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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用手背擦去唇破流出的血。他想起来,一条腿却突然抽筋,结果又跪倒在地。分妮上前帮他起身。“甜心说主人急需清水。”他用最可怜的语气解释。

“甜心可以自己干自己——反正她天生是这个料。我们不接受怪胎的指挥。”

是啊,提利昂心想,奴隶也分三六九等。双性人长期集主人专宠于一身,高高在上,享有特权,高贵的亚赞的其他奴隶恨她入骨。

奴兵们素来只听命于主人和管家。现在保姆死了,亚赞病得连继承人都无法指定,至于他那三个英勇高尚的外甥,刚刚听到苍白母马的蹄声,就不约而同想起自己还另有公干,纷纷办事去了。

“清——水,”提利昂耐心解释,“不能是河水哟,医者特别强调,要干净的清水。”

“伤痕”咕哝一声,“那你们自己去取吧。快去快回。”

“我们去?”提利昂无助地看了分妮一眼,“水很沉,我们又不像你这么强壮。我们……我们至少可以驾骡车去?”

“走着去。”

“那非得来回十几趟不可。”

“来回一百趟也行,关我鸟事。”

“只有我们两个……不可能满足主人的需求。”

“那就把你们的狗熊带去,”“伤痕”建议,“那家伙也只能挑挑水。”

提利昂向后退开。“如您所愿,主人。”

“伤痕”得意地咧嘴而笑。主人,噢,他果然喜欢这称呼。“莫哥,拿钥匙。装满水桶就回来,矮冬瓜,给我搞快点,若是敢逃跑,你知道下场是什么。”

“拿桶子,”提利昂吩咐分妮,他自己跟奴兵莫哥去放被关在笼子里的乔拉·莫尔蒙爵士。

骑士不肯顺应奴隶生活。每当要他表演《狗熊与美少女》,他都是态度抵触,拒绝合作。他敷衍了事地上场抢夺少女,让观众大倒胃口。虽然他没逃跑,也没有反抗管事的人,但他尽可能忽视他们的命令,嘴里还一边呢喃骂人的脏话。保姆很不满意莫尔蒙的表现,便把他关进铁笼子,每晚奴隶湾日落后,就痛打他一顿。骑士总是一声不吭任他们打,现场唯一的声音是棍棒打在没有一块好肉的躯体上发出的闷响和负责殴打的奴隶们的低声抱怨。

骑士早已成为一具空壳,提利昂第一次目睹他被痛殴的场面时,便意识到了。我真该闭上嘴,让扎哈娜买下他。也许这对他反倒是种慈悲。

铁笼子窄小局促,莫尔蒙钻出来后都直不起腰。他眯起两只带着大大黑眼圈的眼睛瞅着地上,后背覆满凝血。他那张脸不仅肿胀不堪,还破了许多口子,几乎没有人样。除了一缕脏得不像话的黄色裹腰布,他什么也没穿。“你去帮他们提水,”莫哥命令他。

乔拉爵士回以愠怒地瞪视。有的人宁愿生为自由人而死,也不愿当奴隶偷生。提利昂庆幸自己没这种情绪,但若莫尔蒙就地格杀莫哥,奴兵们可不会关心他的想法。“来吧,”他抢在骑士做出某些勇敢的蠢事前开口。他蹒跚着出发,希望莫尔蒙会跟上。

诸神总算保佑了他一回。莫尔蒙跟上了。

分妮提两个桶,提利昂提两个桶,乔拉爵士提四个桶——一手两桶——他们就这么启程。最近的井在“老泼妇”西南边。每走一步项圈上的铃铛都在欢快地响,不过没人在意,因为他们只是为主人取水的奴隶。其实戴着项圈自有好处,尤其是戴着刻有亚赞·佐·夸格兹名字的镀金项圈。他们一路走来,宣扬着自己的价值。奴隶的价值与其主人息息相关:亚赞固然胖得像个不成形状的黄色鼻涕虫,还一身尿骚味,但毕竟是渊凯首富,此次带着六百奴兵来参战。他的项圈就是最好的通行证,足以让他们在营地里畅通无阻。

直到亚赞死去。

三位叮当大人就在左近操演奴兵。他们的部队手持长矛,以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沙地上行军,铁链奏出刺耳的金属乐章。其他将领的奴兵在调整小型投石机和弩炮的角度,并在旁边堆起石头和沙子,准备抵御从天而降的黑龙。侏儒看着这些人汗流浃背、满口怨言地摆弄沉重的机器,不禁露出笑容。十字弓也被分发下去,几乎人手一把,且人人都带着一筒箭矢。

若问他的意见,提利昂会说这些准备大可不必。除非弩炮射出的长铁箭撞大运命中魔龙的眼睛,其他措施对女王的怪兽来说可谓聊胜于无。魔龙不会轻易就范。耍弄小把戏只会唤醒睡龙之怒。

