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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语言可以描述他古奥庄严的躯体,他显然是个爬行类,但是远比任何爬行类都美丽。只不过那种美是阴暗之美、雄浑之美和深邃之美,令人敬畏。全身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依次张开依次合拢,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满是骨突的脸上带着君主般的威严,他俯视路明非,张开了巨大的黑翼,尖利地嘶吼起来。

路明非死死捂着耳朵,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他果断地敬佩史上屠龙的英雄人物,居然能在这种巨型生物面前昂然而立并且拔出剑来。

他并不知道在这样近的距离上,即使历史上的屠龙英雄们也会有半数因为心脏爆裂而死,而他还能呆呆地站着。

龙蛇一般的长颈忽然一缩,双爪子刨地,小心地缩到角落里。他把头低到基本贴着地面,警惕地打量路明非,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啊嘞?路明非有点不知所措。犯得着么?踩死一只蚂蚁前你会好好观察蚂蚁么?也不必考虑从哪里下嘴方便,路明非对这龙来说,就跟烤串上的一块肉差不多大,只需一口,细嚼慢咽都不必,吞下去就得了。这么点大的肉串路明非也觉得这龙要20串才能凑个半饱。

他不太敢动,他记得什么野外生存的书上说,要是野兽和你对峙千万别逃,野兽其实在观察你,你一逃它知道你心虚就跟在屁股后面咬你。

不过龙是野兽么?这东西是个智慧生物,卡塞尔学院的书上提到龙都是用人类的“他”和“她”。

巨龙金色的眼睛微微收缩,像是猫瞳一眼。路明非一愣,忽然明白这东西的姿态像什么了。根本就是个猫嘛!一只座头鲸那么重的巨猫!

龙游动着长颈缓缓地靠近路明非,路明非站得笔直,好像一根铅笔插在月台上。逃也没用,这长脖子简直跟《狂蟒之灾》里那史前巨蟒差不多了,轻松一伸一缩,猎豹的速度也逃不掉。龙缓缓地长大了嘴,利齿如枪簇,黑色的长舌从上到下舔过路明非全身。

“你赢了。”

“喂,台词错了吧?不该是‘哇!好嫩的肥羊’么?”路明非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赢了。”龙又一次说,低沉威严,“我们来玩什么?”

“玩什么都好,只要别玩吃肉串的游戏就行!”路明非烂话脱口而出,其实是他此刻神经绷紧根本管不住自己那张欠嘴而已。

龙大概无法理解路明非的白烂精神,眼神重又变得警惕起来,他缓慢地后退,缩到岩壁边。他那个动作就像是缩紧身体的蛇一样危险,因为随时能弹出去一口咬住猎物,路明非浑身都是冷汗。

龙猛地挥动膜翼,路明非看那动作好像是要扔石头打他,急忙捂脸。一个蓝色的袋子落在龙和路明非之间。

那是一袋薯片。

这神兽似的玩意儿真能整,路明非的逻辑彻底混乱,龙类是种卖萌的生物?

“给你。”龙仍旧是很谨慎地盯着路明非。

路明非不知自己何德何能有此礼遇,只觉得双膝发软,恨不得叩拜下去说谢主隆恩……啊不,龙恩!

龙盯着路明非看了很久,见他没动弹,再次伸出黑翼。翼端是锋锐的利爪,这巨型生物的动作极其精准,利爪挑开了薯片的包装袋,小心地夹起一块薯片放回巨大的嘴里。

“薯片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龙以君王般低沉的声音说。

路明非捂脸,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鼓起勇气上上下下打量这史前神兽。龙有30或是40米长,但这并非完整长度,龙只有前半身暴露在外,后半身则和岩壁融为一体。准确地说这条龙的后半生还是骨骼的形态,粗大的脊椎从前往后渐渐石化,最后和石壁相接。这东西就像传说中的不死生物,半身显露生存之相,半身显露死亡之相,生死巧妙地融为一体,似乎有着什么宗教上的神秘意义。

不过这卖萌的语气……不知道有没有年满五岁……

作战计划到这里已经完全破产了,因为根本不知道“大地与山之王”是什么东西,诺玛没法给出精确计划,副校长则认为“七宗罪”这种屠龙神器在手,应该问题不大。

应该问题不大?“青铜与火之王”身上好歹有个融合的老唐是弱点,眼前这神兽浑身上下都是铁鳞!“七宗罪”就算锋利,对他也不过是把铅笔刀!

