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奥布莱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不由自主地走上前,一把抡起铁锹,奋力将利刃砍向老头儿突起的下巴。我能感觉到甚至听到颅骨破碎的声音,清脆得像一只空蛋壳。也不知道一连砍了多少下,反正我始终没停手,直到最后筋疲力尽。

我一把扔下铁锹,环顾四周。迪夫尼不见了。我轻声呼唤他的名字,可是没人答应。然后,我往马路上走了几步,高喊他的名字,又跳到沟渠旁的斜坡上,向蔼蔼的暮色中四下张望。我拉高嗓门,又喊了一遍他的名字。可四周一片安静,还是没人回答我。他跑了,带着钱匣跑了,扔下我和尸体,还有一把铁锹。此刻,铁锹上的烂泥怕是已经染上了淡红的血色。

我的心吓得扑通乱跳,一阵惊恐的寒意浸透了全身。这时候,要是有路人经过,我肯定会被推上断头台。就算迪夫尼留下来跟我分担罪名,恐怕也保不住我的小命。我被吓蒙了,望着地上黑大衣包裹的尸体,在原地呆站了很久。

老头儿来以前,迪夫尼和我事先在路边的地里挖了个很深的洞,然后仔细在洞口铺上了草皮。我慌里慌张地拽着沉重、湿透的尸体,费力将它拖过沟渠,拖进地里,一股脑儿推进洞口。然后,赶紧回去拿铁锹,接着便发疯似的开始往洞里填土。

就在洞快要填满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我茫然地看看四周,只见迪夫尼的人影正跨过沟渠,小心翼翼地走进地里。等他来到我面前,我麻木地把那个洞和铁锹指给他看。迪夫尼二话没说,走到藏自行车的地方,拿来他自己的铁锹,开始跟我一起干活,不紧不慢地,直到任务完成。我们想尽可能别留下什么痕迹。完事后,两人用草擦干净靴子,绑好铁锹,开始往回走。马路上迎面走来几个人,黑暗中,他们向我们问好致意。我很肯定,这些人把我们当成了工人,辛苦工作了一天,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真要这么说,他们想得倒也没错。

回家的路上,我问迪夫尼:

“你刚才去哪儿了?”

“我有要紧事。”他回道。我以为他是指什么具体的事,于是便说:

“有什么事可以等一等嘛。”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回道。

“你拿到钱匣了吗?”

听我这么一问,他立刻转过头,绷起脸,竖起一个手指放在嘴唇边。

“别这么大声。”他轻声说,“我已经把它藏好了。”

“藏哪儿了?”

迪夫尼没睬我,他把手指按紧嘴唇,发出很长的一记嘘声。他希望我知道,我根本不该提钱匣的事,哪怕只是悄悄地说,因为这么做是最愚蠢、最鲁莽的。

两人回到家以后,迪夫尼把全身洗了个干净,换上一套蓝色的礼服,而我则失魂落魄地坐在厨房的壁炉旁。迪夫尼走到我身边,一脸严肃地指着窗口,大喊:

“路上那包裹是您的吗?”

说完,他放声大笑,仿佛全身都在抖动,两眼流出了眼泪,整座房子也跟着不停地摇晃。笑完之后,他抹干眼泪,走进酒馆,发出了一种怪声音,就像是谁猛地拔了威士忌酒瓶上的软木塞。

此后的几个星期,我想尽办法一次又一次问他钱匣在哪儿。他的说辞每回都不同,可答案却总是一样。钱匣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总之,这事少说为妙,最好先等风头过去。在此期间,千万不可声张。东西到时候自然会找到。安全起见,这藏钱的地方必须比英格兰银行还保密。好日子就在眼前了。这时候如果脾气急、耐不住性子,那就前功尽弃啦。

这就是为什么迪夫尼和我会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为什么我盯了他三年,一刻都没放松警惕。迪夫尼霸占了我的酒馆(甚至还抢走了我的顾客),毁了我的田产,所以他势必也会吞了我的那笔钱。只要逮住机会,他一定会拿着钱匣溜走。我知道没必要“等风头过去”,因为没人注意到老头儿的失踪。大伙儿都说,这是个刻薄的怪老头儿,突然消失、行踪不明正是他一贯的风格。

记得前面说过,我和迪夫尼走得越来越近,但也越来越受不了对方。后来的几个月里,我把他盯得更紧了,一心想逼他求饶。与此同时,我开始随身携带一把短枪,以防不测。有个礼拜天的晚上,我俩都在厨房——巧的是,正好坐在壁炉的同一边——迪夫尼拔出嘴里的烟斗,转身向我:

“你知道吗,”他说,“我感觉风头已经过去了。”

