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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醒来,退去一身的疲惫,等大脑从昏睡中渐渐苏醒、振作,可是因为见不到阳光,也不知是否真的已经睡醒。这是多么不寻常的感受啊。我刚一醒来就想到了这个,接着,便又陷入了对黑暗的恐惧。所幸,我的手终于摸到了麦克鲁斯金的手帕。我撕开手帕,环顾四周,两只胳膊还牢牢绑在椅背上。警局里静悄悄的,貌似空无一人。炉火已经灭了,看天色,大约是傍晚五点的光景。厨房的角落里、餐桌下,暮色早已聚成了斑驳的黑影。

我感觉体力有所恢复,头脑也清醒了,于是伸伸腿,用尽胸腔里的全副力气舒展开双臂。当下心里想,睡眠真是好处无穷,尤其像我这样想睡就睡,简直就是一种天赋。有那么几次,当大脑再也无法面对现实的时候,我竟然就睡着了。这正好跟德塞尔比相反。这人虽然了不起,却有个致命的弱点。他经常莫名其妙地打瞌睡,甚至连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50]

我站起身,在地板上来回踱步,伸展腿脚。就在经过壁炉的时候,我从椅子的方向看过去,无意中瞥见了一辆自行车露出的前轮,就在通往警局后面的走廊里。一开始,我不以为意,可是等活动完筋骨,也就是一刻钟后,再坐回到椅子上,这才惊觉那车轮有些异样。我敢发誓,车子已经移出来不少,因为现在大半个车轮都露出来了,而刚才轮毂是看不见的。这或许是由于坐的位置换了,所以才造成幻觉。可是,这又不太可能,因为椅子很小,但凡想要舒服,坐姿就不会有太大变化。一想到这里,我的好奇便开始变为惊讶。

我连忙又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走廊。我四下张望,忍不住惊叫一声——现在,这几乎已经变成我的习惯。原来,麦克鲁斯金走得急,居然忘了关房门,整串钥匙都还挂在锁上。房间靠里面的地方放着一堆油漆罐、几根旧横木、扎了孔的自行车内胎、补胎工具,还有一团黄铜和皮革制的物件,看着有些奇怪,像是装饰用的马辔,可显然有别的用处。不过,我更关注的倒是房门口。警长的自行车倚在门框上,一半露在门外。这显然不是麦克鲁斯金干的,因为他拎油漆罐回厨房,前后才一会儿工夫。而且,忘在门上的钥匙也能证明,他骑车出门前没再回过房间。至于我昏睡的时候,应该也不会有人潜到屋里来,只为挪动一下车的位置。可是,我转念一想,又明明记得警长跟我说过,他因为怕自行车溜了,所以才决定把车关禁闭。我心想,既然这车得像猛兽一样锁起来,那么一旦有机会,它肯定也想逃走。不过,我还是将信将疑,这事太玄乎了,最好还是别多想,除非事实摆在眼前,让你不得不信。因为假如屋里只有一个人和一辆车,而这辆车居然会自己挪动,那这人肯定会被吓跑。现在,我就想着怎么能逃出去,所以绝不能怕这怕那,更何况,这车兴许还能助我一臂之力。

再瞧这车,似乎有种很独特的外形或气质,意态轩昂,绝非同类可以相比。车保养得极好,墨绿的把手和油槽发出迷人的光泽,锃亮的辐条和轮圈上见不到一点锈迹。它站在我面前,纹丝不动,宛如一匹温驯的马驹,个子看着特别矮小,完全不像是警长的坐骑。可我真和它一比身高,发现它反而比一般的车还要大。这也许是因为各部分的比例太完美了。只有比例完美,才会造就如此优雅的器物,才会超越一切尺寸与现实的标准,独存于非凡绝对的领域。车的横档虽然粗壮,但气质却是那么婉约、妩媚。它倚墙而立,好似娉婷的女郎,而非浪荡的懒汉。簇新的车胎轻点着平坦的地面,一切精准到无懈可击。我伸手抚摩车座,享受着无心却温柔的快感。那感觉竟然像在抚摸一张人脸,不只是简单的形似,还是触感引发的某种联想,指尖莫名的熟悉感。年深日久,车座的皮革已显暗沉,质地也变硬了,但却仍然不失高雅。皮面上满满的深痕与细纹,正如我饱经沧桑的脸。这是个娴静的车座,沉着刚毅,毫无怨尤,除了曾经的苦难与忠诚,再也没有表露什么。我知道我喜欢这辆车胜过之前所有的自行车,甚至是某些长着两条腿的人。我喜欢她的谦逊,她的温婉,她那恬淡、优雅的气质。此刻,在我目光的摩挲下,她像一只温驯的飞禽,顺从地蜷伏着,隆起的羽翼正等待着手的轻抚。车座迷人地舒展着,仿佛在引诱我;车把飘浮于空中,宛如一对翩翩的翅膀,正频频向我招手,邀我马上驾驭她,带她去逍遥快活,迎着最轻盈的阳光,伴着地面的疾风,奔向远方的安全港;前轮在我胯下优雅地转动着,嗡嗡作响;强劲的后轮则默默使着劲,在干燥的路面上扬起了微尘。这车座是多么完美!这曲臂是多么诱人!这温暖依偎在她后腿上的打气筒,又是多么令人欣慰!

