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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小桔,只要是你想去的地方,只要我去得了,我一定陪你去。”叶思远认真地说。

我笑了,往他脸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说:“你真好!只是……你怎么和你妈妈交代呢?”

“就说,我要陪她儿媳妇出去玩,得晚一个星期回家。”

“呸呸呸!谁是你媳妇儿啊!”话虽这么说,我脸上却烫起来。我真的很高兴,我和叶思远终于要一块儿出去玩啦。

很快就到了出发的前一天,我拖着叶思远去市区的大超市买出游需要的东西,主要是食品。王佳芬说山上没什么东西吃,我们毕竟要在山上过一晚,带一些吃的喝的还是很有必要。

我推着购物车慢慢地走,叶思远就跟在我身边。看到什么想买的东西,我就拿下来,两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还讨论几句,喜欢的就丢进车里,不喜欢的就放回架上。

我真觉得,我们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只是,经常有顾客在经过我们身边时,好奇地朝叶思远看。已经是5月初,叶思远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长袖带帽卫衣,他的袖子虽然塞在衣服口袋里,但一看就是空瘪瘪的,只要别人看到他,就一定会注意到他的残疾。

我毫不在意,有时就用手托在叶思远的腰后,我喜欢我和他走路时,身体上的接触,毕竟我们是情侣,叶思远如果做不了,那就由我来做。

结完账,我两只手各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往出口走,叶思远跟在我身边,面色开始不好看。我知道,他又闹别扭了。

我说:“叶思远,你别乱想,咱们打车,我就提这么一小段路,不重的。”

他说:“小桔,下次来超市,把我那个大双肩包带上,买了东西我背回去。”

“行!听你的。”只要他高兴,他乐意,我什么都依他。

“对了,明天要带的东西,你待会儿都提我寝室去,明天我来背包。”

我眨着眼睛问他:“那我带什么?”

他笑,说:“你把你这个人带去就行了。”

“好!”有人肯主动背包,我干啥不乐意呢?

第二天,是周六,我们全寝室都起得很早。

我提前去了叶思远的寝室,帮他最后整理背包。他的黑色背包很大,包里被我们塞满了吃的喝的、洗漱用品,还有晚上睡觉要穿的睡衣和第二天的换洗衣服,我提了下,挺沉。

我说:“分两个包吧,怪沉的,我也有个双肩包。”

叶思远说:“不用,我是男生,这点重量对我来说小意思。”

我乐了,说:“好,那咱们走吧,八点就集合出发啦。”

大巴是直接来学校接我们的,等我和叶思远到了集合地点,我才发现,有一个讨厌的人也参加了这次出游,他就是我同班同学唐苗的堂哥——唐锐。

我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唐锐了,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他当着叶思远的面说的混账话。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我没打算和他打招呼。

他却走了过来,对我笑嘻嘻地说:“陈桔,好久不见啦,还记得我吗?”

我朝他看看,推着叶思远的腰打算走开。

唐锐见我不理他,又向叶思远打招呼,说:“你好啊,叶思远,你也一起去爬山吗?”

“是的。”叶思远家教比我好,他做不到对一个笑脸人不理不睬。

唐锐说:“铃铛山峰顶风光很不错的,待会儿你一定要上去看看,那里有一块石头,是最高处,刻着‘海拔1328米’,去了铃铛山的人都要在那儿拍照,没拍照就等于没到过铃铛山。”

叶思远笑着说:“那我一定会上去看看的。”

“那等会儿,咱们在峰顶见了。陈桔,再见。”他朝我挥手,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转身走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唐锐的笑有点不怀好意,我心里有点不安,预感着会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

从学校到铃铛山,大巴要开两个半小时。

我和叶思远并排坐在大巴座椅上,我的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两只手有点空。我看到和我们并排、隔着走道的两个同学,那是我们班一个男生带着他的女朋友。

他的手臂揽着他女友的肩,另一只手和他女友的手紧握在一起。

我心里有些失落,但很快就赶走了这些念头。我是和叶思远在一起,叶思远就是这么个人,一辈子都会是这样的身体,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必须习惯他和别人的不一样。

何况,叶思远爱我的心,我相信谁都比不上。

所以,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路上,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吃东西或是喝水。

他摇头,我知道,他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自己用脚吃东西,更不愿意让我喂他。

我们班同学都知道我和叶思远在交往,而且他在学校里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们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友善,我觉得挺欣慰。只是班里有个别男生心态不太好,我听王佳芬说,只要我不在,他们经常私底下讨论我和叶思远的事。

这几个男生,曾轮番追求过我,只是我一个都没答应,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如果我一直单身,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偏偏,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开始极度不平衡。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觉得残疾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的人,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特别优秀,他们还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残疾人,是一个废物。

和这些人,我无法沟通,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我想,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们都下了车。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他穿着一件薄款的Columbia长袖冲锋衣,颜色绿白相间,下穿藏青色运动裤,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没有穿袜子。

过了冬天,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他的脚,就是他的手,出门在外,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这是他受伤后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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