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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在这里提到的伯夷和伊尹也都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符号意义的名人。伯夷是河北人,是商朝末年孤竹国君的儿子,这个孤竹国就在今天的河北省卢龙县一带。孤竹国君要选定继承人,觉得小儿子叔齐比较顺眼,就发下话来,说将来让叔齐接班。等孤竹国君死了,叔齐一琢磨:“我怎么能接班呢,这不合规矩啊!”他说什么也不干,非要把位子让给哥哥伯夷。伯夷连连摆手:“好兄弟,这怎么行,咱们得听老爸的遗嘱啊!”叔齐说:“哥,你别跟我争了,按规矩得你来接班!”伯夷说:“不对,按遗嘱得你接班!”叔齐说:“咱们得按规矩!”伯夷说:“咱们得按遗嘱!”

这兄弟俩真是一个比一个高风亮节,最后,伯夷实在争不过弟弟了,怎么办?

——这种互相推让的场面,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见得不少。一般来说,谁都明白那是假招子,嘴上谦让得都跟圣人似的,心里却恨不得一把把权位抢过来。那伯夷怎么办呢?推让一番,到“实在推辞不掉”的时候再“无可奈何”地接受吗?没有。伯夷一看实在拗不过弟弟,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溜了。

伯夷这一溜,叔齐该怎么办呢?是面带无奈而内心窃喜吗?不是。叔齐一看,好哇哥哥,你够狠,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悄悄跑了,嘿嘿,就算你跑了,这君位我也不要,我也跑!就这样,叔齐也离开了孤竹国,追他哥哥去了。

伯夷和叔齐这两兄弟经过一番商议之后,踏上了前往陕西之路。

——孟子在后文里还会再次提到这件事情,为此而大大地赞美周文王,认为正是周文王“善养老者”的政策使伯夷、叔齐这样的人纷纷投奔,赢得了天下人的归心。

走啊走,伯夷和叔齐终于到了周人的地盘了。哥儿俩正满心喜悦地盘算着怎么去混周人的绿卡呢,却突然看见一支大军远远地开了过来。嗯,这是怎么回事?!

军队走近了,伯夷和叔齐看到那正是周人的军队向东开拔,队伍里的一辆车上还立着个死人牌位,真够搞怪的!仔细一看,这牌位却是周文王的。

伯夷和叔齐都是一惊:这是怎么搞的,好容易到了陕西,英明领袖却去世了?!

完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没指望了!

等再一打听,原来这支军队是周文王的儿子去打商纣王的。大逆不道!大逆不道!伯夷和叔齐连忙拦住了周武王(这时候他还不叫周武王)的马:“你小子不像话啊,老爸死了还没安葬,就大动干戈杀人放火去,这可大大有违孝道啊!而且,以臣子的身份去打君王,这也不仁啊!你们不能不讲道理啊!”

“讲道理?”周武王左右的武士一听,心说,“只听说秀才跟兵讲道理,没听说兵跟秀才讲道理的。”这些武士二话不说,拿起兵刃就要往老哥儿俩身上招呼。

伯夷、叔齐一看不好,医保和社保还没混着呢,这就遭遇血光之灾了!两人把眼一闭,暗想:“这也好,混不上医保、社保,能混个安乐死也算不错了!”

还好,姜太公正在旁边,连忙制止了武士们的暴行,对大家说:“这两位都是义人,不能杀,拉走就是了。”武士们拉开了伯夷、叔齐,大军继续上路。

很快,周人灭商,改朝换代,这可真把伯夷、叔齐气得不轻。这哥儿俩很有气节,说:“周朝的粮食我们不吃!”于是,跑到了现在的山西省永济县的首阳山上隐居起来。

在首阳山上,叔齐问哥哥:“咱们在这山上住,倒是合乎仁义,可肚子问题怎么解决呢?”

