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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那条私家道路的大门上了挂锁。我把克莱斯勒停到两棵松树间,爬过大门,沿着路牙子蹑行,直到小湖的水光突然在我脚边荡漾。比尔·切斯的小屋黑漆漆。苍白的花岗岩露头上,映着另一边三间小屋支离突兀的阴影。淌过坝顶的涓涓细流闪着微光,几乎是无声地流下水泥斜坡,落进小溪中。我听了听,听不到一丝别的声音。

切斯家的正门锁上了。我绕到屋后,发现后门上挂了一把恶形恶状的锁。我贴着墙走,摸了摸窗纱。都很紧实。高一点的地方倒是有扇窗没装窗纱。那是扇农舍里常见的双开小窗,就在北墙的中间。也锁了。我静静站着,又听了一阵。没有风,树安静得如同它们的影子。

我试着用刀片在小窗的中缝里划了几下。没用。锁闩一动不动。我靠在墙上,思考片刻,接着猛地抓起一块大石头,朝两面窗格中间砸去。伴随着一声裂响,锁闩迸出了干枯的木窗格。窗开了,后摆进一片漆黑中。我在窗台上撑起身体,勉力把一只麻木的腿甩上去,慢慢挪进窗口。我翻身下地,进了屋。从那么高的地方爬下来,我不禁一边转身一边嘀咕了几句,又听起动静来。

一道刺目的手电光正对我的眼睛照过来。

一个异常冷静的声音道:“我要是你,就在这儿歇下脚,小子。你准累坏了。”

手电照得我靠在墙上动弹不得,活像只被人捏死的苍蝇。手电关了。吉姆·巴顿坐在桌边的一只莫里斯椅[1]上。一条带流苏的围巾搭在桌子一端,碰到他的膝盖。他还是当天下午那身装束,惟添了紧身皮外套。那外套从前准也新过,大概得是格罗弗·克利夫兰头一届任期[2]的时候。他手里就拿着那支手电。他的下巴徐徐动着。

“东西也砸了,窗也爬了,你还想干吗,小子?”

我拖出一只椅子,跨坐上去,手臂靠着椅背,环顾屋内。

“我有个想法,”我说,“一度显得很不赖,但现在看来还是忘掉拉倒吧。”

那屋子比外面看上去要大。我破窗而入的是起居室。里面摆了几件朴素的家具,松木地板上铺着一块碎呢毯子,尽处的墙前是一只圆桌,靠放着一对椅子。透过敞开的房门,一只黑色大厨灶露出一角。

巴顿点点头,他端详着我,眼里并无恶意。“我听到有车来,”他说,“知道必然是往这儿的。不过你脚底功夫相当可以。我一点都没听见。我开始对你有点儿感兴趣了,小子。”

我没说话。

“希望你不介意我叫你‘小子’,”他说,“我不该这么随便的,但习惯了,改不了啊。没一大把白胡子,没关节炎,在我眼里就都是‘小子’。”

我说他想到叫我什么就是什么。我这人不敏感。

他笑了。“洛杉矶的电话簿上记了一堆侦探,”他说,“但叫马洛的只有一个。”

“怎么想到要去查的?”

“或许可以称之为查人底细的好奇心吧。而且比尔·切斯对我说你是什么警探。你又懒得告诉我。”

“我本该抽出时间来告诉你的,”我说,“让你心烦了,抱歉。”

“我没有心烦。我可没那么容易心烦。你带证件了吗?”

我拿出钱包,拉拉杂杂给他看了一通。

“行,你身子骨棒,干这行正合适,”他说,“脸上也是高深莫测。我猜你是想搜查这屋子。”

“是的。”

“我已经好好翻过一遍了。刚回去就直奔这儿来。这么说吧,我在指挥所门外停顿了一分钟,就过来了。不过,恐怕我不能让你搜。”他挠挠耳朵。“这么说吧,我也吃不准能不能让你搜。告诉我谁派你来的?”

“德雷斯·金斯利。找他太太。她一个月前跑了。从这儿出发的。所以我也从这儿开始。她应该是跟一个男人跑的。那男的否认了。我觉得会在这儿查到点什么线索。”

“有了吗?”

“没有。可以确定,她到了圣贝纳迪诺,然后是埃尔帕索。往后线索就断了:不过我才入手呢。”

巴顿站起身,打开屋门。松林的刺鼻气息涌进来。他朝门外啐了口痰,重新坐好,抓了抓斯泰森毡帽下的灰棕色头发。他这种难得不戴帽子的头,脱掉帽子未免不堪入目。

“你对比尔·切斯一点没有兴趣?”

“完全没有。”

“你们这伙人大概接不少离婚的生意吧,”他说,“相当龌龊的活儿,在我看来。”

我由他说去。

“金斯利不愿请警察帮忙找他老婆,是吗?”

“不大愿意,”我说,“他太了解她了。”

“你说的这些都没法解释为什么要搜比尔的屋子。”他睿智地说道。

“我就是一四处打听的主儿。”

“鬼话,”他说,“你总能找个比这强点的借口吧。”

“那就算我对比尔·切斯有兴趣好了。但只是因为他碰上麻烦了,而且落得很惨——尽管他确实不是东西。如果他杀了他太太,这屋里就有东西能佐证那种可能。如果他没杀,也有东西可以证明。”

他侧着头,像只警惕的鸟。“比如说呢?”

“衣服、私人首饰、梳妆用品,一个女人准备一去不回时会随身携带的任何东西。”

他慢慢向后靠去。“可她没走,小子。”

“那么东西应该还在。可如果东西还在,比尔就该发现她没带走。他理当知道她没离开。”

“干他娘的,这两种情况都挺糟的。”他说。

“可如果比尔杀了她,”我说,“那他就得把她若是离家出走会带着的东西都给处理掉。”

“你估摸他会怎么处理,小子?”昏黄的灯光把他的一侧脸照成了古铜色。

“听说缪丽尔·切斯自己有辆福特。除了那车,我预计他会把能烧的都烧掉,没法在树林里烧掉的则埋起来。东西沉湖里可能不保险。但他没法把车给烧了或者埋了。那车他能开吗?”

巴顿神情讶异。“当然。他右腿膝盖弯不了,所以用起脚刹来不灵便。但他能靠手刹对付过去。比尔自己那辆福特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刹车踏板装在变速杆左边,靠近离合器,这么一来,他便能用一只脚踩两处了。”

我把烟灰抖进一个蓝色小罐头。看上面的金色小标签,罐头里原本装的是橘子蜜。

“要把车处理掉是他的大难题,”我说,“不管他开去哪儿,总得回来啊。他可不愿意人家看到他回来。要是他直接把车扔街上呢,比如圣贝纳迪诺,很快车就会被发现并确定车主。那种情况他也不会想看到。最好的办法是脱手给走私车贩子,可他不一定认识这么个人。所以他八成就把车藏在从这儿步行就能到的树林里。而步行就能到就说明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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