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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了半个小时,琢磨着该怎么办。我的一部分希望他一醉方休,看看能否挖出些东西。他在自己家的书房里,我不觉得会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他可能会再跌上一跤,但不会这么快。他相当能喝。再说酒鬼从来不会把自己伤得太厉害。他也可能又自觉内疚。更有可能这次他就去呼呼大睡了。

我的另一部分希望马上离开,避开这些事情的纠缠。可我向来不听从自己的这个部分。要是我真那么想,就会守在我出生的小镇上,在五金铺子里谋个饭碗,娶老板的千金,生五个小孩,星期天早晨给他们念报纸上的趣闻轶事,要是他们不像话,就给他们后脑勺一巴掌,和老婆争论该给他们多少零花钱,该让他们看哪些电视节目,听哪几个电台。我说不定还会发财——小镇人眼里的发财,住有八个房间的大宅子,车库里停着两辆车,每个星期天都有鸡吃,客厅茶几上摆着《读者文摘》,老婆一头烙铁烫的鬈发,而我的脑瓜就像袋水泥。伙计,你去过那小镇上的日子吧,而我还是愿意待在这脏乎乎的、畸形的大都市。

我起身走回书房。韦德坐在那里,一脸茫然,苏格兰威士忌的瓶子已经空了大半,他眉头微皱,目光呆滞。他望着我,就好像马儿望着围栏外。

“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你没事吧?”

“别来烦我。我肩膀上站着个小人儿,正在跟我讲故事呢。”

我从茶点推车上又拿了一块三明治和一瓶啤酒。我靠着书桌,就着三明治喝啤酒。

“你猜怎么着,”他忽然说话了,嗓音变得清亮了许多,“我曾经用过一个男秘书,我口授他记录。后来请他走人了。他坐在那里等待我创作,烦着我了。失策。应当留下他。外面会传我是同性恋。那帮写不出其他东西只能写书评的聪明人会嗅出点什么,开始添油加醋地为我宣传。你明白的,他们得照顾他们的同类。他们都是同性恋,他妈的每个人都是。在咱们这个时代,同性恋是艺术的仲裁者,伙计。性变态者是领衔人物。”

“是这样吗?这种人一直就有,对吗?”

他没有看我,只顾自己说话,不过他听见了我的话。

“没错,几千年都这样,尤其是艺术繁盛的时代。雅典,罗马,文艺复兴,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法国浪漫主义运动时期——充斥着这类人,到处是同性恋。你读过《金枝》(1)没有?噢,对你来说太长了。那就读一读缩写本。值得一读。证明我们的性取向纯属大众习惯,就好比晚礼服要配黑领带一样。我,我是个情色作家,但喜欢女人,不是同性恋。”

他抬头望着我,冷笑道:“你知道吗,我在撒谎。我的男主角个个都是八尺壮汉,我的女主角仰卧在床上,翘着双腿,屁股都磨出老茧来了。蕾丝和花边,利剑与马车,风雅同悠闲,决斗,以及壮烈身亡。都是谎言。他们擦香水,不用肥皂;他们一口烂牙,因为从不清洁牙齿;他们指甲盖下散发出肉卤的馊味。法国贵族在凡尔赛宫对着大理石走廊的墙壁撒尿。当你终于脱去可爱的侯爵夫人那好几层内衣,首先注意到的是她需要洗个澡。我应当这样写才对。”

“那你干吗不这样写?”

他轻声笑道:“当然可以,但我就得住在康普顿只有五间陋室的房子里——这还要看我是不是幸运。”他伸出手,拍拍威士忌酒瓶。“你很寂寞,老兄。你需要个伴儿。”

他站起身来,脚步稳当地走出书房。我等了一会儿,脑子里什么都没想。湖面上,一艘汽艇轰鸣着驶过来,进入了我的视线,我可以看到它的桅座高出水面,船尾拖着一块冲浪板,上面站着个晒得黝黑的健壮的年轻人。我走近法式落地长窗,望着那艘汽艇打了个转弯,转得太急,几乎翻掉,冲浪的人在板上金鸡独立,企图保持平衡,结果还是跃进了水中。汽艇减速停下,水里的人懒洋洋地爬上来,顺着拖索回去,滚上冲浪板。

韦德回来了,又拿来一瓶威士忌。汽艇加速行驶,消失在远处。他把新拿来的酒放在原来那瓶旁边,坐下来,若有所思。

“老天爷,你没打算把这些酒都灌下去吧?”

