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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克星托蒙德个子不高,但诸神赋予他宽阔的胸膛和硕大的肚皮。他肺活量极大,因而曼斯·雷德称他为吹号者托蒙德。据说托蒙德的笑声足以震掉山巅的积雪,而他的怒吼可与长毛象的咆哮相提并论。

那天托蒙德不断大呼小叫。他怒吼、呼号,用拳头砸桌子,力道大得把满满一壶水掀翻倾倒。他手边一直放着一角杯蜜酒,因而他威胁时喷出的唾沫星子带着蜂蜜的甜腻。他说琼恩是懦夫、骗子、变色龙,骂他是黑心缺德的下跪之人,是强盗,是食腐乌鸦,指控琼恩想鸡奸自由民。他甚至两次把角杯朝琼恩的脑袋丢来——当然是喝光酒之后,托蒙德才不会浪费上好的蜜酒咧。琼恩全盘忍下侮辱,没提高声调,没以牙还牙,但也没从打算好的底线退让半步。

最终,随着下午的阴影在帐外越拉越长。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伸出手。“就这么定了,愿诸神原谅我。反正那些母亲绝不会。”

琼恩握住他伸出的手,脑海中闪过守夜人誓言。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他想给自己加上一句新的:我是打开城门、迎接敌军的守卫。他愿付出一切来证明自己判断正确,但他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一言为定。”他说。

托蒙德的手劲能捏碎骨头,他这点没变,胡子也是老样子,但厚厚白胡子下的面庞消瘦多了,通红的脸颊上皱纹也更深。“曼斯有机会就该宰了你,”他一边尽力蹂躏琼恩的手,一边说,“金子换稀粥,男孩们换……这是血钱。当初我那好小哥是怎么了?”

他被人推选成总司令。“据说公平交易会让双方都不满。三天?”

“如果我活得了那么久的话。我的人听到条款肯定会唾弃我。”托蒙德终于放开琼恩的手,“不出意外,你那帮乌鸦也会抱怨。我就知道,我杀的黑杂碎数不胜数。”

“过了长城,你最好别大声谈论这些。”

“哈!”托蒙德笑了。这点也没变,他还那么爱笑。“金玉良言,我可不想被乌鸦啄死。”他拍拍琼恩的背。“我的人都在长城内安居之后,我们会拿出点肉和蜜酒。在此以前……”野人拽下左臂的箍子,扔给琼恩,又把右臂的箍子摘下来。“定金。这是我爹的爹传给我爹,我爹又传给我的。现在是你的了,你个黑衣强盗。”

箍子由老黄金铸成,坚固沉重,刻有先民的古老符文。琼恩认识巨人克星托蒙德以来,他一直戴着它们,看起来跟胡子一样是他的一部分。“布拉佛斯人会把它们熔掉,这太可惜了。或许你该留着它们。”

“不,我才不要听人说雷拳托蒙德逼自由民交出财宝,自己却一毛不拔。”他龇牙一笑,“我会留着老二上那个环,它可比这些小东西大得多,给你当项圈都够。”

琼恩忍不住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哦,我变了。”微笑像夏雪一样在他脸上迅速消融,“我不是红厅的我了。我见证了太多死亡,以及更糟的事。我儿子……”悲伤扭曲了托蒙德的脸,“多蒙德死于长城之战,他还没成人呢。是你那国王手下某位骑士干的,那杂种全身灰甲,盾牌上画着几只蛾子。我眼看着他砍翻我儿子,等我冲过去人都没了。而托温德……他害了风寒。他总是病怏怏,刚好了些,却一夜之间说走就走。最糟的是,没等我们察觉,他就变成那种白皮肤蓝眼睛的东西。我不得不亲自结果他。那太难了,琼恩。”他眼里闪着泪光,“说实话,他那时算不上是人。但他曾是我的小子,我爱他。”

琼恩把手搭在他肩上。“我很遗憾。”

“你遗憾什么?又不是你干的。没错,你和我一样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他的血。”托蒙德摇摇头,“我还有两个强壮的儿子。”

“你女儿……?”

“蒙妲。”提起这个托蒙德再度笑起来,“她让长矛里克做她丈夫,信不信由你。我得说,那小子老二比脑瓜好使,但对我女儿着实不错。我告诉他,要敢伤害我女儿,我就扯掉他老二,用来狠抽他一顿。”他又使劲拍了琼恩一掌,“你该回去了。再待下去,没准他们会以为我把你吃了。”

“那就黎明,三天后的黎明。男孩们先来。”

“你重复不下十遍了,乌鸦,别人会以为咱俩信不过咧。”他啐了一口,“好的,男孩们先来。长毛象得绕远路,你确保东海望接收它们,我确保不打仗,没人会冲向你那该死的门。他们会像小鸭子一样整齐有序、和蔼可亲地排好队,我就是鸭妈妈。哈!”托蒙德带琼恩出帐篷。

外面万里晴空。久违半月的太阳重新现身,照在矗立于南的长城上,闪着蓝白光芒。黑城堡的老人常说:长城比疯王伊里斯更情绪化,或者比女人还善变。多云的日子它看起来像块巨大的白色岩石,无月的夜晚它漆黑如煤块,暴风雪中它像个雪雕,而在这种天气,你不会把它认作冰块以外的任何东西。这种天气,长城跟修士的水晶一样闪烁,每道裂隙和缺口都被阳光点亮,如同一道冰封的彩虹在透明涟漪后流光溢彩。这种天气的长城壮丽辉煌。