我只咕哝了一声。

“懂我的意思吗?”他问。

“还能有别的什么意思。”我没好气地回道。迪夫尼不以为然地瞧了我一眼。

“这种事我见多了。”他说,“你可不知道,一个人如果太性急,是要铸成大错的,所以一定得小心再小心。不过,我想现在风头已经过去,一切都安全了。”

“你能这么想就好。”

“享福的日子快到了。等明天我把匣子拿回来,咱们就把钱给分咯,喏,就在这桌上。”

“咱们把匣子拿回来。”我特别强调了最前面那两个字。迪夫尼委屈地望了我很久,可怜巴巴地问,我是不是不信任他。我回说,我们之间的事也该有个了结了。

“好吧,”他很不开心地说,“很遗憾,我努力想把这地方搞好,可你还是不信任我。为了让你瞧瞧我是什么人,那你自己去拿吧。明天我会告诉你钱匣藏在哪里。”

那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没敢掉以轻心,还是跟他睡同一张床。隔天早上,他心情好了一些,于是很爽快地告诉我,钱匣就藏在马瑟斯家,大厅右手边第一个房间的地板下面。

“没开玩笑吧?”我问。

“我对天发誓。”他手指着天,一本正经地说。

我思前想后,觉得和我分开可能只是他耍的诡计,目的是为了脱身,跑到真正藏钱的地方去。不过,此刻他脸上的确头一回露出了真诚的表情。

“如果昨晚我伤了你的心,我实在抱歉。”我说,“为表明我并无恶意,我想请你跟我一块儿去,至少陪我一段路。老实说,我真觉得这事得有个了结了。”

“行,”他说,“怎么都行,但你得自己去拿。既然当初没告诉你钱匣在哪儿,那现在就算扯平了。”

因为我的车胎被扎了个小孔,所以我们是一路走着去的。就在离马瑟斯家约一百码的地方,迪夫尼忽然在一堵矮墙前停下了脚步。他说,他想坐墙上,抽着烟斗等我回来。

“你自个儿去吧,拿了钱就回来。马上就要享福了。今晚咱们就会变成富豪。钱匣在靠大门最近的角落里,右手边第一个房间的地板下面。”

迪夫尼坐在矮墙上,但我知道一定得盯紧他。我离开的这短短一段时间里,必须一转头就能看见他。

“我十分钟以后回来。”我说。

“好。”他回道,“但你一定要记住,如果遇到什么人,就说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不知道这是谁的家,总之,什么都不知道。”

“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我回道。

也真是蹊跷,我竟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后来有人问我的名字,我果然没答上来。我不知道。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哭大点声

哭大点声

许君三生
多年后再次相遇,陆泽一眼便认出了温羡瑶 他一把拽住她,黑眸微垂,声音低沉: 温羡瑶,你记不记得分开时我怎么说的? 再也别让我看见你,否则,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温羡瑶强装镇定,面不改色地撒谎:你认错人了。 后来
都市 完结 34万字
姜絮芝薄时允

姜絮芝薄时允

分手后,京圈太子爷总想发疯
都市 连载 21万字
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

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

龙镇
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221年,在这段被后人称之为春秋战国的550年间,那些空前绝后的伟大人物和传世经典井喷似的涌现:孔子述《论语》、孟子写《孟子》、老子写《道德经》、墨子写《墨子》、孙子写《孙子兵法》、鬼谷子写《
都市 完结 16万字
重生成龟:播种万族,涅槃成神

重生成龟:播种万族,涅槃成神

不会开车
江左穿越到玄幻世界,成了一只小乌龟。 获得万物播种系统,只要播种就能涅槃进化,子嗣还能返还属性。 从此,江左走上了一条无敌之路。 播种银鳞金鲤,涅槃成金甲龟。 播种真龙,涅槃成玄武龙龟。 播种魔神,涅槃成神。 …… 百万年后,魔神降临,大陆生灵涂炭,人类修仙者艰难抵挡。 就在人们万念俱灰之时,一只万年老龟出现,朝着大海喊道:“爹,你再不出手,子子孙孙都要死完了!”
都市 连载 80万字
最后一个造物主

最后一个造物主

扁担一号
人类因为高度发达的科技,拥有了近乎无限的物质享受与生命,什么都满足了后,这个曾经贪婪无比的种族开始感觉到了生命的无趣,并且最终厌倦了活着。 新元7128年,最后一个人类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此这个种族结束了
都市 完结 28万字
你可别后悔

你可别后悔

花卷不投降
庄颂被他的暧昧对象,国服高分ADC,大主播顾昳拒绝,是在一家小吃店里。 阿颂,咱们两个男的没法在一起。 我对你好只是因为你对我太好了,我心怀愧疚。 玩玩游戏可以,其他的真不合适。 那些情侣ID、煲到深夜的电话粥、暧
都市 完结 2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