他眯起眼睛看着我。“走开,讨厌鬼。回家去吧,拖拖厨房地板什么的。你挡着我的光线了。”他的声音又浑浊起来。像往常一样,他已经在厨房里喝了几盅。

“你要是需要我,喊一声就是。”

“我不会沮丧到需要你的。”

“是吗,多谢。我会一直待到你夫人回家。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保罗·马斯顿的人?”

他缓慢地抬起头来,努力集中眼神。我可以看出他尽力想要控制住自己。他暂时得胜了。他的脸变得毫无表情。

“从来没听说过,”他小心地说,语速很慢,“那人是谁?”

***

我再去看他时,他已经睡着了,头发汗湿,嘴巴张开,发出苏格兰威士忌的臭味。他牙齿从嘴唇间凸出,脸有些扭曲,舌苔看上去很干燥。

一个威士忌酒瓶已经空了,桌上的杯子里还剩下约莫两英寸高,另外一瓶酒还有四分之三光景。我将空酒瓶放在茶点推车上,将推车推出书房,返回屋里,关上法式落地长窗,拉下百叶窗。汽艇说不定会回来,把他吵醒。我关上了书房的门。

我将茶点推车推到厨房。厨房是蓝白相间的色调,宽敞通风,空空荡荡。我肚子还没填饱,又吃了一块三明治,喝光了剩下的啤酒,又倒了杯咖啡。啤酒已经没气了,可咖啡还是热的。接着我又回到露台上。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汽艇才又破开湖面飞驰过来。大约四点钟左右,遥远的隆隆声渐渐变成震耳欲聋的轰鸣。应该立法控制噪音,或许这法律已经存在,只是汽艇上的人不把它当回事罢了。他很享受惹人讨厌,就像我认识的许多人一样。我往下走到湖边。

这回他成功了。汽艇转弯的速度控制得恰到好处,棕色皮肤的小伙子站在冲浪板上身体往外倾,和离心力抗衡,冲浪板几乎飞离水面,但一边还在水中。然后汽艇直线前行,冲浪板上的人还在。他们沿原路离去。情况就是这样。汽艇掀起的波浪朝我脚下的湖岸涌来。波浪猛烈地拍击着栈桥,撞击着系在旁边的小船,小船一上一下地晃荡着。我朝房子里走去,波浪仍在拍打着小船。

我刚踏上露台,就听见厨房那边门铃响了。铃声再次响起时,我意识到只有前门才会有门铃,于是穿过客厅去开门。

艾琳·韦德站在门外,眼睛望着旁边。她转过身,说:“抱歉,我忘记带钥匙了。”然后她看见了我。“噢——我以为是罗杰或甜哥儿呢。”

“甜哥儿不在,今天星期四。”

她走进屋里,我关上了门。她将提包放在两张长沙发中间的茶几上,除下一双白色猪皮手套。她看上去平静而冷漠。

“出什么事了?”

“哦,喝了点酒。不太糟。他在书房的沙发上睡着了。”

“他打电话给你了?”

“对,不过不是为这个。他请我来一起吃午餐,可我恐怕他自己什么都没吃。”

“哦,”她在一张长沙发上慢慢坐下,“你看,我彻底忘记今天是星期四了。厨子也不在。真蠢。”

“甜哥儿离开前准备了午餐。我想现在我该走了。但愿我的车没挡你的道。”

她微微一笑。“哪里,地方很宽裕。你想不想喝茶?我想喝点儿。”

“好啊。”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我其实不想喝什么茶,可嘴巴却这么说了。

她脱下亚麻外衣。她今天没戴帽子。“我先去看一眼罗杰怎么样了。”

我望着她穿过客厅走到书房门口,打开门。她在那里站了片刻,然后拉上门,折了回来。

“他还睡着,睡得很熟。我得上楼去一下,马上就下来。”

我看着她拿起外套、手套和提包,上了楼梯,进了她的屋子,关上了门。我往书房走去,想去收拾酒瓶。要是他睡着了,就不会需要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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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乔治·弗雷泽(1854-1941)所著,是一部研究原始信仰和巫术活动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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