伯夷说:“山上不是有这么多野菜吗,够咱们吃的了,而且,这可都是无公害、纯天然的食品啊。”

于是,老哥儿俩就窝在首阳山上靠无公害、纯天然的食品过日子,没多久就饿死了。据说,他们死前还作了一篇《山居笔记》:“上山采野菜,山居吃薇草。以暴易暴可不好。古代盛世没有了,我们在乱世没地方跑。倒霉啊倒霉,我们只有死路一条。”(登彼岐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

如果这篇《山居笔记》并非后人的附会,那么,伯夷和叔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政治学命题:以暴易暴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不去以暴易暴,又该怎么做呢?当时他们还不可能知道耶稣的主张:“有人打你的左脸,你就把右脸也伸过去给他打;有人抢你的外衣,你就连内衣也一起给他。”在这个问题上,伯夷和叔齐并没有给我们什么明确的答案,但他们以自己的言行为后人树立了一个高标准的典范,并且影响极其深远。

在此,我们还要琢磨孟子言论中的一个问题:孟子是相当推崇伯夷和叔齐的,但是,他也同样推崇周武王,如果按照“敌人赞成的我们就要反对,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赞成”的逻辑,那可就不容易想明白这个问题了。

伯夷、叔齐,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对典型,两千多年来总是不断有人拿这两位说事儿。对这两位到底应该怎么评价呢?这经常让历代的知识分子心里怪矛盾的。《孟子》一书中不止一次地提到伯夷、叔齐,我倒想拿唐代柳识的一篇文章来作个参照——柳识的《吊夷齐文》是一篇写得很漂亮的骈文,其中议论也很有代表性:

洪河之东兮,首阳穹崇。侧闻孤竹二子,昔也馁在其中。携隐胡为,得仁而死。青苔古木,苍云秋水。魂兮,来何依兮去何止?掇涧溪之毛,荐精诚而已。【开篇抒抒情:伯夷啊,叔齐啊,我来纪念你们来啦,你们两位可真不容易啊!】

初,先生鸿逸中洲,鸾伏西山。顾薇蕨之离离,歌唐虞之不还,谓易暴兮又武,谓墨缞兮胡颜。时一咤兮忘饥,若有诮兮千岩之间。岂不以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且曰一人之正位,孰知三圣之纯嘏?让周之意,不其然乎?是以知先生所恤者偏矣。【这段是说:两位老前辈啊,你们只顾着维护殷商王朝所谓的正统,责备周武王不应该推翻商朝,你们的看法是不是有些偏颇呢?】

当昔夷羊在牧,殷纲解结。乾道息,坤维绝,鲸吞噬兮鬼妖孽。王奋厥武,天意若曰:覆昏暴,资浚哲。于是三老归而八百会,一戎衣而九有截。况乎旗锡黄鸟,珪命赤乌。俾荷钜桥之施,俾申羑里之辜。故能山立雨集,电扫风驱。及下车也,五刃不砺于武库,九骏伏辕于文途。虽二士不食,而兆人其苏。【这段是说:老天爷一再向殷商王朝发出严厉警告,又一再给周人展示祥瑞。等周武王灭了商,你们老哥儿俩虽然不吃饭了,可天下苍生却可算能喘口气了啊!】

既而溥天周土,率土周人。于嗟先生,将逃奚臻?万姓归仰兮,独郁乎方寸;六合莽荡兮,终跼乎一身;虽忤时而过周,终呕心而恻殷。所以不食其食,求仁得仁。【这段是说:全天下都是周人的了,你们两位老先生就算不合作,想跑可也没处跑了。大家全高兴着呢,可就你们俩没事偷着哭,想开历史的倒车!瞧瞧,这饿肚子的滋味不好受啊,可也算求仁得仁吧。】

然非一端,事各其志。若皆旁通以阜厥躬,应物以济其力,则焉有贞节之规,君亲之事?灵乎,灵乎,虽非与道而保生,乃勖为臣之不二。【这段是说:但是——这是很关键的一个“但是”——老哥儿俩这种对主子尽忠的精神还是值得大家学习的嘛!】

柳识的这篇文章读完,让人有点儿搞不清楚:伯夷和叔齐到底是对还是错啊?如果是柳识自己,遇到和伯夷、叔齐当初类似的情况,他到底是会顺应天命、投降新政权呢,还是忠君不二、宁可付出生命呢——也就是说,是选择那个“但是”前面的,还是“但是”后边的?

