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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道来回行驶的马车很多,车轮和马蹄在泥泞里辗着,与清脆的铃声混合出欧洲小镇的韵味——闭着眼睛,空气极好,睁开了,这里却是柬埔寨的一个无名小镇。

贫穷的女人们正抱着各式的瓜果青菜,在每一家破旧的小饭馆附近来回走着。她们的男人要么去赌博,要么就在街道尽头的那家小酒馆里喝得醉醺醺,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喜欢酒,也喜欢女人,这两样东西让男人的日子好过。值得庆幸,我的女人没有在那些抱着植物沿街出售的队伍里。这要归功于我还没有固定的女人。

在我的周围,坐着很多熟悉的面孔,每当他们喝到微醉打嗝,就主动和我说话,“追马,听说你是那边来的……中国人?”追马是我的名字,很多男人喜欢谈论我的国籍,却不对自己的女人在街上卖菜感兴趣。

“追马”听起来不像一个中国名字,如果有谁像我一样生活在境外,深居东南亚丛林二十年,或许会有一个更怪的译名。这要从很久说起,我本该长在彩云之南,8岁时追风筝,跑到了边境线,撞见走私驮队。面对屠口者的追砍,我跑错了方向,好在保住性命,却再也回不到祖国的怀抱。

漂泊岁月里,生活艰险,从漫无目的的流浪,到身不由己的辗转,杀戮换来了生活,却按倒了心灵。为了忘却这段不堪回首的记忆,躲避离群之后的追杀,我不告而别。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最好看明白,我决定给自己干。

长大成人意味着要去找想要的生活,直至我将自己流落到一个贫穷泥泞的小镇。为了守住这份安宁的生活,我甘愿隐匿自己曾被特训成杀人机器的经历,沉溺在小镇酒馆和女人的日子,像在座的醉鬼们一样平庸无奇,为些毫无意义的话题浪费唇舌和时间。实际上,这就是生活,让身心放松下来,让心灵平静下来。

我有诸多可以讲述的趣闻,酒馆的男人们对此兴致勃勃,总想多打听一些。我笑着沉默,晃动杯中浑浊的果酒。围在酒桌上的男人们,立刻望向小酒馆的老板,仿佛只有他可以让我有理由讲点什么。

“追马,你快讲啊!我可以额外送你一只烤蜘蛛做下酒菜。”小酒馆的老板对我格外讨好,每次给我倒酒,都是满满的一杯。这让我清楚自己是这家酒馆儿的招牌人物,但同时也清楚老板打算把许诺的烤蜘蛛长久地拖欠下去。

对于老板的精打细算,我并不介意。每个人都得生活,如果没有他和他经营的酒馆,我失去的未必就是几道小菜。在颜面和烤蜘蛛面前,他选择后者,这让我看到了他的精明。他不是个善争颜面的人。

我又有什么不好意思呢,偏偏我就是个大度的人,我对酒馆老板说:“从卸耕节到现在,每回都好像第一次这样说。除了卖给客人的,你家不会再有多余的蜘蛛。”

小酒馆一阵哄笑,喝醉酒的男人们嘲弄而满足地望着这个身材细小却又会经营日子的老头子。他们多么希望他能有个败家儿子,拿着老爹的血汗钱加入赌徒,让他们有机会把喝光的酒钱再赢回来。

似乎看穿醉汉们的心思,酒馆老板也笑了,红着干皱的颧骨。我知道,他是假装。生意人总要懂得油滑。他兼顾着生意,展开热闹的话题,“追马,为什么你要留在柬埔寨,难道不回自己的国家?我听说那边发展很快,赚钱的机会特别多。”

我略带醉意,模糊地回答着,“我离开太久了,大概没了国家和国籍,不过我已经把这个泥泞的小镇当做自己的国家。”

“哈哈,说得太对了,咱们是兄弟,每天坐在一起喝酒,安平乐道的日子也不坏嘛!何必非要去大都市?”

醉汉的大话招来另一个醉汉的反驳,“如果我是追马,我一定会离开这个受穷神摆布的小镇,到国际化大都市开眼界。”

我喝着酒,听着他们的醉话,可我不会把自己真的喝醉。因为我清楚自己为什么留在这个贫穷泥泞的小镇。抛头露面和新闻报道,对我都是不利的。

我喜欢和醉汉们说话,也喜欢真诚的对待他们,因为我很感谢他们的女人。那些女人里有很多相貌不错,身段成熟风韵犹在,虽然这些醉汉回到家里也抱着她们发泄一番,但我却可以用购买蔬菜的钱,让这样的女人到我屋子陪我睡一会儿,事后她们还对我千恩万谢。所以我觉得这个小镇可爱,包括它的贫穷和泥泞。

酒馆老板故作惊讶,不顾年龄的吹嘘使他暴露了内心的不甘,可他还没老糊涂,习惯地忽悠着醉汉们,“大都市有什么好?他们会把兑了酒精的可乐装在奶瓶里给你喝。可你们看看我的酒馆,虽然只有木头和蜡烛,但绝不会有托儿。我可是见过大都市的人,在你们还穿开裆裤的时候。不是我吹牛,我亲手酿制的果酒,是全天下最棒的,而且让你们这群家伙永远喝得起。”

“喝得起个屁!”立刻就有醉汉抱怨,“为什么你的酒馆不能赊账?”