我顿时惊觉,我居然和这奇异的伴侣谈起心来,而且非但如此,还与她产生了患难与共的情谊。我们都害怕警长,都在等待惩罚,都认为这是最后逃跑的机会,都知道希望正寄托在对方的身上:若不能以爱与同情相濡以沫,就别想逃出警长的魔爪。

漫长的黑夜已经透过窗户潜入警局。到处是神秘的暗影,物与物的间隙已然消弭,地板被拉长了,空气变得稀薄,抑或是我的耳朵变灵敏了——我第一次听见从厨房传来嘀嗒的钟声。

此刻,战斗想必已经结束。马丁·芬纽凯恩和独腿帮的弟兄正蹒跚走入山林,眼睛花了,脑子乱了,彼此喋喋不休,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胡话。而警长想必已在回来的路上,趁着黄昏的暮色,在脑海中梳理这一天发生的故事,等着说给我听,逗我开心,然后再将我处以绞刑。至于麦克鲁斯金,他也许还在后头,在一堵老墙下等待最暗的夜色,嘴里叼一根揉皱的香烟,车上披挂着六七件厚外套。那八个巡警想必也正在回家的路上,还在纳闷为什么会被蒙上眼睛,不许目睹如此壮观的一幕——一场不战而胜的斗争,唯有疯狂的车铃声与混乱的尖叫声回荡在眼前的黑暗中。

想到这儿,我便伸手去摸门闩,同时不忘带上警长的那辆车。我们出了走廊,经过厨房,像两个优雅的芭蕾舞演员,安静、敏捷、谨小慎微,因为有共同的目标,所以动作特别利索。来到在外等候的乡间,我和车驻足了片刻;望着低垂的夜幕,凝视无聊的暮色,心里一时有些茫然。警长和麦克鲁斯金是从左手边出去的,来世就在那个方向,我所有的麻烦也都在那里。我把自行车推到路中央,毅然将车轮转向右边,然后飞身上了鞍座。于是,她便在我胯下如饥似渴地跑起来,动作颇为自如。

我要怎么形容这惬意的感觉呢?人与车的圆满合一,车体每个部位所带来的美妙回应。仿佛我与她早已相识,早已心意相通。她很懂我的心思,所以在胯下转动得特别轻盈、敏捷。她在崎岖中找寻坦途,娴熟地俯仰摇摆,为了迎合我变换的坐姿,甚至不厌其烦地调整左侧的踏板,来适应我那笨拙的木腿。我一声叹息,俯身前卧在车把上,满心欢喜地数着夜幕下远处路旁的树木——它们每一棵都在告诉我,我已经离警长越来越远。

就这样,我一路疾驰,任凭寒风呼啸而过,吹起我短短的鬓发。寂静的夜里还有别的风在飘动,在树与树之间悠游,吹拂着树叶与草丛,表明那绿色的世界并未在黑暗中失落。路旁,白日里总在喧哗的小溪,此刻已经隐匿了身影,只传出淙淙的流水声。各种甲虫恣意地飞舞,旋转,回环,胡乱扑到我的胸前。头顶上,赶路的大雁与飞鸟不住地啼叫。再看天上,星星正透过云层闪着微光,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而她,从始至终,在我胯下向前飞奔着,一丝不苟。车轮轻点着路面,稳健、踏实而准确;车上的每根金属条都像是天使射出的银箭。

