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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第二年的春天,太太动用了那把洗衣槌。从打击的部位、使用的力气来看,老爷知道夫人是要一棒子结果了这条小命的。

曲予 一个人如果在诞生之前知晓自己的命运,必要恐惧,必要拒绝来到人间。曲予一生都在感悟自己,一生都深陷迷茫——只在最后的时刻,仰躺在潮湿的泥土上,听着高粱地里愈来愈远的马蹄声,才渐渐接近了那个谜底。

少年时代从学堂回到曲府,他从未觉得这长长的回廊、精致的花园,还有这府中的男女仆人有什么怪异,觉得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从来如此的。府中有几个比他小一些的丫环,比如闵葵她们,一个个畏首畏尾的样子,倒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他想和她们在园中玩一种“跳城”的游戏,她们都躲开了。他试图教闵葵识一些字,对方也摇头。后来他发现闵葵只跟老太太在一起:母亲作画她就研墨,有时母亲还手把手教她在宣纸上添一两笔。

年纪稍大一些,曲予被送到大城市读书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向他敞开时,他偶尔会忘记曲府。每每想起老家,他却怀疑自己最终是否还会返回。他甚至参加过一两次学潮,结识了几个影响自己一生的人。越是后来,越是不想再回曲府。他发现与父亲很难谈得拢。母亲依然如故,一丝不苟地打扮自己,整个府中的肃穆气氛有一多半是从她身上弥散出来的,笼罩了每一个角落。他无法忘记从小在母亲身边依偎的感觉,尽管长成了一个挺拔如白杨的小伙子,也还要时不时地贴近她一会儿。母亲像抚摸一件珍爱的珠宝那样把他牵住,问他分别以来的一些事情。他想告诉一些最激动人心的场面,还有他那几个奋不顾身、热烈求索的同窗,但发现母亲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孩子,瞧你衣服上沾这么多土,你钻到哪里去了啊?”“我在书房里的。”母亲端量他:“那怎么会这么脏啊?”“我在翻找一些角落。”母亲拍打他:“千万莫要迷了眼睛,孩子。”有时他要与男仆清滆一起做点力气活,母亲就沉下声音:“孩子,那是下人做的,你该把心放到别处。”可是曲予觉得与清滆在一起干活,如把冬天用的木炭从土中挖出,把一些蔬菜放进一个又深又湿的地窖里,真是无比有趣!

就是在母亲身边徘徊时,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闵葵。“天哪,她不声不响长成了这样!”他在心中惊叹。那一夜他失眠了。他竟然无法忘记她的模样。后来好多天,他都在心中默默复制她的样子:圆圆的脑壳,稍稍翘一点的鼻子,不大的身量;特别是那双又亮又大、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睛……她像什么呢?他想来想去,心里就有了一个再亲昵不过的比喻:一只小鹌鹑。“我有了多么可怕的渴望啊,大概要一辈子藏在心里了。”他一遍遍叮嘱自己,从此不敢再到母亲的屋子,因为他害怕,害怕母亲那双洞察一切的目光。

老爷正在无声无响地计划儿子的事情。他正读“安德烈氏”的故事,叠起的书放在大圈椅子旁的卷边木几上,“我们家也该有一个人出洋了。战家花园先走一步,我的孩子不能耽搁了。”曲予如果早上几个月、几天,听到这番话会深表赞同,甚至还会欣喜若狂。但现在就不同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无法放弃、无法割舍的什么横在心上。几天来他试着背诵一些诗章;还有,与清滆一起去园子里做活——可惜怎样都不能遗忘。面对老爷一个沉沉的决定,他一时无语。“你听到了吗?”“我,不太喜欢‘安德烈氏’。”老爷拍了一下扶手:“呔。”他慌乱中知道答非所问,立刻上前一步:“父亲,我,我是说出洋的事不急的。让我把眼前的学业修好,我会按您的吩咐去做。”老爷鼻子里一吭,挥挥手。

