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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一头红发的实习生填写了到院前死亡证明,将他的铁笔[1]夹在白夹克的口袋里。他啪地合上本子,脸上隐隐露出笑容。

“依我之见,是枕骨突起处正下方的脊髓被刺穿,”他谨慎地说,“一个非常脆弱的部位,只要找得准的话。我想你是知道的。”

克里斯蒂·弗伦奇警探大吼道,“你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吗?”

“不,我想不是,”实习生回答说。他最后迅速地瞟了一眼死者,转身走出了房间。“我会打电话给验尸官,”他扭头说道,随后关上了门。

“僵硬程度对于那些菜鸟来说,就好比一盘加热过的卷心菜,”向着关上的门,克里斯蒂·弗伦奇刻薄地说。他的搭档是一个名叫弗雷德·贝福斯的警察,此刻正单膝跪在电话盒旁。他已经用毛刷掸去上面的散粉,寻找指纹,此时正透过一枚小小的放大镜查看一块污迹。他摇了摇头,然后从连接电话盒的螺丝上捡起了什么东西。

“灰色棉质的殡仪员手套,”他一脸厌恶地说。“批发价大约四分钱一副。上面有很多指纹。他们肯定是在电话盒里找东西,是吗?”

“显然是可能藏在这里的某件东西,”弗伦奇说。“我不指望指纹了。这种冰锥刺杀是专业活儿。我们过一会儿会找来专家。现在就迅速浏览一遍。”

他掏了掏死者的口袋,把里面的东西都一一放在床上——放在那具安静、苍白的尸体旁边。弗莱克坐在靠窗的一把椅子上,愁眉苦脸地望着窗外。副经理来了,忧心忡忡的模样,一言不发就走开了。我倚靠在浴室的墙上,拨弄着手指。

弗莱克突然开口说:“我看冰锥杀人多半是娘儿们的把戏。冰锥随处都能买到,十分钱一把。要是图省事,你可以把它藏在吊袜带里,就这么吊着。”

克里斯蒂·弗伦奇扫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种好奇。贝福斯说:“你都跟哪种娘儿们混啊,宝贝?现在的丝袜可贵了,娘儿们宁愿在丝袜里塞一把锯子。”

“我没想到这点,”弗莱克说。

贝福斯说:“让我们来思考吧,甜心。这需要训练有素。”

“没必要这么损吧。”弗莱克说。

贝福斯摘下他的帽子,鞠了一躬道:“你不能剥夺我们的小小乐趣,弗莱克先生。”

克里斯蒂·弗伦奇说:“另外,女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刺。她甚至都不知道该刺几下。很多雏儿都不知道。这次无论是谁干的,他都是个高手。他一下就刺中了脊髓。还有一样——你得不知不觉地下手。那就意味着现场不止一个人,除非他被下了药,或者杀手是他的朋友。”

我说:“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被下药的,如果他就是那个给我打电话的人。”

弗伦奇和贝福斯齐刷刷地望向我,都挂着一脸的无奈和厌烦。“如果,”弗伦奇说,“你既然不认识这个家伙——据你所说——就有一丝可能你无法识别他的声音。还是我过于抠细节了?”

“我不知道,”我说。“我可没读过你的粉丝来信。”

弗伦奇咧嘴一笑。

“别跟他瞎耗了,”贝福斯对弗伦奇说。“留着到‘星期五早晨俱乐部’[2]演讲用吧。她们那些鼻子发光的老女人会特别欣赏高明的谋杀分析。”

弗伦奇卷了支烟,在椅背上擦着一根粗头火柴点着了烟。他叹了口气。

“这种技巧最早出现在布鲁克林,”他解释道,“桑尼·莫·斯坦的手下特别精通这种手法,可他们做得过火了,就没有一块他们不曾染指的干净空地。于是他们到了这儿,干了这些。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也许是因为我们这里空地比较多,”贝福斯说。

“不过说也奇怪,”弗伦奇说,仿佛说梦话一般。“去年二月,威皮·莫耶找人在富兰克林大道上干掉斯坦时,杀手用的是手枪。莫肯定够受。”

“我打赌,所以他们把他脸上的血冲掉后,看见他脸上失望的表情。”贝福斯评论道。

“威皮·莫耶是谁?”弗莱克问。

“他是组织里仅次于莫的二号人物,”弗伦奇说。“那很可能是他主使的。倒不一定是他亲自动的手。”

“为什么不是?”弗莱克恶狠狠地问。

“你们这些家伙从不读报纸吗?莫耶现在可是绅士呢。他结识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他都取了另外一个名字。至于桑尼·莫·斯坦遇害时,莫耶正因为赌博抽老千被我们拘捕,不过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反而给了他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不管怎样,正如我所说,他现在是一位绅士,绅士可不会拿着冰锥到处扎人。他们会雇人动手。”

“你们有没有捉到莫耶的什么把柄?”我问。

弗伦奇眼神犀利地望着我。“怎么?”

“我只是有个想法。不过还不够成熟,”我说。

弗伦奇缓缓地打量我。“就当是我们关起门来的悄悄话吧,”他说,“我们甚至都没法证明抓到的人是不是莫耶。不过别对外泄露消息。知道这消息的应该只有他本人、他的律师、地方检察官、警方、市政府以及其他两三百人吧。”

他将死者的空钱包在大腿上拍了一下,然后坐在床上。他随意地靠在尸体的腿上,点燃一支烟,随手一指。

“好了,杂耍的时间到此为止了。弗雷德,我们有以下这些发现。首先,这位客人不太聪明。他以G·W·汉布尔顿医生的名字登记,名片上印着艾尔森特罗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只要花两分钟就能证实是否有这样一个地址或电话号码。聪明人不会这么门户大开。其次,这个家伙肯定不是很富。他一共有叠得整整齐齐的十四美元,还有大约两块钱的零钱。钥匙圈上没有汽车钥匙、保险箱钥匙或房门钥匙。他只有一把行李箱的钥匙,还有七把耶尔万能钥匙,而且是最近才打造的。我估计,他是在打旅馆的主意。你觉得这些钥匙会在你们这破地方用得上吗,弗莱克?”

弗莱克走上前来,瞪着这些钥匙。“有两把大小一样,”他说,“光看形状我还说不准。如果我想要一把万能钥匙,我得从办公室里拿。我身上只有普通的钥匙。如果客人不在,我就用它开门。”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一条长链子上的钥匙,仔细比较。他摇摇头,说:“不加工的话用不上,得锉掉不少。”

弗伦奇把烟灰弹到手掌上,一口气吹掉了。弗莱克又坐回到了他窗边的椅子上。

“其次,”克里斯蒂·弗伦奇宣称,“他没有驾照或任何身份证明。他的外衣都不是在艾尔森特罗买的。他有点像个骗子,不过看他的打扮不像是会开空头支票。”

“你没见过他平时什么样,”贝福斯插嘴道。

“这家旅馆破破烂烂,也不适合行骗,”弗伦奇继续说道,“这里已经臭名远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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