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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二嫂,我用不上,衣服破了就扔,用什么缝纫机啊。”

林建同撇下嘴,带点儿讥讽,“是啊,现在快嫁人的大姑娘,谁还穿有补丁的衣服,丢面儿。”

马凤菊瞪了他一眼,“你知道什么,姑娘家要出门,总得自己做几件贴身衣物,咱妈那半瞎子,还能指得上她?”

林晚云无声发笑,“二嫂,谁说的我要出门了?”

马凤菊有点迷糊,她总觉得眼下的林晚云有些怪异。

林晚云是林家老小,林老头去了之后,老婆子和大哥都疼爱她,可毕竟是女孩子家,平日里,林晚云可不敢这么呛她这个二嫂。

就前几天,把木箱子搬到她屋里的时候,她也不声不响的,连个屁都没放。

“看你说的,李景林要去南元岛,你不得赶紧扯证跟他去?”

林晚云停滞片刻,双手抱臂,哼笑道:“李景林?我跟他去做什么,他又瞧不上我。”

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她终于知道她穿到哪本书了。

几天前,闺蜜带她去一个剧组,说是年代文改编的电视剧,里面的男主就叫李景林,剧中有个女配跟她同名同姓,就叫林晚云,是男主的未婚妻,两人是因父辈结下来的婚约,原主第一次见男主,就喜欢上他了。

可惜,男主并不喜欢这个未婚妻,他有一个白月光同学,就是女主瞿雪,两人两情相悦,一起克服千辛万苦,在南元岛开辟了农垦新天地。

这本是弘扬正能量的剧,没什么好诟病的,只是林晚云一听到跟自己同名的是个炮灰女配,就不怎么待见那男主,在她的世界里,她才是主角,李景林跪地求她她都不答应,更别说去纠缠他了。

马凤菊听了这些话,倒是想通了,她想,林晚云必定又受了李景林的怠慢,才这么使性傍气的。

要不是她还指着李景林这个未来妹夫带带她那不争气的娘家弟弟,她早喷回去了。

谁让林晚云有个好准婆家,李父是农机站的主任,听说农机站有一两个拖拉机维修工的名额,好多人都惦记着呢。

她叉起腰来,抬着下巴往屋外嚷嚷,“放眼看去,别说这几个村,就是市里头,你也是数一数二的俊丫头,他眼瞎了瞧不上你!”

林晚云心里隐隐不耐,那是原主对这个马凤菊的厌弃情绪。

“二嫂,你把缝纫机抬回去吧,别堵着道儿,我就算出了门,回娘家还得住这屋里。”

马凤菊心里虽恼,为了自家弟弟,也只能暂且忍下一口气。

反正林晚云嫁远了,这屋子迟早是她家女儿的。

两口子正搬着缝纫机,林晚云的堂姐林白云脖子挂着军绿色水壶,捧着一个铝饭盒过来了。

林白云瞧不上马凤菊,自动略过两口子,上前拍了一下林晚云,拉着她就往外走,“怎么磨磨蹭蹭的,非得等人来请你。”

林晚云被动跟着她,垂眼看那能扫地的喇叭裤,她头有些大。

即便潮流是个轮回,她也从来没穿过这玩意儿。

“上哪儿去?”

“你睡糊涂了?不是说好,今儿去文化馆给李景林过生日,我蒸的粉丝包子都凉了你还不来。”

林白云把铝饭盒往林晚云手上塞,“别害臊,好好跟他谈,以后别像我似的,下地干农活,累死人!”

林晚云摸到铝饭盒上黏腻的油渍,头皮一紧,又塞回林白云手里,“你拿回去,哪有生日送包子的。”

“包子怎么了,我蒸的包子他们抢还来不及呢。”

林晚云莫名咽一下口水,突然生出馋劲儿来。

“大白,我先吃一个吧。”

“你急啥啊,等见了大家伙再吃,你拿一个,缺一个角能好看?”

林晚云:……

她打小就生在富贵家族,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今儿竟然流落到讨一个素包子吃的境地,这必定是原主潜意识的馋。

让她穿到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是老天爷要绝她的小命。

好在原主比她原来的年纪要小上两岁,没嫁人,还是自由身,若是后头跟几个小尾巴,她非得原地晕死不可。

再则,这里还有真心待她的人,就比如眼前这个堂姐,打小就和原主一起长大,一个白天生一个晚上生,两人既是姐妹也是闺蜜。

对于她来说,李景林的生日自然没有什么意思,但是她穿都穿过来了,又被马凤菊往外赶,到市里看看,或许有别的出路呢。

林家村在开州市东南边,离市区不过两公里,到文化馆骑自行车也就十分钟,林晚云看见林白云要去推她爸那辆快要散架的二八自行车,连忙制止住了。

她担心自己的屁股承受不住。

正是春夏交替,路两边是庄稼地,野花争相开放,蝉鸣声不绝于耳,鼻端是一阵阵槐花香。

可大自然再美,泥巴路依然破烂难行,林晚云走出了一身汗,总算看到了水泥路,文化馆就在不远处,几人约好了,在文化馆里的桌球室给李景林过生日。

才进文化馆大门,林白云猛地变了脸色,揪着林晚云的衣摆把她往墙角推。

林晚云莫名其妙,“干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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