曲予不再像刚刚回到曲府那样,焦虑地等待一些朋友的消息。他灼热的心思只因一个小巧的女人滋生。他鼓励自己产生一些胆大妄为的想法,比如在她经常出入的门边挡住去路,然后坚决而突兀地说出一切;或者干脆修一封工整的情书,让一个仆人送到她的手中。打算颇多,最后却被自己一一否决。他发现自己眼睛充血,嘴唇上一层层脱皮,手足都有些发烫。“这样当然不行,这是可笑的。”他像对朋友说出了一个判断那样,干脆地挥了挥手。为使自己不再改变主意,就于当天下午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一件繁重的任务:拦住闵葵,说出一切。

闵葵傻在了那儿,先是害怕,然后是不可变更的回绝口气。但他像被预先告知了一个结局,只满怀信心地重复着那几句话。

从此他再也无法安静和沉着。闵葵的胆子太小了,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帮助她,要打消她全部的疑虑和不安。“这是可能的吗?一个女仆嫁给这座百年老宅的少爷?”所有疑问都被他解答了。他告诉她这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时代,我们的全部惊慌失措都缘于那个简单的事实:从未打开眼前的窗,没能望望远处的世界——远处发生了什么?在一簇簇翻腾的高卷云后面,正有隆隆的雷声呢。一切都不再一样了,一切都不是我们在曲府中感受和看到的样子,你很快就会知道的。“所以”——曲予抓紧她又小又糙的手,“我们的主意坚定下来,就会改变一切。”“一切?”“是的,一切。”

他们长时间待在一个又小又闷的屋子里,这儿就是闵葵的房间。他们挨近了,她靠在他的胸前,一下下亲吻学生装上那枚锃亮的铜扣子。他不得不把她托起来,以便让她能够亲吻到下巴以上的部分。她亲了,哭了。“怕吗?”“不,我是第一次。像做梦。”“不是做梦,再真实不过了。”“嗯。你的个子真高。”“那我就把你举起来。”“不,让我跷起脚来好了。”

就像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青年人那样,他大大方方与母亲讲了自己的爱慕、两人作出的决定。老太太深长的鼻中沟动了动,一时无语。他借口看望老爷,实际上是慌慌跑开了。他们再也不敢堂皇地到府中的其他地方去了。可是在小屋中待了一会儿,外面就有人喊闵葵:“该给太太上茶了。”少爷很快也被清滆叫到了父亲的屋里,老爷的打扮让他一见面就吃了一惊:一件有暗色花纹的绸布长衫,头顶是久已不戴的瓜皮帽;一杯茶早已凉了,手里是一对石头圆球。父亲盯了他一眼,不屑地移开了目光。“父亲,”对方像没有听到。他又叫了一声,父亲看也不看,只挥挥手说:“走开吧,无用的东西。”

那种轻藐会让曲予记一辈子。父亲如果仅仅是失望倒也好多了,可是他对惟一的儿子所表达的仅仅是一种厌恶。曲予有些惊惧,回到自己房间里才渐渐想过来:自己并没有做下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啊,只不过是恋爱了,爱上了一个人。父亲的厌弃仍然是“主人”对“下人”的那番心境,是受一个隐晦曲折的曲府逻辑驱使。他突然明白了:父亲仍旧是一个深宅大院里的老爷,这样的老爷并没有因为喜欢一本新小说、喝一杯浓浓的咖啡,因为使用抽水马桶和皮革沙发之类而改变什么。现在的所有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要么屈从,要么背叛。

也就在曲予痛苦徘徊的时刻,老太太挥动了那把木槌。曲予赶去时,闵葵因大量失血已昏迷过去。她的头发被剪去了大半,躺在那儿,头上厚厚的纱布像是一团压顶的雪。他心疼得浑身颤抖,异常悲愤——在她床前沉默的一会儿,一个铁样的决心在胸间生成了。

曲予与伤口刚刚愈合的闵葵偷偷乘客轮去了海北。这次出逃安排得极为周密,事先没有走漏一点风声。这还要感谢那个与老爷交情笃深的船长,这一次他竟然援助了两个年轻人。当曲府老爷和太太发现两人一齐消失了时,惊得脸色都变了。他们暂时无从判断两个人的行踪——最初以为是去了他读书的那座城市,半年之后才从生意人口中得知两个人去了海北。

