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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Chapter 1 杜若微</h2>

对不起,又睡过头了。

哦,就是这些吗?需要我读出来么?你们从哪里找到了这个?好吧,不过这种文艺腔的东西,我很久没念过了。

你说,关于过去。好吧,我读。

录音打开了么,哦,那我再等一等。好了,那开始吧。

其实﹐他的模样已经有点模糊。记得是﹐他的眉毛浓重﹐眉宇却开朗。是心平气和的面相。

现在想来﹐我们的相处﹐其实波澜不兴。以至于﹐我好像是在回忆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两个人的。那时候﹐彼此都有要做的事情。而在他眼里﹐我是个孩子﹐或许现在仍然是。

谈不上分开﹐是自然地解体。两条铁轨﹐在一个空旷的地方交汇。但是又因为扳道工的尽职﹐猝然分开﹐各行其是。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这两个人﹐将来都是了不得的。其实是他理智﹐与我无关。我的主意﹐都是他拿的。

或许优柔寡断﹐也是他的从容。

后来﹐两个人各走各的。也都没什么了不得的作为。

后来﹐他结了婚。生了孩子。孩子的名字﹐是我起的﹐叫禾稼。因为生在十月﹐十月纳禾稼。

坐他的车﹐和一群熟人吃饭。一路上都是红灯。在一个街口﹐他把手伸过来﹐握一握﹐是鼓励的意思。其他﹐再没有什么。

认识的一帮人﹐老的老﹐出国的出国﹐结婚的结婚﹐当爹娘的当爹娘。曾经最光鲜的一个﹐却在醉酒后把自己弄残了。

后来去唱K﹐他唱《惑星》﹐唱得非常认真。在和自己较劲儿。

有人就跟我说﹐他还是放不下。

我说﹐我是拿不起。

过去了这么多年﹐想说不想说的﹐也都不说了。

收到他寄来的一本《阅微草堂笔记》。那是他喜欢的小说格式。记得有一个冬天﹐他给我读尼金斯基的回忆录。后来饿了﹐就出去吃火锅。吃的时候还带着﹐结果忘在火锅店了。他就编了后半个故事给我听。后来﹐是许多年后﹐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原来真相﹐比他讲给我听的﹐要平庸百倍。

这是他对生活的观念。没有大开大阖﹐也无所谓苦痛。过日子就是好的。

也许﹐我已经是让他意外的部分。不过﹐他还是当是最自然的出现﹐接受并善待。

他对我最大的教导﹐是这么一句话﹐别老问为什么。

好了,读完了。就这样。

嗯,是有点平淡。为什么没有细节?哦,别老问为什么。

<h2>Chapter 2 林牧生</h2>

你见过这只表?上回见面是什么时候?

对,两年前,在旧中银楼顶的China Club。那次之后,很多人没有再见到。如果不是陆西蒙要回布拉格,谁会在那里过平安夜。

你说钟小辉么?我吻了她。呵呵,我的确不记得了。如果有,大概是在天台上。中环的夜色太撩人。发布会后,她也消失了。嗯,是的,她卖掉了意大利版权,不过翻译得有些糟糕。

忘记Robinson吧。你大概难以想象,他已经四十五岁了。一个男人,应该在适当的年纪做适当的事。

好吧。我们可以开始了。

是的,那天我们在艺穗会附近分了手。我和陆西蒙从扶手梯拐下去。那是一条捷径。兰桂坊这时候人满为患。“九七”之后,这一带的酒吧大换血。以前常去的“Milk”,已变了“Dublin Jack”。风骚的菲律宾女歌手,自然不知所踪。西蒙张望了一下,说,今天来这里,真是老夫聊发少年狂。这已经不是我们的地方了。

一个男孩子,嘴里叼着一根烟,摇摇晃晃地走出来,看我们一眼。走到墙角里,旁若无人解开裤子方便。两个女孩跟出来,拉了他一下,他一回身,爆出很粗的粗口。

突然的欢呼声把他的声音淹没了。

西蒙说,或者我们应该去“苏荷”碰碰运气。

我说,还不是大同小异。就为了喝上一杯,走那么远。

说是这样说,我还是跟上了他。

人其实一样的多。外国人,中国人,不西不中的人。我们随着涌动的人潮,多少有些格格不入,像两个穿着周正的“耆英”[1]。这样一路走,因为与其他人身体的摩擦与汗液蒸腾,十分燥热。先前喝的红酒,也有些上头。不知怎么走上了石板街,人居然松快了些。我长舒了口气,回过头。发现西蒙不见了。

打他的手机,已经关机。我暗暗骂了一句。沮丧间酒也醒了,留在此地,已经无谓。但还是要走到半山,去搭出租车。这条石板路前所未有地长,到了尽头,大约又已过了十分钟。

在和云咸街交界的地方,我看到了熟悉的琥珀色灯光。

这是我曾经帮衬过的小餐厅。“Mrs.Jones”,得名于Billy Paul的名曲Me and Mrs.Jones。自然,餐厅的背景乐多半是爵士,和金绿色的街招相得益彰。记得招牌菜有意大利炖肉配薯仔粉团。母亲似乎很欣赏。味道好,价钱也算公道。

但今天,音乐却和着隐隐风笛的声音。仔细看了一眼,才发现已人是物非。店名转作“KILA”。大概是爱尔兰风味的小酒馆。影影绰绰的几个人,在这样的平安夜,已很寥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走进去,并且坐定,要了杯威士忌。店主很年轻,生着卷曲的黑头发,说洋腔调的广东话。我有了一种猜测,于是向他打听起“Mrs.Jones”。果然,他告诉我,原先的老板是他的伯父。去年三月退休回了都灵,并且在半年以后去世,也算是落叶归根。我有些唏嘘,也就懂了,这店里陈设,大半都没有改变。爵士虽是过去式,琥珀色主调保留下来,余韵犹在。

这时候,有人打开门,带进一阵风。

这风的寒凉里,有种气味,游丝一般,却让我蓦然清醒。这气味与我的职业敏感相关,是一款久违的香水。虽然当时我的头脑困顿,还是立即想起了它的名字,“午夜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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