托蒙德的长子站在马旁和皮革交流。自由民称他为高个托雷格,他虽只比皮革高一寸,却比他父亲高出一尺。身材魁梧、外号马儿的鼹鼠村男孩哈里士在火堆旁蜷成一团,背对那两人。琼恩只带他和皮革来谈判,因为人多会被认作胆怯,何况托蒙德真开杀戒的话,带二十人也没用。琼恩只需要白灵的保护,冰原狼能嗅出敌人,即便对方用微笑掩盖了恶意。

此刻白灵不在左近。琼恩摘下一只黑手套,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吹口哨。“白灵!过来。”

头顶忽然传来拍膀声。莫尔蒙的乌鸦飞下老橡树的枝丫,落在琼恩的马鞍上。“玉米。”它尖叫,“玉米,玉米,玉米。”

“你怎么跟来了?”琼恩想赶鸟儿,最后却抚了抚它的羽毛。乌鸦斜眼看着琼恩。“雪诺。”它嘀咕道,一边心领神会地点点头。白灵从两棵树间窜出来,瓦迩走在他旁边。

他们看起来就是一体。瓦迩全身白色:白羊毛马裤套漂白高筒皮靴,白熊皮斗篷在肩头用心树脸庞的别针别住,里面是骨针缝的白色上衣。她连呼吸都是白色……但双眼是蓝色,长辫子是深蜜色,双颊则被冻得通红。琼恩很久没见到这么可爱的人儿了。

“打算偷我的狼么?”他问。

“有何不可?若每个女人都有匹冰原狼,男人会温柔得多。哪怕他是只乌鸦。”

“哈!”巨人克星托蒙德大笑,“别跟这位斗嘴,雪诺大人,她比你我机灵多了。记住,偷她得趁早哟,赶在托雷格醒悟之前。”

那白痴亚赛尔·佛罗伦怎么评价瓦迩来着?正当婚龄,模样也不错,丰乳肥臀,适合生养孩子。话是没错,但女野人和普通女人不一样,她能找到经验丰富的游骑兵找不到的托蒙德就是证明。她或许不是公主,但绝对配得上任何领主。

此路早已被琼恩亲手堵死。“托雷格大可去试,”他回答,“我发过誓。”

“她才不在乎咧,是吧,丫头?”

瓦迩拍拍腰上长长的骨匕首。“乌鸦大人敢来,我的床夜夜欢迎。等我阉了他,守誓岂不更容易?”

“哈!”托蒙德又笑了。“听见没,托雷格?离这位远点儿。我有一个女儿就够了,不用再来一个。”野人首领摇着头,钻回自己的帐篷。

琼恩挠着白灵耳根,托雷格帮瓦迩牵来马。她还骑着离开长城那日穆利找的灰色矮种马——毛发蓬乱,躯体健壮,瞎了一只眼。她打马转向长城,问:“小怪物长得如何?”

“比你走时长大了一倍,哭声大了两倍。每当他想喝奶,打东海望都能听见他的哭嚎。”琼恩也跳上马背。

瓦迩与他并辔而行。“那么……我依约带回了托蒙德。现在呢?要我回牢房了?”

“你的牢房被征用了,赛丽丝王后把国王塔占为己有。你记得哈丁塔吧?”

“摇摇欲坠那个?”

“它摇摇欲坠一百年了。我已把它的最顶层收拾出来,女士,房间比原来国王塔的还大,不过可能没原来舒适。毕竟没人叫它哈丁宫。”

“对我来说,自由永远优先于舒适。”

“你可在城堡内自由行动,遗憾的是我得提醒你,你仍是俘虏。我会保证你不受不速之客骚扰。看守哈丁塔的并非后党,而是我的人。旺旺也会睡在门厅。”

“巨人做守卫?妲娜都不敢奢望。”

托蒙德的野人从搭在枯树下的帐篷和窝棚里注视他们经过。琼恩注意到女野人和能打仗的男野人的比例约是三比一,而孩子的数量和女人差不多。他们个个面黄肌瘦,眼窝深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曼斯·雷德率自由民进攻长城时,驱赶着大群绵羊、山羊和猪,现在目光所及只剩长毛象。琼恩十分肯定,若非忌惮巨人的凶猛,长毛象也早被吃掉。它们的肉可不少啊。

琼恩还发现了疾病的迹象,这令他感到无法言说的焦虑。连托蒙德的人都病饿交加,跟随鼹鼠妈妈去艰难屯的几千人会是什么光景?卡特·派克很快会到达那里。若顺风顺水,他的舰队甚至已尽可能塞满自由民,向东海望返航了。

“你跟托蒙德谈得怎样?”瓦迩问。

“他要一年时间。接下来是最难的部分:我得说服我的人咽下我种的果,恐怕他们不会喜欢。”

“我来帮你。”

“你已经帮了。你给我带来了托蒙德。”

“我能做更多。”

何乐不为呢?琼恩心想,他们认定她是公主。瓦迩很有派头,骑起马来好像是在马背上出生。她是一位战士公主,他评判,而非那种坐在高塔里、只会梳梳头发、等待骑士拯救的孱弱生物。“我必须向王后报告这份协议。”他道,“若你肯屈膝,便可跟我同去。”他不能在开口之前就冒犯王后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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