柳识在第二段中有一句引文,叫做“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意思是:帽子是戴在头上的,就算帽子破了,也得戴在头上,不能往脚上套;鞋子是穿在脚上的,就算你赶时髦花两万块钱买了一双限量发行纪念款的顶级耐克鞋,也得穿在脚上,不能顶在头上。我曾在上本书里花了些篇幅澄清许多人对“礼仪之邦”的误解,其实呢,这个“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的说法正是对“礼仪之邦”、对“礼制”的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社会上的所有人都有各自的位置,大家要各安其位:你是帽子,就永远在头上扣着;你是鞋子,就永远被人在脚下踩着;你是袜子,就算再破,再旧,也不能裁开了缝缝补补改成口罩,唯有如此,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和谐,才不会出乱子。

“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这话到了汉代可能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间的一句习语。汉景帝的时候,有这么一天,两位学者在皇帝面前争论起这个问题来了。这两人一个是辕固,一个是黄生。这个辕固是研究《诗经》的大专家,也就是电视剧《汉武大帝》里惹恼了窦太后,结果被拉走跟野猪圈在一块儿的那位老先生。

当时,黄生说:“商汤王和周武王都是篡位弑君的大坏蛋!”

辕固说:“瞎掰!夏桀王和商纣王才是大坏蛋呢,人民群众怨恨夏桀王和商纣王,喜欢商汤王和周武王,这是民心向背啊,商汤王和周武王是受命于天的。”

现在我们置身事外,能给这口角中的二位作个评判:黄生有可能是治黄老之学的学者,坚守“尊君卑臣”的原则;而辕固在这个问题上却是孟子一派的,更加倾向于民意而不是君权。

然后,黄生就说了:“冠敝在于上,履新处于下。桀、纣虽然坏,但毕竟是君主,汤、武再怎么好,但毕竟是臣下。君主就算做得不对了,臣下也只应该尽劝谏之力,哪能造反呢!”

辕固说:“那,照你这么说,咱们汉朝,高皇帝(刘邦)灭了秦朝,自己做了天子,难道还错了不成?”

辩论到这里就再也进行不下去了。为什么呢?在古代,讨论历史问题一定要遵循一个基本尺度:一定要在历史的范围里讨论历史,千万别往现实问题上去引申,一旦碰了现实,历史也就不成其为历史,一变而成为政治了。黄生此时此刻该怎么回答辕固的问题呢?他可太为难了:怎么说都是错啊!

该汉景帝说话了。汉景帝说:“吃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吃。”

——这叫说的什么话!皇帝会这么说吗,有人不会觉得这是我瞎编的吧?

真不是我编的,《史记》和《汉书》里都是这么记载的。

为什么马肝不能吃呢?有人解释说那时候的人认为马肝有毒。汉景帝的话还有下半句:“做学问的人不谈汤武受命,不算傻子。”这句话再解释一下就是:对一位吃遍天下美味的美食家来说,没人会因为你不吃有毒的马肝就认为你不配做美食家;同样,对一位大学者来说,也没人会因为你不谈商汤王、周武王闹革命的事就否认你是大学者。

汉景帝此言一出,立时就圈定了一块学术禁区。古代社会里的很多学术禁区都是这么来的。——啊?这是真的吗?现在随便一个人都知道“学术无禁区”这句话啊!

读历史最怕的就是以现代人的思维习惯对古人去想当然,一定记得要暂时抛开现代观念,而以古人当时的思想习惯去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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