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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并没有离开,而是狂热地将手伸向书架,把手指碰到的第一本书从书架上拽了下来。原来是一本橙黄色的布面装帧的大部头英文著作,讲的是18世纪或者19世纪的阿拉斯加史。他一屁股坐到长沙发上,在那里草草地翻看着,至少要尽力领会全部插图的内容。他决心不去理会那个小敌人。可他就是不能集中精力。他时不时地瞅一眼手表。每次看表的时候,时间总是九点二十五分,他恼极了,不仅因为时间似乎在那里永远停滞不前,而且因为他错过了电视上的新闻。灾难的感觉就像磐石一般压在他的胸口。一件糟糕透顶的事即将发生。这件事将令你追悔莫及。这件事将每天、每年都在困扰着你,而你还在那里无谓地希望将时钟拨到眼前的这个时刻,以便纠正这个可怕的错误。想做那件瞎子或白痴这会儿都不做的简单、明显的事。但到底是什么事呢?他时不时地偷着瞥一眼迪米,迪米正躺在扶手椅里用靠垫垒成的窝中,在那里眨巴着眼睛。最后,他竭力要看懂其中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说的是早期的捕鲸者,他们从新英格兰来到阿拉斯加,在阿拉斯加建立了海岸驻地,但他们的驻地经常遭受穿过白令海峡来到这里的西伯利亚野蛮游牧部落的袭击。就在这时,迪米突然发话了:

“问你一个问题。什么是水肿?”

“我知道得并不确切。”费玛说,“是一种疾病的名字。怎么啦?”

“什么种类的疾病?”

“你指给我看看你是哪儿疼。去把温度计拿来。我来叫大夫。”

“不是我。”迪米说,“是温斯顿。”

“温斯顿是谁?”费玛突然想到这孩子可能是神志不清了。但让他吃惊的是,这一发现倒使他好受多了。现在,他怎样才能和某个大夫取得联系呢?给塔马打电话,听听她的意见吧。不能找我们的大夫,这是肯定的。也不能找安妮特的丈夫。可是,行行好,以前的水肿到底是什么症状呢?

“温斯顿是一条狗。茨利尔·魏因特劳布家的狗。”

“那只狗这会儿病了?”

“他曾经病了。”

“你是担心你可能已经感染上这种病了吗?”

“没有。我们把他杀了。”

“把他杀了?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干?”

“他们说他得了水肿。”

“是谁把他杀了?”

“只不过他还没死。”

“他没活,也没死。”

“他活着,也死了。”

“给我解释一下好吗?”

“我解释不了。”

费玛站起身来,把一只手放在迪米的额头上,把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但他感觉不出有什么差别。可能他们俩都病了?

“是谋杀。”迪米说。从他嘴里说出的话使他自己非常恐惧,他突然又抓起一只靠垫,把脸藏在靠垫的后面,接着便呜呜地哭了起来。断断续续的窒息般的啜泣,听上去就像是在打饱嗝。费玛想把靠垫扯开,但迪米将靠垫紧紧地抱着,就是不松手,他只好放弃了。这时,他意识到孩子没有生病,也没有发烧,只不过他心中痛苦,对此你需要耐心,需要沉默。他在扶手椅前面的小地毯上坐下来,拿起迪米的一只手,这时他感到自己也快要流泪了,他感到他爱这个古怪的孩子,爱他那厚厚的眼镜,爱他那白得像纸一样的头发,爱他的固执,爱他了解一切的样子,爱他那永远的孤独又老成的样子。费玛的全身被一种强烈的欲望把持着,让他觉得浑身生疼,他真想把这个呜咽的小东西从扶手椅中一下子抓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将他紧紧地挤贴在自己的胸口。这是一种比他平生对女人胴体的欲望还要强烈得多的欲望。但他控制住了自己,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坐着,听任小东西啜泣着。直到迪米停了下来。奇怪的是,就在他停止啜泣的当儿,费玛也温柔地发话了:

“哭到这会儿也够了,迪米。”

突然间,孩子从扶手椅里滑下来,钻进他的怀里。他使劲地向费玛怀里依偎着,好像正在挖掘一条洞穴以便钻到他的身体里面。他说:

“我说。”

他接着就讲开了,声音亮亮的、柔柔的,没有一丝颤抖,没有呜咽,也没有为了寻找措词而哪怕是停顿一会儿,甚至眼睛也不像刚才那样眨巴得厉害了,他向他讲述他们找到那只狗的经过,当时,那只狗正蜷伏在被垃圾桶包围的污物中间。这是一只那种看着令人生厌的狗,背部生满了疥癣,有一条后腿上全是裸露的伤口,伤口上是成群的苍蝇。他原本是他们的一个朋友茨利尔·魏因特劳布家的,但后来,魏因特劳布家去了国外,此后他就没人要了。他只能靠吃残羹剩饭活着。那只狗在垃圾桶后面躺着,像个抽烟过量的人那样咳嗽不停。他们给他做了个体检。之后,亚尼夫说:“他不会活多久了,他得了水肿。”然后,他们掰开他的嘴巴,给他灌下了满满一汤匙由宁加·马梅斯坦发明的一种药水:从池塘里舀来的泥水混上一些沙子、树叶和一些水泥灰,还有从亚尼夫妈妈那里拿来的一些阿司匹林。然后,他们就决定用毯子将他裹起来,送到干河去,用他做以撒式的燔祭,就像他们从《圣经》里学到的那样。这是罗能的主意,他甚至还跑回家取了一把切面包的刀。去干河的途中,这个温斯顿一直都安安静静地躺在毯子里。事实上,他似乎很高兴,在那里感激地摇晃着尾巴。说不定他还以为他们是要把他送到兽医那里去呢。不管是谁,只要挨近他,他就会舔一舔你的脸,或者舔一舔你的手。到了干河,他们捡来一些石头,筑起了祭坛,接着就把那只不做任何抵抗的狗放到祭坛上。他带着一种好奇的神情看着他们每一个人,那样子就像一个婴儿,他是那么信任他们,似乎他确信自己这会儿正处在一帮充满爱心的朋友中间,似乎他确信自己懂得这个游戏的玩法,他也很高兴同他们一起做这个游戏。他的那些伤口令人作呕,可他有一张俊美的脸,有一双棕色的能够表达思想和感情的眼睛。有时候是有这种事的——难道不对吗,费玛?——你看着一只动物时,你会认为他能记得我们人类已经忘记的事情。或者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可无论如何,他是一只肮脏的、让人极不舒服的狗,身上生满了跳蚤和壁虱,还一直在那里讨好众人。还有,他喜欢把脑袋送到你的两只膝盖上,在你身上流口水。

