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都柏林人》的十五篇故事中,前三篇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后十二篇用的则是第三人称叙事。作者这样做,有什么特别的安排或考虑吗?我们知道,前三篇故事写的是童年和少年生活。《姐妹们》的叙事者是旁观者,“我”并不是故事的真正主角,《偶遇》也是如此,但在《阿拉比》中,“我”既是旁观者,同时也是核心人物。作者的用意之一,也许是想借用孩子的眼睛扫描一下都柏林的生活图景,给读者一个大致的印象。另外,由于孩子们天真烂漫,他们的眼睛所观察到的图景尚不足以用来揭示作者预先的“意图”(尽管《姐妹们》即涉及了宗教主题,但也是点到为止)。因此,将他们设定为旁观者,浮光掠影地描述眼中的人和事是较为自然的写法。同时,第一人称的语调也显得亲切一些。《阿拉比》中的“我”,已经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儿童变成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在这样一个比较暧昧的年龄,所有的事物都带有暧昧的特征。

如果让我从世界范围内挑选十篇最好的短篇小说,我想我一定会选《阿拉比》。记得有一年在广州,我和苏童在宾馆里聊天,说起彼此珍视的短篇小说,我们不约而同第一个想到的,竟然就是《阿拉此》。我认为苏童喜欢《阿拉比》是有道理的,因为他自己的写作中,曾有一个时期写出了不少可爱的乡村少年形象,我觉得那些形象是真实而令人难忘的,和乔伊斯一样,它复活了我们自己对于少年生活的许多记忆,或者说记忆、情感和想象的片断,而且我也觉得,苏童的文笔与写《阿拉比》的乔伊斯也有几分相似,有点漫不经心,大大咧咧,但却充满了诗意。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另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有一位学生在听过我的课后,回去读了《阿拉比》,但有一个问题始终在折磨她:乔伊斯为什么在《阿拉比》的开头要写“教士”,这个“教士”与整个故事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作者多次写到街上的房屋,写到各种各样的气味,写到灯火、雨、玻璃窗和花坛,在我的这个学生看来,作者没有必要这么唠唠叨叨,完全可以更简洁一点。她的另一个问题是,她一点也没觉得这篇小说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说有什么感人的地方。我记得那天她说了很多意见,但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作者的文笔为何那样琐碎(为何东拉西扯),他那样做是否有必要;第二,这篇小说有何意义,我们阅读这样的故事究竟能获得怎样的愉悦或教益。为了回答她的第二个问题,我记得我给她讲了一个小故事,我知道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我在上海读书的时候,班上有一个男孩老爱往金沙江路的百货商店跑,常常买回来一些牙刷、牙膏和香皂,他并不缺少这些用品,可他总是不断地购买这些无用的东西。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获知了他的一个小小的秘密,他喜欢那个柜台的女售货员。说“喜欢”也许不确切,说“爱情”又有点过分,他只是满足于看她一眼,最好,能够与她说上一两句话。当他和我成了好朋友之后,我常常看见他吃着饭,两眼就发直,嘴里还不住地喃喃自语:“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和她说上一两句话。”后来,知道他秘密的人越来越多,以至于同学们遇见他,往往第一句话就问:“怎么样,金沙江路的百货商店去过了吗?”他也并不怎么生气,往往红了脸,不声不响地走开了。当然他最终也没有和她说上话,直到毕业,他还是想着这个售货员。

在我看来,这个小男孩就是乔伊斯笔下的那个“我”,女售货员就是曼根的姐姐,而这个真实的故事就是《阿拉比》。我常常想,假如我的这个朋友犹犹豫豫地来到柜台前,从牛仔裤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心怀鬼胎地对那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说:买一块肥皂,而售货员说:“你要买什么牌子的肥皂?”只消这一句话,我的朋友就得救了,他会不会像《阿拉比》中的那个少年一样,泪水夺眶而出?

