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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跟史坦尼斯一样,悄然来到。

临冬城内彻夜难眠。人们穿好羊毛衣,披着锁甲皮甲,挤在城墙和塔楼上,等待不知何时到来的攻击。但天空被点亮时,鼓声也随之消逝,号角又吹了三声,一声比一声近。雪仍在下。

“暴风雪今天一定会停,”一位前次事故中幸存的马夫大声坚持,“一定会停,现在还不到冬天啊。”席恩若是敢笑的话,一定会狠狠嘲笑对方的无知。他还记得在老奶妈的故事里,暴风雪会肆虐四十天四十夜,甚至一整年、十年……直到城堡、市镇和整个国家都被埋葬在百尺积雪下。

他坐在大厅末端,旁边就是马群。他瞅着尔贝、罗宛和一个叫松鼠的棕发洗衣妇朝几片培根油炸的棕色陈面包发起进攻。席恩自己的早餐是一大杯黑麦酒,酒里全是酵母,浓得足以咀嚼。多喝两杯,也许尔贝的计划就不那么疯狂了。

淡色眼珠的卢斯·波顿打着呵欠,带他怀孕的肥胖老婆胖子瓦妲进大厅。之前许多领主和军官已陆续入席,包括妓魇安柏、伊尼斯·佛雷爵士和罗杰·莱斯威尔。威曼·曼德勒坐在桌子远端狼吞虎咽下许多香肠和白煮蛋,他身旁的洛克老伯爵把稀粥送进没牙的嘴里。

拉姆斯老爷随后现身,大步走向大厅前部,边走边扣剑带。他就要爆发了,席恩看得出。鼓声让他一夜没睡,席恩猜测,要不就是有人惹恼他。现在,无论谁说错话、眼神不妥,亦或不合时宜地发笑,都可能引爆老爷的雷霆怒火,让自己失去一片皮肤。噢,求您了老爷,别看这边。只消一眼,拉姆斯就能明白他的打算。我脸上写得清清楚楚。他会知道的,他总是知道。

于是席恩转向尔贝。“这计划行不通,”他声音压得极低,连马都不可能偷听,“没等逃离城堡,我们就会被抓。即便出了城,拉姆斯老爷也会来追猎我们,他会带骨头本和姑娘们一起来。”

“史坦尼斯大人就在城外。按声音判断,他离得很近,我们不用长途跋涉。”尔贝的指头在琴弦上舞蹈。歌手有棕色胡须,但长长的头发基本成了灰丝。“若野种真的来追,他会后悔不迭的。”

想想他的话,席恩心想,相信他。告诉自己那都是真的。“拉姆斯会把你的女人当猎物,”席恩警告歌手,“他会追猎她们,强暴她们,再拿她们的尸体去喂狗。如果追得刺激,他会用她们的名字来命名下一窝母狗。至于你,他会剥了你的皮,他、剥皮人和舞蹈师达蒙把这当成最有趣的消遣,到头来你会恳求他们杀了你。”他用残废的手抓紧歌手的胳膊。“你发誓不让我再落入他手中。你保证过。”他想再听尔贝保证一次。

“尔贝的保证,”松鼠道,“跟橡树一样可靠。”

尔贝本人只耸耸肩,“一定一定,王子殿下。”

高台上,拉姆斯跟他父亲吵了起来。由于离得远,席恩听不清,但胖子瓦妲那张粉色圆脸上的恐惧说明了一切。他听见威曼·曼德勒呼叫更多香肠,罗杰·莱斯威尔被独臂的海伍德·史陶说的笑话逗乐了。

席恩不知自己鬼魂的归宿是淹神的流水宫殿,还是会逗留在临冬城。要命有一条,怎么也比身为臭佬苟活强。若尔贝的计划失败,拉姆斯会狠狠折磨他们,让他们尝到痛不欲生的滋味。这回他会把我从脚跟到头颅的皮统统剥掉,无论我怎么哀求也不会回心转意了。席恩体验过的所有痛苦,都比不过剥皮人那把小小的剥皮刀。尔贝很快也会学到这一课。但这到底为什么呢?为了珍妮,她叫珍妮,眼睛是错误的颜色。她只是戏里的演员。波顿公爵知道,拉姆斯也知道,但其他人被蒙在鼓里,即便是这个挂着狡猾笑容的混账歌手。真可笑,尔贝,你和你这帮杀人不眨眼的婊子,将为拯救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女孩而白白送命。

