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3.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晋国霸业中衰,这时期中原的霸主又轮到谁家了呢?公元前615年,长江流域的楚庄王以声色冶游的方式,登上了爸爸楚穆王(商臣)传给他的宝座,取代了晋国成为新一代的恐龙,也是春秋五霸的最后一霸(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这一章是集中讲楚庄王的。

楚庄王即位之初,正是赵盾在晋国当政时期,晋国在中原的影响力正在滑落。但楚庄王还来不及顾虑国际上的事情,年纪轻轻的他上台伊始,就遇上了年轻君王常见的烦恼:强臣在朝,大权旁落,楚国的内政外务都由权臣令尹“斗越椒”包揽。楚庄王与斗越椒的关系,就如同清朝的康熙之与鳌拜。

按理说,楚国一直强化王权,推行县制,抑制分封,并用“覆军杀将”这样的苛法控制担任朝臣的各卿大夫家族,不应该出现权臣“斗越椒”对抗楚王的后果啊。是的,楚国相对北方诸侯来讲,君权算是强的。但一个国君不可能管理好诺大的楚国,楚王必须借助自己的副手,也就是令尹来管理国家,令尹相当于皇权社会的宰相。宰相是很容易分掉君王的大权,后来的皇权社会摸索了很久,皇帝们才搞出了制约宰相的一系列办法,包括不许同一家族世袭宰相等等。但楚王还没来得及研究到这深度,楚国历任十一位令尹中的八个,都由同一个家族——若敖家族的人来承袭担当,这就使得若敖家族成为楚国唯一一个堪于楚王王族分庭抗礼的望族,它地广人多,垄断了令尹,也垄断着司马的职位。当然,若敖家族也为楚国建立过恢弘的功勋,从最早的屈瑕,到后来的子文,以及令尹子玉,都是若敖家族的。可以说楚国的江山,有一半是若敖氏打下来的。他们自有封邑和军队(子玉就曾拉着自己的家族部队上了城濮之战战场),发展到了楚庄王继位初期,已经武力如日中天,跺一跺脚,楚国就要乱颤。相比之下,楚王族的却在衰弱,有一次若敖家族(族长就是现任令尹“斗越椒”)和另外两个家族对抗,拉起枪杆子互相打。可怜的小楚庄王只够做旁观者,甚至一度被绑架,像小鸡那样被劫持出城,等到若敖家胜利以后才得以归位。可怜的小楚庄王虽然名为大王,实为傀儡,弄不好就会被若敖族长——令尹“斗越椒”废掉。楚庄王“总是弱不禁风一幅孬种的样子”,只好躲在酒杯中暗自观察政局。

于是楚庄王上台后的主要职责是喝酒和听音乐。一般新官上任三把火,楚庄王却是花了三年时间整天装孙子。他坐在钟鼓齐鸣、竽瑟狂作的宫殿上,搂着外国进口的美女,欣赏着各种乐器纷然杂奏,一片轰鸣,非常过瘾。他不听国政、日夜作乐,痛饮着美酒说:“有敢谏者,死无赦!”可是大臣们忍不住还是想劝劝他。伍举——即伍子胥的爷爷,跑到殿上说了那个著名的“有鸟停于高阜,三年不鸣”的寓言故事。楚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从钟鼓间探出脑袋,回答说:“此鸟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伍举下拜:“大王英明!”,高高兴兴下去了。然而楚庄王照喝无误,根本不能振作。这就是成语“一鸣惊人”的出处,被还珠格格小燕子念做“一鸟骂人”。

精神分析鼻祖“弗洛伊德”大师认为,人们做事的动机除了性冲动,就是渴望伟大了。伍举的话正从伟大入手,激励楚庄王。楚庄王也渴望伟大,但心中另有苦衷。他上台日浅,年纪轻轻,力量孤单,面对复杂的政局不敢出声,对国内的实力派若敖家族(斗越椒)噤若寒蝉。

但是喝酒归喝酒,听音乐归听音乐,楚庄王暗中寻找心腹人。他打猎的时候看到有人刺了虎豹,就说:“吾以此知其勇也”,看到有人把猎物均分,就说:“吾知其仁也。”楚庄王眼睛雪亮,心知肚明。