曲予在海北期间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这是因为他对大海对面的那座府第完全失去了希望。他不止一次告诉小妻子:我们再也不会回到那里了。为了谋生,他在当地一家荷兰人开的诊所里学医,其余时间帮闵葵补习文化,以便让她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一所女子学堂。当时即便在海北这样的大城市也没有像样的西医,所以荷兰人的诊所颇受欢迎。这儿特别擅长眼科,这也让曲予高兴。他曾对闵葵说:“再也没有比眼睛更重要的器官了。”几年内曲予技艺长进很快,荷兰人对他非常赏识。又是两年过去,荷兰人要回国了,他想让曲予去国内的一所医学院。闵葵鼓励了丈夫。

曲予离开了三年。他行前尽可能为她安排好一切,让她进了企盼已久的那所女子学堂。三年啊,让闵葵望眼欲穿。三年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倒是先后传来了大海另一边的消息:老爷去世了;一年之后太太也离开了人间。这些消息使闵葵哭了很久。她记起了老夫人的全部好处:夫人就是自己的再生母亲啊,曾经像对待亲女儿那样对待自己。闵葵头上早就结了一个大疤,一点也不疼了。她不再恨那个人,她甚至想这是母亲对孩子最严厉的管教。她宁可相信老人在愤怒的那一刻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就打在了致命处。她既然拣回了一条命,于是就忘不了老夫人的模样,忘不了那一杯茶、那个精致的暖手炉。“太太,您该带我一起走啊,我会在那边为您端茶的。”一句话出口,赶紧掩上了嘴巴。她又想起了即将归来的丈夫,她可不愿将他一个人遗在海北。

曲予终于回来了。闵葵可以向他流利地读出一段国文,而他则时不时地将荷兰语混杂进来,惹得两人一起大笑。丈夫归来第二个星期,闵葵有一天眼圈突然红了,她望着海的那一边、那个大宅院的方向咕哝了一句:“也许我们该回去了。”曲予这才知道两位老人已经去世。

他当时紧紧攥着小妻子的手,咬着牙关。

他们就赶在玉兰花开放的季节返回了曲府。府里一片萧索,沉静无声。一些仆人走掉了,一些还在。那个忠心耿耿的清滆和远房亲戚淑嫂一起迎接了他们。大家都流出了泪水。

“老爷,茶放在这里了。”清滆退着离开,曲予把他喊住了:“再不要叫我‘老爷’,就喊我‘先生’吧!”“是的,老爷。”他应一声走开。曲予后来又纠正了五六次,收获甚微。他回忆这个与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奇怪的是很多往事都记不起来。府中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老老爷在世时收留的一位遗孤,像亲生儿子一样在老老爷身边长大。不同的是他没有去外面上学堂,只做了曲府的领班。曲予归来之后才发现一个触目的现实:为了服侍曲府,年长自己一两岁的清滆竟然还没有婚配。

曲予让闵葵问一下清滆的终身大事——或者干脆由她操办一下?谁知刚才还笑吟吟听他说话的妻子立刻变了脸色:“这是你们男人之间的事,这事还是你去说——要不就找淑嫂吧。”曲予瞥了一眼满脸红涨的闵葵,知道清滆的事情只有自己出面解决了。

曲予直接提出了婚配问题,谁知这在清滆那里竟引起了剧烈的反应。他慌得差点跑掉,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口吃起来:“我这、这不急——这不能的。”“为什么?”“我一辈子就侍候老爷了。”“可你总得成个家啊。”“不,我一个人更好。”清滆青青的头皮总是刮那么干净,这使曲予看出他这一刻连头顶也开始发红。曲予大惑不解。在他无声地离去时,曲予心里开始难过起来。曲予在想一个为曲府贡献一生的人应该获得怎样的酬谢;还有,曲府无权拥有一个奉献终生的奴隶,无论曲府曾经怎样帮助过这个人。