迪米建议采集一些青枝绿叶和鲜花,把祭坛装饰装饰。他甚至做了一个小花冠戴在温斯顿的脑袋上,就像他们在幼儿园里每逢有人过生日时做的那样。他们把他的前爪和后腿紧紧地捆在一起,但即使这样,他还在那里讨好大家,在那里高兴,在那里一刻不停地摇晃着尾巴,好像成为众人的注目焦点他真的感到很开心。哪个不留神,就要被他舔上一口。接着,他们开始抓阄:宁加·马梅斯坦做祷告,罗能掘墓,而他,迪米,抓到了亲手屠杀的差事。起初,他想不干——他找了一个借口,说自己的视力不太好——可他们取笑他,还生气了,说抓了阄就得算数,别他妈的软心肠了。所以,他别无选择。只不过就是杀不死他。切面包的刀在他手里颤抖,狗也在一刻不停地活动着。他没有割断他的喉管,反倒割下了他的半只耳朵。狗发疯了,开始在那里娃娃般号叫着,一边似乎是在向空中乱咬。迪米只好再次下刀,动作飞快,以便制止他的号叫。但这一次又没有刺中喉咙,面包刀刺中了他腹部附近一块柔软的地方,因为温斯顿在那里不停地扭动,不停地尖叫,血流如注。亚尼夫说:有什么关系呢?没那么可怕,只不过是一只臭气熏天的阿拉伯老狗罢了。宁加说:再者说了,他得了水肿,无论如何是要死的。第三次,迪米用尽了全身气力猛扎下去,却扎在一块岩石上,面包刀折成两截。握在他手里的只剩下了刀柄。宁加和亚尼夫于是就按住温斯顿的脑袋说:来,快点,你这个蠢货。把刀子捡起来,下手务必要快。但是,捡起来的刀子又不够长,根本不可能锯断他的喉咙。狗的喉咙所在的部位淌满了血,变得滑溜溜的,所以他每次都刺不到该刺的地方。到后来,每个人身上都沾满了血。一只狗哪来那么多的血呢?或许是因为他患了水肿的缘故吧。亚尼夫、宁加和罗能于是就跑开了,那狗也把绳子咬松了,从祭坛上下来了,可松绑的只是前爪,两条后腿还是牢牢地绑着。他一路尖叫着,不是狗的尖叫,倒更像女人的尖叫。他肚皮着地,一路把身子拖了过去,既而消失在灌木丛中。迪米意识到其他人都不在现场了,于是惶恐地朝他们追赶过去。最后,他在公寓楼下面的车库里找到了他们,原来他们正在车库里躲着。车库那儿有个水龙头,他们设法洗掉了身上的血迹,但他们不让他洗,他们责备他。温斯顿这会儿不活不死的,这是对不能说话的动物的残忍,而这全是他的错;罗能从家里拿来的面包刀也折了,这也是他的错。他们责备他,还因为他会告发他们,他们了解他这一点,他们于是用脚踹他。他们还剩余一些绳子,宁加说:现在,这里举行英蒂法特[3]。我们来绞死迪米。只有罗能还比较公道,他对他们说:首先让我把他的眼镜放在一边,这样眼镜就不会弄碎了。所以,他没有看清是谁把他捆绑起来的,在他们揍了他之后,他也没看清到底是谁站在那里冲他身上撒了一泡尿。他们就任凭他被捆绑在楼下的车库里,然后就跑开了,一边还大叫着:他这是活该,谁叫他要杀死温斯顿的呢?他没有告诉那位发生这事时应该在照看他的邻居。他只说是在池塘里玩脏的。如果爸爸妈妈知道的话,那他可就完了。

“你准备告诉他们吗,费玛?”

费玛想了想。在迪米忏悔的时候,他一直在摩挲他那患白化病的头发。他仿佛在做着一场噩梦,他感到那只狗、迪米和他自己已经合为一体。“他们心蒙脂油。”这句话所在的《诗篇》还说:“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4]”他认真地说道:

“不,迪米,我不会告诉他们的。”

小男孩歪起脑袋,久久地斜视着他。厚厚的镜片背后,那一双兔眼似乎极度痛苦,但却满含信任,好像他这会儿正试图通过那只狗的双眼来表现他起先所描述的一切。这就是爱。

费玛颤抖起来,仿佛他的一双耳朵从外面,从黑暗深处,从凄风冷雨中,捕捉到了一种号叫的隐隐约约的回音。

他摩挲着小挑战者的脑袋,把他拽到自己那件鼓鼓囊囊的针织套衫里。好像他是在怀着这个孩子。过了一会儿,迪米挣脱开来,问道:

“可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你为什么要答应不告诉他们?”

“因为就是告诉了他们,也救不了温斯顿,再者,你的苦也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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