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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灰帽子</h3>

拉里堡,1752年11月

每个月,当孩子们中的一个带信来说平安无事,他就回到家中刮一次胡子。每次都在晚上,总是像狐狸一般轻捷地穿过黑暗。出于某种原因,他似乎觉得这是一种必需,一种向所谓文明世界的小小致敬。

他总是轻轻地从厨房门进去,迎接他的不是伊恩的微笑就是詹妮的一个吻,接着他的蜕变过程便开始了。桌上总会为他摆好一盆热水和新磨好的刀片,至于用作剃须皂的,有时会是堂叔杰拉德从法国寄来的真正的肥皂,而更多时候则是熬制了一半的羊脂掺上刺眼的碱水。

他觉得两个世界之间的转变从闻到厨房飘出的香味之时就开始了——那香味强烈而浓郁,与湖泊、沼泽和树木间稀薄的气息对比强烈——但是,只有完成了刮胡子的仪式之后,他才能重新变成一个完整的人。

大家习惯了不指望他在没刮胡子之前说话。经过一个月的孤独,打开言语之门变得非常艰难。并非因为他无话可说,只是一时间满腔的字字句句会争抢着要一吐为快,反倒僵持在喉咙了。他需要那几分钟时间小心地梳洗,以便斟酌决定先对谁说些什么。

关于当地的英军巡逻兵,关于政治,关于伦敦和爱丁堡的抓捕和审判,他需要听取各种新闻,问各种问题。但那些都可以等。他更急切地想跟伊恩聊聊庄园,跟詹妮聊聊孩子们。如果情形看着安全,他们会带孩子们下楼来问候舅舅,让孩子们一一给他一个睡眼惺忪的拥抱和一个湿漉漉的亲吻,然后爬回床上歇息。

“他马上就是个男人了。”这是他九月里回到家中的第一句话,边说边冲着詹妮的长子,与他同名的小詹米,点了下头。十岁的小詹米坐在桌边,有点拘束,意识到自己作为家中临时的男主人的地位,显然非常不自在。

“是啊,好像我需要再多一个男人来操心似的。”詹妮酸溜溜地回答,然而她一边走过儿子身旁,一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骄傲的神情揭穿了嘴上的谎话。

“有伊恩的消息吗?”三周前,他姐夫第四次被捕了,作为支持詹姆斯党的嫌犯被带到因弗内斯。

詹妮摇摇头,把一盘盖着盖子的食物送到他面前。山鹑馅饼浓浓的香味从馅饼皮上的小孔里溢出,弄得他口水直流,不咽下一口都没法儿说话。

“用不着担心,”詹妮一边说一边用勺子把馅饼舀到他的盘中,她的声音很平静,但眉间细小的竖纹加深了,“我让菲格斯把地契转让书和伊恩的退伍证书带去给他们看了。他们一旦意识到他不是拉里堡的领主,折磨他也没有任何好处的时候,就会再放他回来的。”瞧了一眼儿子,她伸手拿起麦芽酒壶,“看他们有什么运气能证明一个小孩儿是叛徒。”

她的声音很沉重,可是语气里透着一种满足,想象着英格兰法庭混乱的样子。那张风吹雨淋过的地契转让书曾经多次在法庭上作为证物,证明拉里堡的所有权已从年长的詹姆斯转到小詹姆斯名下,每一次都成功地阻止了英格兰王朝将该地产作为叛党分子的财产而抢占为己有。

他可以预感到,当他走出这座农庄的大门,那薄薄的一层人性文明的表象将悄悄地溜走,随着他每一步的远离逐渐消散。有的时候他能留住一丝暖意与家庭的幻影,直到抵达他藏身的岩洞;有的时候那感觉几乎转瞬即逝,轻易地被一股夹着刺鼻焦味的寒风撕扯得一干二净。

英国人在高处的农田以外已经烧毁了三片小农场。休·科比和杰夫·默里被他们从家中的火炉旁拖出去射杀在自家门口,没有问话,也没有正式的指控。年轻的乔·弗雷泽躲过了劫难,他妻子看见英军走近,及时提醒了他,于是乔得以逃离到詹米所住的岩洞,与他共同生活了三个星期,一直到英国兵离开村庄,也带走了伊恩。

十月,给他带信的是两个大点儿的男孩。菲格斯是他从巴黎一家妓院带回来的;拉比·麦克纳布是厨房女佣的儿子,是菲格斯最好的朋友。

他慢慢地把剃须刀从脸颊旁划下,越过下颌的棱角,然后把泡沫沿着脸盆边沿从刀片上刮干净。从眼角的余光里,他瞥见拉比·麦克纳布脸上痴迷的羡慕神情。稍一转身,只见三个男孩,拉比、菲格斯和小詹米,全都张着嘴专注地看着他。