一连三天,曲予都在想清滆的事情。第四天上,他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闵葵。闵葵一声不响,一直望着窗外。曲予走近了才发现妻子珠泪满脸。“你同意我的决定吗?”闵葵点点头。

端午节后的第一个上午,早晨八点多钟,清滆正手持一把喷壶走过回廊,曲予把他叫住了。他们一前一后走进书房前面的小厅。曲予对颇为迷惑的清滆说:“我们应该像兄弟一样,但事实上……怎么说呢?只能说曲府耽搁了你的前程。时光变了,曲府也不是过去的曲府了。我与闵葵商量,你该有自己的日子了,该去过更自由的生活。”清滆听得身上打颤,后来目光直直地看过来。曲予想转过脸去,但对方硬是盯住他:“老爷,我清滆有什么过错吗?”“不,恰恰相反,曲府应该永远感激你。”“那为什么要我离开?”“我已经说过了。清滆兄弟,请相信我和闵葵的好意,你不能一辈子这样啊。”“闵葵?她也是这个意思?”曲予点点头。清滆在小厅里踱开了步子,接下去再也没说一句话。

第二天清滆开始收拾东西。曲予取来很大一笔钱。清滆跪下了,说:老爷不收回这笔钱就不起来。曲予略有严厉地说:“这是你半生的辛苦!你还要安置自己的日子呢!你也要我跪下吗?”清滆哭了起来。他哭着把那一大笔钱收下。

在曲予返回曲府的第二年,由他创办的海滨小城惟一一所西医院开始接纳病人,并很快美名远扬。这其实是整个半岛地区最好的西医院。都知道小城里有了一个从西洋回来的老爷,此人仁厚开明,医术高超,特别擅长眼疾。也就因为曲府和西医院的双重名声,半岛地区的大半名流都成了曲予的朋友。也就在事业一帆风顺的第三年夏天,曲府接待了一位显赫人物,这就是在省会身居要职的宁周义。当年的宁周义气宇轩昂,穿一身浅色亚麻布服装,走在炎热的泥路上,却显得一尘不染。“一个多么儒雅的人!”事后很久曲予还这样对闵葵回忆说。他当时并不知道这就是大山里的另一望族——宁府里走出来的人物。

曲予后来接待了又一位宁府里的人,他就是宁珂了。这使曲予眼睛一亮:嗬,宁家的人真是一个比一个英俊。当时的宁珂刚满二十六岁,正在东部城市的一个钱庄里为叔伯爷爷效力。他来曲府是暗中受托,来搭救一个人的。曲予把全部喜爱藏在心里,只彬彬有礼地与之交谈。当时的曲綪小姐已是亭亭玉立,这曲府惟一的千金马上就要过二十岁生日了。那一天上午她和一个叫小慧子的女仆在花园里剪枝,让宁珂远远地看到了一个颀长的身影。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

宁珂来海滨小城的次数开始多起来了。曲府里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个年轻人,特别是闵葵和曲綪,她们在用特别的目光看他。曲予知道如果不发生其他变故,一切都将水到渠成。奇怪的是女儿的终身大事仿佛早已决定,无论是谁都无法变更。做父亲的对此只有等待中的一丝欣慰,而没有什么特别的兴奋。午夜里,突然有深长的悲哀袭来,让他打了个寒战。他推了被子坐起,久久地看着夜色,吓了闵葵一跳。

事实上宁珂与曲綪当时并没有走到一起,他们只从对方的眼睛中读懂了什么。那些话,那些致命的字眼,谁也没有勇气吐露。

曲予极愿帮助宁珂。因为受海北的朋友影响,他许久以来就站在了这一边。海北那些人有的是当年学潮中结识的,有的是他们引见的。在海北生活的一段时间里,这些人频频出入他和闵葵那间温馨的小屋,对女主人的烹调手艺大加赞赏。他们回到海滨小城后仍然与那帮朋友保持了联系。而宁珂的到来,当然也与那一帮人有关。