在我的右手边,夜色越来越浓,这说明路旁的那所大宅已经距离不远。等我骑到那里、差点要路过的时候,才把它认出来。原来,这就是老马瑟斯的家,离我家不到三英里远。我心里一阵雀跃。就快见到老朋友迪夫尼了。我们俩将要站在酒馆里,品尝黄色的威士忌,我向他讲述我离奇的遭遇,他则会抽着烟认真聆听。他如果有任何怀疑,我就把警长的自行车给他看。然后,第二天我们就继续找那只黑色的钱匣。

受了好奇心的驱使(又或许是正好在山坡上,觉得不安全),我抬起腿,不再蹬踏板,轻轻地踩了脚漂亮的刹车。我原本只想回头看一眼那房子,可一不小心,刹车太猛,把车给惊到了。她吓得在我胯下发抖,但又尽力想保持状态。都怪我太鲁莽。为了减轻她的压力,我赶紧跳下车,然后往回走了几步,注视着夜幕下老宅的轮廓和树木的暗影。门敞着,屋子里冷冷清清,没有一点生气。这座死人的空宅正在把荒凉渗透进四周的黑夜。门前的大树满怀悲伤,轻轻摇曳着。黑洞洞的大窗后,镜面折射出微弱的反光;老马瑟斯生前常坐的那间房外面,蔓延的常春藤依稀可辨。我上下打量这房子,庆幸我已经离家不远,可突然又有些恍惚起来。记得那时我在屋里找钱匣,碰见过老头儿的鬼魂。现在看来,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绝对是噩梦般的记忆。我用铁锹砸死了马瑟斯。老家伙早就死了。这几天的经历太惊险,弄得我神经紧绷,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记得自己在逃离那两个凶恶的警察,只记得离家已经很近。除此以外,什么也没记住,什么也不想记住。

我正要转身离开,这时,突然感到有些异样,仿佛就在我转身的刹那,房子变了个模样。这感觉很诡异,让人不寒而栗,我顿时惊呆了,脚动弹不得,两只手紧握车把,内心在挣扎着:到底是回头看一眼呢,还是坚定地往前走?我决定往前走,于是蹒跚地向前挪了几步,可就在这时,我的眼睛像着了魔似的,竟不由自主地转了回去,视线重又落在老宅上。我瞪大眼睛,一脸惊愕,忍不住又是一声惊叫。楼上有个狭窄的窗口竟然亮着灯。

我驻足观望了片刻,感觉很神奇。本来,屋里住人、窗口点灯,没什么可怪的。看那昏黄的光线,想必是一盏很普通的油灯。这几天见过的奇事也不少了,包括各种怪异的光线,但我还是得承认,眼前这一幕非同寻常。那灯光看着很不对劲,诡异得让人毛骨悚然。

我打量着灯光,捏着令人安心的车把,一定在那儿站了很久。其实只要我愿意,车子随时能把我带走。我从她那里逐渐汲取着勇气和力量——我的家已经遥遥在望,库拉汉、吉莱斯皮、卡瓦纳,还有两户姓默里的人家,也都离这儿不远。至于那铁匠,大高个乔·希德里,他的家更是近在眼前。也许,点灯的这个人已经找到了钱匣,他要是遇见苦苦找寻的失主,比如我,应该会很乐意把东西归还。也许我该敲敲门,碰碰运气。

我轻轻将自行车靠在门墩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段细绳,把她随意往铁栅上一拴,然后战战兢兢地走向幽暗的门廊。这时,只听见沙砾在我脚下咯咯作响。我探出手,在漆黑中摸索。门深嵌在墙里,因为墙实在太厚。我进到大厅,这才发觉风把门吹得直摇晃,而门已是半开半掩。在这荒凉的空宅里,我感到一阵寒意,甚至想回去找我的车。然而,我并没这么做。我摸到了门,一把抓住坚硬的金属门环,猛叩三下。三声闷响在屋里荡开来,然后又传到黑暗、冷清的花园。可是,没人来应门,也没有丝毫动静,四周一片死寂,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没有跑下楼梯的脚步声,楼上也没有哪扇门忽然打开,射出一片强光。我又敲了敲那空洞洞的门,还是没人回应。于是我又想到了打退堂鼓,想回到在门口等待的女伴身边。但我还是没这么做。我往楼道里面走去,随手摸出包火柴,点燃了一根。大厅是空的,所有门都关着;风在墙角蜷起一团枯叶,墙上有苦雨残留的污渍。楼道的尽头能瞥见白色的旋梯。火柴在指尖噼啪一响,然后就灭了。我再次陷入了黑暗,茫然不知所措,再次听到了心跳的声音。

