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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詹姆,提利昂心想,想念雪伊,想念泰莎,想念我老婆,那个与我形同陌路的老婆。“我嘛,无非是想喝酒、嫖妓、发财喽,”他回答。“发财最可靠,有钱就有酒有女人。”还能买把利剑,让你凯姆为我使。

“传说凯岩城里连夜壶都是十足真金,没错吧?”凯姆好奇地问。

“你这人,不要别人说风就是雨。尤其说到兰尼斯特家族,更要多长个心眼。”

“都说兰尼斯特家的人是毒蛇。”

“毒蛇?”提利昂笑了,“他们听见的大概是我父亲大人在坟墓里的爬行声吧。我们是狮子,至少我们如此坚持。请记住,无论踩中毒蛇尾巴还是狮子尾巴都是死路一条,凯姆。”

说话间他们已走到存兵器的地方。传说中的锤子原来是个左臂有右臂两倍粗的大壮汉。“他成天喝得醉醺醺,”凯姆透漏,“棕人本忍着他,但总有一天我们会招到真正的武器师傅。”锤子的学徒是个精瘦的红发少年,名叫钉子。锤子和钉子,绝配,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他们来到锻炉前,锤子刚醉倒,一如凯姆预测的,钉子允许两名侏儒爬到货车上自行挑选。“基本都是废铁,”他提醒他们,“看中什么拿就行。”

曲木和硬皮制成的车篷下,堆满旧盔甲和旧武器。提利昂看得直叹气,忆起了凯岩城下兰尼斯特家的兵器库里一排排亮堂堂的刀剑矛戟。“这下有的挑了。”他宣布。

“认真挑,还是有些实在家什,”一个深沉的声音叫道,“虽然不好看,但能派用场。”

大个子骑士从另一辆货车跳下,全身佣兵装。他左右两边的护胫甲不对称,护喉锈迹斑斑,前臂甲镶嵌了过于艳俗的乌银花朵。他右手戴龙虾铁拳套,左手却戴了无指套的锁甲手套。他硬挤进去的那副胸甲有两个乳头,乳头还穿了铁环。他的全盔顶部有对公羊角,其中一只角断了。

乔拉·莫尔蒙摘下头盔,露出饱经摧残的面孔。他已不是我们从亚赞的笼子里救出的可怜虫了,现在的他看起来每一寸都像佣兵。他脸上已基本消肿,瘀伤也大好,总算又有了人样……但跟从前的莫尔蒙不同,这个人下半辈子都得与右脸上奴隶贩子烙下的恶魔面具——表示他是个危险又不听话的奴隶——为伴。乔拉爵士本不俊朗,这下脸庞更是吓人。

提利昂咧嘴一笑,“我只消比你好看,就满足了。”他转向分妮,“你去那辆车找,我继续找这辆。”

“我们两个一起找要快些啊。”她挖出一顶生锈的铁半盔,咯咯笑着扣头上,“你瞧,我威风吗?”

你像个倒扣盆子的小丑。“这是半盔,你得弄顶全盔,”他找到一顶,便把半盔扔了。

“全盔太重了,”分妮的抱怨声在铁盔里空洞地回响,“我什么都看不见。”她把全盔摘下来扔掉,“半盔有什么不好嘛?”

“它护不住脸。”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欢你的鼻子,请你爱护它。”

她睁大眼睛,“你喜欢我的鼻子吗?”

噢,七神救命。提利昂转身穿过堆得老高的废旧盔甲,朝车尾艰难跋涉。

“我其他的部分你也喜欢吗?”

也许她希望说得兴高采烈,可惜在他耳中听来却很悲哀。“你所有的部分我都喜欢,”提利昂说,希望就此终止这个话题,“但我更喜欢自己。”

“我们要盔甲来做什么?我们演演戏,假装打就好啊。”

“你很有表演天赋,”提利昂检查着一件满是窟窿的沉重链甲衫。衫上破洞数不胜数,简直像蛾子咬的。哪种蛾子会咬钢铁呢?“但装死只是活命的一种方法,穿上好盔甲才更保险。”恐怕这里没有好盔甲。绿叉河之战时,他从莱佛德伯爵的辎重车辆上拼凑了一套全身铠,戴着有根尖刺的水桶大盔,看起来活像扣了只潲水桶上战场。佣兵装比那个更糟,不仅陈旧、不成套,还到处是碎片、裂口和凹痕。那是血还是锈啊?他嗅了嗅,没法确定。

“这里有把十字弓。”分妮指给她看。

提利昂瞥了一眼,“这把是蹬盘的,需要用脚来上弦,而我的脚太短了。我用曲柄手控的比较合适。”说实话,他也不想要十字弓,毕竟装填太慢。即使他蹲在厕所边,等着敌人来解手,失手的几率也挺大。