一个叫“飞脚”的地下交通员比宁珂早一步踏入了曲府,并成为曲予的忘年交。这个人据说有一个过人的本领,就是可以在半天的时间里横穿整个半岛。这在那个年代简直近乎一个传奇,也让“飞脚”本人自豪。只是没人亲眼见他飞驰在平原和山区的模样:双臂张开如翼,半是行走半是飞翔,人送外号“鸟人”。“鸟人”与曲予在一起时,除了神聊各地见闻,还不断穿插一些玄妙的论述,让曲府主人十分快意。因为“飞脚”与宁珂同属一个阵营,所以免不了就一些内部事情相互协调——他们只是到了小城解放前夕才发生了摩擦,那时曲予坚决维护“飞脚”,而没有支持自己的女婿。

这对翁婿两人来说都是极为痛苦的一段经历,那时连闵葵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更好。宁珂当时不仅警惕着“飞脚”,而且对岳父密切交往的许多人产生了疑虑。两个人越来越难以谈得拢了。此刻平原和山区的斗争已进入最激烈的阶段,曲予当然无法超脱。他是革命营垒的坚定盟友,并为之付出了所有的热情。

但曲予仍然没有亲眼看到胜利的结局。在小城解放前夕,他倒在了城郊的一片高粱地里。那是一次可耻的谋杀。从此海滨小城失去了自己最好的大夫、最儒雅的绅士、最富有的人,失去了一个最正派最博学的男人。

闵葵 她来自半岛最北端,那是离小城一百多公里的乡下,真正的穷乡僻壤。她初来小城时有点发蒙。她早就没了父亲,母亲和她一起住在亲戚家。后来有人介绍她到城里的富庶人家当丫环,就哭着出门来了。当时她只有十二三岁,挎着一个包袱,里面是两件补丁叠补丁的衣服。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身子格外纤细,人送外号“谷秸”。她离开故土,惟一高兴的事就是把那个羞人的外号甩在身后了。

她想不到会跨进这样厚的一道门槛。多么大的府第啊,让人看一眼头都发晕。领班说她的职责就是当太太的使唤人儿,端茶倒水,做些小零碎活儿。一点都不累,只是害怕。领班看过了她的破衣服,一抬手就扔进了一个盛杂物的木桶里。她想哭,又忍住。里外换上了新衣服,这之前还洗了澡,使用了香喷喷的肥皂。在让人浑身濡红的水蒸气里,她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在这儿当牛当马也愿意啊。

当时清滆比她只大几岁,已在曲府生活了许久,举手投足都像府里的人。他的话很少,一双大眼睛东瞥瞥西瞅瞅,让闵葵觉得这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闵葵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暗中问他,他不作答,但愿意帮她。

半年过去,闵葵像变了一个人。她胖了,皮肤有了光泽,脸色又红又艳。太太说:“到底是年轻啊!我年轻时脸色也这样。”她的身个却没有长高多少,这是最令人焦心的。她希望自己长太太那么高,这样就有力气干活了。她听说多吃饭多运动就能增强骨骼发育,结果多方努力还是无济于事。太太知道了她的忧虑,就说:“孩子,别折腾了,就这样吧。你天生就是小骨骼的人,这样也好。”她的一颗心怦怦跳,从心里感激太太。不过同伴当中有人告诉,她长得非常匀称,可爱极了。她暗中照过镜子,发现自己真是变得不敢认了:脸庞比从老家来的时候亮多了,大辫子黑乌乌的。

她忽略了自己的眼睛,这才是最不应该的:一双眼睛睫毛长得有些过分,扑闪着让人想起重瓣蜀葵;多么深的两个紫黑色水潭啊,又清又亮,里面有无从察觉的涟漪;还有微微翘起的鼻子,它预示了顽皮而倔犟的性格……她无声无息地在府中来去,只为太太一人奔忙。有人说她是太太的宝贝,是太太穿在身上的贴身小棉袄。

闵葵不知该怎样侍奉女主人才好,在心里不止一次说:让我喊你一声母亲吧!我进府里第二年生身母亲去世了,从此你就是母亲啊!平时,只要太太那双温热的大手一挨近,她的一颗心就扑扑跳,因为真害怕在那一刻叫出来——那会十分冒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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