最后,我鼓足勇气,决定上楼搜查一遍,等结束后就尽快回到车的身边。于是我又点了根火柴,把火柴高举过头,快步走向楼梯口,脚步缓慢却沉重。我一直记得这房子,记得在此搜寻钱匣的那个晚上。爬到楼梯顶上,我停下脚步,又点了根火柴,然后大喊一声,警告我要来了,同时也想惊醒还在熟睡的人。然而,这一声大叫并未得到回应,所以当叫声消逝的时候,反而更让人感到凄凉与孤独。我急忙冲到前面,打开离我最近的那间房的门,记得那天晚上我正是睡在这里。就着微弱的火光,我发现这原来是个空房间,而且很久没人住过。床上的铺盖全拿走了,四把椅子上下反扣着,拴在一起,堆置在墙角,梳妆台上盖着一大块白布。我砰的一声关上门,原地站定,又点了根火柴,竖起耳朵,想知道是否有人在监视我。四周寂静无声。于是我穿过走廊,推开了朝向大门的每一扇房门。房间全是空的,没人住,也没有一丝光线。我不敢站着不动,所以赶紧跑到其他房间,发现也都一样,于是我越想越怕,便冲下楼梯,跑到大门外。我刹住脚步,只见楼上窗口的灯还亮着,背后漆黑一片,而窗口则俨然是整座房子的中心。我心里很慌,茫然不知所措,身上发冷,心情很糟糕,于是迈开大步,重又回到大厅,冲上楼梯,站在走廊上,审视着朝向大门的所有房间。房门刚才都已经打开,然而,屋里却不见一丝光亮。我快步穿过走廊,想看看是否有门关上了。门都还开着。走廊里鸦雀无声,我默默地站了三四分钟,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心想是人是鬼这时也许会现身了吧。可是,什么动静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

于是,我走进那貌似居中的房间,伸出两只手,摸黑踱步到窗前。我朝窗外一瞧,差点被吓了个半死。右边房间里竟然亮着灯!浑浊的灯光映着迷蒙的夜色,照亮了旁边的一棵树,照亮了深绿的树叶。我虚弱地倚在墙上,注视了片刻,然后开始往后退,蹑手蹑脚,不敢弄出半点响动,而眼睛却始终盯着黯淡的树叶。很快,我就退到了墙边,站在距离门口不到一码的地方,树上的微光仍然清晰可见。然后,几乎是一跃而起,我冲到走廊上,闯进了隔壁房间。这一跃半秒钟都不到,可当我冲进房间,发现里面居然没有灯,也没有人,只有一室的积尘。我吓得额头上直冒冷汗,心扑通扑通地跳,光秃的木地板仿佛还在脚下嗡嗡作响。我走到窗边,向外望去。昏黄的灯光依然映在夜色里,照着同样的树叶,但光线却是从我刚离开的那间房里出来的。这时,我感到附近肯定有什么怪异而邪恶的东西,就在三码的范围内,它在用灯光捉弄我,想让我上钩,更可怕的东西还在后头。

我不敢再想下去,于是像关箱子、合上书那样,啪嗒一声停止了思考。我突然心生一计,一个很难实现的想法,几乎非人力所及,但又别无他法。说来倒也简单,就是马上离开这房间,下楼,出大门,走上硬邦邦的石子路,走到底,骑上那还在等我的自行车。其实,她就拴在门口,但此刻却像远在千里之外,在另一个世界里。