三年的末期,又有人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冒死进谏,逼楚庄王振作起来。这位王才犹犹豫豫地答应试一试。然而这个倒霉的家伙刚要发奋图强,楚国却发生大饥荒。戎族乘机攻击其西南境,贯穿了楚国纵深(湖北省),一直打到湖北北部的房县。另一部戎族则攻打楚东南边境,侵入湖北枝江。同时,麋国人与百濮人也抢占枝江,紧逼一百公里以外的郢都。庸国人又在湖北西北揭竿而起。楚国四境皆警,蛮族合聚闹腾,形势非常严峻。楚国北方边境的申、息两县北门,都不敢打开,害怕中原诸侯乘机南下破楚。

楚庄王很好地利用了这些蛮族兴风作浪的机会,他以抵御外敌为名,发展和壮大王族部队,压制国内其他各大家族,象现在的小布什那样,获得战时的独裁。楚庄王说服了逃跑派,他带兵出征,与庸兵接战七次,次次都假意败走。庸人骄傲,孤军冒进。楚庄王分两队夹击,在秦国人和巴人的配合下,灭掉庸国。其他各地的戎族和帮闲的百濮叛乱份子,见势不好,一哄而散。

通过这次用兵,楚庄王抓到一些军权,可以同嚣张的若敖家族分庭抗礼了。他回到国都,跳下戎车,明显地比以前晒黑了。楚庄王伸了个懒腰,对着天空喊道:“哈哈——我要打鸣啦兮!”

于是楚庄王进行快刀斩乱麻的一番改革,对阴云密布的楚国天空进行大清洗,诛杀一百多人,任用一百多人,遍布朝野上下的豪族悍将都换成了乖乖虎。若敖家族的掌门人——令尹“斗越椒”见势不妙,也猛烈反击,刺杀了楚庄王任命的重臣“上草下为”贾(孙叔敖的爹)。楚庄王不敢发作。

三年后,楚庄王又在北林用兵,击退晋军,试图恢复对中原小蜜陈国的控制。再过三年,公元前606年,楚庄王看看国内粗定,而晋国正是“赵盾弑其君”闹得鸡飞狗跳时,驱师北向1200里,远征陆浑戎人(在嵩山少林寺那一带,现有陆浑水库)。

楚庄王把陆浑戎人压成齑粉,大兵直接威胁一百公里外的洛阳。这时的周天子没钱没兵,根本管不了诸侯,地位已经降得跟联合国秘书长差不多了。听说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年轻人的好奇心使楚庄王很想去摸摸老周天子那摸不得的屁股,何况自己的胜利之师已离洛阳这么近了,简直扒上墙头就可以看见老周在屋里哆嗦的样子。于是,楚庄王在洛阳近郊检阅三军,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

周定王慌了,派大夫王孙满出去看看。王孙满就是21年前崤之战,从门缝里判断秦兵“无礼而脱,必败”,的那个聪明孩子。他到了楚军。楚庄王问他:“你来得正好。我在楚国听说,大禹铸了九鼎,三代相传,是你们洛阳城里的镇国之宝。我们楚国也有鼎兮,但不知你们的鼎有多大,有多重?”

好哇,这蛮小子居然敢问鼎之轻重大小,真不知天高地厚,说白了就是野心勃勃,窥伺国器,大逆不道。干吗,想抢我们的国器吗?想夺我们江山吗?但是楚庄王心想:如今齐桓公早死了,宋襄公早死了,晋文公早死了,秦穆公也死了,四大霸主都死了,多么好的时机,天下还有谁堪与我争锋。他此时取天下如同拾起一只草芥。鼎有什么不可以问的。