“你们没见过男人剃胡子?”他挑了挑眉问道。

拉比和菲格斯对看了一眼,把这问话留给准领主小詹米来回答。

“哦,这个……是啊,舅舅,”他红着脸答道,“不……我,我是说——”他结巴起来,脸红得更厉害了,“爸爸不在,就是他在,我们也看不见他老刮胡子,还有,嗯,舅舅您,一个月下来脸上有这么多胡子,我们也就是很高兴见您回来,嗯……”

詹米突然开始意识到,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一定是个浪漫的人物。一个独居山洞、出没于黑暗之中的猎人,每每在黑夜中的迷雾里归来,带着一身污泥、乱发和一脸凶狠的红色大胡子——是啊,在他们的年龄,做个亡命之徒,终日隐居在石楠地里潮湿狭窄的山洞中,兴许是令人无比向往的冒险生涯。在十五岁、十六岁和十岁,他们不懂负罪感,不懂凄苦的孤寂,不懂那种无论你做什么都无法排遣的责任的重负。

或许在某种意义上他们能理解恐惧。对被捕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但不是那种对孤独、对自身的天性,以及对疯狂的恐惧。不是那种长久的、无时不在的恐惧,惧怕自身的存在会给他们带来些什么——即使他们想得到那层危险,也会很快打发走那种想法,因为男孩儿们自然而然,也天经地义地认为,人可以永生。

“哎,是啊,”他一边说一边自然地转回到镜子跟前,接着小詹米的话茬,“悲哀和胡子都是男人天生的。亚当留下的祸患。”

“亚当?”菲格斯毫不掩饰地一脸疑惑,而其他两人则努力显出有点儿理解的样子。菲格斯是法国人,所以他们从不指望他什么都懂。

“哦,是啊,”詹米把上嘴唇往下盖过牙齿,小心地剃干净鼻子下边的胡须,“上帝刚开始造人的时候,亚当的下巴和夏娃一样,没有胡子。他俩全身都光溜溜的,跟刚生下来的小孩儿一样。”他接着说。瞧见小詹米的眼神快速地瞥向拉比的裤裆。拉比虽然还没长胡子,但他上嘴唇淡淡的阴影暗示着别处或许也已经有了新长的毛发。

“但是当那个天使举着火箭把亚当和夏娃赶出伊甸园时,他们刚一踏出大门,亚当的下巴就痒痒地长出了胡子,从此世上的男人就遭了诅咒,永远得剃胡子。”说完他在下巴上轻舞了最后一下剃刀,旋即戏剧性地向观众们鞠躬谢幕。

“可是其他地方的毛呢?”拉比继续问,“你没有剃那边儿!”小詹米想着便咯咯乱笑,脸又涨得通红。

“还好没有剃,”与他同名的舅舅评论道,“那可需要很稳当的手啊!不过镜子倒是用不着。”他的补充引来一阵集体的痴笑。

“那姑娘们呢?”菲格斯问,说到“姑娘”一词时,他低哑的声音不自然得像青蛙叫,惹得另两个男孩儿笑得更大声了。“女孩儿那里当然也长毛,不过她们不会剃掉——至少一般不会。”他一边补充,一边显然想起了自己早年在妓院里的某些见闻。

詹妮的脚步从走廊传了过来。

“哦,不过那可不是个诅咒,”他告诉专注的小观众们,一手举起脸盆朝打开的窗户外倒了出去,“那是上帝给男人的一个安慰。先生们,有朝一日你若有幸见到一位女子的身体,”他回头望着门口,压低声调秘密地说完,“你会发现她那里的毛发长成一个箭头的形状——记得,那是告诉可怜的无知的男人,跟着那个箭头就能带你安全到家。”

他撇下背后的窃笑,一本正经地转过身来,看见詹妮挺着庞大的肚子缓慢蹒跚的脚步,突然羞愧万分。她隆起的肚子上搁着一个托盘,上面是给他端来的晚餐。他怎么可以如此贬低她?怎么可以为了一时间笼络与孩子们的感情,说出如此粗俗的笑话?