龙的弱点在眼睛,绝不像某些古老故事说的在下腹。眼睛是龙头唯一的缺口,与之相对,龙下腹的鳞甲其实跟背脊和体侧的一样厚。更疯狂的举动是企图割开龙喉,这样做的“屠龙勇士”跟拿长矛去灭火无异。“魔龙之口散播死亡,”巴斯修士在《非自然演化史》中写道,“断不可与龙口争锋。”

两个新吉斯军团在前方盾墙相对,进行演习。他们的军士戴着马毛装饰的铁半盔,以难懂的方言喝叫下令。在没经验的人看来,吉斯卡利人的战斗力无疑大大强于渊凯奴兵,但提利昂对之并没有太高评价。新吉斯军团完全是按无垢者的方式装备和组织的……可太监们是视死如归的战斗机器,而这些军团士兵是只有三年服役期的自由民。

水井边的队伍延伸了足足四分之一里。

弥林周边一日行程内的水井屈指可数,因而打水队伍总是很长。大部分渊凯人习惯直接从斯卡扎丹河中取水,但远在医者警告之前,提利昂就认定这是个糟透了的主意。聪明些的渊凯人会自公共厕所的上游取水,但无论如何,他们总在弥林城的下游。

事实上,离城市不到一日行程的地方居然有完好的水井,说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围城战略一窍不通。她早该在每口井里投毒,迫使渊凯人去饮河水,时间一长对手便不战自溃。提利昂毫不怀疑,他父亲大人会采取这样的策略。

提利昂一行走到哪里,项圈上的铃铛声就跟到哪里。好悦耳的声音哟,搞得我想拿勺子挖人眼球。现在格里芬、达克和赛学士哈尔顿应已辅佐小王子回到维斯特洛了罢。我本该和他们一道回去……啊,不行,我还没找到妓女。弑亲是小意思,我要找到妓女,再用美酒抚平伤口。只可惜现在远在天边,戴着奴隶项圈,每走一步都有金铃伴奏,若是节拍掌握得好,说不定能奏一曲《卡斯特梅的雨季》咧。

探听流言蜚语没有比水井边更好的地方。“我亲眼看见,”当提利昂和分妮加入队伍时,一个戴生锈铁项圈的老奴正说着,“我亲眼看见龙咬下人的胳膊和腿,把人撕成两半,烧成灰烬与骨骸。人们逃啊逃,试图逃出竞技场,但我本是来看戏的,以吉斯众神之名,好一场大戏!我坐的是紫色长凳,龙应该看不上我。”

“女王爬到龙背上飞走了。”一个棕肤的高个女人说。

“她试图爬上去,”老人坚持,“但没做到。十字弓万箭齐发,不仅伤到了龙,我还听说有支箭正中女王那对可爱的粉色奶子中间。她摔了下去,被马车轮子碾死在阴沟里。我认识一个女孩,她认识的一个男的亲眼见到女王死去。”

在这群人里,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提利昂就是忍不住。“没人找到尸体,”他开口。

老人皱起眉,“你知道个啥?”

“他俩在场啊,”棕肤女说,“就他俩,比武的侏儒,他们为女王表演过。”

老人眯眼向下看,这才正眼瞧了提利昂和分妮一回,“确实是那对骑猪的矮子啊。”

真是臭名远扬。提利昂略略鞠了一躬,懒得跟对方解释有头畜生其实是狗不是猪。“我骑的不是猪,是我老姐哟。你没发现吗,我们长着一样的鼻子?巫师对她施了咒,谁献给她一个大大的湿吻,她就能变回大美人儿。可叹的是,凡是跟她交往的,都宁可再多吻她一次,让她变回猪去!”

笑声四起,连老人也忍俊不禁。“既然你们见过她,”身后一位红发男孩道,“说说看,女王陛下到底长什么样?她真有那么美吗?”

我见到一位裹着托卡长袍、身材纤细的银发少女,提利昂回想,但她的脸被面纱遮住,远远看去不真切。再说,我当时骑在猪身上,而丹妮莉丝和她的吉斯卡利夫君并肩坐在王家包厢里。提利昂注意到在她身后穿白金盔甲的骑士。虽然对方拉下了面罩,但侏儒一眼就认出那是巴利斯坦·赛尔弥。伊利里欧至少在这点上没弄错,他盘算,赛尔弥认出我来了吗?他认出来又会怎么做呢?

他差点当场揭露自己的身份,但出于某种原因最终克制住了——至于说出于谨慎、怯懦,还是本能,他不清楚。无畏的巴利斯坦对他恐怕满怀敌意。赛尔弥看重的是御林铁卫的宝贝荣誉,向来排斥詹姆加入那个小圈子。劳勃叛乱之前,老骑士说詹姆太年轻、太嫩;劳勃叛乱之后,他则四处宣扬该让弑君者脱下白袍、披上黑衣。现在提利昂犯下更恶劣的罪行——詹姆杀的毕竟是个疯子,提利昂却一箭射穿了生父的下体,死者是巴利斯坦爵士相交多年、守护多年的前首相——可想而知对方会怎么看。当他犹豫时,分妮的长枪已刺中他的盾牌,机会稍纵即逝,再不复返。

“女王观赏了我们比武,”分妮正跟奴隶们解释,“但那时我们都忙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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