龙看起来果然热爱薯片,很快他就吃完了一袋薯片。路明非一直没动弹,龙警惕的眼神也慢慢放松了,取而代之是对路明非的不满意。

真的是一种“不满意”的眼神,不是轻蔑不是不屑,就像是一只猫对于愚笨的主人的“不满意”。

“你一点都不好玩。”龙说,“但你很会赌牌,我打不赢你。我们……”

他接下来的话让路明非一头栽倒,“看电视吧。”

酒德麻衣抚额,“他真的在和一条龙并肩看电视诶。”

“我对他不由得有点尊敬,”薯片妞喃喃地说,“这种淡定真是……叫人没语言可以描述啊。”

“如果一条古龙问你要不要一起看电视你会怎么样?”

“我不会听见的,”薯片妞耸肩,“我会在看到他的第一瞬间晕倒!”

其实路明非也宁愿自己晕过去,但问题是他没有晕倒,那还能怎样呢?

这是他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天,他出错了头,认错了妞,进错了地方……一切都是错的,连龙都是错的。

龙真的拿出了一台电视,18吋的老式彩电,一个沉重的大方盒子。显然这是他重要的玩具之一,他轻拿轻放,用翼尖接上电源的时候也异常仔细。屏幕的光照亮了黑色的龙鳞和路明非的脸,龙把下颌放在月台上,路明非坐在他的脑袋旁边,还没有龙头的三分一高,就像是贴着一块巨大的山岩。

这奇怪的和谐感是怎么回事?

屏幕上满是雪花点,信号很差,正在放的是周星驰的《赌圣》。这个巨大的迷宫大概都被这条龙控制者,荷官开始木呆呆的,后来满口台词,也不过是被这条龙控制了。他是看门人也是这里的主宰,但他的智力显然有些问题,对于这条龙而言,他们这些人似乎不应该称作“入侵者”,而是来陪他玩的人,他用一个赌局选拔他认为最好玩的人。就像一个小孩对于来家里的客人充满好奇。

月台旁边堆着各种奇怪的东西,被分拣成堆的瓶盖、烟纸壳儿、指南针、色彩艳丽的包装纸……显然都是这条龙精心的收藏。反而是对那些精美的、古意的暗金筹码和古银筹码他并不在意,因为那些东西是这个世界里遍地可得的,瓶盖一类的东西却要从人类的世界运进来,更加难得。

这条龙构筑了这个炼金迷宫自己生活在里面,像个宅小孩缩在自己的卧室里,而自己居然是来杀他的。想到这一点路明非不由得有点不舒服。

不对!他浑身一凛,意识到自己的推论中有个错误!固然也许会有垃圾被地铁运进这个空间,但是薯片呢?电视呢?这条龙的脊椎连在岩壁里无法移动,他好像是被……养在这里的!

恺撒走出首饰工坊,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罗盘。

不是指南针,而是个刻着天干地支和伏羲六十四卦的铜盘,中间是人首蛇身的磁针。这东西是风水先生拿来算时辰探地脉的玩意儿,属于吃饭的家伙,神妙莫测,当年不拿这东西都不好意思出去看风水,跟没有学位证不好意思找工作一样。这是林凤隆老先生后来寄到恺撒住处的,说这东西是前明古物,对他估计会有点用处。

诺诺量身和选翡翠需要点儿时间,恺撒正好来探探地脉……这里就是当年王恭厂大爆炸的旧址,恺撒其实是在定位王恭厂旧址的时候找到那家首饰工坊的。

他一手翻着一本周易,一手端着罗盘往楼下去,周围的人无不侧目。

但有远比他更吸引视线的,一楼传来了掌声,恺撒往楼下张望,看见一队皇帝摇摆着进了婚庆大厦,后面还跟着一顶红色花轿。为首的一个仰头看见二楼的恺撒,惊喜地摘下圆框老墨镜招手,“嗨!恺撒!你也在这里!”

恺撒真想捂脸说我不认识你。

那是三四十个洋人,每人一身明黄色皇袍,下面是老北京布鞋,头上是明珠顶戴,都戴着圆框茶色墨镜,一个个拽着方步,一个个喜笑颜开,知道的说是混血种的北京旅游团,不知道的以为是商场的宣传活动。为首的是唐森,芝加哥地区做建筑业的混血种,虽然阵营不同但恺撒还是和他认识,加图索家族的一些分支机构和唐森的公司有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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