“安静!”他突然对孩子们训斥道,弄得他们赶紧打住,迷惑地瞧着他。他连忙上前接下詹妮端着的托盘,放到桌上。

那是一道羊肉和培根做的鲜美的菜肴,闻着香味,菲格斯瘦瘦的脖子上明显能看见喉结在上下浮动。他知道他们总是把最好的食物留给他,餐桌上下一张张苦涩的脸不用多看也都明白。他每次回来都尽量带点肉来,设套捉的兔子或松鸡,有时是一窝千鸟蛋——但这些从来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此时的庄园需要招待的不光是家人与伺佣,还有被杀害的科比和默里的全家。这些佃农的孤儿寡母在这里起码得住到春天,所以他必须尽全力供养他们。

“来,坐这儿。”他拉着詹妮的胳臂温柔地把她牵到身边的长凳上坐下。她有点讶异——他每次回来她都习惯了为他服务——不过还是欣然坐了下来。天很晚了,她也累坏了,眼眶下的黑影显而易见。

他切了一大块肉饼,非常坚决地把盘子送到詹妮面前。

“可这都是给你的!”她抗议道,“我吃过了。”

“吃得不够,”他说,“你需要多吃点——为了孩子。”他鼓励着。如果她不肯为自己吃,应该会肯为了孩子吃。她犹豫了一下子,但微笑着提起勺子吃了起来。

已经十一月了,冷风穿透了他薄薄的衬衣和马裤,但专注于追踪猎物,他几乎没有注意到寒冷。天上有云,不过一轮满月透过稀疏的云层,把天空照亮成一片青灰色。

感谢上帝没有下雨,否则滴答的雨水和淋湿的草木散发出的香气会掩盖动物的声响和体味。长期的野外生活把他的嗅觉磨炼得敏锐异常,几乎到了折磨人的地步,有时候踏进家门扑面而来的强烈气味会险些把他熏倒。

他没有闻到那头雄鹿身上的麝香味,因为距离有点儿远。但那头鹿显然闻到了他,而一瞬间微小的惊跳引起的窸窣声被猎人听见,露了馅儿。飞速飘动的云层下有黑影在周围的山坡上泛着涟漪,这时候那头鹿一定动也不动地隐藏其中。

听觉指引着他非常慢地转向雄鹿的位置,他手握长弓,箭在弦上,一旦雄鹿想逃,他便可能有机会下手。

对,就在那儿!看见鹿角时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就在那金雀花丛之中,尖尖的黑色鹿角清晰而醒目。他稳住自己,深吸一口气,向前迈了一步。

野鹿突然跃起的声响总是大得足以震慑猎人。不过这个猎人有备而来。他既没有退却,也没有追击,只是坚守住阵地,目光顺着箭身方向追踪着跳跃的鹿身伺机发射。最终,强劲有力的一击把弦生疼地弹到手腕上。

一箭中的,射中的是肩胛之后。太幸运了,他都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追赶一头成年的雄鹿。猎物倒在金雀花丛背后的一块空地上,四条腿像树枝一般僵硬地挺着,跟所有垂死的有蹄类动物一样,异乎寻常地无助。秋日的满月照在它光滑的眼睛上,平日黑暗里温柔的凝视看不见了,空洞的银光之下隐藏着死亡之谜。

他从腰带里抽出匕首跪在雄鹿身旁,匆忙地念完了弑鹿祷词。那是伊恩的父亲,老约翰·默里教他的。他记得自己的父亲听了,在一边轻轻地撇了撇嘴,于是他揣测这段祷词也许并不是念给他们星期天在教堂敬拜的同一位天主。可是他父亲什么都没说,他便轻声重复了祷词,紧张而激动的心情让他几乎不记得说了什么,只觉得老约翰的手稳稳地按在他的手上,第一次将刀刃刺入鹿身的皮毛与热血之中。

如今技艺熟练的他很有把握地将黏黏的鹿嘴向上一推,用另一只手切开了猎物的喉咙。

血热乎乎地倾泻到刀和手上,喷射了两三下,然后缓缓地流淌出来。喉头的大血管一经切断,鹿身的鲜血便会这样慢慢地流淌干净。要不是饥饿、晕眩和这清冷的夜里醉人的气息,他也许会停下思考一番,但是今晚他没有。他不假思索地伸出手,捧起流动的血送入口中。

月光照在他拢成杯状的手上,血看着是黑色的,不停地滴漏下来,仿佛他喝下的并不是鹿血,而是那头生灵的精髓。他觉得那血咸咸的,带有银子的味道,温暖如同自己的体温。吞咽时没有一丝或热或冷的不适,只有口中浓郁的味觉,加上令人目眩的温热的金属气息。感应到食物近在咫尺,他的胃突然一抽紧,咕咕叫了起来。

他闭上眼睛呼吸着,湿冷的空气又吹了回来,在雄鹿尸骨的热气和自己的知觉之间回转。吞下了最后一口,他用手背擦了擦脸,又把手在草地上擦拭干净,继而开始干手头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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