我确定我会受到鬼祟的攻击,不会活着走出大门,所以便垂下手,放在腰间,捏紧拳头,两眼盯着脚面,生怕看见暗中出现的怪物。我不紧不慢地出了房间,穿过漆黑的过道,顺利地走到楼梯口,走到大厅,走出房子,很快就踏上了石子路。此刻,我感觉很惊讶,也很安心。我来到大门口,走到门外。她还停在原处,端然地靠在石门墩上。我伸手一摸,发现绳子还是松的,和来的时候一样。我用双手饥渴地抚摩她,知道她和我还是一条心,也想平平安安地回家。我不禁又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房子。还是那窗口,灯依然亮着,一切平静而祥和,就好像屋里有人正满足地躺在床上看书。假如我能控制内心的恐惧或理性,我会离开这邪恶的老宅,头也不回,然后骑上车,回到我那久别而温暖的家,只要拐四个弯就能到的家。可是,我心里仍在纠结着什么,眼睛也不听使唤,还在盯着那窗口。也许我该乖乖回家,别再打听黑匣子的下落,因为这老宅里似有不祥之物。我站在暗影里,两手紧握车把,困惑,忧虑,不知如何是好。

我突然有了个主意。因为左腿容易疲劳,我正要换腿休息,这时,我发现脚边有块挺大的石头。于是我弯腰捡起石头。这石头有车灯那么大,圆形、光滑,很是凑手。我想把它扔向那亮灯的窗口,激怒藏在屋里的人。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又扑通扑通跳起来。反正我有车,可以迅速逃离。我知道,这石头要是不扔出去,我绝不会安心;那神秘之光要是继续神秘,我就不可能释怀。

我撇下自行车,走回到门前的甬道上,右手挥动着大石头。我驻足在窗下,仰望楼上的光束,就见一只很大的昆虫飞进飞出。我感到四肢越来越无力,因为恐惧,全身变得很虚弱。我瞥了一眼近处的门廊,以为有什么可怕的幽灵正暗中窥视我。可是,那里除了黑森森的暗影,再也没有别的。我伸直手臂,来回挥舞着石头,然后奋力抛了出去。咣当一声巨响,窗玻璃碎了。石头落到屋里,在木地板上滚动着,发出沉闷的声音。与此同时,碎玻璃稀里哗啦全撒在了脚边的石子路上。我毫不犹豫,转身拔腿就跑,一直跑到自行车旁边。

然而,什么都没发生。或许,也就四五秒钟的时间,可感觉却像长达数年。窗玻璃的上半部分全空了,窗边只剩下犬牙交错的残屑。也正因为砸出了一个窟窿,室内的灯光似乎变亮了。这时,屋里忽然蹿出个黑影,挡住了左侧的所有光线。那黑影并不完整,看不出个所以然,但我敢肯定它块头很大,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窗边,凝视着黑夜,想知道是谁扔的石头。然后,它就消失了。我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内心生出了更深的恐惧。我很肯定还有事要发生,所以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暴露了我和我的车。

果然,预料中的事很快就发生了。我还在盯着窗口看,这时,背后传来了轻柔的声音。我没有回头,但很快就知道这是人的脚步声。这人长得很敦实,为了不惊动我,他正踩着路边的草地走来。我心想自己躲在门口的暗处,他经过也不会发觉,于是便尽量保持不动,比之前更甚。过了片刻,离我不到六码的路面上,突然响起了咯噔咯噔的脚步声。那声音在我身后,越来越近,然后忽地停了下来。不开玩笑地说,我的心几乎也停止了跳动。我身后的每个部分——脖子、耳朵、背脊、脑勺——全都缩成了一团,如临大敌,等待着猛烈的攻击。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开口说起话来。

“多美的夜色啊!”

我十分惊讶,猛然转过身。只见面前站着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察,几乎挡住了全部的黑夜。我之所以说他看着像警察,是因为他膀大腰圆;不过,我也隐约看见他制服上的纽扣直直地垂下来,垂在我眼前,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胸线。他的脸完全隐没在黑暗中;除了警察的威严,除了强健、宽阔的背部,除了他的霸气和不争的事实,其余什么都看不清。他是如此强大的存在,我不但畏惧他,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怯怯地打量他,连手都快握不住车把了。我正想好歹敷衍他一下,这时他又说话了。尽管没有露脸,但他的话却是亲切而深沉的。

“跟我来,我有话要私下跟你说。”他说,“你这车没有灯,光这条我就可以处罚你。”

