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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低车身的美洲豹绕过我前面的山丘,减慢了车速,免得浇我一头一脸的尘土。进入空闲谷区的半英里小石子路无人照料,坑坑洼洼。他们似乎是有意不管它,好让在公路上兜风的新手司机知难而退。我瞥见一角鲜亮的围巾和一副太阳眼镜。有人跟我随意地挥挥手,邻里之间打招呼那种。接着是一段尘土飞扬的路,飞尘降落在已经裹了一层白蒙蒙灰土的灌木丛和晒干的枯草上。绕过岩层,路面渐渐平整,一切都像是被仔细保养维护着的。茂盛的橡树向路中央略微倾斜,仿佛很好奇想瞧瞧是些什么人走过去了;粉红小脑袋的麻雀跳来跳去,啄食着只有它们才认为值得一啄的东西。

接着出现了一丛丛木棉,桉树消失了。然后是茂密的白杨林,林子深处依稀可见一幢白屋。之后又见到一个女孩沿着路边遛马。她穿着牛仔裤,衬衫色彩亮丽,嘴里嚼着一根嫩枝。马似乎很热,但没有焦躁不安,女孩对着马轻声哼着歌。一堵石墙后面,一个园丁正操纵着电动割草机修整一大片波浪般起伏的草地,草地尽头是一栋威廉斯堡殖民时代府邸的门廊,那府邸豪华气派。不知什么地方有人正在大三角钢琴上弹奏左手练习曲。

这些都过去后,出现了一片湖水,波光粼粼,闪亮耀眼,我开始留心看门柱上的号码牌。韦德家的宅子我只见过一次,而且是在黑暗中。现在看来没有晚上看上去那么高大。车道上已经停满了车,于是我把车泊在路边,走了进去。穿着白色外套的管家给我开了门。他是个脸蛋漂亮、身材修长的墨西哥人,那外套穿在他身上既合身又优雅。他像是那类一星期挣五十块且不干什么重活儿的墨西哥人。

“下午好,先生,”他咧嘴一笑,用西班牙语说道,仿佛自觉占了上风,“请问您尊姓大名?”

“马洛,”我说,“你想抢哪一位的风头?甜哥儿?我们电话上说过几句,不记得了?”

他咧了咧嘴,我走了进去。是老一套的鸡尾酒会,每个人都在哇啦哇啦大声说话,却没有人在听;每个人都紧紧抓着一大杯琼脂玉浆,双目生辉,双颊或红或青或冒出汗水,具体要看喝了多少和酒量如何。不一会儿艾琳·韦德出现在我近旁,她穿着浅蓝色衣裳,那挺适合她。她也擎着酒杯,可好像只不过是件道具。

“真高兴你能来,”她语气庄重,“罗杰希望在书房见见你,他最讨厌鸡尾酒会了。他在工作。”

“这样吵闹还能工作?”

“他好像从来不怕这种干扰。甜哥儿会给你端酒——除非你喜欢自己去吧台——”

“我自己去吧台,”我说,“那天晚上对不起。”

她笑了。“我认为你已经道过歉了。没什么大不了。”

“确实没什么大不了。”

她维持着笑容,点了点头,转身走开了。我看见高大的法式落地长窗旁边的角落里有个吧台,是可以到处推的那种。我小心着不撞上别人,走到屋子中央时,听见有个声音说:“哦,马洛先生。”

我转过身,看见洛林夫人坐在沙发里,身边是个戴无边眼镜、神情刻板的男人,那人下巴上一抹黑,可能是山羊胡子。她手上拿了杯酒,看上去有些无聊。他一言不发,双臂抱在胸前,面色不豫。

我走过去。她朝我微笑,把手伸给我。“这位是我丈夫,洛林医生。爱德华,这位是菲利普·马洛先生。”

那长着山羊胡子的家伙朝我飞快地一瞥,略微点了点头。此外他几乎没动,好像打算把精力留给更有意思的事。

“爱德华很累,”洛林夫人说,“爱德华总是累得不行。”

“医生们都那样,”我说,“要我为你端一杯酒来吗,洛林夫人?你呢,医生?”

“她喝得够多了,”那家伙看都不看我们一眼,“我滴酒不沾。我越看那些喝酒的人,就越庆幸自己没碰那东西。”

“回来吧,小谢芭。”(1)洛林夫人做梦似的说。

他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我转身朝吧台走去。丈夫在身边,琳达·洛林就好像换了个人。她出言尖刻,一脸不屑。她即便生气的时候,也没有给过我这副脸色。

吧台背后站着甜哥儿。他问我要喝什么。

“现在不要,谢谢。韦德先生想见见我。”

“先生非常忙。(2)非常忙。”

我想我是不会喜欢上这位甜哥儿的。我只是看着他,他又加了一句:“让我去看看。马上就来,先生。(3)”

他敏捷地穿过人群,很快就回来了。“好,朋友。走吧。”他愉快地说。

我跟随他穿过客厅。他打开一道门,等我走进去,他在我身后关上了门,闹哄哄的声音顿时远了。这间屋子位于拐角处,宽敞、凉爽、安静,有法式落地长窗,窗外种了玫瑰,一扇侧窗上装着空调。我可以望见湖水。韦德平躺在一张长长的浅色皮沙发上。一张发白的木质大书桌上放着打字机,旁边有一叠黄纸。

“多谢赏光,马洛,”他懒洋洋地说,“坐吧。你已经喝了一两杯了吧?”

“还没有。”我坐下望着他。他看上去还是有些苍白疲惫。“工作如何?”

“还行,只是很容易感到疲倦。唉,醉酒四天,恢复起来相当难。我通常是喝一杯后写作状态最佳。干我这行,太容易变得紧张、迟钝;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很糟糕。写出来的东西好,写得一定很顺。那些你读过听过的在相反的情形下完成的东西都是乱糟糟的。”

“也许要看作者是谁,”我说,“福楼拜写得很艰难,但他的东西却很不错。”

“啊哈,”韦德坐起来,“那么说来你读过福楼拜,你就是知识分子了,是批评家了,是文学界的饱学之士了。”他揉了揉前额。“我在戒酒,我讨厌戒酒。我看到手里拿着酒杯的人就来气,可我得出去跟那帮讨厌鬼套套近乎。他们谁他妈的不知道我是个酒鬼,他们都想知道我在逃避什么。有个狗娘养的弗洛伊德信徒把他那套宣扬得家喻户晓。现在就连十岁大的小毛孩都知道那些。要是我有个十岁大的孩子——但愿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那捣蛋鬼会问:‘你喝醉酒是要逃避什么呀,爸爸?’”

“按我的理解,这些都是新近发生的吧。”我说。

“越来越糟,可我是酒量很好的人。年轻时碰上困难,经得起折腾;年近四十,就不可能这么快恢复了。”

我往后靠了靠,燃上一支香烟。“你想见我,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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