当罗宛把他带到残塔的废墟中见尔贝时,他几乎要讲出真相,只是最后一刻才管住嘴巴。歌手似乎执意要营救艾德·史塔克的女儿,若让他知道拉姆斯的新娘只是总管的崽儿,那么……

厅门被猛然撞开。

寒风呼啸,大团大团的蓝白色冰晶席卷进来。霍斯丁·佛雷爵士抱着一具尸体踏步而入,腰部以下全是雪。长凳上的人们纷纷放下酒杯和勺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诡异的一幕。

大厅安静得吓人。

又一起谋杀。

霍斯丁爵士迈向高台,踏着响亮的脚步,雪从他斗篷上扫下。十来个佛雷家的骑士和武士紧随其后,席恩认得其中一个男孩——大瓦德。他实际上是小个子,生了狐狸脸,瘦得像木棍。大瓦德的胸膛、胳膊和斗篷上溅满血点。

血腥气让厅内的马匹尖声嘶叫,狗儿则从桌下钻出来四处嗅闻。人们纷纷起身。霍斯丁爵士怀里的尸体在火炬光芒映照下闪烁,仿佛包裹着一层粉色结晶——那是冻结的血。

“他是我弟弟梅里之子,”霍斯丁·佛雷把尸体放在高台前的地板上。“却像猪一样被人宰杀,之后推下雪堤。他还是个孩子啊!”

死者是小瓦德,席恩意识到,那个大个子。他瞥向罗宛。她们一共六人,他记得,其中任谁都能做出这事。但洗衣妇对上他的眼睛。“不是我们干的。”她强调。

“安静。”尔贝警告她。

拉姆斯老爷从高台上走下来查看男孩的死尸,他父亲则是缓缓起身,睁着淡白的眼珠,严肃又沉静。“肮脏的罪行。”在席恩的记忆里,这是卢斯·波顿破天荒头一遭提高声调,“尸体在哪里找到的?”

“在那个残破的堡垒,大人,”大瓦德回答,“老石像鬼盘踞的地方。”表亲的血凝结在这男孩的手套上。“我叫他别一个人出去,他却一定要去讨债,对方欠他银子。”

“谁欠他?”拉姆斯质问,“给我名字,或当众指出来,小子。我会扒他的皮给你做件斗篷。”

“我哥没跟我说对头的名字,大人,只说自己赌骰子赢了钱。”佛雷家的男孩犹豫了一下,“教我哥赌骰子的是白港人,我不知是谁,但肯定是他们家的。”

“大人!”霍斯丁·佛雷声若洪钟,“事情还不明显吗?谋杀这孩子和其他人的凶手就在这里。是的,他没有亲自下手,他太胖、胆子又小,干不了脏活,但这些罪行都是他指使的!”他猛然转向威曼·曼德勒。“你承认吗?”

白港伯爵一口咬掉半根香肠。“我承认……”他边说边用衣袖擦掉嘴边的油脂,“……我承认自己不太认识这可怜孩子。他是不是拉姆斯大人的侍从?年方几何啊?”

“刚满九岁。”

“真是年轻。”威曼·曼德勒说,“他也算因祸得福吧,若成长下去,迟早会长成个佛雷。”

霍斯丁爵士一脚踢中桌子,将桌面从搁板上踢飞出去,撞在威曼大人的大肚皮上。杯盏乱飞,香肠撒得满地都是,十来个曼德勒的人咒骂着站起来。他们抓起匕首、盘子、酒壶,任何能当武器的东西。

然而霍斯丁·佛雷爵士已长剑出鞘,跳向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想躲,但桌面把他死死卡在椅子上。只见寒光一闪,他的四重下巴被削去三重,空中鲜血飞溅。瓦妲夫人歇斯底里地尖叫,死命抓住夫君的胳膊。“停手!”卢斯·波顿吼道,“停止这种疯狂行为!”眼看曼德勒的人纷纷跳下长凳冲向佛雷的人,波顿的部下赶紧上前维持秩序。有个曼德勒的人抓了把匕首直扑霍斯丁爵士,却被大个子骑士旋身躲开,骑士反手一剑就将来人的胳膊卸下。威曼大人想站起来,却摔倒在地,像只死命挣扎的海象似的在一滩不断扩散的血水中扑腾。他身边的洛克老伯爵大声召唤学士,而狗儿们在周围争抢他的香肠。