“这要问你自己!你是没带钱包?还是压根就没有?”酒馆老板奚落了不安分的客人,继续与我聊天,带动着他的生意,“不过话说回来,你什么时候出海,追马?你舍得离开裁缝店那个风韵的女人?每次路过街口,看到她弯腰干活儿,她那圆嫩的大屁股,真叫男人流口水。”

酒馆老板是个俏皮的老头子,说话时眼珠总上翻得很夸张,那副打趣的神态,叫人对任何尴尬的话题都愿意回答。

提起这件事儿,醉汉们总会聚精会神,前呼后拥地为酒馆老板帮腔,“是啊,你怎么看?那女人三十如狼,又是寡妇,一定很渴望男人的爱抚”

我坦然苦笑,知道他们不是嘲笑我,只是好奇我的生活。

我和裁缝店的寡妇暧昧很久了,是这个小镇上尽人皆知的,尤其酒馆里的男人们。我也时常喝得醉醺醺,两眼昏花,意识里迷糊,之后跌跌撞撞去找她。

她每次见到我用发红的醉眼盯着她,就赶紧招呼走店里的客人,然后关上店门,搀扶我去她的床上,任凭我压倒她丰满诱人的身体。

小镇上的人已对此见怪不怪,没人会来偷听或者捣乱。甚至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人们对她仍保持着亲切。

我是这个小镇上的闲汉,或者叫无业游民,唯一不同的是,我很少离开小镇,只在出海的季节里,他们才认为我是在工作。我告诉酒馆的老板,我很可能在一星期之内离开。

酒馆老板对我说:“难道你会舍得?我听说你和扎达瓦家十六岁的女儿定了婚?那裁缝店的女人怎么办?”

“好办!让给我们吧!”有醉汉起哄。这样的玩笑无伤大雅,生活需要大度。

我告诉男人们,裁缝店的女人知道这件事,她觉得自己是个不完整的女人,给不了我少女有的东西,所以也高兴我订婚的事。她唯一伤心的是,我以后还会不会找她。

“噢!你会继续和她幽会?”老头子代表众人问。

“我肯定会。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很漂亮,也是处女,扎达瓦家养活不起这么大的女孩子,希望我要了她。”

“少女的懵懂和处子之身,可以给我完美的爱情;而裁缝店里的女人,则有无法替代的缺陷美,我喜欢她丰满的熟妇胴体,还有她在床第之欢时取悦我的表情,她是我刺激的地狱。”我的醉意和酒话使得醉汉们认同地大笑。

我对他们说,我这次出海,打算去克罗泽群岛,用一些干果和毛皮换岛上一些稀有金属,只要出行顺利的话,回来请大伙喝一周的酒。大家听了非常高兴,拍着手互赠愉悦目光,就仿佛我刚回来,现在就开始请他们喝酒。

天色渐渐接近黄昏,我知道今晚可能还要下雨,就比平时早些出了酒馆。街上还是左右穿行着马车,汽车在这里不实用。这个小镇的原生态,使任何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都望而怯步。

沿着狭窄的街道走了几步,我发现街对面站着一个抱青瓜的女人,正眼睛明亮地盯着我。那是个面貌端庄的女人,有着高耸的胸和浑圆的屁股。上次我要求她把青瓜放到我那间舒适的小阁楼里去,当时支付给她双倍的蔬菜价格,要求她陪我上床。看到突然多一倍的瑞尔,她高兴的答应,并很卖力的和我亲热。

我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同样地望着她,她地位卑下,但我并没有像躲避什么自认为无耻的事那样,迅速地逃开她和她想与我沟通的眼神。

我此时并不想要求她再像上次那样。因为天色已晚,她需要回家给孩子们做饭和满足男人的需要。

抱瓜的女人向我走了过来,不自然地笑着,“追马啊,你是不是要娶扎达瓦家的女儿?我的女儿已经十四岁,你也娶了吧!”

说完她低下头,慌张地盯着自己怀里的青瓜。我没见过她的女儿,甚至怀疑她有个女儿。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其实我的意思不是那样的,追马,你看这样,你娶扎达瓦家的女儿,我的女儿给你做二妻,或者做仆人也行。只要你让她吃饱肚子,这孩子太大了,家里养不起,让她跟你一辈子,只要你让她吃饱。可以吗,要不我现在就去你的阁楼?”

听着这个女人的话,我感觉到一时无措。我想这个女孩一定像她的母亲一样,长得很端庄。但我还是觉得,那个14岁的女孩会让我的生活变得沉重,就婉言拒绝了她。

她似乎很不甘心,焦急地对我说:“追马,你可怜一下我吧!我的男人整日赌博,只要输了钱,回家就折磨我们母女,我真怕那个魔鬼哪天把我的孩子给卖了。这样吧,我一会儿叫她去你的阁楼,你看看她的相貌。她其实很像一个大姑娘了,如果你愿意就把她的身子占了,她还是个处女,和扎达瓦家的女儿一样。”

我实在不想再说些拒绝她的话,虽然她的话听起来让人恼怒,但她毕竟卖力的和我做过爱,为了维系一个苦难的家庭,为了做一个让子女吃饱饭的母亲,为了得到那份双倍的青菜价钱。

我不应该对她有任何的责难,我说好吧,如果雨下得不大,你就叫她来。女人的眼神放出了喜悦之光,她高兴地说,今晚一定让女儿到我的阁楼,无论雨多大。转身离去时,她又像上次从我阁楼走出那样,脸上洋溢着喜悦。

回到幽暗的阁楼,我挑起油灯,把酒精麻醉过的身体不顾一切的倒向那厚重的床。我闭着眼睛,煤油灯的光亮隔着眼皮映进我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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