王孙满回答:“我们大周朝所看中的,是德行,而不是鼎。从前,大禹的夏朝很有德,于是诸侯进贡青铜,铸成九鼎,象征九州,上面有鬼神风物,保佑子民不受魑魅魍魉的迫害。夏朝末年,夏桀昏庸,失去了德,于是鼎迁到商人手里,保佑了商朝六百年宗祀。商纣暴虐,鼎迁于我大周。周成王占卜得知,上天保佑我们要传三十代周王,七百年基业。现在周德虽衰,但天命未改。鼎之轻重,你们是不可以问的呦。”一席话绵中带刺,把楚庄王说得自讨没趣。

楚庄王悻悻地说:“哼,九鼎有什么了不起,我们大楚国的长戟,折下戟上的横枝,合起来,也够铸成你那九鼎兮。”

实际上这尊贵无比的九鼎,国宝中的国宝,本身就是个子乌虚有的东西,大禹时代远远还铸不出青铜鼎。但据传说,四个世纪后,在被称为“羞愧之王”周赧王手里,大禹传下来的九鼎被陆续变卖:周赧王为了维持穷困的政府,不得不向商人借债(成语“债台高筑”就是说他呢,是他逃上去逼债的台子)。据说他悄悄把九鼎熔化,做成铜钱还商人的债。等大周朝被秦始皇灭掉时,九鼎已卖个净光。当然,九鼎的下落还有另外一些说法。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掌家小农女

掌家小农女

桂花酿酒
一朝穿越,夏晚月成了远近闻名的扫把星! 她跟爹娘弟妹被偏心的奶奶扫地出门,全家人都只能住破旧的茅草屋,还以为熬不过这个冬天,肯定会被冻死在外面! 可是……她随身穿越过来的玉镯,居然是个灵泉空间! 京城的人都知道摄政王娶了一个只会种田的农女,都等着看笑话! 谁知,当摄政王牵着王妃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不是说,王妃是个胸无点墨的小农女吗? 为什么跟天下第一女首富长的一模一样?!
都市 连载 47万字
劫情契约:夏虫

劫情契约:夏虫

水无暇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劫情契约:夏虫作者:水无暇全部章节第一章:大雪天大雪纷飞。 秋水镇。 集市。 言冰坐在一块石头上,两只手合起来,对着里面轻轻呵气,嘴里冒出来的一点点热气,融融地吸进掌心,好象暖和了一点。 有人在她的摊子前停下来,半蹲着身子,东瞅西望。 她笑眯眯地说:“廿文一个。” 那人拿起一个,看仔细些,
都市 连载 17万字
兽医和神兽,没有日常就得死

兽医和神兽,没有日常就得死

三七小木匠
一组数字“151o”,突然穿越,闯进兽医秦豫的生活。可数字一直在“+3”、“+3”……糟糕的是,如果数字变成“1521”,秦豫就得死。“11”个数字的狭小空间,他该用什么办法,阻止死亡降临?
都市 连载 6万字
天灾末世行

天灾末世行

婻书
天灾末世,适者生存。 重生回来,抢占先机,只求在绝望的末世中,好好活下去。 慕楠重回末世前三个月,他变卖了所有积蓄去积攒物资, 像个仓鼠一样囤积所有能囤积的东西, 然后龟缩在自家屋子里低调的活着,小心的等待着
都市 完结 126万字
娱乐:签约第一天就想收购公司

娱乐:签约第一天就想收购公司

魔法怎么这么灵呀
简介:关于娱乐:签约第一天就想收购公司:顶级富二代6青雨身患癌症死了,一睁眼却穿越到蓝星同名同姓的6青雨身上。蓝星6青雨,富豪家被掉包的亲儿子,被养母不管不顾17年,最后穷死在了天桥下,再睁眼就被换了芯子。为了解决生存问题签约了娱乐公司,本来想挣钱创业,结果展的太好,成娱乐圈顶流了。记者采访顶流6青雨:“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6青雨:“成为顶级富豪。”观众觉得他好幽默,结果一个星期后,某布斯公布
都市 连载 83万字
男配

男配

丧心病狂的瓜皮
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从小到大,黎江也早已明白一个道理。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比如他大哥黎衍成。 镁光灯默认打在他身上,他的人生总是闪闪发光,以至于别人连嫉妒他都显得是一种过错。 而也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都市 完结 4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