于是他找了把流星锤,但挥挥就放弃了。太沉。接下来他又淘汰了一把战锤(太长)、一把钉头杖(仍然太沉)和六七把长剑,最后看中一把三棱刃的匕首,模样很阴毒。“我用这个,”他宣布。匕首刀刃上略有锈斑,更添了阴毒意味。他又找到一具木头和皮革做的鞘,把匕首收好。

“小剑配小人儿?”分妮开他的玩笑。

“不,这是大个子用的匕首,”提利昂拿了一把老旧的长剑给她,“这才是剑。你试试。”

分妮接过去,一使就皱紧眉头,“太重了。”

“钢铁当然比木头重,但活人的头不是甜瓜,你得用真家伙砍。”他从她手中拿过剑,仔细检查了一下。“便宜货,还有豁口,这里,看见没?我收回刚才的话,砍头得换把剑。”

“我不要砍什么头。”

“你也砍不着头。你对准膝盖下面砍,目标是小腿、脚窝、脚踝……剁掉脚,巨人也得倒下;而等他倒下,也就没什么可怕了。”

分妮看起来快哭了,“昨晚我梦见我哥活得好端端的,我俩骑着美女猪和嘎吱给大老爷比武,大家朝我们抛玫瑰花呢。好开心好开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他下手很轻,只不过手腕一翻,没使上力,甚至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但她还是眼泪汪汪。

“想做梦就滚回去睡觉。”他告诉她,“只不过等你醒来,你会发现自己还是围城大军中的逃跑奴隶。嘎吱死了,那只猪多半也给宰了,你给我乖乖穿上盔甲,不准抱怨这里紧那里挤。戏演完了,现在你要打要躲还是要尿裤子都随便,但不管你做什么,给我把盔甲穿上。”

分妮抚摸着他打过的脸颊,“我们不该逃跑。我们又不是佣兵。我们根本当不了兵。亚赞人挺好,真挺好的。保姆有时很坏但亚赞人好啊。我们是他最宠爱的……的……”

“奴隶,你想说奴隶。”

“奴隶,”她红着脸说,“但我们是特殊的奴隶,跟甜心一样,是他的私人珍藏。”

我们是他的宠物,提利昂心想,他太宠爱我们,才把我们扔进竞技场喂狮子。

也许这么想不太公平。亚赞的奴隶事实上比七大王国的许多农民吃得好,在即将到来的冬天也不至于饿死。没错,奴隶确实没有权利,可以随意买卖交易,鞭打烙印,满足主人的肉欲,甚或彼此交配以生育更多奴隶。他们的地位跟狗或马没有本质区别;可只要生在豪门,狗或马也能过上舒坦日子。骄傲的人总爱声称宁死不为奴,但骄傲是多么廉价,在冰冷的铁剑面前,保持骄傲的人跟龙牙一样稀少——否则世上不会到处都有奴隶了。这世上没有一个不自愿的奴隶,侏儒忽然意识到,在死亡和枷锁之间,选择很明显。

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例外。一开始他的毒舌为他带来背上的几道伤口,但他很快学会了取悦保姆和高贵的亚赞。乔拉·莫尔蒙坚持得更久、抵抗得更猛烈,不过天长日久之下,他总有一天也会屈服。

至于分妮……

自他老哥便特死于非命后,她一直在寻找新主人。她需要一个主人来照顾她,需要一个主人来告诉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这些话说出来无疑过于残忍,提利昂只道:“但苍白母马不会对亚赞的特殊奴隶另眼相看。我们走后,他们都死光了。最先去世的是甜心。”棕人本·普棱跟他说,逃跑当天,他们那巨胖的主人就一命呜呼。至于亚赞的怪物马戏团的结局,无论普棱、卡斯帕罗还是团里其他佣兵都不清楚……但可爱的分妮只需要谎言,而撒谎是他的拿手好戏。“你真想当奴隶,战争结束后我会为你找个好心肠的主人,卖你的钱足够我坐船回国。”提利昂保证,“我给你找个光鲜的渊凯贵族,让他再给你打造一副漂亮的金项圈,你人走到哪,悦耳的铃声就传到哪。不过在此之前,你给我好好活着,死小丑可卖不了钱。”

“我看你们很快就是死侏儒一对。”乔拉·莫尔蒙道,“等战争结束,大伙儿都得喂蛆虫。许多人意识不到,但仗打起来渊凯必败无疑。弥林城内有无垢者,全世界最优秀的步兵。他们还有龙——等女王回来,就会凑足三条。她会回来的。她必须回来。我们有什么?二十多个渊凯老爷轮流当家,每人属下都有一群训练不精的猴子。踩高跷的,戴铁镣的……指不定还有瞎子和癫痫儿童上阵咧,这帮人胡闹没个底限。”

“噢,这个我当然清楚。”提利昂说,“次子团正站在失败者一边,但只需再倒戈一次,”他嘿嘿一笑,“我自有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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