它脸上的血,然后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走开了。阿兰用靴尖碰了碰那条狗。没有反应。“刀刃”没了呼吸。“死了。”阿兰说。

“这条蠢狗他妈的该死。”拉尔夫说。

他们牵着马穿过树林,想找个地方休息。过了一会儿,拉尔夫听到了流水声。他循声来到一条湍急的溪流跟前。他认出了水流的走向:他们其实没有离开韦格利的田地多远。“咱们去吃点东西吧。”他说。阿兰拴好了两匹马,然后从他的鞍袋里取出了一个塞着口的罐子,两只木杯和一帆布袋的食物。

“大麦”到溪边解渴地饮着冷水。拉尔夫坐到岸上,后背靠着一棵树。阿兰坐在他身边,递给他一杯淡啤酒和一块干酪。拉尔夫接过了酒,但没要那吃的。

阿兰知道他的主人心情不佳,在拉尔夫喝的时候,他一语不发,又默默地从罐中给拉尔夫的木杯中重新斟满酒。在沉寂中,他俩都听到了女人的说话声。阿兰看到拉尔夫眉毛一扬。“大麦”哼了一声。拉尔夫站起来,要那狗别做声,蹑手蹑脚地朝那声音的方向走去。阿兰跟在他身后。

在溪水下游几码的地方,拉尔夫站住了,透过树丛向外看。一小伙村妇在溪边洗衣服,那里的水快速地流过一堆突出的石头。这是十月份的潮湿日子,凉爽但不寒冷,她们的袖子高高卷起,衬裙撩到大腿处,以免打湿。

拉尔夫逐个端详着她们。这里有格温达,前臂和小腿肌肉饱满,背上捆着她的婴儿——如今已经四个月了。他认出了珀金的妻子佩姬,正用一块石头刮擦着她丈夫的内衣。拉尔夫自己的仆妇维拉也在那儿,她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冷酷面孔的女人,他拍她屁股的时候她那副板着的脸使他再也不去碰她了。他听到的话音是寡妇休伯特的,她太爱说话了,无疑是因为她单身寡居。她站在溪水中,向其余的人吆喝着,隔着一段距离聊着闲天。

那儿还有安妮特。

她站在一块石头上,正洗着一件小裙袍,弯着腰把衣物浸到溪里,然后站直身子揉搓。她那双修长的白腿迷人地遮在起皱的衣裙里。她每一弯腰,领口就敞开,露出她的小乳房,像结在树上的果实一样诱人。她金黄色的头发稍让水沾湿了,她那张漂亮的脸蛋上有一种悻悻的表情,像是她生来就不该干这种活计。

拉尔夫猜想,她们已经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了,若不是寡妇休伯特提高了嗓门叫喊,他可能还不会知道她们在那儿呢。他蹲下身子,跪在一丛灌木边,透过没叶的细枝向外偷窥。阿兰蹲在了他身边。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梦履奇缘

梦履奇缘

微沙
修真末法时代,乡村少年刘仙宝意外获得修真炼体功法,并得知自己前世是修真大能。了解事情始末后,主角在末法时代再一次修真问道,只为以后重返修真大世界查明真相。主角在末法时代修炼,冥冥之中有一只大手一直推着他前进。经历了种种困难后,主角终于查明了一切真相,只不过这真相难以让人接受。他的一切经历都是被人提前安排好的罢了!... 《梦履奇缘》
都市 连载 86万字
极品桃运村医

极品桃运村医

点进来就发财
【年度精品,爆火爽文,主编力荐,必读神书】山野村医偶得奇遇,从此家出人头地,贩鱼卖货,种药养殖,开店办厂,将家乡打造成了人间仙境,让村民们过上了幸福生活。可有钱了也有烦恼……... 《极品桃运村医》
都市 连载 290万字
符文科技领主

符文科技领主

呆萌可爱小僵尸
领主,种田,发育,养成,兵种 符文加上科技会带来什么样的世界呢? (这是一个大量魔改和超级缝合怪的小说) 没有女主,但有女性角色。不是不想有女主,是作为小新人笔力有限,实在不会写。 新人作家,希望能把好听的故事讲给你。 应该是个好听的故事吧。→_→
都市 连载 0万字
重生想摆烂,校花学姐追着喂软饭

重生想摆烂,校花学姐追着喂软饭

苏辰逸
【单女主+爽文+搞钱+重生+无系统+日常恋爱】 【真没想吃软饭,但她都喂到嘴边了】 顾寒三十岁生日那天得到的不是生日蛋糕和祝福,而是房贷和车贷要逾期的短信,和那个刚刚结婚没多久妻子的索要。 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 兴许是黄粱一梦,顾寒重生回十八岁。 这次他决定摆烂了,不可能奋斗了,躺着不好么? 能榜上富婆最好。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恋爱,狗都不谈。
都市 连载 26万字
穿越后:别人解密我把游戏偷自闭

穿越后:别人解密我把游戏偷自闭

韦神仙什么的
理工宅男万川,他穿越到了,也有了个系统; 而且得到一个基础理工制作台; 上到核弹,下到指甲钳,统统都能制造; 可是这个系统几乎没什么用,因为,他穿越到了一个科技位面! 而且,他面临的是,这个位面的大危机! 恐怖游戏.......
都市 连载 41万字
谁把我宠成了这个样子[末世]

谁把我宠成了这个样子[末世]

遥屹之
拥有脑域异能,有丧尸病毒抗体,甚至能操纵丧尸,洛饮冰本该是末世中的人生赢家,却被人束缚囚禁了三年,惨遭人体实验,生不如死。 爆体而亡后,他自深渊归来,重生回两年半前。 他依旧被捆绑在束缚衣中不能动弹,看着
都市 完结 4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