话音未落,他就像战舰一般缓缓走开了。夜色中,他摇摆着硕大、沉重的身躯,原路返回。而我竟也乖乖跟在后面,三步并作两步,开始往回走。就在快要走过房舍的时候,只见他倏地一下,忽然转身钻进了树篱,然后拨开树丛,穿过森然的树林,把我带到一个神秘而僻静的所在。那地方紧挨着老宅的山墙,树枝和高大的植被填满了黑暗的每个角落,同时也把我们团团围住,让人不禁想起普拉克警长领头的那次地下天堂之旅。跟在这个人后面,我已不再好奇,甚至停止了思考。黑暗中,我只顾盯着他晃动的背影,尽量不要落后。他什么也没说,只从鼻孔里发出粗重的喘息,还有靴子踩踏草地的沙沙声,轻柔,有节奏,就像挥舞镰刀割下一排排青草。

然后,他猛一转身,进了屋子,向一扇小窗走去。那窗户开得特别低,离地面非常近。他拿手电筒照给我看,我绕过他黑黢黢的背影,看见两个窗框里嵌着四块脏玻璃。他伸出一只手,我以为他要把下半扇窗推上去,可他却将整扇窗往外一推,跟开门似的,也不知哪儿来的合页。然后,他低头关了手电筒,开始往那极小的缝里钻。也不知怎么的,他那么大的块头,居然就成功了。不过,他动作特别快,也没发出什么声音,仅仅是擤了下鼻子,呻吟了片刻,因为他的一只鞋卡在了窗框里。接着,他把手电筒往回照向我,想给我指路,而他自己却只露出两只脚和蓝制服的膝盖。我钻进去以后,他一伸胳膊关上了窗,然后攥着手电筒继续往前走。

进来的这地方还真是不寻常。天花板出奇地高,地板却极为狭窄,窄得我根本别想走到警察前面去。他打开一扇很高的门,半侧身才挤出去,进到一条更窄的过道。然后,我们又穿过一道高门,爬上了一段奇妙的方楼梯。那楼梯的台阶好像全是一英尺高、一英尺宽、一英尺深。所以警察只好侧身拾级而上,跟个螃蟹似的,脸仍旧朝着前边手电筒照亮的地方。爬到楼梯顶上,穿过另一道门,进到一间很奇怪的套房。这里比别处略宽敞,房间当中摆着一张桌子,约莫一英尺宽,两码长,被两条金属桌腿牢牢固定在地板上。桌上放着一盏油灯、各种钢笔和墨水,以及几只小匣子、若干文件夹、一大罐胶水。屋里没看见椅子,但四面墙上都有壁龛,可坐下休息。墙上贴着许多海报和布告,都与牛和狗的饲养有关;此外,还有一些有关药液浴羊、儿童入学以及《枪支法令》的实施细则。那警察背对着我,正在远处的墙上填写日志。我突然明白,哦,原来这是一所袖珍警局。于是,我重又将房间环视了一遍,感觉一切都那么神奇。然后,我发现左边墙上深嵌着一扇小窗,下面的玻璃上有个大窟窿,窟窿里透进了一丝凉风。我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发现昏黄的灯光照着同一棵树的树叶。于是我恍然大悟,我不是在马瑟斯的家里,而是在他家的隔墙里。我又惊叫一声,扶住桌沿,无力地望着警察的背影。他在墙报上涂改刚填好的数字,改完后转过身,把钢笔放回到桌上。我赶紧踉跄地找了个壁龛,一屁股瘫坐下来,两眼死死盯着他,口干舌燥,就像一滴雨落在炙热的人行道上。我几次想要说些什么,可舌头总不听使唤,直到最后,才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不认识这裹在制服里的肥胖身躯,但那张脸分明是老马瑟斯啊。他跟我上次见到、梦到的都不一样,面部不再呆滞、僵硬,相反,变得红润而有光泽,就像灌了几加仑浓稠的热血。两颊鼓鼓的,像通红的肉球上布满了紫色的印痕。两眼炯炯有神,在灯下宛如宝珠般熠熠闪光。他一开口,我就认出那是马瑟斯的嗓音。

“死了就死了,”他说,“没关系,反正我也当你已经死了。那天早上不是被绞死了吗,怎么还有肉身?”

“我逃过了一命。”我支支吾吾地说。

他来回打量我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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