足足动用了四十个恐怖堡的长矛兵,才把交手双方强行分开,终止了惨剧。共有六个白港的人和两个佛雷的人丧命,十来个人受伤,伤得最重的是私生子的好小子路顿。他躺在地上哭叫妈妈,一边试图把满满一手滑溜的肠子塞回肚内,眼看是不活了。拉姆斯从铁腿的长矛兵手头拽过一根长矛,把路顿捅个透心凉,直接了结了他。冲突止息后,大厅里仍回荡着叫嚣声、祈祷声、咒骂声、惊恐的马匹的尖叫和拉姆斯的母狗们的咆哮。铁腿沃顿用长矛柄顿了地板十多次,人们才静下来听卢斯·波顿讲话。

“我看大家都闷得慌,等不及想见血。”恐怖堡公爵说。罗德雷学士站在公爵身旁,胳膊上停了只乌鸦,火炬光芒下,乌鸦的黑羽毛像煤油般闪闪发亮。它的羽毛打湿了,席恩意识到,公爵手里那张羊皮纸一定也是湿的。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但首先应该一致对外,不能自乱阵脚。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史坦尼斯大人。”波顿公爵展开羊皮纸。“他的部队离此不到三日骑程,现今被大雪困住,正忍饥挨饿。说实话,我不想等候他大驾光临了。霍斯丁爵士,请在主城门集结所部骑士和士兵,既然你如此渴望战斗,我们就命你担任先锋。威曼大人,请在东门集结白港部队,随后进发。”

鲜血染红了霍斯丁·佛雷的长剑,几乎直浸到柄,血点洒在他脸上,就像满脸麻子。他放低长剑:“悉听遵命。但等我献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人头,请允许我再取板油大人的狗头。”

四名白港骑士呈环形护住威曼大人,梅迪瑞克学士伏下来为大人止血。“你先过我们这关,”四名骑士中的长者说。这是个面孔刚硬的灰胡骑士,染血的紫罗兰色罩袍上绣了三只银色美人鱼。

“乐意之至。单挑还是一起上,我都奉陪。”

“住口!”拉姆斯挥舞着血淋淋的长矛,怒吼道,“谁再出言不逊,就吃我一矛。我父亲大人有令!要你们把力气发泄在篡夺者史坦尼斯身上。”

卢斯·波顿点头赞许,“正如我儿所说。等我们料理了史坦尼斯这个心腹大患,再来解决纠纷不迟。”他转动脑袋,冰冷的淡色眼珠在大厅里搜寻,直到发现席恩旁边的诗人尔贝。“歌手,”公爵命令,“过来唱点安抚人心的歌。”

尔贝鞠了一躬,“如您所愿,大人。”他抱起竖琴,漫步踱向高台——途中灵巧地避开了两具尸体——盘腿坐在高桌上。他唱了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席恩·葛雷乔伊听不出是什么,当他演唱时,霍斯丁爵士、伊尼斯爵士和其他佛雷的人牵着坐骑,离开了大厅。

罗宛抓住席恩的胳膊。“去打洗澡水。我们马上行动。”

他挣开手,“大白天行动?会被发现的。”

“雪会掩盖踪迹。你是聋子不成?波顿刚才出兵了,我们得赶在他们之前找到史坦尼斯国王。”

“可是……尔贝……”松鼠小声说。

这完全疯了。这是绝望、愚蠢、注定完蛋的行动。席恩干了杯中最后一点残渣,勉强站起来。“去把你的姐妹们找来。夫人的澡盆需要很多水。”

松鼠听罢一如既往轻手轻脚地溜走,罗宛则留在席恩身边,随他走出大厅。自在神木林找到他之后,这群女人始终贴身监视,从不让他单独行动。她们不信任他。她们凭什么信任我?我从前是臭佬,今后也可能变回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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