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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艾琳门前停下脚步,听了听,里面没有响动,我便没敲门。要是她想知道他的情形,她自己去看好了。楼下客厅里灯火通明,可是空无一人。我关了几盏灯,站在前门那儿仰望二楼的阳台。客厅中间部分挑空,直达顶棚。横梁裸露着,同时支撑着阳台。阳台很宽,两端是坚实的栏杆,约莫有三英尺半高。扶手和竖柱都刨成方形,和横梁的风格保持一致。穿过方形拱门就是饭厅,拱门装了两扇百叶门。饭厅楼上估计是下人住的屋子,被一堵墙隔开了,所以厨房那儿一定有楼梯通上去。韦德的卧室位于楼上拐角处,在书房上面,我能看见从他卧室敞开的门里泻出的灯光被反射到高高的天花板上,还能看见他卧室的门框上缘。

我关了其他的灯,只留下一盏落地灯。我走过客厅,去了书房。书房的门虚掩着,亮着两盏灯:一盏是皮沙发旁边的落地灯,另一盏是有灯罩的台灯。灯光下,打字机放在结实的底座上,旁边桌上散乱地放着一堆黄颜色的纸。我坐在一把软扶手椅里,仔细观察室内的布局。我想知道他是怎样把脑袋磕破的。我坐进书桌前面的椅子里,电话机在左手边,椅子靠背的弹簧很松,要是由于往后仰得太过而翻倒,脑袋可能会撞上桌角。我拿出手帕弄湿,擦了擦桌角。没有血,什么都没有。书桌上满坑满谷的东西,包括两尊青铜大象之间的一摞书和一个老式的方形玻璃墨水瓶。我试试那墨水瓶,也没发现血。无论如何,这没多大意义,要是有人袭击他,凶器未必来自屋内。可这房子里没其他人。我站起身,打开天花板上的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屋角,答案马上就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了。一个方形的金属字纸篓翻倒在墙根,纸片撒了出来。字纸篓自己不会走路,一定是被扔过去或一脚踢过去的。我用湿手帕试了试那几个尖角,这回我擦到一抹红褐色的血。没什么神秘的。韦德跌倒了,把脑袋磕在字纸篓的尖角上——也很可能是划了一下——自己爬起来,给了那鬼东西一脚,它就到了房间另一端。就这么简单。

然后,他又灌了一杯,酒瓶就放在沙发前面的茶几上。一只空瓶,另外一瓶还剩四分之三,一个暖水瓶,一只银碗,里面是冰块化的水。只有一只玻璃杯,大号的。

他喝了酒,感觉好些了,醉眼蒙眬地意识到听筒没搁好,不过很可能不再记得刚才打过电话,所以他走过来,把听筒放回托架上。时间差不多吻合。电话这玩意儿有某种让人着迷的地方。我们时代那些迷恋小机器的家伙恨它爱它怕它。韦德即便是喝得烂醉,还是好生伺候着它。电话是他迷恋的东西。

为了确定另一头没人,哪个正常人挂上电话前都会对着听筒说声“哈罗”,不过一个喝得昏昏沉沉且刚跌了个跟斗的家伙可就说不准了。但这关系不大,也有可能是他老婆挂的,她可能听见什么东西跌落的声音,听见字纸篓撞墙的声响,跑进了书房。大约就在那时候,酒劲儿上了头,他跌跌撞撞地出了屋子,穿过门前的草坪,昏倒在我发现他的地方。有人正为了他赶过来,但此时他已经搞不清楚那人是谁了。或许是好人韦林吉医生。

到此为止,好像什么都说得通。那他妻子又在干什么?她应付不了他,也劝不住他,而且可能连试一试也不敢。所以她会叫人来帮忙。下人们都不在,只能打电话。好吧,她打过电话。她打给了仁慈的洛林医生。我本以为她是在我到了之后才打的。她没有提起过这个。

再下去就有些说不通了。你觉得她应当找到他,确认他没受伤。当然,温暖的夏夜在地上躺一会儿对他不会有什么伤害。她搬不动他。我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把他弄进屋的。不过你料想不到她会站在大门口抽烟,甚至不太清楚他在哪里。你料想得到吗?我不知道她究竟受了他多少罪,他在那种情况下有多危险,以及她有多怕接近他。“我已经受够了。”我到的时候,她这样跟我说,“你找他去。”接着她就自己进了屋,还晕了过去。

这还是让人纳闷,不过这事得放一放。我得假设这种情况她已经历过多次,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只能听之任之,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就那样,让他躺在地上,等人带了器械来应付他。

这还是让人纳闷。让人纳闷的还有一件事,当甜哥儿和我把他弄进卧室时,她走了,回了自己的房间。她说她爱他。他是她丈夫,他们结婚五年,他不喝醉的时候是个很不错的人——这都是她的原话。一旦喝醉,他就变了个人,因为他很可怕,所以得离得远些。得了,忘了这些吧,不过这不知怎么的还是让人纳闷。要是她真的害怕,就不会站在敞开的大门前抽烟。要是她怨恨、漠然和厌恶,也不会晕倒。

其中或许还有别的事情。有可能牵涉到另外一个女人。她才发现。会不会是琳达·洛林?也许,洛林医生是这么认为的,还公然这么说。

我没再继续想下去。我取下打字机盖子,东西在。几页打了字的黄纸,我奉命销毁它,以免艾琳看到。我拿着这几页纸走向沙发,我想读这东西该配上一杯酒。书房里有个小卫生间,我冲洗了高脚玻璃杯,斟了酒,坐下来阅读。我所读到的东西的确癫狂。如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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