现在我试着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乔伊斯在这篇小说中也使用了他自己称之为“卑琐”的文体,东拉西扯,漫不经心,我觉得他这样处理语言,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因为在这个故事中,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尚未发生,小说中也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戏剧冲突,有的只是少年人忧郁而狂乱的想象或幻想。小男孩为什么喜欢曼根的姐姐?因为他想跟她说话,喜欢她走起路来左右摇晃的辫子,喜欢她站在栏杆前被月光照亮的身影,她的棕色有碎花的裙子,身体的曲线,搁在栏杆上的手以及裙子的镶边。当他看不见她的时候,她的名字就是秘密的快乐的中心;在捧着圣餐杯,在做祷告或唱赞美诗的时候,她的名字也会脱口而出,继而热泪盈眶。小男孩为什么要去阿拉比市场?是因为她第一次跟他说话时,无意中提到了这个词,Araby,这个词从此具有了魔力,它的音节在静谧中隐隐回响。

乔伊斯在叙事中的漫不经心,恰好迎合了小男孩内心的忧郁和空落,他“爱上”了曼根的姐姐,并没有十分具体的理由,这种爱之所以产生,是与少年的游戏,街道的目光,雨,这些物象和环境分不开的。作者为什么要写到死去的教士?因为教士居住过的后客厅注定了要与曼根的姐姐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是记忆和想象的策源地,是观察恋人的理想场所。简洁而琐碎,这是乔伊斯的叙事的特点,在本篇中,却是恰到好处,少年的青春冲突就是那么简单、美妙、漫无边际,充满了忧伤。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超级英雄

超级英雄

蔡晋
级英雄,嗯,没错他就是地球联邦时代唯一的级英雄。... 《级英雄》
都市 完结 353万字
四合院:霸占我房子,反手就举报

四合院:霸占我房子,反手就举报

蓝小猫
陈建国穿成了四合院里轧钢厂的员工,开局就被贾家霸占了房子还抢了老父亲的抚恤金。贾家不仅不还钱不换房,还理直气壮的要讹钱。陈建国可不惯着这帮子禽兽,反手就去举报。易中海一大爷的位置被撤销了,贾张氏被抓走了。房子还回来了,抚恤金也回来了。更重要的是,霉运系统也带来了奖励。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多年以后,禽兽们看着... 《四合院:霸占我房子,反手就举报》
都市 连载 29万字
穿成女配带球跑

穿成女配带球跑

绵夏
文案: 迟樱穿成了一篇古早霸总小说中带球跑的女配 按照剧情走向,她和孩子将双双成为男女主感情的绊脚石,不久后家破人亡 于是,迟樱认真地珍爱生命,远离男主 后来,男主把她抵在墙角,目光暗烈,指骨泛白 声线低沉透
都市 连载 59万字
古穿今:郡主一甩小皮鞭

古穿今:郡主一甩小皮鞭

眉如画
纵横康靖王朝二十年的顾小嫣一朝殒命成了娱乐圈十八线任人宰割的小龙套?嘿,听说今天我又被黑了!啥,听说今天我的戏又被抢了!嫣然郡主皮鞭一甩,呵呵。……顾小嫣见到叶之宸的第一眼,就决定珍爱生命,远离变态。叶影帝见到小龙套的第一眼,就决定舍身伺妖,造福男同胞。然而蛟龙入海,狡兔出笼,圈内画风早已沦陷,令人痛心疾。#日常... 《古穿今:郡主一甩小皮鞭》
都市 连载 305万字
夫人被逼签了离婚书后,傅总后悔了

夫人被逼签了离婚书后,傅总后悔了

雪萝
温凉得知自己怀孕那天,傅铮的白月光回国了。 她拿着孕检单只换到一份离婚协议。 结婚三年,她终究没有让傅铮爱上她。 她如了他的愿,签了离婚书,带球跑路。 却又被他禁锢在怀,“怀了我的种,想跑哪去?” 她满心欢喜以为他爱上了自己。 却没想到再次心软,竟然是痛彻心扉的失去
都市 连载 296万字
四合院:为人民服务

四合院:为人民服务

景子舒
重生四合院,只想照顾好寡母,经营好自己的小日子;顺带再丰富一下国人的物资,让国人能够过得更轻松一点儿。 赚钱都是次要的,主打一个为人民服务!
都市 连载 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